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士征程-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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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保险起见,老比利在看到周围镇民围着老洛克一家道喜和寒暄中,悄悄的拉了一把布鲁斯,“小布鲁斯,你给我说说,约夏克和卡尔没出啥事吧。”
布鲁斯笑嘻嘻的对着老比利说“比利大叔,约夏克大叔和卡尔大叔身体好着呐,他们还要你给他们留好酒,等战争结束了,找您喝酒呐。”
老比利一听,才放下心来,笑着对布鲁斯说“你给他们说一声,我老比利每年都给他们攒了一批酒,四年了,等他们回来,我请全镇外出的小伙子们喝酒都没问题!”
布鲁斯笑道“那敢情好,到时候我和我叔叔也来凑一杯。”布鲁斯和他的叔叔亨利不是矿山镇的人,他们是男爵城堡里的商人家族,也就是城里人。
“没问题!”老比利大手一挥。
矿山镇又迎来了黑夜,今天的夜晚虽然没有昨天那么热闹,但对于有些人来说,这个夜晚更加美妙。
比如老洛克一家,洛克能在凶险的前线活下来对于老洛克一家来说,就是不敢奢求的希望,在听到小洛克晋级小队长时,老洛克就高兴的一宿没睡着觉,蒂亚更是连着一周嘴上念叨着她的小洛克,莉亚则对自己的弟弟无比自豪。
现在洛克又晋升中队长了,这不就是和镇长一级了吗?洛克一家三代都是平民,什么时候出来过这么个大人物,老洛克此时想的就是,赶紧回家,去后山上给他的父亲,他的爷爷,以及所有去世了的亲人们,告诉这个好消息。
可惜老洛克失望了,镇子上的小商人、富人缠住了老洛克,有巴结的,有讨好的,甚至还有提亲的,不光有介绍自己家中闺女的给洛克,还有几个将自己家中的青年才俊领过来,给老洛克夫妻俩长眼,这是看上了莉亚。
可笑,现在镇上哪有什么青年才俊,有本事的后生都去打仗了,留下来的不是老弱病残就是酒囊饭袋,凭借着父辈的一两个钱,躲过了男爵的征兵令,老洛克和蒂亚虽然只是普通平民,但他们不是什么都不懂,虽然曾经期望过把女儿、儿子入赘到富贵之家,但现在不同了,小洛克如今混的这么好,他们才不会轻易定下儿子、女儿的婚事。
不光洛克一家忙,镇长也忙起来了,镇上以前有权有势的就那么几家,如果非要细分的话,就是镇长与守备队长,书记官处于最高等级;治安官,税务官等小官职人群处于第二等级;富人,商人处于第三等级;平民第四等级。如今洛克在前线晋级成了中队长,将来战事结束,回来至少也是个守备队长,甚至更有可能加入男爵的私军,担任高职,从而带领亲属入住男爵的城堡。所以,镇长此时需要做一些准备,比如召集税务官、治安官等手下讨论关于洛克一家的优惠政策,或是少收些税务,或是打发一两个闲人去帮洛克一家务农,虽然都是小事,但这些事最能打动人心,镇长职位在一个家族中连任三代,不是没有道理的。
矿山镇连续两个晚上的热闹,仿佛将这几年缺少的人气都找了回来,镇里的每个人都期盼着自己的丈夫或是儿子或是兄弟,能像洛克一样在前线不仅平安活着而且还能被男爵提拔,或许这是这几年来,为数不多的几次,矿山镇大部分居民都充满希望的两个夜晚吧。
