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农门小辣椒-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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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一样是明媒正娶的老婆,凭啥低人一等?连带生的孩子,都比原配的低一等!
呸!这不说叔叔不能忍,婶婶也忍不得了!
张春桃打定了主意,没知道这王家就是那个王家之前,她就想着要退亲,这知道王家就是书里那个王家,那就更不用说了,死都不会嫁的!
至于不嫁,那应该出生的王家四兄弟和王永珠怎么办?
关她屁事!
爱谁生谁生去!反正她不生!
了解了前因后果,心思一片清明的张春桃缓缓醒来,只觉得浑身从内到外都轻松了许多。
睁开眼睛看看四周,她还是在树荫下,似乎时间也没过去多久,她好像只是伏在石头上打了盹。
远处那些皮实孩子,还在河边水浅处,互相泼着水花笑闹。
太阳还仍旧酷热,村里仍然安安静静的,大部分都在歇晌,蓄养精力,等着下午没那么热了再下地干活。
张春桃谨慎得扶着石头走了几步,确定自己浑身都没问题,看看附近没有人,想了想,又折身往山里走。
刚才她醒过来后,发现自己算是彻底的全盘接受了张春桃的记忆,不像之前,有些被动,一定要被触动才能回想起和这有关的记忆。
如今她就是张春桃,张春桃就是她!
方才她就想起了,之前的张春桃并不傻,张家她最累,干活最多,可吃得却是最差的,这么大的姑娘,每日里那么多活计要做,一日两顿,每顿只有一个黑面馍馍,哪里能吃饱?
好几次饿得眼前发黑了,也无人心疼她。
后来才学乖了,趁着上山寻山货或者捡柴火的时候,在山里寻到东西,先将肚子填个半饱,剩下的在偷偷藏在山上一个隐藏的山洞里。
实在饿得受不了的时候,就会去山洞里将那储粮扒拉一点出来填填肚子。
不然这么些年,她早就熬不下去了。
如今那山洞里,还藏着一些干果还有十几个番薯。她现在的身子弱,主要是吃不饱,营养不良导致的。
接下来她要脱离张家,身体一定不能太弱了,所以得上山将那些储粮吃掉,快快恢复力气才好。
这个时候,她倒是想起来,那农女一书中提到过,张婆子曾经在怀着女儿王永珠的时候,吃过一枚鸟蛋,所以王永珠天生力气就大。
也不知道这鸟蛋是在哪里寻到的,要是她能有这运气,也碰到一枚吃掉就好了。
不过这也只是臆想,这种运气可遇不可求,她还是不要奢望的好。
倒是本来就出门了,这一个下午可不能白白浪费了,以后说不得没机会出门。
她得趁着这个机会,去山上寻摸寻摸她需要的东西,也该预备起来了。
不然王家那边上门,她得有所准备才行啊!
这么想着,张春桃随手折了几根树枝,编了个帽子戴在头上,也好遮些太阳。
没惊动那些玩水的孩子,悄悄的绕了过去,从小路上了山。
第三十二章 我去你XX的想不开
一进入山林中,顿时清凉了不少,就连知了的叫声也少了许多。
张春桃此刻有着原身全部的记忆和技能,只略微看了一眼,就熟门熟路的朝着后山进发。
山路崎岖,挨着村子近的这些地方还好,村里的婆娘女人,还有半大的孩子经常会进山,杂草不算多,很多被人踩出来的小路。
走着也不算费劲。
越往里面走,杂草从渐深,能走的路也越来越少,只有几条羊肠小道掩映在灌木和草丛后面。
要十分熟悉这后山情况的人,才不会走错路。
张春桃算是熟悉这后山情况的了,不说闭着眼睛都不会迷路,起码比村里大部分男人都清楚些。
山路崎岖,山石灌木多,还有这些树上会有不少有毒的虫子,还有山蚊,闻到人血的味道,就乌泱泱的扑了过来。
张春桃早有准备,先扎进了袖口和裤腿口,防止有虫子顺着钻进去扎到肉里吸血,那会又疼又痒,还肿好大的包,十天八个月都不消。
然后在附近寻了驱蚊的草,碾出汁液来涂抹在露在外面的皮肤上。
虽然味道不好闻,能薰得自己都有些头晕眼花,可却能让蚊虫都不扑上来。
准备好了一切,越往山里走,越是幽静,除了偶尔有几声鸟叫,还有风吹过树叶的声音,几乎听不到别的声音。
偶尔有几只野兔子,从草丛里钻了出来,警惕的看张春桃两眼,就蹦达着跑远了。
