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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3章

武侠之神级捕快-第17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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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一边,孙培生回到马车中躺着,眼神呆滞,心里慌慌乱乱,以往师傅教他的静心方法一点也不起作用。
  葛崇在收他为徒弟时已经言明,这铜像功乃是他这一脉武学之根本,决不可外传,他也是发了毒誓的,违背后将死无葬身之地。
  原本他也是一点也没有透露铜像功的想法,只是现在他的武功已经陷入瓶颈,如果单单靠时间水磨,那不知多少年才能更进一步。
  “师傅待我恩重如山,本不该违背师训。
  不过项央所言也不无道理,我现在修炼的内气功夫太过浅薄,难有大成就,就算外出打拼,功夫不硬,何时能做到让霍府主承认的地步?
  而且项央武功之高,师傅也未必是他的敌手,他要铜像功,应该也只是想要触类旁通,增强底蕴见识。
  最关键的是,师傅也是多年未有突破,如果我将那门降龙伏象功交给师傅,想必他也是很高兴的,不会怪罪于我。”
  孙培生最开始想的是葛崇的教导,随后心思越来越歪,当然,也没有什么欺师灭祖的想法,只是想着自己得到内功,再献给师傅,应该也会被原谅。
  身为一个武者,数年没有突破,这种苦恼他是深有体会的,何况葛崇那样的高手?
  天平渐渐向着一方倾斜,孙培生的眼睛越来越亮,最后下定决心。
  晚间,众人都在休息,孙培生绕过巡守的武士,独自一人进入项央的营帐。
  进去后发现,项央不知何时准备了笔墨纸砚,此时端坐在案板后,已经在默写着什么。
  孙培生余光瞥见一两句,却是行气运功的口诀,而且仔细品读,越发觉得高深。
  “我就知道你会来,先坐,等我默完这部降龙伏象功再和你细说。”
  项央头也不抬,挥毫之间,一连串的小字印满了整张白纸,接着又拿着一张继续写着。
  孙培生压下心里的喜悦,悄无声息的观看项央写字,笔划工整,撇捺弯勾仿佛刀子一样,凌厉中带着锋芒,隐隐有些心惊。
  “师傅曾言,有些人练武功进了骨子里,一通百通,日常生活中都可见端倪。这项央字迹好看再其次,莫不是已经武功入骨入心,字里行间也有着本身的武学造诣在其中?”
  孙培生又喜又惊的情况没有维持多久,项央就吐气收笔,将身边一摞写满心法的纸张递给孙培生。
  “你做了一个正确的选择,铜像功没有失去,还多了一门上乘内功心法,这笔买卖你赚大了。”
  孙培生感激的看了眼项央,粗手粗脚的将这些收到怀里,也不废话,将他所修习的铜像功缓缓道出。
  这铜像功倒也不算是多么复杂,乃是半防守半攻击的横练武学。
  武学要旨是修成铜身,即是将头部,四肢,腹背几处练成如精铜一般坚硬的程度,同时可增加力量,对于进攻有很大加成。
  这是第一层境界,若是修炼到高深境地,也就是他师傅那种,还能在体内修成一股坚韧的劲力,配合铜皮的防护,更加给力。
  听到孙培生将这心法从头到尾的说出,项央隐隐有些失望,这种横练武学针对性太强,并不是他希冀的那种。
  他所想的那种武学,应该是魔门圣体一脉的那种横练,以独特的心法磨炼肉身,增强气血,从内而外发生本质的变化,类似生命的进化,而不是单单用药浴,捶打之类的笨办法。
  见到项央的兴致不是很高,孙培生心里也有些不好意思,担心对方后悔,想了想,继续说道。
  “其实这门铜像功乃是一门极强大的武学的简化版本,之上还有银像功,金像功,这是我听师傅说的。”