洛克挥舞着皮鞭,驾驭着身下这匹被他命名为布鲁的战马,周围士兵们整齐的行军,军旗飘扬,下一站是比摩尔城,距离洛克他们离开沃利尔城已经过去了三天,这期间他们一直绕着白令山脉前行,为了与其余部队按时抵达比摩尔城,一路没有停歇。
第四十章 玛门侯爵
凯多齐男爵,宛如一个智者般,静静的骑在战马上,指挥部队的前进,远处的洛克看着男爵稳稳当当战马上的样子,羡慕极了,他什么时候才能像男爵那样啊,他的布鲁真难伺候,不仅跑得慢,还给他脸色看,要不是洛克实力强劲,还要不小的杀气,还真镇不住这头蠢马。
现在是正午时分,然而男爵并没有下达休息的指令,甚至今天一整天都不会下达,因为距离到达比摩尔城的路程只剩下一天,洛克收到消息,凯多齐男爵与喀什尔男爵准备连行一天,在黑夜到来之前,抵达比摩尔城。
部队继续行进着,累对于普通士兵来说,的确如此,就连小队长们也都得提起精神,盯着自己的手下,不然哪个倒霉鬼就会因为落下队伍而失踪,这些年失踪的士兵数占到了死亡数的一半,每个人都不能掉以轻心。当然,这仅仅指的是小队长以下,洛克此时正和杰尔森舒服的骑在马上聊天扯闲。男爵只给中队长以上配马的这条命令简直友好到了极点,洛克从没想过,以前枯燥的行军路程,在骑在马上会是如此的轻松,或是与别的中队长扯淡聊天,或是借来一张弓对天上飞过的一些鸟儿指指点点,顺带提升一下夜宵档次,或是骑着马追赶一番云儿,美名其曰“练马术”,洛克过的很滋润。
这不,洛克骑着马刚从部队的后方骑到前方,他刚刚去视察了一下他们中队是否有落队的问题,结果是脸上多了一道浅浅的夏茜的吻痕。恩,不错,他们中队都是有干劲有体力的小伙子,那种落队的问题肯定是不存在的,如果有,那也是杰尔森的问题,谁叫他是正的中队长呢,洛克只是个副的,管好自己的人马就行,别的就交给杰尔森了。
洛克与杰尔森关系颇为融洽,杰尔森也只是平时吃饭时玩笑式的抱怨一下洛克的不作为,“您是老大哥了,怎么也得照顾照顾我这个后辈啊。”洛克如此对杰尔森说道。
“洛克!”约夏克大叔骑着自己的战马走到队伍中央,对着洛克喊道。
“恩,来了!”洛克赶忙回应。
“什么事吗?”洛克骑着布鲁走到约夏克大叔旁边,询问道。
“你小子,把那几个女人藏好点,别让一般士兵知道!”约夏克大叔皱着眉头训斥道“你这几天收敛一点,马上就到沃利尔城了,估计还有一场恶仗,到时候在男爵大人面前好好表现一番!”
“知道了,大叔。”洛克赶忙答道。
约夏克大叔说道完,骑着战马回到了自己的中队,洛克赶忙也去找杰尔森。他这几天的确是放肆了不少,但这也跟约夏克大叔等人混熟了不无关系。
洛克刚晋升中队长时,忙着行军攻打法兰斯城,之后又是策划游荡村落又是去沃利尔城的黑市交易,洛克很少接触他目前这个阶层所能接触的,还好有约夏克大叔帮他了解,才让洛克知道了不少消息。比如男爵为什么有这么好的骑技,就是因为男爵年轻时曾经留学奥摩尔帝国。奥摩尔帝国,在洛克眼里,只是个传说。
……
“快!别落队!”部队里,小队长得呼和声此起彼伏,洛克曾经也是他们中的一员,现在站在中队长的角度,洛克才发现,原来小队长才是这个队伍的核心,每个小队长所率领的10人小队就是一个小团体,每个小团体密不可分,构成了他们这个强大的大队。相比较于喀什尔男爵的队伍,洛克就发现,他们部队的实力,之所以比喀什尔男爵的部队强,很大一部分就是因为他们队伍中,小队长的凝聚力更好,而为什么呢,曾经作为小队长中一员的洛克并不知道。
