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爱小说网 > 耽美电子书 > 我在宅斗文里当咸鱼[穿书] >

第51章

我在宅斗文里当咸鱼[穿书]-第51章

小说: 我在宅斗文里当咸鱼[穿书]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陈氏自认不是个注重口腹之欲之人,尤其从江南回来后,见傅莹珠在吃喝一事上做尽文章,那她更要显示自己的与众不同,不像傅莹珠那么庸俗,她爱的,是高雅的字画诗书,就连喝茶的杯盏都换成了竹子制作的,更显得她高洁无比,与众不同,才不会为了口吃的撞墙。

    可此刻,想到那一颗都没能尝到的荔枝,陈氏心如刀绞,是真真切切地觉得馋了。

    跟了傅堂容那么多年,她操劳不少,好东西却没吃上多少。

    可这荔枝是送给傅莹珠的,除非她不要脸地去抢去偷,不然就是一颗都尝不到。

    去偷、去抢这种事,她如此的贤良淑德,怎么可能当着别人的面做出来?她是堂堂一个侯府夫人,哪怕再无耻,再不要脸,也不会做到如此地步的。即使要做,也是偷偷的、不为人知地做。

    贤良淑德的陈氏花了好一阵子,又是告诉自己吃多了荔枝容易上火,又是劝自己那些掌柜的这次送了那么多好礼,定然是会继续再从铺子那边捞更多的油水,羊毛出在羊身上,傅莹珠还不是花自己的银子买了几颗管吃不管饱的荔枝罢了?

    把自己说服了之后,陈氏这才不再惦记着那箱又大又甜的荔枝。

    但刚刚摆脱了对荔枝的渴望,陈氏就听出去打探的丫鬟来说,几个掌柜正使出浑身解数,带领着家人,天天睡在店里,疯了一样的经营着店铺,简直呕心沥血,感天动地。

    更令陈氏作呕的是,所有铺子的生意,在掌柜们全家人的努力之下,看起来比之前好上几倍、几十倍!

    怎么她管着铺子的时候,掌柜们就如此难缠,这个不行,那个不可,账面也是七零八落的,干活也不尽心尽力。到傅莹珠手上了,就忽然发奋图强,不要命一般地干活了?这他娘的还叫做干活吗?这叫卖命了,不要命了吧?!

    这真不是在瞧不起她吗?!!

    陈氏没有荔枝吃,但陈氏真的上火了。

    傅莹珠到底给这些掌柜的灌了什么迷魂汤?这些掌柜可不是什么道德高尚的人物,又颇有心机,明明该是傅莹珠被他们耍得团团转,怎么现在,这一个个的,都为傅莹珠奔走卖命,一副对傅莹珠比对自己亲妈还好的架势啊!

    陈氏想不通极了,这一郁结在心,加上上火,她就病倒了。

    病中,收到了一封来自遥远别庄的信件。

    是傅明珠在抵达别庄没两天,就给陈氏写了一封信。

    这封信被信差带着在路上走了几天,终于到了侯府,被人带到汀兰院。

    榻上,一脸病容的陈氏听说女儿来信了,连忙叫小丫鬟将她扶了起来,迫不及待地拆信来看。

    傅明珠这封信,洋洋洒洒写了两页纸。

    包含着两页纸的信,整整两页,都是在写她在别庄的日子有多苦。

    傅明珠此番被打发去的别庄,可比傅莹珠上次去的庄子那还要偏僻,周遭并无多少农户,临近山地,并无良田,如今正值夏季,山中蚊虫颇多,傅明珠一个娇滴滴、从小没离开过母亲的小姑娘,去这种环境里居住生活,自然是苦不堪言。

    那是,这可是陈氏“特意”挑选出来的,为傅莹珠准备的环境艰苦卓绝的别庄啊,如今可都全被自己的女儿傅明珠给享受了!

