内衣 作者:赵赵-第15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皇奔涓嫱恕训溃皇钦H说恼I钐嚷穑可踔粒伊囫倍济挥小�
因为要配合如此乏味的生活,我工作得十分努力,让生活维持简约的格调,其实要付出更多的精力。我绝非一个古板的人,良朋好友颇有俩仨,少吗?但就像我不肯买没有来头的牌子货一样,我视好友为人生瑰宝,拥有他们的友谊是我的福气,但显然人生中的福气不可能低头不见抬头见。
对别人,我无能为力,各人有各人的追求,各人得各人的眼泪。
父母对我的生活颇有微词,并不是嫌我刻板,只是担心我这样下去,终究要一个人终老。他们希望我随和一点,才方便交到共度一生的佳偶。
但我答:“我不认为会在打折的大卖场里遇到金龟婿。”
我连自己尚不肯迁就,难道还要屈就别人吗?
我的收入理想,一个人过得风调雨顺,父母有兄嫂倾力照顾,生活安逸,无需我的薪水孝顺,横竖我只需喂饱一张嘴所以我当然可以要求生活得好一点。我挂在嘴边上的话是:“人少,吃点好的。”我不结交无所谓的酒肉朋友,所以同事之间那种团拜式的聚餐对我毫无吸引力。往来的朋友要水准相当,否则因为消费水平的参差不齐,食餐饭都要迁就收入欠佳的穷朋友,吃那些烂川菜,承受着无与伦比的烂环境,如坐针毡。
林达问:“艾禾,你是否寂寞?”
不,我过得不知多开心。
“那为何你眼中总有落寞之意?”
除了我不知道那个独一无二的、好品味的、温和体贴的佳偶在哪块地里长着,离秋收之时到底还有多少日子要渡过?我倦怠地伸伸懒腰。
林达诡异地笑:“我有预感,你会在最难堪的情况下遇见他。”
为什么?
“因为我见不得你这样滴水不漏地生活,人总要有点挫折才好玩。”林达是唯恐天下不乱的坏朋友。
林达在这一点上很像我的父母,担心我会像张爱玲那样一个人在公寓里老死,尸骨在数日后才被人发现。所以,她哭着喊着要为我介绍男朋友。
“可是林达,我仍在期待一次最完美而浪漫的邂逅,你不能让我那些流行小说都白读了。”
林达不屑:“张爱玲也是结过两次婚才一个人终老的。”
我傻呵呵地笑。
“我一定要在有生之年见到你拉家带口逛动物园游乐场孩子的小脏手紧紧抓着你四位数的裙子让你呼天不应叫地不灵。”
林达是我的反面,她最热衷的事就是买打折用品,她说她一定是泥鳅托生的,就喜欢在人堆里挤来挤去,喜欢杀价,她说那才有胜利感。真是个怪人。
但林达与我最相投,因为我们都不是勉强别人的人,她拉不动我陪她逛大卖场,我也不要求她陪我在“国贸”走迷宫,但会兴致盎然地互相展示彼此的斩获,有时候她会送我一两件从大卖场淘来的衣服,有什么说什么,真的很漂亮,我就送她干洗券作为回礼。我无法想象那些衣服被多少双手摸过。
前天林达对我说:“我看见他了。”
“谁?”
“你的收成。”
我啼笑皆非:“萝卜还是麦子?”
她正经起来:“是我一个八杆子打不着的堂兄,但是我见他第一眼,就知道他是你那杯茶。”
“你不是真的闲得没事要牵媒拉线吧?”
“真的。你不知道,要不是认识你,我真不相信有那样的男人……唉,你见到他就知道了。”
我听得很好奇:“你到底是觉得他好还是不好才要介绍给我的?听起来好象很讨厌似的。”
“他和你如果做不成夫妻,那么一定是失散多年的姐妹弟兄。”她“啪”地放下电话。
奇怪的人,不是说是她的堂兄?
