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强兵器-第8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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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想脸红一下应应景,可惜没皮没脸惯了,红不出来,而且我还真的有点期待这事弄假成真,可现在显然不是时候,只好岔开话题问道:“留哪吒一个人在那里没问题吗?一会他怎么撤离啊?”虽然临走的时候,我看到哪吒似乎是隐隐占了上风,不过我也没有乐观到认为他可以独立干掉莉莉丝的程度。(w w w 。 q i s u w a n g 。 c c 奇 书 网 )
“呵呵,贤弟多虑了,”郑和笑着说道:“哪吒的真身已经在这里了,留在那里的不过是假躯而已。”
“真身?假躯?”我忽然想起郑和临走时在哪吒头上抓的那一把。
果然,郑和从口袋里掏出一颗莲子,说道:“这个就是哪吒的真身了,他的灵魂依附在这颗莲子上,需要的时候,只要有水和光,他就可以从莲花中重新出生。”
“那……那岂不是春天把哪吒埋到土里,到了秋天就可以收获好多好多哪吒?”我开了句玩笑,不知道还是莲子状态的哪吒能不能听得到。
“哪里有这等好事。”郑和被我气乐了:“就这一个哪吒已经是太公的巅峰之作了。”说着,就给我们讲述起了哪吒的由来。
在封神大战时期,李靖的儿子哪吒智勇双全,年纪虽小,武艺韬略都是上乘,深得姜太公的赏识,已经向天庭提出申请,要将他激活,甚至给予神格化。可是事情又时候就这么巧,哪吒在赶回西岐接受激活的路上遭到了截杀,不知道商军用了什么方法,竟然调到了一条龙来参战,当时的哪吒还是普通人一个,被巨龙所伤,所幸随行的亲兵忠勇无比,拼死护他脱出,可哪吒终究伤的太重,结果在西岐城外气绝身亡。
当时的姜太公在生物进化飞升方面已经小有成就,虽然还没有让自己进化成永生者,但已经掌握了在短时间里维系灵魂不散的技术,这个技术的第一个受益者就是哪吒,虽然他的**死亡,但是灵魂被很好的储存在了魂瓶中——就是郑和跟杨戬用来装魂能的那种金属瓶子。可是接下来的几个月里,却一直都找不到合适的肉身给哪吒安置,因为当时的移魂技术刚刚起步,还很不成熟,灵魂与非本人的**排斥的相当厉害,试了几十个人,甚至还试了几种猛兽,都不能用。可太公确实太喜欢哪吒了,决定另辟蹊径,给他制作一副全新的身体。动物不行,就用植物!
经过了无数次的实验,最终太公选择了荷花进行培养,在基因中进行大刀阔斧的修改,最终制成了植物性的人类躯体,不过到了这个时候,太公也解决掉了灵魂与**的排斥问题,即使直接用人类肉身也可以了,可太公也很满意于荷花制成的植物躯体,哪吒对此也觉得很新奇,所以,最后哪吒还是选择了荷花化身。
植物性的身体和动物性肉身比较起来,有很多优胜之处,例如,哪吒的身体里是没有内脏的,也就没有血液循环,无论损失掉任何一部分肢体,都不会因失血造成体力下降或者生命危险,而且他完全不需要食物,只要有水,光,空气就可以生存,身体所需的所有营养都可以通过光合作用生成。不需食物摄取,自然就不需要排泄,他的身体内循环依靠的是蒸腾作用,非常适合长期无补给作战。所以,由他单独留下对战莉莉丝是最合理的,因为莉莉丝的视觉不是很强,主要是依靠自身对血液的渴求本能来辨识和寻找敌人,能够找到隐身状态下的我也就是因为这个。哪吒是植物人,没有血液,所以对莉莉丝来说,他的存在本身就很飘忽,难以琢磨,所以哪吒是占尽了优势。而且由于本身是植物,被神格化以后,能够运用魂能的哪吒还有一点别的神所无法比拟的特殊能力,就是使用假躯。
所谓假躯,就是在魂能充沛的情况下,将一部分魂能压缩整编,在一定时间内形成模拟灵魂,可以记忆并执行简单的指令,例如拼死拦截目标,或强行破坏固定目标等等。而自身真正的灵魂则可以压缩后,依附进脑后形成的种子里,脱离躯体,留下模拟灵魂来操控身体去执行灵魂离去之前留下的指令,这时候,身体就成为了假躯。当限定时间到了以后,模拟的灵魂自然消散,身体会自行枯萎腐烂,而真身则可以在周围魂能充沛的情况下,随时通过水和光的作用重新生成。因为哪吒好动不喜静,几千年的寿命难免让他觉得无聊,所以大部分时间他都是在种子里沉睡,被杨戬带在身上,几十年也未必会醒来一次,只是让杨戬在有仗打或者有好玩的事情时才叫醒他。
“这样啊,哪吒居然是植物人,不知道他知不知道现代的植物人是什么意思。”我笑了笑说道:“那植物人既然这么好,为什么不多生产一些呢?”
