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法始记-第14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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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为了维持国家稳定,冒险者小队的上限为十人,而且还要到骑士协会和佣兵协会注册,交上一笔不菲的保证金和详细的个人资料,审查非常严格。
但虽然受佣兵协会这个全职管理在野骑士登记和审查,可冒险者和佣兵还是有区别的。
佣兵更像护卫和打手,他们一般干得都是保护商队和参加一些争斗的工作,属于雇佣性质。
用自身的骑士实力来换取金钱,或是享受生活,或是用来买大量肉类供给修行。
而冒险小队不一样,他们本就一群不喜欢拘束和给有钱人干活的人,基本不接受雇佣性质的工作。
他们的盈利方式,就是探险寻宝,俗称盗墓。名字不好听,但这可是一个很有钱途的活计。
这片大陆自千年前盖亚帝国分崩离析开始,就没有统一过。在战乱频发的几百年中,一个又一个小国出现,一家又一家贵族崛起,然而他们其中的大多数,最终还是淹没在了战争和利益倾轧之中。
而贵族势力们有个和松鼠类似的习惯,那就是藏东西。有个传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但在大陆上的绝大部分国家都很流行。
那就是当某一家贵族的祖先死了之后,他的后代们会将一部分财富放入先祖的陵寝,一代又一代积攒下来。
有的大贵族甚至不只在先祖的墓地中藏财宝,甚至还专门在深山老林中挖掘不止一个宝库,将自己家族的财富分散储存,防止被人一锅端了。
这么做的原因,不只是为了在家族变故后给子孙们东山再起的机会,同时也是落败后的保命方式。
比如布兰提斯那位领主的家族余孽之所以能在二十年后搞事情,就是因为当初的胜利者——议会,贪图侯爵家族的百年积累,才给了他活命的机会。
这是成功的案例,相反的,自然也有失败的案例。那就是知道家族宝库和先祖陵寝的子嗣全部死光,几代人积累下的财富彻底无人知晓。
像这样失败的例子,在大陆上比比皆是。几百年的战乱和国家吞并,不知道埋葬了多少不为人知的财宝于地底之下,任凭时光流逝,依然静静的躺在那里。
而冒险者,就是专门寻找这些财宝来盈利的人。诺亚这边因为本身处于大陆边缘,在它立国之前一直没有什么像样的势力,所以冒险者的活动很少。
但在连番易主的大陆中部地区和原歌明兰疆域,也就是现在的阿瑞斯殖民区,冒险者的身影极其活跃。
虽然绝大多数人几乎没有收获,只能兼职一下珍兽猎人或者倒卖一些深山中的奇花异草,但还是有不少新生骑士趋之若鹜。
毕竟对于这些人来说,只要能根据历史资料、传言和当地的传说,找到哪怕一座小型贵族宝库,都够他们吃一辈子的了。
高投入、高回报,也是冒险者这个名词的一部分含义。而勒斯怀疑的原因就是这点。
肯的口音不像是诺亚人,他们这帮人千里迢迢来诺亚,又跑到盐碱沼泽这个地方,竟然只是为了抓什么白角犀牛?
这个东西他听过,虽然确实是盐碱沼泽的特产,一种大概只有中型犬大小的袖珍犀牛,通体白色,尤其是那根角,宛如白玉。
是很好的工艺品和有钱人家的宠物。但它并不是多么珍贵,这种小型犀牛既然能在盐碱沼泽的恶劣环境下生存,繁育率是个很重要的因素。
虽然因为部落人初期的过度捕杀,数量锐减。不过市场饱和以后,售价也降了下来。
在布兰提斯一只活着的白角犀牛不过三十个金磅左右,而且还是最终售价。
而眼前这几个冒险者,费尽力气和时间,专门前往盐碱沼泽深处寻找这东西,有些得不偿失了。
“不说实话是吗?”勒斯淡淡问道。
“这就是我们来的目的啊,阁下想听什么实话?”肯一脸委屈的说道。勒斯没心情跟他墨迹,直接朝达利吩咐道:“一人砍一只手。”想祸水东引坑他们,自己又不是什么善男信女,这几个人勒斯没准备轻易放过。
“唉!别这样!有话好说。”肯还没有来得及说话,他的队员中已经有人撑不住了。
“多宾,你……”肯刚想呵斥自己的队员,结果被杜康上前抓住了喉咙。
“闭嘴!”勒斯闻言,走到这个名叫多宾的人面前。
“看来你有一些想对我说的话?”
