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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要命-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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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着她脸庞倔强,完全不像一个寻过死的人;

    看着她刘海略乱,眉目朴素,眼神却特有劲;

    看着她脸不红气不喘的,抱着他手臂的双手却一直在抖。

    抖啊抖,抖啊抖。

    抖得他也跟着抖……

    “那你先别抖了,”张修再次试着抬高手臂,低眸瞧着她,说,“行吗。”

    他说话的调调与他的声音和样貌都不太相符,总是隐隐透着一种站在制高点掌控全局的气场。

    饶束舔舔唇,还是抱着他手臂,执拗地问:“你是答应我了吗?”

    张修本想直接说“没”,但那字儿涌到喉间又给卡回去了。

    他们两人以这样的方位和姿势站在墙壁这边,跟他妈上演泡沫剧情一样,他还一手撑在她身侧。

    张修别开脸,视线掠了一圈周围,就一两秒,又重新回到女孩身上。

    “与人相识,不应以这种方式开场的。”他对她说。

    饶束有点愣,想都没想就说了一句莫名其妙的“好。”

    “所以,放开。”

    “嗯。”她终于松开了他的手臂,目光还一直追着他。

    张修后退两步,整了整自己的外套。

    他略低着头,最后干脆拉下薄风衣的拉链,把它给脱了下来。

    动作连贯,优雅不粗鲁,偏偏混进独属于少年的不羁气质。

    “要回学校了吗?”低头脱着衣服的人突然来了这么一句。

    “哈?什么?”饶束还贴着墙,眨眼,再眨眼,“我吗?我……回呀。不,不回,我……”

    她也不知道自己要说什么,就感到很震惊。他竟然主动问话,还是如此日常的一句话……

    张修笑,依然是很轻的笑声。

    “不用答得这么认真,我顺口问一下而已。”

    饶束懵懵懂懂地“哦”了一声。

    还有这样的?顺口问一下?这应该算是什么态度呢?

    她见他把深蓝色风衣外套挽在臂弯,这时候才发现,原来他里面穿的那件不是黑色t裇,而是一件宽版黑卫衣,卫衣正面还有几个针织字母,字母是倒着的,饶束看了一会儿才看出来那是【lightsout】。

    首尾两个字母大写,中间的全是小写。一种很少见的写法。

    饶束正琢磨着那词儿是什么意思,又听到他问:

    “在这里兼职?”

    “兼职?”饶束回神,摇了摇头,“不是。我是来提前踩点的,怕明天摸不到展会现场。”

    她说这话的时候,有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张修边听着她说,边抬手整理自己的卫衣连帽,宽大的帽檐很容易就遮住了他的眉眼。

    饶束感觉他可能很喜欢戴帽子,或者不太喜欢强光。

    她搜寻话题,然后问:“你,你不热吗?”

    问完她就又想一巴掌呼晕自己!这他妈室内不是适宜温度么?人家戴戴帽子扮个酷怎么了!

    果然,少年根本没理她这句没话找话的话。

    张修整理好自己的衣服之后,抬眼看她。

    她连站姿都没变,贴着墙,一动没动,以一种新奇又热烈的眼神观察着他。

    张修朝她走了两步,两人又回到了原先那种距离。

    他逼近她,桃花眼含笑,面上却一点笑意都没有。

    饶束直接把后脑勺也一块儿贴在瓷砖墙上,脸上表情再一次变幻莫测起来。

    双手收进卫衣前面的口袋,张修认为这个距离足够了,再近一点就难免要祸害到人了。

    他挡住了她所有的视线,让她的眼里只能看到他一个人。

    “这样可以了吗?”

    听他说话,饶束又感到眩晕,“……什么?”

    他的声音又以3d立体的特效在她耳边环绕:“认识我一下。”

    她有点目瞪口呆,还是只能问出:“什么?”

    上半身往前倾,近到两人的衣服接触在一起。张修把声音放到前所未有地低:“这种程度的认识,够没?”

    “……”

    劫。

    在劫难逃。

    短暂的几秒对视过程中,饶束一边想着这个词,一边凭着自己过人的情商,两手胡乱摸了一遍自己全身的口袋。

    终于摸出了手机,她二话没说就开始折腾手机。

    这反应还挺厉害的。张修与她稍稍离开距离,在她折腾手机的空档,他又转头看了一圈周围。

    牛仔裤裤兜里的手机忽而震动起来,他拿出来,低头去看,刚看到来电显示是一串陌生号码,就听见了面前女生的声音:

    “这号码是我的。”

    饶束捧着手机,抬头看他,笑了笑,有些许羞涩。

    张修抬眸看着她,没说话。

    饶束觉得应该适当解释一下,“就那天,你给我看你的通讯录个人名片,我……不小心记下来了。”

    “不小心?”他用一种尾音勾人的调调反问,让人不自觉就脸红了,好像干了什么错事一样。

    反正饶束终于在这时红了脸。

    她轻轻“啊”了一声,避开他的目光,说:“是啊,我那个,记性好。”

    “是吗。”张修低了低下巴。

    两人站得近,他一低下巴,眼看就要触碰到她的额角。

    饶束深吸一口气压住自己的心跳,这是她惯用的方法,用来对抗紧张。

    “是的,”她说,“我之前说我记得你,不止是记得你这个人,我还记得你跟我说过的每一句话,记得那一天你所有的外显信息。车牌号粤a08757,对不对?”