郑和说道:“贤弟说笑了。因为植物人除了优点之外,缺点也是很明显的,例如抗击打能力就不如动物性的人类。不需要食物补充也就意味着无法通过食物补充来修复破损的肢体,在缺少水和光的情况下,植物性的身体一旦受到严重的伤害往往就会致命,即使在光照充足的环境里,植物性躯体的自我修复速度也慢于有充足食物补给的动物性躯体。哪吒是神,所以可以通过魂能来弥补这些不足,但不可能把每一个植物人都变成神,魂能毕竟是很珍贵的,多一个神就多一份严重的消耗。”
“哦,路西法肯定是跑掉了,这家伙逃的太快,那哪吒的假躯可以把莉莉丝留在那里吗?”下潜的势头停止,我们已经进入了平行状态,甚至还有慢慢上升的趋势,估计是已经离开了那条岩石洞窟,进入了广阔的深海,联想起上次从耶稣的座驾上逃脱,现在如果让我们离开杨戬的肚子,恐怕马上就会被水压扁吧。
“贤弟太天真了,”郑和摇头道:“以莉莉丝之力,天下可独立与之抗衡者,唯项羽女娲二人而已,哪吒出手时,是因为莉莉丝不曾遇到过植物性人类,一时有些许慌乱,所以才暂时落了下风,可不出百招,她必可看出哪吒的实力,届时,就算哪吒真身留在那里,与杨戬合力与其相斗,最多也就是堪堪平手而已,只靠一介假躯,焉能阻碍莉莉丝分毫。所以,不出所料的话,她此刻应该早已逃离了地狱,只是被深海水压所扰,一时无法追击吾等。”
他说的很有道理,跟我想的也差不多,我也只是想抱一丝侥幸罢了,不过说起来,“那个路西法又是怎么回事?怎么看上去是黄种人?难道他是我们这边的叛徒?”
郑和还没有答话,我们耳边突然响起了杨戬的声音:“路西法不是人类,他是永生者,耶和华带来的家臣,他跟腓力这种半吊子不一样。腓力虽然可以移魂来控制有流动性的东西,但他毕竟不是永生者,一旦脱离肉身超过十个小时,灵魂就会开始溃散,最终死亡,所以我把那个套子摔到哪吒身上,就是因为腓力已经快完蛋了,让哪吒吸了他这种半散不散的灵魂,刚好可以快速生成假躯。而路西法是真正的永生者,魂魄不会消散,可以任意入住无主或者宿主意志力较低的**。继承**大脑里原本存储的记忆和技能,他现在用的这个身体应该是从近代中国掳走的高手。”
“靠!这样也行?”我惊叫道:“姜太公不也是永生者吗?他为什么不去欧洲抢几个身体过来?”
“白种人哪有黄种人厉害啊!”杨戬笑道:“你也不会丢掉砍刀捡木棍吧?”
