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凡的间谍2再生-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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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他还不断的打来电话,但这一次,他带出了另外一个案子。这个男人丢出了另外一个地址。
警方在这个地址上挖出了一具小女孩儿的尸体,经过鉴定,证实是不久前失踪的9岁女孩儿黛布拉。
在莎伦失踪后的2个星期后,6月14日下午,金发小姑娘黛布拉和弟弟妹妹在自己家门口玩耍,一辆车开过来停在他们身边,一个男人从车里走出来,光天化日之下把黛布拉掳上车飞驰而去。
黛布拉的爸爸就在不远的家里,邻居目睹了这一切,可是当他们赶出来的时候已经太晚了。
黛布拉的尸体在被挖出来后,也已经损坏严重,甚至无法判断出死因。然而直到此时,警方手里依然没有过硬的线索能找到嫌疑人。唯一的线索就是莎伦写的那封遗书···
接到援助申请后,赵继统他们赶到莱克星顿镇,对案犯的电话录音分析后,赵继统告诉警方,这个男人应该是通过了一种改装的机器来改变自己说话的声音,根据这一点来判断,他要么是受过这方面的教育培训,或者工作经验相关。
在分析案情后得出一个他给出了自己侧写评估,这名凶手具备一定的反侦察知识。
他应该是个外貌看起来非常普通平常的年轻白人男性,他应该结过婚,但是婚姻失败了。
他可能是奔3的年纪,或者30多岁,体型偏胖,受过教育,智力可能高于平均水平。
应该有过性犯罪记录。再来看看唯一的证据,遗书是写在一种便签本(legal pad)上。Legal pad是美国非常常见的一种便签本,通常有黄色和白色(有时也有蓝色),上面有横线分隔便于书写。一般写完一页可以撕掉,接着在下一页继续写。
但是在遗书上,警方没有找到任何他人的指纹、掌纹等痕迹。最后,赵继统将它送去了联邦调查局国家暴力犯罪分析中心,那里的鉴证室使用了一种新的机器来扫描这两页纸。
这个扫描的过程很有意思,鉴证专家在给纸张增加一定的湿度后,放到机器上,用一层塑料薄膜贴紧纸面,加热。
然后在塑料薄膜上刷上一层铅灰。那么这一页纸曾经有过的笔痕就都会显现出来。
果然,在莎伦的遗书上有一些痕迹浮现,其中有一个看起来象名字,和一个电话号码。
那串电话号码可以勉强分辨出前几位数字,分别是(205)837…,这个号码的地址指向阿拉巴马州,但是后面的4位数字怎么也看不出来。
警方只好拼凑后4位数字,找电话局确认这些电话号码确实存在,然后打过去一一询问。最后有一个电话打通了,当他们问到:“你们有认识谁在南卡吗?”