“有,有的。”多宾连忙点头。
“那还不快说!”
“是、是!”多宾咽了口唾沫,道:“我们这次来,是因为之前在古书上查到一个线索。”
“什么线索?”勒斯不耐烦的催促道。
“您……知道大探险家尼罗兹吗?”勒斯皱眉想了想,他似乎在历史课本上看到过这个名字。
这时,克里斯蒂娜在一旁小声提醒道:“老师,是歌明兰帝国八百年前的一位王子。”勒斯略有些尴尬的咳嗽里一身,让多宾接着说。
“我们的工作您也清楚,平时就是翻找历史书籍和到处记录民间关于宝藏的传说。这次我们来这里,就是发现了一条关于尼罗兹的墓地线索。”俗话说,人各有志。
在这个世上并不是所有人都热衷于权利和享受,而是有着自己的喜好和志向。
原歌明兰帝国的三王子殿下——尼罗兹,就是这么一位不在意权势和王位的例子。
这位王子殿下喜欢探险和绘制地图,并且在这方面确实有很强的毅力和天赋。
在他四十多年探索大陆各地的路程中,绘制出了一副副至今也具有很大参考意义的国家地图和地质勘探图,还带回了大量生长在深山之中的特色动植物,极大开拓了当时人们的视野和对大陆的认知。
他所创造的绘图方法和探险技巧,以及个人的经历传记,成为了后世所有冒险者的入门时必须拜读的书籍。
同时,他在自传和手记中写下的探索成果,也为这些冒险者们的行动方向起到了极大的参考作用。
可就这么一个算得上探险开创者的人物,却在一次探险绘图中意外去世。
当时尼罗兹王子已经绘制了大部分陆地上人迹罕至地区的地图,感觉无处可去的他便将目光瞄向了当时还没有多少人口的海边地区。
盐碱沼泽,就是他的第一站。一支由歌明兰帝国赞助的小型探险队,在尼罗兹这位三王子的带领下来到过盐碱沼泽,最终却因为这里恶劣的环境和突发的瘟疫,导致探险队几乎全都死在了这片沼泽之中。
就连三王子,最后也没能幸免。据记载,尼罗兹在弥留之际,说的最后一句话就是,将他葬在这片夺走他生命的土地上,作为自己旅行一生的终点。
根据他的临终遗愿,探险队的几名幸存者并没有将其遗体或者骨灰带回家乡,就地掩埋在了盐碱沼泽的深处。
最后的最后,为了防止遭到王室报复,更是只有一个人坚持回到了歌明兰,将王子身死的消息传达给了王子的亲人,随后也病死了。
这几百年来,出于瞻仰祭奠、或是贪图帝国王子坟墓里的陪葬品、又或歌明兰王室想要接回家族成员,也不是没有人找过尼罗兹的具体埋葬地点。
但这么多年下来,一无所获。如今,他们这支来自琴康的冒险小队在一次走访过程中,无意间找到一本牛皮手记。
而这本手记原作者,正是当年由尼罗兹带领,前往盐碱沼泽探险制图的探险队幸存成员之一。
手记上较为详尽的记载了当年尼罗兹探险小队从进入沼泽、染上瘟疫、三王子死去到最后将其埋葬的全部经过。
从这字里行间,队员们得到了一个远比之前精确的埋葬位置,所以他们就动了心思,准备前来挖掘其中的陪葬品。
“八百年前的王子墓穴?有点意思……”勒斯自言自语道。
第212章 终至
最终,王子宝藏的线索也只是稍微打动了勒斯那么一下下。但也成功保下了这支冒险小队的命。
老实说,他现在并不缺钱,对那些陪葬品没什么兴趣。再者,尼罗兹仓促间死在了盐碱沼泽,身边只有一支探险队,能有什么值钱的东西。
之所以留下了这几个坑了他们的人,主要还是对他们出身琴康的身份感兴趣。