    她说话期间,张修一直垂眸瞧着她,目光灼灼。

    等她说完,他突然伸出一手,随意而准确地搭在她捧着手机的左手手背。

    饶束差点把手机给摔了,震惊得说不出话。

    长指掰开她的手指,张修把她的左手从她手机上拿开,抓着没放,顺道压在她身后的墙壁上。

    饶束彻底懵了,整个人处于震惊状态。

    他的长指从她指缝之间扣入,直到两人五指相扣。

    他让她的手背贴在瓷砖墙上,自己的掌心则贴在她的掌心。

    “记性好是么?”少年清冽的声线,压低之后听起来质感强烈。

    饶束持续震惊,瞪大了眼,什么理智情商记性全不见了。

    “那就好好记着,”他说,“我掌心的温度有多冰冷。”

    张修稍稍收紧长指,让她深刻地感受到他的温度。

    “能记住么?”

    饶束懵着点点头。

    “冷不冷?”

    饶束继续点头,真的很冰。

    “那就知难而退。嗯?”

    没等她回答,他就松开了她的手,重新收进卫衣口袋里。第8章

    1

    人世间的温暖是抓不住的。

    或许地狱里的业火才能永远陪伴在我身边,无尽地燃烧下去,不熄不灭。

    我愿意承受地狱的业火,不愿意承受人世的温暖。

    人类的双眼总是很偏心,看东西只看自己喜爱的一方面,若要全面去考察,哪里还会有那么多值得喜爱的东西?

    一种片面化的生活,大多数人沉溺于此。

    至少我们都应该对自己坦诚,自欺欺人才是受伤害的根源。

    依偎过再多的肩膀,终将习惯孑然一身。

    尤其是面对着我这样的人。

    远观总比近处好太多。

    2

    独自从会展中心b区走出来的时候,张修给于尽发了条短信,让他别等。这已经是今晚他给他发的第二条短信了。

    之前于尽说这个年代还有谁会去看短信,可张修就是习惯用短信与人交流,能不说话尽量不说话。

    曾经他周围的人也很少用短信,后来渐渐都用上了。从来只有他改造别人的可能,别人影响不了他的任何习惯。

    如此偏执又强大的心性。

    塞上耳机,低首找歌之前,他顺手把那女生的来电记录删掉了。

    不重要的东西,留着是累赘。

    即使只是静静地躺在他的手机通话记录里,也毫无必要。

    正因如此,明明是个注重隐私的人,他的手机却常年随便放。

    吴文曾经纳闷过,为什么他的手机总是以一种诱人盗窃的方式被他随处乱放?是不是钱多了没处花?

    他从不回答吴文的这种问题,因为问题的答案注定不会令人愉快。

    ——对于一切可能会失去的东西,他都不放在眼里。如果做不到,就强迫自己做到。

    而这世上不会失去的东西,又有多少?

    或者说……

    有吗?

    3

    餐厅独间,光可鉴人。

    见过只点罗宋汤却从不喝汤的少年吗?

    来广州后,张修发现自己在这个城市尝过最多次的食物就是罗宋汤了。

    酸的,浓的,色彩鲜红的。

    必定得独自一人坐在餐厅里品尝,不要洋葱,过量番茄;舍弃其他,只捞番茄。

    捞起来后还得放凉,不凉就不动它。

    抬手翻开卫衣连帽,指尖在碎发上盲目拨了拨,使之不至于像一团乱麻。

    酸味在舌尖蔓延,很多时候,张修都感受不到食物的酸。

    爱吃酸似乎只是他的一种生活习性。

    就像鸟要飞,鱼要游,猎豹要跑,猫头鹰要守夜。

    很自然的,张修要吃酸。

    空间安静,心也安静。

    吃到一半,想起此时还有人在家里的餐桌边上等他。

    他擦净了手,在手机上点了视频通话,一张晃动的中年马来西亚妇女面孔出现在屏幕上。

    他把手机扔在身旁座位,就这样不管,只用英语跟她说了几句话,让她别等他用晚餐,然后就切断了视频聊天。

    站在洗手间洗手时,水流一遍遍流过他的手心手背。

    这是他与陌生人手心相接之后第三次洗手。

    “三”这个数字总让人类感到安心,他也已经心安理得地忘记了另一个人的掌心温度。

    两手分开以后就冷却,转身离开以后就没回头。

    淡忘一个陌生人,总是如此容易。

    手机收到司机万分歉然的短信,说堵在高速上了,短时间内来不了。

    长指在手机屏幕轻轻滑动,他在洗手间与餐厅营业厅的廊道里停留了一会儿。

    不到十分钟,丁恪的电话就进来了。

    张修没接,左手松松地握着手机,垂眸看着屏幕,直到震动停止。

    尽管如此,他知道,丁恪还是会很快就出现在他面前。

    这当然不是巧合。巧合是有概率的。他常年玩国际象棋,通博弈论,玩遍各种赌法。怎么会不清楚?

