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爱小说网 > 武侠电子书 > 封神之我要当昏君 >

第223章

封神之我要当昏君-第223章

小说: 封神之我要当昏君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兴许正是因此,那些跳崖的越人才会死。
  南越王不觉得自己的统治方式有什么问题,强权统治没毛病,自古以来都是如此,尤其是在文明程度并不算特别发达的百越之地。
  而且他已经计划好了,先认下御下不严的过错,再将邓秀逃出生天的事全都怪在小弟身上,最后将这些头颅拿出,示意其他越王自己已经严惩,一手以退为进,如此一来,其他越王很难再就此事做文章。
  而且诱饵既然没了,就得开始思考下一步对策,当前重要的,还是对付大商的主力军队,纣王与天下为敌,主力却被他们拖在南方,这岂不是给诸侯攻打朝歌的机会?
  这怎么能忍?谁都知道朝歌是天下中心丰腴之地,自己在这边拖住了大商主力,就是为了给别人创造捡便宜的机会?
  因而南越王很有自信,在这个大前提下,其他四名越王只会着重于想办法解决大商主力。
  ……
  密林。
  马忠迷路了。
  说好的一起潜行解救邓秀,结果其他人已经救完了人,他还没找着地方。
  越人也是好算计,这处深山老林便是久在南疆的人都不熟悉,马忠的迷路也在常理之中。
  人有三急,即使迷路了也避免不了,马忠找了个地方,先解决憋不住的事情。
  这处森林很密,因而即使是清晨,也显得黑漆漆的。
  南越王走在最前头。
  亲卫看自家大王神色匆匆,不由得提醒道:“大王,道路崎岖杂草丛生,还请大王居中,让末将前面开路!”
  南越王断然拒绝:“我们在这深山老林埋伏已久,只有我们埋伏商军,哪有我们中埋伏的道理?难道你担心那些救援邓秀的人?救了人肯定早就跑了!”
  叱退副将,南越王依旧走在最前头,认错归认错,气势不能弱。
  约莫走了七八百步,道路越来越狭窄,大风吹得草丛瑟瑟作响,隐隐还能稀疏的流水声。
  南越王记得这附近并没有什么溪流,正奇怪间,周围突然涌出一股黑烟。
  这正是马忠的看家本领,左道之术杀伤力不大,但专迷人眼,配合他这些年学习的刺杀之术,堪称一绝。
  他本来在小解,虽然他对自己那活儿很有自信,但没人喜欢被人看到,所以特意找了个不引人注意的僻静地儿,未曾想南越王偶然经过,还没发现他。
  既然遇上了,那就怪不得旁人。
  马忠在黑烟之中抬手就是一闷棍,将南越王敲晕,至于其他越人则直接被抹了脖子。
  那根刚解下来,既能当裤腰带又能当套索的绳索,也有了用处,将南越王给生擒了。
  马忠美滋滋的准备找路,可就在四下张望间,他见着了其他四个越王联袂而来,身边还没跟着几个人。
  这几个越王得到邓秀被救走的消息,就急忙赶来了,没怎么考虑自身安全问题,所以也没带几个护卫。
  毕竟这里本就在越军埋伏圈内,在他们看来很安全,而且就算是能在山林中灵活自如越人,也要考虑到山路的狭窄,不适合太多人一同行动,这也是他们选择在山林外围布置大规模埋伏的原因之一。
  这一切,给了马忠可趁之机。
  他将刚擒下的南越王放下,一股黑烟喷出。
  见过送人头的,还真没见过接二连三一起送的。
  至此,骆越王、瓯越王、南越王、扬越王、吴越王等百越五王,全都在自己设计的埋伏圈内,被反埋伏生擒活捉。


第485章 南疆无战事
  断崖下。
  陈桐和邓秀正在跑路。
  陈桐提着裤子,他沉痛悼念自己的绳索,那是一条能当裤腰带又能当钩锁的绳索啊!
  “可惜了,可惜了。”
  他找了根藤蔓缠到腰上,继续走着,没几步竟是见着了一处大湖。
  俗话说跳崖必有奇遇,还真给他们碰上了。
  “这是……鳖?”