夜晚,露宿营地中。勒斯坐在小凳子上,手里拿着一个银制茶杯,克里斯蒂娜刚泡好的红茶正冒着徐徐雾气。
在他另一只手中,正把玩着一件挺稀奇的玩意儿。大概巴掌大小,通体黑色,一支钢管连接着木质握柄,而在握柄的斜上方,赫然存在五个孔洞的圆形转轮。
这是在白天勒斯决定俘虏这支冒险小队后,在没收武器装备时,从他们队长身上搜出来的东西。
达利他们将这东西当做什么工艺收藏品交给了自家老板,可当勒斯看到它的第一眼,自然也就认出,这特么不就是转轮手枪嘛。
“手里拿的什么?摆弄一下午了。”杜康走过来问道。勒斯笑了笑,将手里的东西扔给他。
“你仔细看看这东西像什么?”杜康闻言也细瞧了两眼,恍然道:“好像是之前军团给咱们试装的那种火枪,不过怎么短了很多?”勒斯摸着手中退下来的子弹,感叹道:“琴康的技术,自然比咱们王国研究院的更强。”当初他刚来到这个世界不久,就已经发现了类似火绳枪这种前装药的热武器,甚至他还亲自用过两次,来给研究院和军团提供实战数据。
效果怎么说呢,不好不坏。火绳枪的威力在一定距离下是足够穿透两三毫米的薄胸甲的,这一点是它最强的地方。
但它的二次装药实在是太麻烦了,一个熟练火枪使用的士兵,也需要半分钟的时间进行清理枪膛,装填底火、棉布、火石或者引线等步骤,才能进行二次发射。
但要说这玩意真要大规模列装,凭借强大穿透力和数量优势,像地球西方最早期的排队枪毙战术一样,倒也是一件大杀器。
可这里不是地球,这是个有超凡力量存在的世界。当时火绳枪拿到第一军团的时候,那也是掀起了一阵热潮的,据说有不少上层指挥官认为这种东西可以替代目前的,由骑士带领普通士兵冲锋的战场作战模式。
减少对超凡骑士的依赖性,增强普通士兵在战斗中的重要性。但经过实际的测试和计算后,发现其中还是存在不小的问题。
首先,从四级骑士开始,超凡骑士的血气对肉体的加强就非常明显了。
这个血气的强度,足矣抵挡住没有膛线的火绳枪至少十次的攻击,而以火绳枪的设计精度,要在仅仅一百米且威力下滑严重的射程范围内面对四级骑士连中十枪,所需要的枪支数量就要三十以上。
在军团安排的一场由二十五名手持火绳枪并经受过射击训练的士兵,对抗一名四级骑士军官的演习中。
这名四级骑士就凭借高速的移动,快速突进到排成一列的火绳枪士兵跟前。
而这些士兵的第一轮射击仅仅命中了七发,全部被骑士凝聚在身体中的血气挡下,只不过受了些皮外伤。
一轮齐射以后,长达半分到一分钟的弹药装填,简直就是致命的。而在普通士兵之间的对抗中,火绳枪倒是占据了很大的优势,毕竟不俗的伤害和巨大的声响,对于打击敌人的战斗意志是很有效果的。
如果真的列装全军,普通士兵的战斗力肯定会有所提高。但这又涉及到另一个问题,成本。
这个世界的冶炼和铸造技术全靠手工,火绳枪对铸造精度又有一定的要求,这让它的成本一直下不去,想要大规模装备,成本太高了。
而且雨天情况下,根本没办法使用。这种缺点可不是小事情。毕竟火枪兵是需要牺牲冷兵器战斗训练的时间,去练习枪械的使用和保养。
可一旦因为雨天或者潮湿情况,失去枪械,他们本身的战斗力必然比不上全职近战的士兵。
最终,军团还是没有采用这种价格昂贵,可靠性低的新式武器。毕竟如果三十名士兵持刀一拥而上,都差不多能耗死一名四级骑士了,何必用枪。