    陈氏比谁都清楚别庄那边是怎样的境况,读着信,仿佛就看到了女儿在别庄那边受苦受难的模样,怔怔落下泪来,终于体会到了什么叫做,怒急攻心,火气大,伤肝。她现在觉得,自己心肝脾肺肾都疼起来,身体没一处是好的。

    一想到她女儿,在别庄那,住住不好,吃没东西吃,吃苦受罪;而傅莹珠却在侯府这,收着掌柜们的献礼,吃着生津止渴的荔枝,数着勤奋向上的庄头们给她赚来的钱。

    两相对比,一处凄凉,一处繁华,落差竟是如此之大,陈氏不由得悲上心头,嚎啕大哭。

    太苦了!这日子真的太苦了!

    若是此刻傅堂容在这,能对她安慰一二,陈氏心中的苦涩也会卸下一两分,可傅堂容这些日子只喜欢在外找他那些狐朋狗友喝酒,晚上便留宿他自己的栖鹤堂,根本不来陈氏这儿,陈氏满腔苦闷无处说,真的要苦死了!

    陈氏这一病,病到连每日去给老夫人晨昏定省都去不了了。

    倒不是真的去不了,只是每次要去晨昏定省,定然能遇见傅莹珠,

    陈氏如今已是被气掉了半条命,再见到傅莹珠过得那样的好,她怕把自己剩下的半条命再给气没了。

    她现在看见傅莹珠,真的控制不住自己。

    为了苟命,陈氏向老夫人告了假,说她因为思念女儿病倒了,要病好再去。

    得知这个消息,老夫人却是不痛不痒,就如同她病时陈氏一点表示都没有一样,老夫人也不做任何的表示,也不请人去安抚表示一番。

    反倒是对柳叶说道:“她这八成是与我示威呢,逼我将明珠请回来,她怕是安错心了!就让她在汀兰院养病吧,何时病好再来。她若是不来,我还开心了呢。一天天摆着一张臭脸,好像我欠她似的。”

    一说起陈氏,老夫人的心情就不太畅快了。

    自古以来,婆媳问题就难以周旋,总有这样那样的矛盾。而陈氏和老夫人虽然还维持表面的和平,但暗地里,矛盾由来已久,根本不是一两句话就能沟通,一笑了之的。

    这些恩怨,要从陈氏刚刚嫁进来开始说起。

    彼时,陈氏还是个年轻貌美的小姑娘,傅堂容贪好美色,正牌娘子死后没多久,没守身,力排众议把陈氏娶了回来,简直迫不及待了。

    傅堂容如此把侯府的体面和规矩踩在脚底下,踩了老夫人的线,把老夫人气得病了一场。

    儿子不可能不要的,那这笔帐,就只能算到陈氏头上来了。

    这是其一。

    其二是,陈氏小聪明颇多,暗地里的小手段不少,而且心眼小,很不能容人。

    一开始,傅堂容是有一房小妾的。

    只是陈氏嫁进来之后,想尽办法,把小妾驱赶出去,可谓用尽了手段,让这侯府里她一人独大。

    老夫人不喜欢陈氏,但同时也不喜欢这些莓宠以色示人的妾室,也就由着她去了。

    可这其三,可就戳到了老夫人的命门,事关侯府的子嗣了。

    陈氏嫁进来第二年,生了个傅明珠,是个女孩子。

    侯府偌大的家业需要人来继承,老夫人便又开始催生。只是很遗憾,在傅明珠之后,陈氏一直没有开怀,生不出来。

    老夫人对她不满,便想张罗着给傅堂容再取个贵妾回来,生个一儿半女的,不至于让侯府的爵位旁落。

    可哪想,陈氏的心大啊,就连这点容人之度都没有。知道老夫人的打算之后,宁死不屈,不愿意点头答应让贵妾进门。

    婆媳两人,闹得十分难看,谁也不愿意让步。

    傅堂容当时还稀罕着陈氏,受不了她几滴眼泪,陈氏一哭,就什么都允了,自然不把老夫人的话停在耳朵里。

    知道傅堂容竟然许诺陈氏不娶妾室之后,老夫人气得晕了过去,醒来后,就搬进木樨堂,开始成日在佛堂里,修身养性,不再管事了。

    这一桩桩一件件事情数下来,老夫人都是记得的,虽说她已经将自己那些执念都放下了,可陈氏这个人,她却是永远都看不惯的。

    见陈氏称病不来,自然不会对她有什么好脸色,也不会觉得自己将傅明珠送去别庄的事是做错了。

    一直以来,老夫人控制自己,暗暗告诫自己,傅明珠是侯府的血脉,不能恨屋及乌,祖孙两人才能相安无事,至于请傅明珠回来,不可能的。傅家的列祖列宗,都不会允许她将傅明珠给请回来。万一老天师一语成谶,那傅明珠包括接她回来的自己,都是罪人了!