“你说的也是,”我想了想,问道:“杨戬,你对耶稣那边的情况好像很了解嘛。”
“那当然,你以为我那么多年的卧底是白干的啊?”杨戬的身体突然停了下来,就听他说道:“找到阿福了,你们出来吧,上了福船,我给你们讲我卧底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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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四章 杨戬的卧底生涯1
汉朝建立以后,在嬴政的领导下,天下有了两百年的太平,而刘氏子孙作为表面上的皇帝,不用怎么操劳政务,坐享无上的荣华富贵,也算乐得清闲,在这二百年里,人间界达到了空前的繁盛,不仅生产力和人口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军力也十分强盛,除了维持国内的治安稳定,还数次主动出击,与匈奴等野生人类建立的政权几次征战,让人类军队在太平之年也保持了充分的战斗力。不过作为兵器,太久的和平不利于人类的成长,所以禹和嬴政商定,以后每隔一两百年还是要让天下大乱一次,改朝换代,利用人类对权力和物质的渴望,促进合理竞争,以保持人类的进取状态。
蓬莱,也就是后世的日本,在大量人口和物资迁移上去以后,也在嬴政的遥控下开始慢慢发展,当地的野生人类被移民通过通婚等方法进行民族融合,服从了天朝教化,开始默默的为蓬莱计划做着准备。
楚汉战争彻底结束,我再没有滞留在人间的借口,不得不回到天庭定居,重新过起那种虽然丰衣足食,但却百无聊赖的生活。我出生于乱世,成长于战争,做人的时候是战士,做神之后也是打手,生平除了厮杀,别的东西都不会。在天庭里,虽然美酒美食美女都是享用不尽,斗鸡走狗一类娱乐项目也是应有尽有,但毕竟神丁单薄,不如人间热闹。其他的各路神仙都是各司其职,搞科研的搞科研,做项目的做项目,唯一一个跟我一样除了砍人不会别门的哪吒还可以躲进莲子里面睡大觉,当年不周山上最空虚寂寞的就是我了。我一直渴望着能够再有点事情做,或者能有机会下山。虽然很多人类羡慕我们这些神,近万年的寿命差不多算是长生不老,鲜衣怒马美女香车予取予求,但我却更怀念混在人间的日子,喜欢人类的情感,甚至是种种狡黠市侩,那毕竟是人性,而做神,纵然是拥有一切,总还是有点高处不胜寒。
这种醉生梦死,浑不知日月的日子过起来,说慢是真的很慢,说快其实也快,不知不觉,两百年就这么混过去了,但我也差不多忍到极限了,那时候整天都在琢磨怎样找个借口溜下山去,或者去求太公也把我搞成植物人算了,起码无聊的时候还可以睡觉。(w w w 。 q i s u w a n g 。 c c 奇 书 网 )不过很快,我就不用烦恼了,因为女娲给我带来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好消息是我得到了一个新任务,所以可以下山了。坏消息是,这个任务不是去作战,而是让我去当卧底。
其实从姜太公进化成永生者,部分被激活的人类被赋予神格化之后,轩辕老板一直都很在意耶和华那边的动向,毕竟涉及到魂能的问题事情非同小可,虽然现在看来好像是瞒过去了,但没有确认耶和华方面掌握了多少信息的话,这始终是一个极大的隐患。而且,耶和华虽然跟轩辕老板同属永生者阵营,但是双方还处于同门竞争和相互制约的关系,再加上永生者集团内部对于同伴也是随时可能杀掉几个,这样的话,为了防范哪天突然被迫跟耶和华刀兵相见,事先派个卧底去刺探情报也是十分必要的,而鉴于天庭当中只有我一个闲人,而且这个任务需要用到我才有的神力,所以这个任务就当仁不让的落到了我的头上。