    从散步的规避范围,到射击练习的过分干涉,再到妨碍司机接送。

    那些保护他的人,如果不受他的控制,其实也等同于监视他的人。

    他忽而感到有些反胃,也许是方才没控制好进食量。

    拨通于尽的号码时,那家伙大概正在附近某间酒店里践行身为花花公子的日常“职责”,总之透过信号传到张修耳边的声音相当之不和谐……

    “操。”他低声,切断了跟于尽的通话。

    站在餐厅二楼的暗色玻璃窗外往外看,窗外城市的夜光宛若琉璃,楼下行人的脚步奔往各自的方向。

    他戴上卫衣连帽,揣着兜,静静伫立。

    盛夏之夜,宜反杀,不宜蛰伏。

    4

    “走路要看路啊小姑娘!”

    “对不起对不起,”饶束抬头,赔着笑脸,“不好意思啊。”

    这已经是她今晚撞到的第三个路人了。接下来应该不会再撞了吧。不是都说事不过三么?

    本来饶束是跟着他的背影出来的,但途中有一个红绿灯,很他妈巧的,就,把两人隔开了。

    等到下一个绿灯亮起,她穿过十字路口时,无论如何也找不到他的身影了。

    于是饶束只好绕着琶洲岛这一带街区打转,也不知道走到哪里了,只知道自己一直在走,一直在走,跟迷了路的蚂蚁一样。

    左手手掌心摊开着,右手在下面托着,她边走边低头看。

    明明掌心里什么都没有,她却舍不得握起来或者垂下去。

    就非要以这种双手捧着的虔诚姿态,才足以铭记那一瞬心动的鲜活滋味。

    如果可以的话,饶束真想拿一只手套套住这只手,以后都不洗手了!

    虽然、好像、可能,有点脏的样子。

    但是,谁管呢!

    5

    你瞧,人与人之间多么奇妙。

    开心着各自的开心,忧虑着各自的忧虑,却在彼此的想象中,把对方与自己扯上关系。

    笨蛋,明明,没关系的。

    能有什么关系呢?

    人人都不过只是在从别人身上找寻自己存在的意义而已。

    如果这就是感情之所以重要的原因,那么,在这一年,张修不认为自己需要感情这种东西。

    捧着手的短发少女不知何时出现在他的视线范围内,她白色的卫衣被淹没在街头行人中,但鉴于其姿势突出,还挺好认。

    她在做什么?闭着眼睛走路吗?还是在绕圈?有点蠢。

    的确有那么一刻,他怀疑过这个女生。怀疑她别有目的,所以才会以一种近乎荒诞的、不要命的方式来靠近他。

    但反过来想,其实也很容易想通。因为,那些真正别有目的的人,往往都伪装得不着痕迹,非常自然。

    别开眼,张修回到餐桌旁,握着玻璃杯喝了口白开水。

    兜里的手机又在震动,十之八·九是丁恪。

    他放下玻璃杯,指节明晰的长指在杯子棱角处停了几秒,脑海里与玻璃有关的某些碎片炸裂开来,悄无声息地,他面色平静。

    只是,原本殷红的唇却开始发白。

    手指轻轻掠过,玻璃杯摔在地板上,碎得彻底。

    尖锐的碎片散落在他脚下。

    手机持续在震动,拨电话的人仿佛嫌自己的死期来得不够快一样。

    盯着地板上的玻璃片看了一会儿,张修抬脚跨了过去。

    怕什么?

    这种事,以后还多着呢。第9章

    1

    「memories concern/ like opening the wound/ i am picking me apart again」

    「 you all assume/ i am safer in my room/ unless i try to start again」

    「i do not want to be the one/ who battles always choose」

    「i am breaking the habit tonight」…

    从餐厅旋转门走出来,他摘下耳机,音乐顿时消停。

    他把耳机线绕在指间,无规律地晃着。

    远远地就看见了丁恪的车,从露天停车场缓缓开过来。

    张修停在餐厅台阶之上,破天荒地,抬手,把卫衣连帽往后翻开,松散地垂在颈后及肩侧。

    他向来很擅长利用服装搭配突显出自身某方面的气质,或暗黑,或干练,或清冷,或高贵,甚至美丽与妖娆。

    而现在,这样一身穿搭,深灰色九分牛仔裤,黑色宽版长袖卫衣,白色运动风板鞋。戴帽子之后,他用手指把偏中性的碎发轻轻拨开,露出全部的眉眼。再挽起卫衣衣袖,直到臂弯,露出白皙匀称的小臂和左手腕表。最后把之前脱下来的那件薄风衣反手搭在左肩。以最随性最慵懒的姿态站在餐厅廊下,任由各种灯光照在自己身上。

    这叫少年。十足的少年感。他再清楚不过了。

    丁恪喜欢他这种少年感。他也清楚。

    昨天丁恪去他家里的时候,无缘无故递给他一顶拼色棒球帽,说:“这款适合你,先生。”

    当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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