  他也不知道自己这番话是为了什么,大抵是害怕项央看不上铜像功,从而反悔,要回降龙伏象功。
  项央难掩失望,摇摇头,让孙培生离开,自己在脑海中又过了一遍铜像功的修行之法,细细品鉴,倒也有些收获。
  人体之精气神,在项央看来也对应了几种武学的方向。
  以精为主,就是如同魔体一脉的横练,肉身气血旺盛,生命力强大,配合气与神,练到巅峰,应该也是纵横一世的人物。
  他也是近来修行飞刀之法,隐隐有所领悟,才想从这方面着手提高自身。
  当然,他的大马金刀桩法其实也是一种针对气血的修行功夫,可惜局限性太强,远不如真正的横练武功。
  “也不算毫无收获,此功我修之无用,但一些关于气血,肉身方面的见解倒是很有意思,能助我壮大精气,先试试。”


第四百一十九章 灵丹
  清江府,项央自家小宅中,邓春觉看着对面少年坚定的表情,叹了口气,将手里的锦盒放到桌上,便告辞离去。
  这是项央护送闵娥一行人回到清江府的第二天,在这中间,孙培生发生了什么,霍婷婷和闵娥吵了什么,他是一概不知,也没那个心思。
  此次任务获得一门天魔妙音的武学,是魔道的一门音波功法,对他而言也有不小的触动,凑齐佛道魔三家音波功,成就感满满,怎么也得比较比较。
  等他对这门武学小有领悟,便迎来了替霍怀安送礼,兼拉拢他的邓春觉。
  项央眼下武功越高,眼界也越高,因此不假思索的拒绝了,别看霍怀安是府主,但也恰恰因为是府主,局限于清江府这一地之中,难有出头的机会。
  跟着这样一个人,适合那些历经世事,准备养老的人,却绝对不适合他这种少年意气,且潜力无限的人,咳咳,他自己是这么认为的。
  送走邓春觉,项央满怀期待的坐到桌边,看着桌上的锦盒,搓了搓手掌。
  打开盒子,只有一枚大如鹅卵的丹丸,通体玉白,淡淡的药味渗出,闻起来有股草木的香气。
  “药?是什么药?”
  项央见识有限,数遍了自己在书上看过的丹丸,也没见过这一种,不过很快看到锦盒盖子上有一封夹在红布内的信件。
  取出信件,打开来看,项央双目扫视,一目十行,很快了解了这枚丹药的名字和用途。
  “脱胎换骨丹?竟然有这种丹药?简直是不可思议。”
  这封信乃是霍怀安亲笔所书,开头表达了他对项央护送闵娥母女,并保护她们安然返回的谢意。
  其次,是讲明这枚脱胎换骨丹作为酬谢他的礼物,细细描述这枚丹丸的珍贵与难得。
  众所周知,人和人不同,从先天开始,到后天的生活环境,人生际遇,等等,差距可说天壤之别。
  先说命好的人,出生就家世显赫,含在金汤匙中生活,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注定了一辈子富贵平安。
  命不好的人,先天生下就是家徒四壁,早早为生活发愁,甚至惨一点,三餐不急,温饱也不能,这样的生活就是遭罪,受苦。
  而这些不平等,也必然引发一些人的不满,为此,有了种种的上升渠道。
  文的,十年寒窗苦读,参加科举,万一得中功名,就可稍微填补先天不好的命数。
  武的,尤其是在这种高武世界,那就更能搏得出人头地的机会,最明显的例子就是项央。
  论家世,祖辈贫农,父辈小捕快,到他,不过十七,已经是神捕门的银章捕快,甚至功勋若是足够,便是金章捕快也能做得,若是下海闯荡江湖,轻轻松松创建个帮派不成问题。
  这种就是显而易见的用武力改变人生命运。
  然而,武力是有高低上下的,取决的因素也多种多样,譬如先天的根骨,资质,悟性,后天的际遇,功法,资源,师长等等。
  这枚脱胎换骨丹,就能从根本上改变项央的先天根骨,从而为他奠定更强的武道根基,未来晋升先天,乃至到之后的武道修行,都会有极大的裨益。
  先天上,项央的根骨资质其实真的很一般,顶多算是中人之姿。
  说句不好听的,放眼一府之地,那是要多少有多少,远不足以有今日之成就。