如同一个愚者,在凯多齐男爵这位智者的领导之下,迸发了比常人更加强大的力量。洛克从不否认自己是个愚者,他知道自己没读过多少书,认知有限,但他又知道,只有靠着智者,比如凯多齐男爵,或者索隆少爷,又或是约夏克大叔,他才能混的更好。他也这么做了,所以他是中队长,洛克常常以此自得,因为他觉得自己比他们营大多数当兵的普通平民更有头脑,他觉得自己是愚者之中稍微聪明点的。
对于比摩尔城,洛克心里是略带期待的,虽然在此之前会有一场恶仗,但这都不重要,四年都这么过来了,还差这一场战斗吗,洛克不敢保证自己能在战争中活下来,但他觉得自己不会死在比摩尔城,这个小地方,的确,伯爵领,在四年军龄的洛克眼里已经是个小地方了,因为约夏克大叔等人都说,这个伯爵领最多只有两三千人的抵抗力量,而他们,则是整整一个兵团,五千人开外,更何况是一群饱经战争的精锐,吃下这个伯爵领是手拿把攥。
至于洛克期待,是因为约夏克大叔答应,兵团汇合时会带着他去兵团后勤部转转,说不准能淘到一些对他有用得药剂,药剂,在洛克眼里和神秘的魔法挂钩,他询问约夏克大叔两者的关系时,约夏克大叔也说的模棱两可,仿佛他也不太清楚,不过可以肯定的是,两者之间必定有什么联系。
洛克的斗气已经沉寂很久了,虽然他从开始修炼到现在也就一个月,但没有最开始的那种明显提升之后,洛克感觉很不爽,而且实力的缓慢提升让洛克没有安全感,说实话,在战场上生活了三年以上的老兵,虽然求生能力比新兵强了不止一点,但他们的安全感却不如新兵,这就是活的越久,胆子越小。
红海花洛克这两天或从旁侧击,或委婉请求向索隆少爷求过,但索隆少爷都以就算服用也不会提升而拒绝,刚开始洛克心里还有些许不服,但次数多了,洛克了解到,或许索隆少爷说的是真的,毕竟洛克感觉索隆少爷不是个小气的人。
“红海花是骑士侍从入门的最珍贵的良药,只有底蕴深厚的贵族才会拥有。”某一天,洛克在为没有红海花提升实力而烦恼时,格蕾丝突然开口说道。洛克更加确信,这个女人不简单,也更加坚定,不能放走这个女人,娶个极有可能是贵族的女子做老婆,想想都激动,洛克咧着嘴心中如此想到。
小侍女拉菲与洛克的关系也越发的融洽,洛克很惊讶拉菲也曾经服用过红海花,据拉菲所说是她们的侍女长给她们这一类护卫型的侍女服用的,甚至因为她保护的是小姐,而服用过两次。或许两次就是红海花的极限,洛克推测。
“傍晚就抵达比摩尔城外了,希望能遇见那几个老兄弟。”约夏克大叔这么对着洛克说。作为老牌中队长,约夏克大叔认识的人不光仅仅限于喀什尔男爵的部队,可以说在整个第二兵团,约夏克大叔都吃得开,当然只是在中下层。至于其余几个兵团,约夏克大叔也有熟人,就连独立的骑兵兵团,约夏克大叔护卫凯多齐男爵到兵团总部报道时,也与几个家伙有交情。
“大叔您可要给我引荐几位前辈啊。”洛克笑道。
“你小子,没问题。”约夏克大叔豪迈的答道,豪爽这一性格,在哪都吃的开,尤其是军队。
比摩尔城前的阿尔斯山谷,雄鹰军团临时总部就设在这里,连片的墨绿色帐篷在这个寸草不生的山谷接连拔地而起,在山谷的最中心,一褐色的雄鹰展翅战旗迎风飘扬,其下的帐篷里,则时不时有传令官洪亮的传令声。
“第二兵团第三大队已就位!”
“第二兵团第七大队已就位!”
“第三兵团第五大队已就位!”