我们约着去吃日餐。我喜欢日餐,因为那里很少发生人山人海的事故。
餐厅在一间写字楼的四层,四层之下到地下二层全部是商场。那天从早晨就开始下雨,奉行准时准点的我早早离开办公室。但非常奇怪的是并未发生堵车灾情,我一路顺风顺水地直接把车开到地下停车场,看看时间,居然早到了四十分钟。
电梯边站着一个保安,满面通红地说:“对不起小姐,电梯出了问题,麻烦您走楼梯到B2再转别的电梯好吗?”
我不喜欢这样的意外,但无计可施,只好走上那二十几级的台阶。
B2是那种林达最爱的大卖场,满眼都是人,每一家都挂出“三到八折”的牌子。那些购物的人都有一个特点,就是面目平庸可憎,很带劲地挤来挤去,一件两件打三折的没牌子的衣服,能把他们乐成这样,恨不得这人拿起一件,那人就要伸手抢了过来,一付没占过便宜的样子。讨厌。
我就想不通林达,一个月入五位数的人居然喜欢在这种质素的人堆里乐此不疲,这之中到底有什么乐趣。
为了了解林达的乐趣,和打发早到的四十分钟,我决定今天豁出去了逛它一逛。
这些打折的衣服原来也颇有些好牌子,我在一些熟牌子前面驻足,翻来翻去,竟然翻到一件漂亮的灰色套头衫,看看价签,真是不可思议,竟然只有六十七块五?我不能相信地问售货小姐:“这件多少钱?”她抓过来看看:“六十七块五。”我听得笑起来了,她看我笑,便也笑:“便宜得让人不能相信吧?
可不是,这跟白拣没有区别。我有一点理解林达的乐趣了。
我乐孜孜地拿着这件衣服问:“试衣间在哪里?”她努努嘴,我不太理解这种服务方式,但看在六十七块五的面子上,算了。
回身锁门,可是天哪,这是什么试衣间,插销的销在哪里?
我走出来,那个女孩问:“怎么了?”
“试衣间的插销坏了。”
“那有什么关系,我帮你看着。”
我很沮丧,这成什么了?我想起小时候与伙伴在田野旁的树丛里小解,伙伴说:“去吧,我帮你看着。”
我在北京的郊区长大,我不想说它。
我有点担心地回去试衣间,仔细观察一番。试衣间的门并未到底,也就是说,稍具观察能力的人,可以从门下看到里面人的脚,那么应不会贸然推门。我心存侥幸地脱掉外衣,准备套上这件灰色的便宜货。嗯,为了六十七块五,拼了。
但是天杀的,这时候,试衣间被人推开了。
在这对视的五秒钟里,我总结了如下几点。
一,这个人是男的。
二,帅哥来的。
三,眼镜是ARMANI的。
四,外套是NAUTICA的。
五,他应该去死。
但我的外部表现镇静异常,虽然当时我只穿着一件KENZO的花内衣,但我没有叫,没有骂,对,我只是呆了。
我认为一般人只消得一秒钟,就会马上说“对不起”然后全身而退。但这个男人,用了五倍的时间。最可恶的是,他一脸无辜表情。
我恼怒极了,这注定就是穷人的遭遇。我非常非常地想开骂,可我骂谁?骂那个答应帮我看门的售货小姐?有什么用呢?我已经这样被人白白看了去!这就是大卖场!穷人的大卖场!该死的穷人的大卖场!我在该死的穷人的大卖场被人白白看了去!
这套KENZO的内衣,花掉我四千多块!谁看过?除了我自己,没有人!现在为了六十七块五一件最终没有试成的一折套头衫,被人看了个精光!谁来赔偿我严重的精神损失?!
我疯了一样迅速套上自己的衣服冲出来,那男人已不在附近。我铁青着脸把六十七块五扔回售货小姐手里,转身就走。
穷人的大卖场是多么阴暗!说不准在哪个角落就徘徊着居心叵测的偷窥癖,专等有女性试衣时,假装无意地推门而入。我像吃了个苍蝇一样恶心,但因为还没吃晚饭,什么也呕不出来。
我早就说过,不能去那种穷人的地方。林达有没有被人白白看过?她肯定没有我的命这样歹。我一路铁青着脸直上四层,随时要炸似地坐在那里。
林达来的时候,我几乎要哭了。但是这样只能自认倒霉的事,令我如何哭诉?还嫌不够丢脸吗?