    没了陈氏,老夫人的心情却是好了许多,等傅莹珠来给她请安,老夫人脸色红润到像是有什么喜事。

    傅莹珠与她闲话时,便惊奇道:“祖母今日气色真好。”

    老夫人笑笑,因为陈氏没来她才心情好的话自是不能说的,她便没多解释什么,只对傅莹珠说道:“乞巧将至,再过几日,京城里就要热闹起来了,到时候灯火彻夜不熄,长安街上啊,最是漂亮不过的了。莹儿,你可打算好了,到时候要穿什么戴什么?夜市时要与谁一道出去游街啊?”

    乞巧乞巧,向天女乞个巧,求得女儿家心灵手巧。内能操持家事,外能觅得如意郎君,对女儿家来说,是个至关重要的节日。

    乞巧这种节日,老夫人年岁已高,不想再掺和,可她也年轻过,知道这是小姑娘们最喜欢的节日之一。想着傅莹珠这几年在府里受了亏待,怕是没能好好过一过这个节日,便想补偿,今年傅莹珠若是能在乞巧节上玩得开心,她也高兴。

    且,除了和小姐妹游玩赏乐之外,乞巧在民间还是个隐形的相亲节日。在这一天,街上到处倒是年轻适婚的儿郎和姑娘。往日不见人影,再不爱出门的姑娘郎君,今天也是要被长辈们赶出门去,到街上到处逛逛的。

    要是孙女儿能在乞巧夜遇上心怡的郎君,婚事上再顺利些,她这晚年,能看着孙女儿嫁到个好人家去,也算心愿了却、算是圆满了。

    老太太想得很好,脸上笑眯眯的,语气中不由得带上了几分催促。

    傅莹珠自然早就想好了乞巧夜行时要做什么,沿河整条街上哪些铺子好吃她早已在心里勾画了个清晰。到时候就带上青桃,去吃个够。

    这还得感谢掌柜们送来的万两纹银,让她的乞巧出行有了足够充足的资金。

    既然只是为了口吃的,那自然是人到了就行,至于要穿什么,戴什么,傅莹珠没想过。

    她如实作答,“离乞巧尚有些时日,孙女尚未想好。”

    闻言,老夫人有些不赞同。

    逢年过节,小姑娘家家的,总要将自己打扮漂亮一些,那才叫过节,那才叫热闹。

    她赶紧催促着傅莹珠,让她出门逛逛,有好看衣服便买,有喜欢的首饰便带回来,总之一定要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才行。

    之前,在孙女儿总是惹祸的时候,她不想让她出门,可现在却恨不得让她多出去走动走动、多见见人,也好叫人看看,她周锦绣的孙女儿,并不像传言中那样不堪,反倒生得好样貌,是个好人材。

    老夫人催促得紧,盛情难却,傅莹珠便带上了青桃和紫葡萄,打算到坊间的首饰店与成衣店转转。穿什么用什么,这件事紫葡萄最会了,交给她来操心,自个儿就不需要操心了。

    顺便也看一下她那几位正深陷在内卷苦海中的掌柜们。

    于是,在向老夫人请完早安,用完早膳后不多时,傅莹珠便出了门。

    …

    麦香村。

    天色尚在一片混沌的黑暗当中,房屋树影绰绰,山峦的轮廓印在天幕上,处处看不分明。

    谢家。

    天没亮,但谢家的厨房已经燃起了炊烟,又熄下去了,明显已经是做好了早饭。

    桌上一盏油灯点着,谢琅然狼吞虎咽,喝了碗粥,吃了点饼子,便将碗撂下,蹲在货担边清点了清点,确认无误后,挑起担子来,朝着厨房喊了一声,“娘,我走啦!”