  打个比方,按照根骨十点满额计算,充其量不过是四点到五点的程度。
  他能有现在的武学,大部分仰赖天书,还有一小部分乃是自身的潜质也的确非凡,至少悟性上,临阵对敌上,善于学习总结上等等,还是有一些可称道之处的。
  而根骨资质,项央也不是没有改变,长久以来,他一直修行九阴真经的易筋锻骨篇,从不停歇,至少提升了两三点的根骨程度,但也仅仅只是如此。
  项央近来已经隐隐感觉此功修行已经再难有大的改变,主要原因是此门功法分属道家,潺潺而动,润物细无声,在细微处修补增进后,不足以真正的做到脱胎换骨。
  之前金沙帮左小鹏带来的折血芝,虽然也算灵药,但对他这种将根骨已经大幅度提升的人来说并无作用,所以被他拒绝。
  这枚丹药就不同,乃是精通医术人体的道家高人,采集数十种灵药,罕见妖兽灵兽之骨粉,汇聚天地灵气,再用真火练就,融融唯一而成。
  说穿了,不是什么斡旋造化的神药,就跟现代人肾虚,吃金匮肾气丸或者六味地黄丸补足肾气差不太多,顶天了因为各种超自然力量,药效更好一些罢了。
  还有,此丹乃是虎狼之药,用猛之道,身体孱弱之人决不可服用,不然虚不受补,必定反噬而死。
  但若是项央这等武道有成,且身体强健之人服用,那就恰到好处,能助力项央提升根骨,让他的潜力更胜一层。
  且对项央而言,还有一个好处,就是以此药打破固有的身体束缚,等到脱胎换骨之后,易筋锻骨篇就又有了用武之地,可在细微处打磨雕琢,精益求精。
  项央看过信件,回想了一遍此药的种种,知道自己当即就可服药,没有所谓的虚弱之期,只要熬过蜕变的一天一夜,十二个时辰,就能大功告成。
  “按理说,我与霍怀安素昧平生,无冤无仇,又帮他护卫妻女,可谓劳苦功高,应该不会有加害之心。但人心隔肚皮,他要招揽我,却被我拒绝,未必没有怨愤。”
  项央思考一番,还是觉得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想了想,出门而去,到相邻的一户人家敲门。
  这户人家养了一条猛犬,通体黑毛,长得很凶恶,近几日刚刚生下一窝小崽,项央就是为了求购一只,用来试药。
  狗着实是一条好狗,忠心看家,一般情况也不瞎叫唤,很通人性,这户邻居的女主人卖狗崽子要价一两三钱,项央很痛快的付了钱,被带到一个深褐色木头搭建,地上铺着破旧棉衣的狗窝。
  里面有五只毛色淡黑,正吧嗒着小腿,慢慢爬动的狗崽子,一个个啊啊的小声叫唤着,遇到一些少女心爆棚的人,肯定大叫萌翻了。
  项央倒是没多少反应,眼睛所见,五只差不多,随手指了一只,算是挑好了。
  这家女主人有些不舍,将狗崽子用一块布巾包着,边走边嘱咐项央怎么养狗。
  项央敷衍着应和,捧着小狗回了家,暗暗思索,该怎么用这条狗试药。
  他的目的不是培养出一条脱胎换骨的狗,而是试验一下这丹药是否有问题,比如有毒。
  想了想,手上捏着飞刀,从脱胎换骨丹上小心翼翼的刮蹭些药粉,完了提着小狗崽凑到药粉前。
  小崽子鼻子还挺灵,眼睛眯着,粉红色的小舌头灵敏的伸出,将落到桌上的药粉一点不落的给舔了个干净,完了又伸舌头舔舔项央的手心,软软的,湿湿的,还有点痒。
  “小东西,要是没毒,算你有一番造化,说不定能成就狗中的霸主。”
  项央哈哈一笑,心情大好,将丹药收好,准备好好观察这狗崽子的身体状况。


第四百二十章 变化
  项央此时方才有闲心打量这狗崽子,也就是小奶狗的模样,看起来倒是挺可爱的。
  四肢匀称,通体淡黑,唯有腹部与边缘是白毛,小眼睛眯着,滴溜溜的乱转,脖颈很细,一张嘴,露出细密的小牙口。
  最令他感觉此狗资质非凡的就是狗头上有一撮淡金色的毛发,金冠啊有木有。
  过了一会儿,似乎是药效起了作用,小狗崽子身体开始一突一突的颤抖,稚嫩的张开嘴巴嗷嗷叫唤,玩了还开始打喷嚏,沾着有些浑浊的血丝。
  “嗯?脱胎换骨会呕血吗?莫不是霍怀安真的在药中下毒?”