张春桃望兔兴叹,早知道她会穿越,怎么也要学一身打猎的本事就好了,也不用此刻只能干瞪眼了。
至于那别的种田文里,锦鲤女主那种进山就有兔子主动撞上来,野鸡自己飞到背篓里的好事是别想了。
默默地擦擦头上的汗,还是低头赶路吧。
张春桃的储粮藏着的山洞离得不算太远,这是她精心选择过的。
太靠近深山危险,不能常去,真需要的时候怕误事。
太靠近外头的山林,又怕被人发现,便宜了别人。
她几乎将附近都踏遍了,偶尔不小心失脚跌落了一个山谷,本以为小命休矣的,没想到命大,被密密麻麻的藤蔓救了一命。
在那山壁上,倒是看到了一个小小的山洞,不过只能容两三人转身大小,山洞口被藤蔓遮住,不是如她这样刚好落在半空中没掉下去,是不会发现的。
山洞还算干净,没有什么野兽盘踞过的痕迹,加上位置隐蔽,自然成了张春桃的最佳选择。
她花费了好些时日,慢慢将这山洞给收拾得有了模样,里面存放了些干柴和火折子,倒是不敢存放水,怕有蛇虫爬进去。
她的存粮就在山洞最里面,她悄悄的掏了个小洞,将存粮放在里面,外头用石块挡住。
也不用担心受潮和被山里的小兽给偷吃了。
而且在这山洞的另外一个角落里,她还存了几十个铜板,这是她这么多年的积蓄。
每次她去镇上卖山货,若是卖得多,回家的路上,趁着无人注意,她会偷偷往鞋底板夹层里私藏那么一两个大钱。
等着再上山的时候,就夹带到山上藏起来。
以前的张春桃每次饿得不行的时候,被张家苛待得觉得撑不下去的时候,在这个山洞里,数着这些铜板,就会有那么一点点的希望支撑着她。
若是存够了钱,是不是有一天,能够寻回她的亲生父母。
亲生父母会不会对她好一些,不会嫌弃她是个闺女,会给她吃饱,给她穿暖,会在她生辰那天也给她煮上一颗鸡蛋,而不是骂她,赔钱货也配吃鸡蛋?
会不会在自己做错了事情后,亲生父母嘴上说要打要骂,落在她身上的力道,却连蚊子都打不死?
而不是不管家里谁犯了错,最后都是她的错,不仅被骂还要挨上一顿打?
留下这一切的原身已经不知所踪,让张春桃的心情有些复杂。
好不容易爬到了那山谷顶上,这地方少有人来,有些陡峭,布满了青苔,尤其是下雨又湿又滑,很容易失脚跌落下去。
如今天气晴热,倒是爬上来还比较容易。
顺着旁边一根藤蔓,踩着山壁上突出的石头,慢慢的下去大约四五米处,山壁陡然会凹进去,一颗山松斜斜的伸出几根枝桠来。
顺着这枝桠往里面爬,就能看到那个被藤蔓遮住的山洞了。
张春桃爬到这里已经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想要抓着藤蔓下去,实在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只能坐在那山谷顶上歇息,等缓过力气来,就好下去。
这山谷顶旁边有一颗大树遮荫,坐在树荫下,有山风徐徐出来,带着草木树叶的气味,再看向远方,目之所及之处,漫山遍野的都是树木。
大部分都郁郁葱葱,可有些树木的叶子已经开始慢慢的变黄了。
等到再过一两个月,这满山的树木才好看,大片大片的树木叶子被秋色染成了金黄或者橙红,还有一些些的碧绿,那是最厉害的画师也描绘不出来的美丽画卷。
八月的时分,虽然中午还是热得难耐,可过了那最热的几个时辰,就已经凉快多了。
尤其是山林里,这吹来的风已经带了一丝凉意,很快张春桃身上的汗就被吹干,再多吹一会,就感觉前胸后背凉飕飕的。
张春桃不敢再多呆,怕再吹下去,就要风寒入体了。
要知道,这个时代,风寒的致死率可是很高的!她虽然能被高空抛物砸到这个时空,可是不一定能风寒能熬过去就穿回去啊?
要知道她可没系统啊!还是老老实实的保住小命再说吧。
正好手脚也恢复了几分力气,张春桃站起来,踮着脚尖往山谷下看了看,除了大片的藤蔓什么都看不清楚。
走动了几步,终于找到了合适的趁手的藤蔓和落脚点。
她先选好了第一个落脚点,正要伸手去够那藤蔓,说时迟那时快,一道身影带着一阵凉风扑过来——
张春桃吓了一跳,虽然记忆中她对上下这山谷十分熟练,可实际操作起来,还是第一次。
本来就有些紧张,感觉后头有东西扑过来,也不知道是人还是野兽,顿时后背汗毛都竖起来了,手忙脚乱之下,近在手边的藤蔓没抓着,整个人就往山谷下跌去。
这个时候才听到一个有几分耳熟的声音:“姑娘,别想不开——”
我去你大爷的想不开!