    他说完,挑起担子,几个大步就到了门边,被一身油烟味的高桂花一把拽住,“你这死孩子,粗心大意的,连路上吃的干粮都忘了带。”

    “哦哦。”谢琅然回头一看,不好意思笑了笑,“这不是这顿吃饱了吗?就忘了顾着下顿。”

    他接过高桂花递过来的水壶和包袱,将包袱展开来看了看,见里面是几个刚烙好的饼。

    怕水汽将饼蒸软,谢琅然没将包袱扎实,露了一角,才放进了担子里。

    看了看,他又钻进厨房,到咸菜缸里捞了个咸菜给塞进去。

    光吃饼哪儿够啊,没有下饭的呢。

    加点咸菜就很不错,便宜实惠,又添风味。

    见谢琅然这好一番准备,高桂花无奈道:“瞧你这啰嗦的,还要带咸菜,路上能吃得上吗?”

    “能吃好点,当然要吃好点。”谢琅然再度点了一遍担子里带着的,回头道,“娘,没什么忘了的吧?这回我真走了?”

    “走吧。”高桂花看着儿子清瘦的背影,忽然有些不舍得,“不然你还是别去了,你那字画,真能卖出去吗?”

    快至乞巧,城中势必张灯结彩,行人如织,十分热闹。

    谢琅然早早准备了一些自己书写的字画,说要等着能进城的日子,拿去卖钱,就为了筹点钱财,为今年的秋闱做准备。

    可高桂花平日里虽然瞧着自己儿子的字算是好看,但也说不出个门道来,更是没那个水平分辨儿子的字画到底是个什么水平,一时就有些担忧。

    “要去,我觉得能成。”

    谢琅然没回头,只是语气淡然地说道,“娘,您就等着我把货卖光了回来吧。”

    言罢,他挑着货担,一头扎进夜色中,头也不回的走了。

 037(品性高洁如他是不会在背。。。)

    见谢琅然走得又快又急; 高桂花便不再喊他,唯恐耽误了他路上的功夫。

    虽说儿子表现得漫不经心,但高桂花见他这几日都在为进城卖字的事做着准备; 知道他为此事花上不少心神、费上不少功夫,尤其不敢耽误。

    夜色依然是浓稠的黑。

    麦香村与京城相距甚远,脚程约莫得有半天。若是不早早出门; 怕是京城的集市闭了市,这边的人还没到呢。

    像谢琅然这种有事进城; 以及其他城外的农人; 每当要进去赶集市,亦或者买卖些东西时,都得提前一天准备; 当天凌晨就得出发; 不然赶不上早的; 下午没待几个功夫,就得关城门,很耽误事。

    留宿城中的价格; 也是他们负担不起的,去得晚了; 就只能早早收摊,还没卖出去几个钱,就得走了。

    谢琅然没进过几次城,却早早打听好了城里的市集不会开放太久; 怕自己走得慢了错过时辰,脚步颇为着急。

    他担子里装的是些书画字帖; 再加上那几个刚出锅的炊饼,担子压在肩上; 重量并不重,行走在乡间道路上,步伐看上去倒是轻松。

    一路上,遇见不少个同样赶路进城的人。

    谢琅然和他们套了几句近乎,便跟随上了他们的队伍,与那几个同乡一起抄近路,从小树林往村外走。

    跟上后,为了与其他人的步伐一致,谢琅然调整了步子。

    这样与其他人结伴而行,不能随着自己的性子想走快就走快、想走慢就走慢,比起一开始自己行走,要不自由一些,不过,即使这样,谢琅然也没有生出过单独离开的念头。

    一来,成群结伴,不怕野兽,保证安全;二来,他不常进城,对道路并不熟悉,抄近道走反而更加节省时间,跟着经验老道的人走,总是没错的。

    等走出村庄、来到了官道,就离京城不远了。

    官道上就能看见车马来回,还有道路边茶馆小二忙碌的身影。

    谢琅然自己带了水壶,也就不花那点钱买茶解渴了。

    不过,他也不急着走,而是坐在茶馆旁边等候,等茶馆里一位拉着骡车的车主要启程时,用自己带着的饼与咸菜作为交换,请求他顺道拉他一程。

    读书人文文气气的,说话客气斯文,长得又秀气白净,骡车车主乐得卖读书人个面子,算结个善缘,也就答应了,叫谢琅然上了他的车,�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4) 踩(4)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