……
“报告!第二兵团就位数已达一半!”一身着黑色福斯坦军服的传令官抑扬顿挫的对着此时站在营帐中心的一位身材佝偻的老人说道。如果洛克在这,一定会羡慕传令官整洁的军服和佩剑,而忽略这位老人。因为真要对比同是福斯坦的军服,传令官的才是真正的军服,而洛克的则是一团破布。而这位老人,除了眼神比常人更加明亮锐利,其余的和普通老人没什么区别。
“第三兵团呢?”老人语气平静的问道,但却有一种不容置疑的味道。
“呃……”传令官顿了顿,才答道“目前只有第一大队和第三大队就位。”
“哼!这帮混吃等死的贵族!什么杂碎都往我雄鹰军团里塞,真当这是垃圾场吗?”老人双手猛地一挥,一阵劲风吹过,光凭这一手,老人至少也有高阶骑士侍从的实力,斗气外放,高阶骑士侍从的招牌能力。
这个老人就是雄鹰军团的军团长,年轻时被现任国王授予“猎鹰”称号的玛门侯爵,斯泰尔·玛门,这是老人的全名,在整个福斯坦都赫赫有名。
第四十一章 大口气
怪不得玛门侯爵如此生气,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雄鹰军团曾经只有两个步兵团一个骑兵团,总计1万五千人,都是精锐中的精锐,但这是和平时期。作为福斯坦王国的护国军团之一,拥有一万五千人的编织绰绰有余,然而战时,一万五千人则显得太过单薄,更何况还有减员的情况,于是玛门侯爵不得不听取国王陛下的命令,允许在军团中,充入贵族私军、以及雇佣兵和冒险者。
雄鹰军团历经四年战火,所拥有的编制打散了又重组,重组之后又被打散,来来回回无数次的厮杀,如今最纯正的军队,只有第一兵团,第四兵团,以及部分第二兵团。而其中的王牌,只有第一兵团。第四兵团大多由新兵组成,战力略低于由大贵族、雇佣兵以及第一兵团打散的残兵组成的第二兵团,但比起完全由冒险者和中小贵族的私军组成的第三兵团,不知强了多少。
玛门侯爵此时,就是为第三兵团而生气,这个臃肿的、拿着雄鹰军团将近三分之一物资军饷的、战斗力不达第一兵团一半的第三兵团,如同一个恶性肿瘤,长在雄鹰军团这头本应展翅飞翔的雄鹰腋下。但数次的请求被国王陛下驳回,常年混迹官场的侯爵早就看出来了,那些中小贵族都是依附在大贵族下的触手,想要动他们,除非动摇王国的根基,否则别想完全去干净。
距离约定的汇合时间不到五天,第四兵团在这种情况下竟然只有区区几只队伍抵达,这简直不把军令当回事,看来他又要好好整理整理这帮家伙了。愤怒下的侯爵,丝毫没有意识到他把自己也骂进去了,他也是个贵族。
当然,在老牌侯爵家族的玛门侯爵眼里,那些中小贵族都算不上贵族,只是一群靠着先辈的努力的暴发户而已,不过三代,这些贵族都会没落下去,而另一些新兴贵族又将成长,从而淘汰他们,代替他们,只有像他们这样的,伯爵以上的大家族,才是真正的贵族。
相比于第三兵团的酒囊饭袋,第二兵团在玛门侯爵眼里就顺眼多了,举个例子,第一兵团是直系,可以说是玛门侯爵的大儿子,是将来的希望,也是自己最大的资本和骄傲,第四兵团是小儿子,还很年轻,但胜在听话,需要侯爵好好关怀、训练,潜力很大,第二兵团是继子,亲近度没有前两个兵团那么亲,但仍要关照一些,而第三兵团,则在侯爵眼里是一帮垃圾,眼不见为净最好。性子较直的玛门侯爵,心里如此定义自己手下的四个步兵团。至于骑兵团?恩,这个兵团是侯爵的心肝,虽然这个心肝目前由自己的老搭档、老对手山德鲁侯爵把控。
打发走了传令官,玛门侯爵拿拇指捻了捻眉心,战斗是越来越好打了,但侯爵感觉自己更累了,贵族圈子内各个势力为了利益的扯皮、手下几大兵团的细碎杂事都需要玛门侯爵一一处理、再加上这个侯爵最反感的第三兵团,玛门侯爵在战时闲下来后,不禁想到,自己是不是打完仗该休息休息了。
“再有一年!”侯爵喃喃说道,再有一年战争必需结束,这是福斯坦高层近几个月来达成的共识,如果还结束不了与夏尔洛的战争,福斯坦王国就会派遣特使,前往宗主国奥摩尔帝国,请求奥摩尔帝国参与调停。福斯坦只是一个两百万人口的小王国,四年的战争,经过王都作战室与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