  项央又急又怒,眼里的寒光大盛,敢害他,是真不知道死字怎么写,不过随即镇定下来,继续观察狗崽子的情况。
  时间一点一滴过去,狗崽子呕血似乎遵循了一种规律,每过一个时辰,便呕一次,且并没有自认为的虚弱,反而越发强健。
  “如今我的精神修为日益精深,隐隐感觉到这狗崽子身体的确在发生某种未知的变化,气血越发强健,呕血乃是新换骨骼,骨髓造新血,而不是中毒。”
  项央轻轻抚摸狗崽子背上的软毛,缓缓渡入一抹真气,这真气兼具神照经疗伤奇效,很快滋润狗崽子的身体,使它原本痛苦的小眼珠子放松下来,转头又舔了舔项央的手腕。
  “而且这狗乃是刚出生没多久,借助这脱胎换骨丹的药力,只怕药效比起常人服用还要厉害一些。假使一些大族在子弟刚刚出生就用这种类似的药粉催生潜力,只怕天才不断,所谓强者恒强,弱者恒弱,未必是天生,也有后天造就的原因。”
  项央思维发散,想到一些事情,眼中凝重,他这一身修为在这般年纪可谓强悍,但正如闵枫所言,大有天之骄子可压他一头。
  这一天时间,项央一直守在狗崽子的身边,中途给它买了些奶水回来喂养,也是刚喝没多久就吐出来,显然是霸道的药力还在发生作用。
  一天十二个时辰,换算下来,二十四个小时,白日变作黑夜,黑夜又退去,大日重新升起。
  桌子上,一只明显大了许多,但身体明显不如之前圆润可爱的小狗崽喘着粗气,旁边,是眼睛眨都不眨一下的项央。
  “药效超级好,这狗明显已经脱胎换骨,也不知是不是基因突变,怎么长的这么凶呢?”
  前一日的小狗崽,是个软萌软萌的小奶狗,长的虽然黑乎乎,但别提多可爱了。
  现在看在眼里,与之前相比,这狗崽子骨骼明显大了一圈,脖颈更加短,嘴巴更大,鼻子上移几分,少了可爱,多了凶悍。
  “哈哈,这是纯天然的整容啊,算你走运,既然活下来了,也罢,就给你起个名字,叫小黑怎么样?”
  项央心思活泛开了,这狗虽然原本不算多么出众,但如今有脱胎换骨丹的药力相助,肯定非是凡俗可比,养着也好。
  他前世看小说,对于遮天中的无始大帝极为崇拜,那句仙路尽头谁为峰,一见无始道成空简直逼格上天,那无始大帝可是养了一条黑皇在身边的。
  不说黑皇,此世也不是没有那种兽类高手,剑神钟大先生身边有一只仙鹤,自悟剑道,斩杀先天高手也属寻常,可见强大。
  项央摸了摸小黑的狗头,那一撮金毛倒是越发显眼,倒不求你能做到斩杀先天,能和先天比肩已经很不可思议了。
  将小黑安置好,项央拿出脱胎换骨丹,既然小黑很健康,证明霍怀安应该没下毒。
  坐在桌边,看着鹅卵一样大小的丹药,咽了口唾沫,一口吞下,完了还砸吧砸吧嘴角,有点像纵享丝滑的德芙巧克力,这炼丹的大师也是有心了。
  按照霍怀安手书所言,不需运功炼化,只需等肠胃自行蠕动,药力挥发,就能脱胎换骨。
  等了一会儿,项央就感觉小腹间一股热气涌动,朝着整个身体扩散,全身像是被数不清的蚂蚁爬来爬去一样,酸麻中带着痒,疼痛中带着酥软。
  项央知道药力开始起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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