  邓秀捏着鼻子,湖边有一只已经死透开始腐烂的鳖,身上还插着一柄剑。
  他走上前将鳖身上的剑拔下来,放在湖水里洗了洗。
  早前跑路太急,兵器都没拿,现在拿柄剑也好防身。
  陈桐却是惊呼道:“湖、鳖、剑,这莫非是顺天剑?”
  “啥玩意?”邓秀不解。
  陈桐皱眉道:“我听山里的老人说过,以前百越是有王的。”
  邓秀狐疑:“什么王不王的,百越现在不也有王?”
  陈桐摇头:“不是这种王,是真正的王。”
  “是……雄王?”
  三山关是南边的雄关,听陈桐这么一说,邓秀也依稀记起了一些东西。
  百越曾经,是有真正的百越之王的。
  炎帝神农的三世孙帝明于南巡之时娶了婺仙之女,生下生禄续,封禄续为统治赤鬼国的泾阳王。
  禄续能够出入水府,娶了洞庭君龙王的女儿,生下了崇缆,也就是雒龙君,雒龙君见着妪姬很漂亮,就把她拐走,两人生了一个肉胞,以为是不祥的东西,扔在了荒野,五六天之后分裂出一百个蛋,每个蛋都生出一个男孩。
  这百人分为两波,一波五十人,以长男为首,建立了百越的第一个国家,文郎国,其国王雄王。
  雒龙君为了帮他儿子坐稳王位,借渔民之手将名为“顺天”的神剑赠予了雄王。
  雄王便以此剑统治百越,成了百越之王。
  只是后来在雄王出游时,有一只巨鳖浮出水面,用箭射不中,他挥剑砍去,结果剑与鳖一起没入水中。
  自此雄王丧失了顺天剑,文郎国也步步衰弱,甚至因为地理位置的原因,百越分裂为各个部族,文郎国最后成为了百越中一个不问世事的寻常国家。
  邓秀望着手中的剑,剑柄上还有顺天二字,这不就是雄王掌控百越的顺天剑吗?
  他指着湖泊道:“这就是还剑湖,当年雄王在这里丢的剑?”
  陈桐摊手:“这就不知道了,兴许水脉连通,反正这鳖与剑应该都是真的,邓将军大难不死,已有厚福,这顺天剑在手,对付起百越诸族,也显得更加顺理成章了。”
  邓秀用衣袍在剑上擦了擦,心头一阵火热,有这剑在,应该能够将功补过了,至少名义上,甚至能统帅百越!
  陈桐在湖边鞠了捧水擦脸,低头看着湖水里的倒影时,他忽然给了自己一个大嘴巴子。
  都这时候了,怎么还在想这种有的没的事情?还百越之王,把邓秀安然救出去,保住纣王与大商的颜面,才是当前最重要的!
  邓秀被吓了个哆嗦,他依稀记得那些看守自己的越人是如何被正面刺杀的,最恐怖是的是,这人还大喊着潜行成功,简直是个疯子,现在看来推断确实没错,他疯起来连自己都打,这实在太可怕了。
  而这时,陈桐道:“不行,不能急着走。”
  “不……不急着走?”
  邓秀懵了,刚逃出生天,不一口气溜走,难不成还继续逗留?
  “是的。”陈桐认真的点点头:“还得再等一下,没危险的,就在林子边缘接应其他人,我们失散了,他们肯定急着找,要是一不留神被越人围住,就麻烦了,所以我们得去接应一番,越人也肯定想不到我们会回去,必会会忽视外围防御。”
  “而且我们还有一个弟兄失散了,他虽然总是迷路,但武艺比我们所有人都高,还会异术,能迷人眼,只要找到他,我们就彻底安全。”
  陈桐自然见识过马忠的神烟,一股黑烟起来,即使杀不了几个人,也能趁机逃跑,能进能退,方为真正异术,可以说一旦找着了马忠,安全系数直接提升了好几个档次。
  乍一听很有道理,邓秀却急了,他对马忠的异术不了解,根本不敢将宝压在一个从未见过的人身上。
  哪有什么没危险啊!
