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娱乐圈-第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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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少年手中捏着一柄三寸七分长的小刀,正在雕刻着还不成型的木头。
坚硬的木头,在小刀的转动下,很快就勾勒出明快的痕迹,这是一匹马,只看神韵和外面拉车的马有几分相似。
马车不疾不徐的走着,手上的小刀也在一点点的雕琢着最后的收尾。
一只活灵活现的老马在手上奋蹄疾奔,马车里的少年单凭这一个手艺,就能在每一个地方混口饭吃。
不说大富大贵,小康温饱一点问题都没有。
“还是差了一点。”
尽管有着系统的帮助,让他能够很快的领悟刀中之神,但领悟是领悟,用不出来一切都是白搭。
掌中的老马被内力慢慢地磨成了粉末,顺着手指悄悄地流下,细沙一般堆成一小堆。
这样的小堆他已经堆出了不下三十七个了,每一次雕琢都进步很大,但没有一个能让他满意。
忽然,官道的左侧草丛之中传来急促的脚步声。
“沙沙沙”
那是脚底和枯草摩擦发出的声音。
来人一前一后,前者年轻,后者上了点年纪,腿脚上的武功不弱,因为每一步踏出的距离都几乎相同。
越来越近了,才听到清晰的呼吸声,压抑的剧烈喘息,如同生病的病人,贪婪的呼吸着最后一口生气。
来人并不是病人,但也不比病人好多少。
满身的血迹,在跑到管道上的时候,脚下再也站立不稳,倒在了地上。
赶车的王钊手中马鞭轻轻一挥,两匹马伶俐的让过倒地的两人,稳稳地拉着马车走过。
行走江湖三个多月,他见识过很多这种情况。
若是刚出江湖那会,一定会下车,想办法救治这两人。
而如今,三个月的时间足够把一块废铁,精炼成一块百炼钢。
救人想多了,江湖上最正确的就是莫管闲事。
只不过有时候,这一条也并不是适用于任何地方。
刚刚走过的马车被拦了下来,拦车的人是两名身穿灰衣,袖口上绣着一朵合欢草的图案。
“怎么了?”
王予刚拿出一块木头,继续雕琢,突然停下的马车,让他放下了手里的活。
“有人拦路,像是合欢宗的人。”
王钊脸色不太好看,他记不清有多久,没有人前来拦车了,都快要走到自家门口了,却出了这么一件事。
闻言,王予掀开车窗的车帘,向外面看去。
不大一会,已经聚集了不下十人之多,这时又有两人从后面大步走了上来。
衣服的款式和颜色都一样,只袖口的合欢花的颜色不同,成淡绿色。
“下车,我们要检查你的马车。”
大步赶上来的两人明显身份不一般,说话的口气与其说是请,不如说是命令。
王予当然不愿意,马车内装着的好东西,只要见到过的江湖人,每一个不眼红的。
财不露白的道理他是最为明白不过。
“让路,不然你们都留下。”
王予强势的答道,他没说不管我们的事,也没说我只是路过,说的多了,人家真当他是一头肥羊吃定了。
领头的那人一阵哑然,道:“合欢宗办事,行个方便。”
“没有方便。”
王予不客气的道,合欢宗是很厉害,只比无相宗差一点,不过他分散的范围太过广泛。
多是青楼楚馆之类的地方?,即便名声再大,也先天弱了一点气势。
王予的修为,由于特殊的功法修炼,一般人很难看出身怀武功绝学。
只有赶车的王钊不加掩饰的内壮境修为,让围着的人多看了一眼。
“老大,多说什么,全杀了再搜查,也不迟。”
同来的另一人,不满做老大的啰嗦,忍不住插了一句。
“上。”
第一个说话的那人,一挥手,身体往后退了一步,围着的五人,立刻抽出明晃晃的短刀。
“哎,都到家门口了,实在是懒得杀人。”
说话间,王予已经推动头顶的活动面板,站在了马车顶上。
寒风吹过,宽大的青袍猎猎作响,手中早就出鞘的长剑,散发出比寒风更冷的寒气。
车顶上的青袍少年,身形忽然之间,走出了五道模糊的影子,都是手持长剑,一跃而下,到了围攻的五人面前。
随即影子又回到了车顶。
这时才有一声惨叫声传出,五个手持短刀的汉子,仰面同时躺下。
眉心一点血痕,还没流出血迹,就被寒风冻成了冰霜。
就像点在眉心的一点红梅,妖艳的绽放。
车顶上青袍少年手中的长剑,剑尖一滴血滴滴落在寒风之中。
被风一吹,飘出一尺多远,落在泥地上,仿佛驿路桥变的梅花落下,被碾碎在泥土里一样。
退出一步的汉子,瞳孔一缩。
这样的剑法,他别说见过,听都你没有听说过。
在楼里,经常听一些江湖人吹牛,谁谁谁的剑法,寒光一闪,人头落地。
那已经是能想象出的最厉害的画面,现在自己看到的是什么?