对方回答说:“有啊,我爸就住在南卡。”
警方根据这个线索找到了50岁的埃利斯,他就住在距离莎伦家不到15迈的地方,埃利斯是个资深电工,白人,结过婚。
他的儿子在阿拉巴马的军事基地驻军,这就是儿子的电话。
但是在莎伦被绑架的期间,埃利斯和现任妻子正在阿拉巴马看望儿子,儿子也一直在基地没有回来,显然他们没有作案的时间和机会。
但是当警方将凶手打给莎伦家的电话录音播放给他们时,他们异口同声的说出了一个名字:La
y Ge
e Be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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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狡辩
拉里今年37岁,家里还有三个姐姐和一个弟弟。他们从小就跟着父母搬来搬去,没有一个固定居住的家。
在成年后,他曾经加入过海军,但是很快就因为擦枪走火的时候伤到自己退伍。
之后他结了一次婚,有了一个孩子,但是没几年婚姻失败了。
婚姻失败的原因虽然没有明说,但是追溯他的历史就可以看出来,拉里在少年时期就曾经因为性猥亵女性亲属被举报,婚姻存续期间,他也曾经多次因为性骚扰和强奸的指控被逮捕甚至坐牢。
拉里27岁那年,他和妻子一起住在南卡。一天的清晨,他开车的时候看到一个年轻的金发女郎,忽然心生邪念,下车过去拦住她,邀请对方上车一起爽爽。在被拒绝后,他立刻拿出一把匕首抵住她的肚子,抓住她往车上拖。还好附近的人们听见了女孩儿的尖叫,立刻出来阻止并且报警。
当时拉里跳上车逃跑了,但是当天他就被警方找到,然后被正式逮捕。不过当天晚上,他被妻子用5000保释金保释出狱。
对这起绑架未遂,他用精神不正常作为理由辩护,最后只获得了5年刑期,但是又被赋予了5年缓刑。而受害人对这个审理和判刑的过程一无所知。
第二年拉里再次因为袭击一个南卡大学的女学生被捕判刑。因为是二次犯罪,他本来可能被判30…40年徒刑,然而他又再次提出精神病的理由,并且保证一定会去看病。于是他只坐了21个月的牢就重获了自由。
除了这些有据可查的犯罪之外,围绕着拉里还有两起神秘的金发女郎失踪案。一位是他同事的女友,另一位是他的邻居。
这两位女孩儿的共同特征都是年轻漂亮的白人金发姑娘,都是20出头。但是警方从未找到确凿的证据把她们的失踪与拉里联系在一起。
同时拉里是个电工。埃利斯平时雇佣拉里来家里做些粗活,当他们夫妇去外地的时候,也请拉里来帮他们看房子。
埃利斯回忆起来,最后一次他们去阿拉巴马看望儿子的时候,曾经把儿子的联系方式在纸上写下留给拉里,以便他有急事时联系。
在埃利斯的家里,警方找到了他当时写的那张纸条。这张纸与从遗书上拓写下来的痕迹完全吻合。莎伦就是在这张纸下的另一张纸上写下了最后文字。
在埃利斯离开家去阿拉巴马州探望儿子的期间,拉里绑架了莎伦,带回了埃利斯的家,在埃利斯家中,警方找到了6根属于莎伦的金发。
他寄往莎伦家的那封信上的邮票,证明是从埃利斯家撕的,埃利斯家还保存着没用完的剩下的邮票。
6月27日,莎伦被绑架的3个星期后,警方正式逮捕了拉里。
拉里在被捕后,到被审期间,可以说竭尽全力的扮演了一个精神病患者的角色。他否认了一切与案件相关的指控,翻来覆去的说,“这个拉里没有杀人,是那个坏的拉里干的。”
这一次他又故技重施的声称自己是精神病人,需要治疗而不是惩戒。
在法庭上,拉里各种“失常”表现,他甚至多次打断自己辩护律师的发言,最后被忍无可忍的法官驱逐出法庭。
控方在起诉的时候,提出了死刑要求,辩护律师为了帮助拉里保命,没有提出无罪申请,而是提出了“因为精神有问题的认罪协定”。
也就是说,辩护律师表示拉里承认自己犯下了绑架和杀害莎伦的罪行,但这都是因为他脑子有病造成的。如果这个罪名成立的话,他将接受精神病治疗,而不会去监狱坐牢。
在这里给大家一个小科普。关于精神病犯罪的辩护,有两种不同的罪名,一种是GBMI(认罪但是请考虑精神病的影响),还有一种是NGRI……Not Guilty by Reaso
of I
sa
ity(因为是疯子所以无罪)。
近年来GBMI获得越来越多的认同,因为当辩方意识到犯罪证据十分确凿无懈可击的时候,清楚的知道不可能逃脱“有罪”的判定,就会提出认罪,但是请求轻判。
这也是给陪审团提供了一个选项,当被告存在精神问题的时候,如果仅仅只有有罪和无罪两种选择,那罪犯要么很可能会以精神病为借口逃离惩罚,或者的确是有病却得不到治疗。
检控官在最后陈词的时候,把莎伦的那封遗书展示给陪审团,告诉诸位陪审员说,这个女孩儿在明知道自己很快就会死去的时候,还有如此勇气写下这样一封平和从容的告别信,请想象一下当她签下自己的姓名时,曾有过什么样的心情。
所以在座的诸位,你们是否有同样的勇气,在这个罪犯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下你们的名字呢?