  这深山老林就是越人布置良久的包围圈,即使只在外围接应,也有风险啊!
  一次跳崖能活下来,两次跳崖也能活?
  邓秀感觉自己要疯了,他不是薄情寡恩的,他知道这些人拼了命来救自己,也感念他们的恩情,但事情也要分个轻重缓急啊!
  他知道自己的重要性,如果自己再度被抓,无异于又将闻仲的大军与三山关拉入险地,哪能轻易赴险?
  他是容易中埋伏中陷阱,可不代表他傻啊!
  要是他邓秀是个普通人,仗着自己的武艺说什么也等着大家一起走,即使那些人都是累赘,甚至已经被越人围住了,他也会杀进去救人。
  可问题是他不是个普通人啊!
  为的,就是能平安脱困。
  只要脱困,南征大军与三山关兵马就不用再纠结,也不会有冒进的将领被围攻。
  大商也不会因此失了威信,不然在纣王刚宣战万国后,小舅子就没了,南方吃了个大败仗,这日子还怎么过啊!
  而且手中百越之王的顺天剑也会归了别人,百越有了新王,声势大振,此消彼长,到时候,整个南方就直接人心动荡,彻底保不住了!
  所以邓秀很理智,他知道自己必须安全的跑路。
  “走。”
  陈桐看见了邓秀的犹豫,也懒得解释,直接拉住他的胳膊。
  反正异术这东西解释不清楚,恐怕只有真见到了马忠和神烟,邓秀才会明白这确实是为了他好,是在保护他。
  “你……”
  可陈桐这样的举措落在邓秀眼里,就是在援护弟兄而不惜让好不容易脱困的自己再度陷入险境。
  说什么将纣王当做信仰,这都是假的吧?
  特么我出了事,最难做的就是纣王啊!
  陈桐却是拿出了火龙镖,上下一比划:“走。”
  邓秀没脾气了,陈桐的武艺他是见过的,自己全盛时期倒是能试试,可现在又渴又饿,真心打不过。
  邓秀抿了抿唇,得,做好最坏打算,要是出了事就自杀,好过被当做诱饵,他不是怕死的人,保全大商与纣王颜面更重要。
  要不是之前被看得严,他已经自裁了。
  两人反身走了每一阵子,听见一阵树叶摩挲声。
  陈桐放眼望去,百越五个王正一个紧跟着一个。
  邓秀心中一紧,这都被找到了?
  陈桐沉下了心,万万没想到百越五王齐出,全都来追邓秀了,哪怕跳了崖都不依不饶的绕过来。
  如今百越五王具在,周围的兵马护卫,只怕也不少。
  别说找马忠和其他弟兄了,还是先保证自己安全吧。
  陈桐低声道:
  “周围必有大军埋伏,现在开始,我会尽量拦住周围的越人,最起码也要把他们引到另一边去,你头也不回的走,要是路上见着一个八字胡的人,你就表明身份,他能护你周全,那样你就彻底安全了。”
  陈桐咬了咬牙,又拿出火龙镖,递给邓秀。
  “这是火龙镖,稍微瞄准就能百发百中,还能喷吐火气,你拿着用来防身。”
  一切预备好了,陈桐开始活动筋骨,这可能是他的最后一战了。
  没想到刚出道就夭折,看来自己比老师还差得远。
  他摩拳擦掌得将目标对准百越五王,看淡生死之后,甚至有些小骄傲,老师只是刺了纣王和于越王,他却一连刺五个王,即使可能死得很惨,恐怕也能被记载下来了吧?
  陈桐一点都不后悔,至少把邓秀救出来了,大商与纣王的颜面保住了。
  “走啊!还在这里干什么?”
  陈桐见邓秀还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忍不住踢了他屁股一脚:“我说过陛下与大商是我的信仰,就一定会让你活着回去,至少在我死之前,你尽管跑,头也不回的跑。”
  邓秀瞪着眼,指了指前方:“你说的那个八字胡,他……”
  “他是不是和你一样戴着兜帽?”
  “是。”
  “带着袖箭?”
  “那和飞刀一样是装饰,他比较喜欢敲闷棍。”
  “那就是了……”
  “你怎么知道的这么清楚?”