其实,往耶和华身边派卧底这个事情已经计划了好几年了,一直没有实施主要是有两个技术难题没有过关:一个是语言问题。你们不要觉得不可思议,现在给你们激活了大脑,给了你们完整的各类外语的字典跟教材,你们随便翻一翻就能学会几门外语,但在那个时候,耶和华跟轩辕老板就是为了互相防范,不让对方获取自己的信息才分别创造了拉丁文,希伯来语,甲骨文,文言文之类的。在那个时候,想要完整的获取一套对方语言的字典是十分浩大的工程,必须通过无数间谍手段去搜集对方平民百姓日常生活中的只言片语,然后将这庞大的信息整理分析,最终才能整理出一本薄薄的册子,里面也只是一些日常用语而已。(w w w 。 q i s u w a n g 。 c c 奇 书 网 )
第二个问题是外貌的问题。白种人在生理上跟黄种人有着诸多的不同,除了肤色,发色这些表面处之外,内部的生理结构也有不少不同之处,有一些根本就是耶和华故意搞出来的,一防止轩辕老板将黄种人改造之后混进他的阵营,例如眼睛的颜色问题,虽然现在靠一枚小小的隐形眼镜就能达到一定的效果,但在当时,轩辕老板一直都没有找到改变眼睛颜色的方法,让我去卧底,原因之一也是因为我有变化的异能,可以最大程度上伪装成白种人。
于是,我带着那本薄薄的外语词典就踏上了征途。那刚好是公元元年的冬天,我出发的时候,耶稣刚刚从马棚里出生三天。
根据轩辕老板这边掌握的情报,耶稣跟耶和华必定有着重大的关联,但那个时候还没有圣经,谁也不知道他到底是干什么的,我到达犹太人聚居地之后,也并没有马上开展工作,因为这次卧底是个旷日持久的活,我必须先把外语和生活习惯这些细节搞好,免得到时候被人揭穿,古往今来,凡是暴露身份的卧底者,没有一个不是死的惨不堪言的,虽然活着有点无聊,但我也不想死。
在开头的三十年,我活的像个穿越众一样,那时候别说外国电影电视剧,连本描写外国什么样的书都没有,像包大人你,到了美国之后还觉得自己孤立在了一个陌生的环境,而两千年前,我刚到巴勒斯坦地区的时候,那才是真正的两眼一抹黑。我出生的比较晚,不像女娲神农他们经历过补天什么的,白种人这个东西,虽然经常听老资格的神提起,但我以前从来都没见过活的。一见之下,很难相信他们也是人类,外观,语言,生活习惯,都跟我们差的太多了,而且我出来的时候,中国的经济和科技都已经发展的不错,至少有钱的老百姓已经住上了砖瓦房,穿的是绫罗绸缎,吃的是煎炒烹炸。就算是比较穷的,起码也是布衣短打,可这些白种人还处在蒙昧状态,衣食住行都还简陋到不行,无论男女,穿的都是脏兮兮的袍子,也没个款式做工之类的讲究,吃的东西除了肉就是野菜,烹调方法除了煮就是烤,调味的东西除了盐基本上就没别的,连酒都造的酸不拉几的。相比之下,我简直就是从现在的北京上海回到六十年代去上山下乡!
不过不管怎么样,这里毕竟是人间,总比冷清的天庭热闹的多,经过了十年的游历,我走遍了欧洲大陆,慢慢熟悉了罗马人,希伯来人,犹太人的生活,同时也暗暗佩服耶和华,在这么小的一块土地上,还把人类分成这么多不同品种来混合管理,不同的民族还要使用不同的语言,他不累吗?
游历大陆的同时,我一直暗暗留心耶和华在人类中的影响,却发现情况跟轩辕老板那边一样,普通人类根本就不知道还有耶和华这么一号人物存在,而且耶和华也没有放出手下来打理人间事务,所以当时的白种人跟非洲部落一样,盲目的崇拜着星星月亮黄鼠狼之类的自然精灵,并没有形成比较统一的宗教信仰。但是以我们这边之前掌握的情报,耶和华一直是一个很高调的家伙,很喜欢高高在上的感觉,当年初访地球的时候,就曾经要求当时的人类对他膜拜,现在自己养了这么多人,居然没有自封为神灵享受万民香火,这很不符合他的风格啊。
发现大部分人类都不知道耶和华是何许人也之后,接下来的二十年,我也不敢再去随便打听,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