47分钟后,陪审团员们回到法庭,宣布拉里一级谋杀和绑架罪名成立,判处死刑。
不久后,拉里因为绑架和谋杀9岁的黛布拉再次受审,这次陪审团依然宣布一级谋杀和绑架罪名成立,判处死刑。
La
y在初审判决结果下来后,立刻起诉,表示不服判决。
大致有如下几个理由:首先他认为法庭给自己指派的律师不给力。明明自己是精神病人,为什么提出认罪要求?压根就应该要求无罪啊。
关于这个理由,拉里(和他的新律师)洋洋洒洒的写了很多很多的内容,总之就是说一审辩护律师的无能造成了目前的结果,因为上来就说了(有精神病情况下的)认罪,陪审团当然不会考虑他无罪的情况,所以他没有受到公正的审判。
上诉法庭驳回了这个说法,判决书上掰开了嚼烂了解释说,人家辩护律师是考虑到你犯罪的证据实在是无法辩驳,确凿无疑,如果走无罪辩护的路线,只怕会引起陪审团更大的反感,反而给你判决死刑。
而提出(有精神病的)认罪,好歹你有了认罪的态度,陪审团可能会考虑到你会去治病,也会受到约束和惩戒,从而不选择死刑判决。人家明明是要救你一命啊。。。
更何况,这不是你跟辩护律师之前就讨论好了的辩护策略吗?
判决书上又列举出大量证据证明拉里其实根本是知道而且认同这种策略。
然后拉里提出法庭指派的精神鉴定师是政府雇佣的,有偏见!
判决书解释说,拉里成功的接受了3次庭审,每次庭审前后都有专家鉴定他的精神状态足以参加庭审,这些专家里有法庭指认的,也有La
y自己花钱雇的。
控辩双方的专家都得出同样的结论,就别说什么偏见了。然后拉里又提出庭审的法官不公正,明明自己有精神病(当庭撒泼),法官还是判定他有行为能力,这个判定与事实不符。
判决书又十分耐心的解释说,法官对他行为能力的判定,并不取决于他在法庭上的表现,或者他是不是配合他自己的律师,而取决于拉里是否能理解和交流。只要他的理解能力和交流能力没问题,再怎么装疯卖傻也没用。
拉里还提出,在初审的时候,他的辩护律师的总结陈词很差劲,他当时就提出了抗议打断他,结果法庭忽略了他的反对,还直接把他轰出了法庭,这侵犯了他的权利!