  “他就在底下啊。”
  “嗯?”陈桐轻咦一声,拨开面前的几片树叶。
  果不其然,马忠就在下头,裤腰带和自己一样是随手找了根藤条应付,手里那条绳索正好将百越五王的双手束缚,五人看起来雄赳赳气昂昂,实则全是俘虏。
  “咳咳……”
  陈桐推搡了邓秀一把。
  “怎么?”
  “火龙镖还我。”
  邓秀还过火龙镖,心里却另有算计。
  代表百越之王的顺天剑在手,正儿八经的百越五王又全成了俘虏,闻仲大军正在向这边靠近,有探马游弋……
  那要不要,直接干一票大的,来一手反包围?
  越人没有部族首领指挥,乱成一盘散沙,即使能战,也必然各自为战,不是闻仲所率大军的对手,一战可下!
  接着,再出示顺天剑,以顺天剑以雄王的名号收割,令越人臣服,坐实百越之王的称号……
  一盘情况下,越人当然不认这种失传已久的剑,可百越五王被生擒活捉,内部已经混乱,他们还能做什么?
  如此以来,南方,可不就再也没有战事了吗?


第486章 剃发易服
  昏庸值永远不嫌多,万国宣战肯定能从敌国身上赚一笔,但也不能就此怠惰。
  天道还未打穿,昏庸仍要继续。
  子受正坐在一把椅子上,椅子前是一个大木盆,盆里还有一个被死死按住的脑袋。
  他提了桶水,直接倒下。
  那脑袋却是说话了:“呔,你这昏君……”
  “会说话就多说点。”
  人类的悲欢并不相同,哪吒永远都不知道这句话给子受带来了多大的快乐。
  子受笑呵呵的,手上的力气减小了些,他就喜欢听这些话,昏君的生活就是这么的轻松美好,今天阳光格外明媚。
  那木盆里的脑袋渐渐上浮,伸出手拨动着头发,露出一张清秀的小脸。
  只是这脸……五官气的有些歪曲,只有嘴巴开合不听,不断叫嚣道:
  “我乃伐纣小先锋……”
  “我乃灵珠子转世!”
  “商灭周兴,天定伐纣……”
  哪吒每说一句,子受就忍不住在心里咯咯笑,看看这偌大的朝歌,竟然没有一人比这熊孩子说话好听。
  “呔,我鲨了你!”
  哪吒说着,就挣扎起来。
  子受皱眉,捡起手边的崆峒印就砸。
  “话可以乱说,别乱动,动就砸。”
  哪吒被砸的头晕目眩,想动,也动不了,只得任由子受施为。
  “扎两个冲天鬏,光着两小脚丫,可惜风火轮是我的啦……”
  子受轻轻哼着,哪吒失去的不仅仅是风火轮,连冲天鬏都被他拆没了,披头散发。
  他在做一件事,洗头。
  这时候没啥洗发液、护发素等东西,洗起头发很费劲,也就龙吉牌花洒好用,换做别人还真不容易。
  哪吒这熊孩子被囚在天柱地下快一年了,一年不洗头发,他就是神仙他也葬。
  子受算是体验到了洗头发的麻烦,先得锯末加细沙,将哪吒头发里的油泥裹掉,再用篦子反复梳理,最后用皂角树的果实、叶子捣碎成糊,加水搓洗头发。
  这个过程简直恶心,跟熬粥差不多,这还没完,还得把熬好的粥倒在头上。
  不过也幸好是倒在哪吒头上,自己晚上还是龙吉亲自洗,这么想来,子受心里就好受多了。
  其实哪吒一年都不洗头发,也实属正常,这么麻烦的事,一年洗上一次都是讲究人,因而头发里很容易生虱子,像嵇康、白居易,都留下过捉虱子的诗句。
  洗好之后,自然是咔嚓两剪刀将哪吒的头发给剪了。
  可惜的是,子受手上功夫不咋地,剪坏了。
  问题不大,哪吒不看重这个,他连爹妈都不要就投奔西岐了,哪会在意头发。
  其实就算换做普通人,也不是什么大问题,身体发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