大咧咧的林达什么都没注意到,她一定想象不到为了了解她的生活方式,刚刚我付出了多么惨重的代价。她只低头翻着餐牌,说:“他怎么还没到呢?”
我想:反正已经这样坏,倒不如大吃一顿发泄发泄。出了这幢大楼,谁认识我呢?谁知道我刚刚被人白白看了呢?
一个高大的身形挡住了灯光,我还没来得及抬头欣赏,就听见一个动听的男声呻吟:“天哪!不好。”
林达愉快地说:“坐吧,我来介绍。”
我收拾心情堆起笑脸抬起了头。
我看见了刚才那个白白看了我五秒钟的男人。
对,我又呆了。
“我的堂兄,浩昆,这是艾禾。”
林浩昆这辈子对我说的前两句话,全都是“对不起”。
我不能够镇静地回答林达不断追问的“你们认识的吗?”浩昆也不能,他极度沉痛地低头握着双手,似乎在做饭前祷告。
整顿饭我没有说过话,不停地狂吃,内心里有一个疯狂的声音:反正也被人白白看了,就把无法计量的损失吃回来吃回来吃回来!出门以后大家各走各路老死不要再往来了。
吃到最后,林达也惊骇地沉默了。浩昆一直在旁边念叨着:“没有关系,我请,我请。”
撑到崩溃,整个人也瘫了下来,然后我不得已抬起了头,只能采取靠在椅背上的姿势恢复元气。
刚刚狂吃的时刻,我只看到浩昆干净的双手,整洁的指甲,左腕上的江诗丹顿,微露雪白的袖口,现在不得已直视他,我不得不承认,这个人,确实就是我一直在找的那一型,但是,我怎能和一个看过我的身体然后连说两声“对不起”的人开始交往?
去死吧。
我抓起包,勉强起身,费力地一欠身:“谢谢请客。”转身就走。
林达大叫:“站住。”然后与她那个混帐堂兄一路追来。
在电梯里,林达说:“总得给我个说法吧。”
浩昆很简洁地答:“我来早了,在大卖场已经见过艾禾。”
奇怪,他叫我的名字,竟像叫过五辈子了那样自然。
“大卖场?你们两个最要求有理有面儿的人都去逛大卖场?”林达想要笑了。
“大卖场试衣间的门坏了,我拉开门不幸看见艾禾在里面试衣服。”为什么她的蠢堂兄也像是要笑似的?
林达思考了几秒钟想象整件事的来龙去脉,坐进我车里的时候她说:“我只能送你两个字,活该。”
她机灵地坐在后座上,浩昆很配合地坐上副驾驶位。我有一种非常不好的被胁持的感觉。
“还要我送?”我怪叫。
林浩昆用他确实很动听的男中间说:“呃……艾禾,我觉得,如果不想被白白看了,我们不如试着交往一下。我觉得你人蛮逗的。”
“对,”林达干脆地附和。
我想他们的意思是说,与其认栽,不如尝试恋爱使损失降到最低。
“艾禾你那样精明,自己算计算计。”林达在这样千钧一发的时刻仍然不忘拱火。
我沉默地开着车,雨刷器自顾自没有原则地摇摆着。
我在雨天开车,总是听五轮真弓。浩昆说:“我喜欢在雨天听五轮真弓,不过今天我的车坏了,下次我送你。”
下次?
林达先到了,下车前,我从后望镜看见她不停地冲我眨眼,然后,用力拍了拍她堂兄的肩膀。
雨越下越大了,我的心情和五轮真弓的歌声一样幽怨。
浩昆又不识相地开口:“我还想说,那套KENZO的内衣,实在是,非常漂亮,所以我多看了几眼。”
林达是我的好朋友,她了解我的要求,一击即中,没有浪费大家的时间。
浩昆后来一直说:艾禾是我的理想佳偶,她挑剔生活,可并未假以他人援手,何需指责?