另外法官宣布这个案件的审理不对外公开,拉里觉得这也侵犯了他的个人权利。总之,拉里提出了各种你能想到或者不能想到的理由,要求推翻一审判决。
但是最后都被一一驳回。
不过他还是没放弃折腾,一直到死,他都声称自己是耶稣本人。
在被判死刑的10年后,拉里被执行死刑,死于电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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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灭门之灾
1954年1月15日,一个不吉利、充满寒冷的星期五。傍晚七点左右,15岁的查理·奥特洛和以往一样放学后直接回家,但开门后却没有听到家人平时的问候声,家里非常安静,就连他的小狗米莱都没有叫唤。
随后,查理径直的走向父母的房间,看到的是恐怖的一幕:父亲乔瑟夫·奥特洛(Josephi
e Ote
o)被人绑了个严严实实,俯躺在床,一动不动,而母亲朱莉就躺在父亲旁边,手脚也被绑住,而且嘴里还被塞了一团毛巾。
查理疯了,他赶紧冲过去却发现两人已经没有了呼吸。查理赶忙离开家,大声的向附近的邻居求救,随后前来帮忙的邻居用奥特洛家里的座机打电话报警的时候,却发现电话是坏的,仔细一看是电话线被剪断了。
晚上九点左右,威奇塔市警方到达现场,他们发现死者不只是奥特洛夫妇:在卫生间里警方找到了查理9岁弟弟的尸体,同样是手脚被捆绑,死于勒杀。
在地下室里警方找到了查理11岁妹妹的尸体,被凶手吊在水管上,下身裸露,死于勒杀。嘴里也被塞上了毛巾。
随后,警方对尸体进行了更加仔细的检查,发现女受害人都没有遭到性侵犯,但在地下室里找到了精液,于是警方怀疑凶手是在杀害查理妹妹的时候进行了自渎。
这起案件让威奇塔警方非常意外,他们认为这是一起有预谋的灭门案:凶手先是借乔瑟夫送查理上学的机会悄悄潜入了受害人家里,把电话线事先剪断(这是为了断绝受害人在他实施犯罪行为的时候报警的可能性),然后在下午乔瑟夫不在家的时候入室将他的妻子、两个孩子杀死,最后在门口撞见了回家的乔瑟夫,于是他赶紧躲在暗处,用偷袭的方式将之击倒,捆绑、勒杀,放到了卧室里。
什么样的人会想杀掉这么一家人呢?
奥特洛一家人刚搬到这里不到一年,而且乔瑟夫是个受人尊敬的退伍老兵,没理由和人有如此大的深仇大恨。
虽然现场有精液,但当时威奇塔市的鉴定技术仅限于血型推断,警方知道这个精液的所有人血型为O型,这在人群里占比实在太大了,所以也没办法准确排查出犯罪人。
奥特洛一家四口人惨遭不幸的案件久攻不破,三个月之后,新的受害人却出现了。
1954年4月,21岁的凯瑟琳·布莱特(Kath
y
B
ight)在回家的路上被人杀害。凯瑟琳的死法和奥特洛一家近乎一模一样:被捆绑、然后被勒杀。
虽然意识到了两起案件很相似,但警方在侦破方面依然毫无进展,凶手就像人间蒸发了一 样。
在接下来的几个月中,警方锲而不舍的追查所有线索,寻找目击证人提供凶犯的描述,制作凶手的素描画像。
1954年的10月,有三个人表示是自己犯下了奥特洛家的血案,没想到这却触怒了另外一个人。
11月3日,《威其塔鹰报》的记者接到一个匿名电话,匿名者承认自己是凶手,他让记者到威其塔市公共图书馆里找一本书。在这本书里, 记者发现了一封信,信中是这么写的:“你们抓到的这三个年轻人只是为了要出风头才承认犯案,他们对于案件完全不知情,案子是我一个人做的,没人帮忙,只有写下三个字母的人才知道这恐怖的细节——乔瑟芬(查理的妹妹)被吊在地下室的西北角。。。。。。她的眼镜扔在卧室的西南角。。。。。。”
信中讲述了奥特洛家惨案中许多谋杀细节,这些东西警方从未公开过,所有这些只有警察和凶手知道。
接着在信中, 凶手暗示将会有更多的受害者出现,他表示:“当这恶魔进入我脑中,我将永远不会忘记,也许你可以阻止它,我是不能的,他已经选择了他的下个受害者,对我而言,关键字就是绑住他们、折磨他们、杀掉他们,BTK上。 ”
何谓“BTK”?“Bi
d——捆绑”、“To
tu
e——虐待”、“Kill——杀害”。
三年之后1957年3月的一天,24岁的萨莉·维安(Shi
ley Via
)正在家陪她的三个小孩,凶手偷偷把孩子们关在浴室,然后进入卧室,关门,殴打她、捆绑她,最后勒死了她。
就在凶手想要去卫生间里实施新的杀戮时却突然发生了一件事——这次他忘记了剪断电话线,电话刹那间响了。这让他惊慌起来,匆忙离开,三个孩子幸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