哪有寒光,哪有人头落地,只有索命的影子,和滴血的长剑。
“抱歉,打扰了。”
那汉子不用想,都知道自己踢到了铁板,武功这么高强的人也看不上他们合欢宗的东西。
实在是自己多此一举,把自己陷了进去,说不后悔,那都是骗人的假话。
“那会,我忽然想热热身,天气还是太冷了。”
王予用自认为最幽默的话,说着最残忍的答案。
剩下的训练有素的汉子们,放弃了躺在地上的两人立刻围了上来。
合欢宗御下极严,统领死了,其统领的手下活着回去,也是生不如死,还会牵连妻儿老小。
所以,哪怕是明知送死的行为,也要上去拼上一次,以此证明自己的忠诚。
“可不可以给我合欢宗一个面子。”
没人想死,有时候却不能不死。
王予没有答应,地上也就多了几具尸体。
“王钊,洗地了。”
王予伸了个懒腰,跳下了马车,刚要转身,继续宅在马车内。
外面风太大,还是车内舒服。
“壮士请留步。”
身后一个脆生生的少女声音传来,王予脚步一刻不停地钻进了马车内。
实在没办法才杀的人,可不是英雄救美,因为通常大概率事件,救美的人,都会惹上大麻烦。
他实在是怕了所有的麻烦,只能选择躲过。
王钊下车掩埋尸体和搜索战利品去了,没有人驾车,只能等着。
刚刚还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的两人,现在虽然能站起来了还是有些勉强。
互相搀扶着,走向了王予的马车。
一只白嫩的小手,被风吹得泛着淡淡的红,轻轻地掀开马车的车帘。
车窗上立刻就露出了一张宜嗔宜喜的脸庞,失望的看着闭上眼睛的王予。
“我就那么见不得人吗?”
声音在寒冷的十一月,有种清凉爽心的感觉,如同置身于盛夏,喝着一碗冰凉的酸梅汤。
王予实在忍不住,睁开眼睛瞧了一眼。
只一眼,他就知道再难忘却。
第76章 世上美色,没有不是祸水的(给点
有人说:
一见钟情是见色起意;日久生情是权衡利弊。
怦然心动是似曾相识,神魂颠倒是癫狂不已。
王予忽然有点承认这种说法了。
面前的这张脸,无论外貌,眼神,还是神态气质,都散发着迷人的味道。
秀色确实可餐。
“我从上一个县城出来,一路上有三次被人窥视,应该就是你们两人吧。”
王予眼睛一眯,隐藏起自己心中的想法,接着又道:“我不相信巧合,特别是这种戏曲里才有的巧合。”
“外面还是太冷了,你能不能让我进马车里,咱们细细的聊这个话题?”
少女并没有为王予揭露的事实而惊讶,她受到的所有教育,都让她清晰的认知到,这世上傻子并不多,把别人当傻子的人才是真傻。
王予只是不说话的眯起眼,舒服的躺下。
马车内并不宽敞,一人躺下之后刚好能伸展双腿。
多了个少女之后,不大的车厢,就有点不够用了,一度让王予后悔,让这个女人搭乘了他的马车。
不过在看到那一双会说话的,充满了智慧的眼睛,王予却忽然发现他还没有成家。
在这个世界上忙活了这么久,他还没有过女人,实在是有够失败的,或者说丢脸。
以他灵敏的鼻子嗅不到这女孩身上的气味,显然为了跑路,也是下了功夫的。
压下了心头的胡思乱想,再次睁开眼睛,依旧是清冷幽深的目光。
“我不是合欢宗的人。”
女孩讲起了她的故事,很老套,但每天都在各个地方,各个角落里发生着,有人是幸运的,有人就很悲惨。
命运就是这样,说他不公平吧,每个人都公平的会死去,说他公平吧,却又给每个人,每一件事物都安排了不同的轨迹和名字。
“我的家里不算富有,也还能过的去,父母健在,母亲是个老实人,父亲却不知何时迷上了赌博。
我只是因为长得漂亮,值点银子,就被买到了青楼,那一年我才七岁。
再后来我接受了严格的训练,琴棋书画,和如何讨男子欢心。”
说到这里,女孩一脸娇羞,低下了头,长长的头发,披散下来,遮住两颊。
‘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莫名的一句话在脑海里划过,王予心底暗呼:不得了,不得了,玛德,真是个小妖精。
在女孩抬头之前,内力运转了几次,才消除了心头的念想。
做进了马车,不在被外面的寒风侵蚀,女孩的双手,恢复了血色,细细的毛孔都在散发着一种叫做完美的词。
抬起右手,轻轻地收拢头发,然后拔出束发的玉簪咬在嘴里,三两下盘好头发,用玉簪别好。
一举一动,都是天然的雕饰,可比他用木头雕出来的老马好看多了。
王予相信,这小女孩绝对是故意的,心里一个劲的不去想,眼睛却不老实的在人家身上乱瞄。
单薄的下人穿的粗布麻衣,脚上的鞋子,好一点,手上没有手镯之类的装饰品,全身上下最贵的意见首饰,就是头上的玉簪。
“继续说啊。”
受不了一言不发的沉闷,王予只好开口道。
心里却在暗骂,王钊怎么还不来,回不回丰县了。
“后来踩知道那处青楼是合欢宗的一个小分舵,专门给宗门提供最好的弟子,无论男女。
我很幸运的被选上了,以为可以逃离虎口,那时我已经八岁了,见多了一起的姐妹们凄惨的下场,很为自己的幸运高兴。
我开始练武,开始努力学一切自己能学到的东西
再后来,我才知道还有更残忍的事等着我,我只是一些人的炉鼎,等着我的只有死路一条。”
故事很单薄,每一点起伏,王予听起来也没觉得有多么难以接受。
“然后你就跑了?还利用我的手,杀了追杀你的人?”