但如果我们再不肯陪林达逛街,她就会说:“两个在大卖场没插销的试衣间里认识的人,有什么资格嫌我俗气?”
生活总是充满意外的玩笑,算了。
他爱她
在这季节,北京的晚上像一碗汤,温,又凉。
在相熟的餐厅里,领班问:〃郭小姐荣升了?〃
问得我一愣。写字的人,再荣升又能怎样?横竖一枝秃笔,不见得写来乘龙快婿。小海是多嘴婆娘,希望她嫁个哑巴。
但餐后有送焦糖布丁一份,我深吸一口气再战。
小海遗憾地看着我:〃大姐你的腰围有没有两尺三?〃
〃咱又无需抛头露面〃,我头也不抬地答。
〃那可不一定,《银河》的记者还不是模特一样露肩露胸露背出来见客?〃小海操叉向我的布丁袭来,我不客气地用叉格回去。
〃我的。〃
她生气:〃你的你的,肥婆娘。〃
我傻乎乎地笑,我已经变成了高大英俊的女中年。
〃资深主笔又怎么样?还不是找不到人生归宿?〃她诅咒。
我不在乎。
〃所有的比喻全都用食物,你这个自暴自弃的东西。不知道为什么要升你。〃她没完没了。
我不在乎。
饭后她拉我去喝酒,我不肯,急着想回家,她动怒了:〃我陪你去吃那么下饭的餐馆,你陪我喝两杯有何不妥?〃
拗不过她,上岁数的女性都有怪僻,只好去了。我讨厌在酒吧喝酒,超市里同样的东西到这里要贵一倍半,凭什么?我也不觉得提供了什么优良环境,还不如我家里舒服。愿意被餐馆宰,因为我做不出那一手好菜,可喝酒,凭什么?
她带我去了一家会所性质的酒吧,里面黑漆漆的,这也是我所厌恶。我极喜光明磊落,每天睡前家里都点着一千多瓦的灯,几同白昼。
而且两个不年轻的女人结伴在酒吧出入,有损形象。但小海自有一套,她逢人就说:〃我是八十年代生人。〃
从洗手间出来,就不见了小海,我问,服务员摇头不知,我喝得有点上头,胆子大起来,不管不顾地一间一间包间推开来找,就看见了他。
彼时里面乌黑一团,一群人正簇拥他准备吹生日蜡烛,那些兴奋得扭曲的脸在烛光映衬下很有点吓人,我一惊,正要退出,他突然扬声叫我:〃郭名扬?〃
我站住,仔细看看他,啊是,我心里的他。
〃我走错了。〃我尴尬地解释。旁边有人哄:〃进来坐进来坐,既然来了就坐吧。〃
然后扭头逼他吹蜡烛。他深吸一口气,浓浓的眉毛挑起,瞪大眼睛,鼓足两腮,十分可爱。
然后室内灯光大亮,众人又叫又笑,有人拉我过去,直坐在他身边。
我只好陪笑看他切蛋糕,他很客气,第一份就递给我。
我问:〃几岁?〃
他歪歪头,答:〃二十八。〃
〃啊,真是不像。〃我也很客气,来而不往等同非礼。
〃哪里能和你比,还有BABY肥。〃
啊?
看来我是胖了。
有人叫:〃秦天,介绍一下啊。〃
他连忙说:〃这是郭名扬,演员报的名记。〃
〃啊〃,一众人好象很久仰似的,我觉得奇怪,知道吗就〃啊〃。
两年前我被分派跟他们那个大制作的戏,作了一次系列报道,远在荒僻的沙漠。那时他还是新人,在剧组里并不受重视。没戏拍的时候一个人走来走去,也没人招呼他。我惜他敬业,他的剧本上全是各种颜色的标记,是很做功课的新人。于是报道里篇篇有他,甚至为了这个和老总在长途电话里争吵,他大怒:〃你是不是看上人家?挟带私货!〃这话侮辱了我的职业操守:〃如果这部戏后他不红,我脑袋割下来送你当球踢进世界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