现在的大陆上,也就一些底层的黑帮在普通人的火拼中可能会使用一些短管火枪,还是威慑力远大于实际杀伤力的恐吓性质。
勒斯也是在那时候认识到,初期的火药武器因为精度和射速的严重缺陷,对这个拥有超凡力量的世界用处不大,最重要的还是要成为骑士。
从那之后,勒斯才开始了疯狂的训练,期望自己能通过骑士的力量保护自己。
虽然,最后只是证明了自己根本没有骑士天赋。但今天从冒险小队缴获的这支转轮手枪,却让勒斯深感惊讶。
火药在这个世界发明的时间不过近百年,也是由歌明兰帝国时期的帝国研究院所研制出来的。
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做出火绳枪,勒斯以为已经到头了。没想到就连这种可以连续供弹、还带有膛线和辅助瞄准线的枪械都已经制造出来了。
尤其是他手中将弹头和发射药合并的做法,大大加快了枪械的射速。‘这东西可有些了不得……’勒斯心中暗想道。
于是,他将被看押的冒险小队叫了过来。此时的肯和他的队员们,正在商量着要不要逃跑的问题。
由于他们用得是琴康小地方的俚语,看守的部落人根本就听不明白,也没当回事儿。
“队长,咱们现在该怎么办?”小队里负责扛盾牌的大汉问道。
“要不要逃跑?”另一个人说道。
“是啊,虽然现在咱们还没事儿,但这帮人不知道什么来历,我们不跑的话,说不准最后也是被杀掉的命……”
“可怎么跑啊,我们的武器和物资都被没收了,没有这些,在盐碱沼泽里纯属找死。”
“跑之前抢一些带走吧。”
“说得容易,你没看这些人的实力嘛?!不是凶悍的部落人就是巫师,话说他们是哪个巫师势力的吧,领头的一招就能放倒咱们几个,手下还有六个巫师。要不米拉你去说说,估计都是从巫师之都出来的,看看能不能通融一下,把我们放了,左右他们也只是损失了几匹马而已。”一直在低头沉思的肯,此时也将目光看向小队里没有发言的女巫师。
“米拉,你觉得怎么样?”穿着斗篷的年轻女巫沉默的摇了摇头,道:“你们不是巫师,所以没发现,他们跟我的法术根本不一样,更谈不上关系了。”其实在她心中,此时被抓的慌乱远没有对白天勒斯和图尔斯几人所释放法术的好奇更重要。
作为一名中级巫师,米拉很敏锐的察觉到了他们的法术和自己的有很大不同,但又有像是法力护罩这种巫师通用法术的存在,让人摸不到头脑。
‘难道是很早之前就从巫师之都分裂出去的那些人之一?’她心中猜测道。
肯听米拉这么说,也放弃了这条思路。他低头想了想,道:“跑是肯定要跑的,我们不能就这样坐以待毙。但是这些人的实力和人数都比我们强,贸然逃跑的结果只能是激怒他们。我看这伙人的首领好像对咱们要找的尼罗兹墓地似乎有点兴趣,那么暂时来说咱们是安全的。这么多超凡者来盐碱沼泽,肯定是有自己的事情,我觉得咱们可以等他们办正事的时候,再找机会抢一些物资逃走。”说实话,肯他们这帮人的实力不弱,各个也都有三级骑士的实力,肯更是四级骑士中的精英,捆在他们身上的绳子根本就没有什么太大的作用。
只不过就算逃跑了又能怎么样,人家比自己人多,实力又强,很可能会再被抓住。
到时候就不是换个粗绳子的问题了。
“你们说……要是咱们把总结出来的地图和资料交出来,能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