“我还拿了他们的一件东西。”
女孩眼睛紧紧的盯着王予,她是在一些江湖人口中知道这样一个人的,一些给他显摆的年轻少侠们,还拿着画像给他看过。
所以在王予经过县城的时候,被她偶然发现,才有了这一场精心的布局。
王予不问拿的是什么,只是平静的道:“既然故事讲完了,你可以下车了。”
女孩脸色大变,她已经拿出了所有的本事,却还是第一次,在一个年轻男人身上失手。
茫然的望向王予问道:“为什么?”
此时她的眼中再也没有了风情万种,也没有了智慧,只是单纯的的茫然反而有了异样的魅力。
王予看着他的眼神,忽然改变的自己的决定。
“你叫什么名字?”
在王予问出这一句话的时候,眼前的女孩眼中重新有了夺目的光彩。
“乐韵,乐声的乐,韵律的韵。”
这种光彩让王予自己都开始觉得,自己就是个俗人,一个见色起意的俗人。
不知是女孩说的故事太短,还是王钊办事的效率太过低下。
“王钊,死哪去了,怎么还不回来,还走不走了。”
风越来越大,空气也越来越寒。
王钊用破衣服包裹着一些刀剑等杂物,放在车后才走了过来,坐上赶车的位置,还特意掀开门帘,像王予嘿嘿一笑。
猥琐的像他曾经杀死的一只老鼠。
“笑个屁,赶紧赶车。”
王予笑骂道。
“咱们这是去丰县?”
乐韵扑闪着大大的眼睛好奇的问道。
“嗯。”
“我还有个东西在后面藏着呢,要不要取出来?”
“什么东西?”
“一个小鼎,他们都叫合欢鼎,这次这么多人都来追我,也是为了这件宝物。”
王予看着她,好一会才道:“原来你真的不老实。”
“我也是没办法才这么做的,我修炼的合欢宗的武功,不用那只鼎燃出来的气味压制,早被他们捉走了。”
乐韵无辜的看着王予,可怜兮兮的说道。
以前曾听人说过,这辈子最见不得良善被欺,恶人快活,现在王予只想说一句,那都太假。
男人最见不得的是美人委屈,红颜落泪。
“你说个地方,咱们过去看看,对了,那个跟你一起的人是谁?”
“他已经死了,只剩了皮肉武功还在。”
这个是王予没想到的,难道这世界还有炼尸这行当?说好的武侠,不可能变成仙侠吧。
见王予惊讶不信,乐韵解释道:“这人也实江湖上的成名人物,叫做摸云手,齐峰,是被合欢宗的高手制住之后,用移魂大法,夺了魂魄才这样的,控制他的也是那只小鼎。”
“世上还有这种武功?”
王予练过不少武功秘籍,其中也有很多涉及到移魂夺魄这一方面的武学,却从没见过有人用出来。
每一本这样的秘籍后面都有注明,该武学不如正途,误入歧途会使人发疯发狂。
都是短暂的催眠人的意志,能像这样操控人的行为。
“有啊,不过付出的代价太大,一命换一命,不值得。”
乐韵理所当然的说道。
弄得王予以为自己是个土包子,啥都不知道。
心里却想着,有传承的大宗派,果真不可小视,不知整个江湖的水底,还潜藏着多少这样的宗门。
一处破旧的村庄。
已经有很久都没人住过了。
像这样只有几户的村子,在丰县周围还有很多。
一个巨大的老槐树下面,王予一行四人,仰头向上望着。
“就在这里?”
“就在这里,看到上面那个鸟窝了没有,小鼎就放在里面。”
透过厚厚的枝叶,乐韵指着一个很大的鸟窝说道。
鸟窝离地有三丈,不是很高,再有枝条借力,只要轻功不错的人都能做到。
王予看了一眼,以这个高度,他完全可以用擒龙控鹤功拿下来。
“都站远一点,小心被灰尘迷了眼睛。”
“上去取下来就好,怎么会有灰尘迷眼睛?”
乐韵不解道。
“看着就好,别说话。”
王予左手成爪状,向着鸟…窝…一…吸,只见鸟窝像被一只无形的手托着,缓缓的落下。
忽然,鸟窝炸开,纷纷扬扬的洒落了一些红雾。
见状不妙,王予已经身形后退,只是身后的那个中了移魂大法的齐峰,双臂向前紧紧的一抱。
而树上不但有落下的红雾,还有数枚寒芒。
天上地下,王予似已无处可逃。
站在身侧的王钊身体缓缓地倒下,另一边的乐韵好似吓呆了一般,一动不动的站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