第三十三章 我谢谢你全家
张春桃来不及回头看到身后说话那人的模样,只来得及破口大骂:“是哪个王八蛋要害我——”剩下的还有八百字的不雅国骂小作文,都被那山风给吹回到了肚子里。
呛得她一口口水卡在喉咙里,差点没背过气来。
脑子里只剩下一个反应,若是今儿个侥幸能活下来,她非要将身后那个吓得自己脱手的王八蛋锤爆不可!
还好,身后那人手脚利落,反应也快。
张春桃只觉得腰间一紧,被一只健壮的胳膊的勒得往后腾空而起,头不知道撞到了什么上,整个脑瓜子顿时嗡嗡的,当场眼泪就下来了,眼前一阵发黑。
迷糊中,似乎被人放在了地上,然后差点勒得她当场去世的胳膊也飞快的移开了去。
本来脑子先前就撞了石头,这下子又不知撞到哪里,张春桃觉得自己最起码是轻微脑震荡了。
又感觉那勒着自己的胳膊离开,生怕这人要跑,挥舞着手在空中乱抓:“你别走——”
那个有几分熟悉的声音又响起:“姑娘还年轻,切勿轻生!也不用道谢——”
张春桃暴跳如雷:“我谢谢你全家好不好?谁要轻生?谁想不开了?你全家都轻生!你全家都想不开!”
“老娘我好端端的,要去扯那个藤蔓,你在后头突然冒出来,鬼叫什么?吓得老娘手一松才跌下去的!”
“老娘还没找你算账呢,还跟你道谢?谢你差点让我掉下去摔死?我可告诉你,你别想跑!给我老实的站一边,等我缓过来一点再找你算账——”
“别想着趁着我不舒服能偷偷离开,我记住你的声音了,你信不信你要是敢跑,我明儿个就敲锣打鼓的去这附近村里挨家挨户寻人去!”
一顿吼完,脑瓜子又开始嗡嗡,张春桃只得又坐下,深吸一口气,让自己的情绪稳定下来。
那个声音半日没说话,也没听到有脚步声离开。
张春桃略微松了一口气,揉了揉额角,这么一折腾,口干舌燥的,还有点恶心想呕吐的感觉。
只可惜她今日出来的时候,没想着会上山,倒是没带点水。
只得舔了舔干燥的唇瓣,内心越发的心浮气躁起来。
一只清凉的竹筒轻轻的触碰了一下她的手,那个声音不敢多话,只说了两个字:“喝水——”
张春桃不客气的接过来,摸索着先喝了一口,居然是凉茶的味道,里面大约放了金银花和野菊花,带着这些药材特有的清苦味道,十分提神醒脑。
张春桃抿了几口水,这清苦的凉茶入喉,让她没那么暴躁了。
脑瓜子不嗡嗡的,也敢睁开眼睛了。
就看到自己手上拿的竹筒,不是那种随便在山上砍一棵竹子,大致的修整一下能装水就行。
这竹筒应该是有些年头的,外头的皮已经不是碧绿色,而是一种淡淡的黄玉色,莹润有光泽。
竹筒的上方提手处,系着一根红绳,应该时日久了,红色褪得差不多了,可那垂下来的一个小小的如意结还能看得出来精巧。
也能看得出来,这竹筒被人十分珍惜爱护。
握在手里,也是清清凉凉的舒服,让张春桃忍不住握紧了竹筒,看向方才说话的一边。
离着她大约有两三米远,站着一个身材高大,猎户打扮的男子,身上背着一张猎弓,腰间还别着一把猎刀,别的不说,就那一脸蓬勃的大胡子,就让人记忆犹新。
这不是昨天救了她的那个胡子成精的恩公大叔吗?
恩公大叔虽然被胡子遮住了大半张脸,可还是看得出来浑身的不自在,一双眼睛在对上张春桃后,被吓得立刻转过头去,看天看地就是不敢再看过来。
张春桃拿着竹筒,不知道说什么好。
这,不知道原来是胡子恩公大叔啊!昨儿个才说要报答恩公大叔,今天就指着恩公大叔的鼻子骂他是王八蛋!这也太尴尬了!
不过,要是再重来一次,她该骂还是要骂的!恩怨要分明嘛!
反正只要自己不尴尬,尴尬的就是别人。
当下张春桃厚着脸皮,清了清嗓子:“那啥,不知道是大叔您,我以为是山里的野兽扑过来,一时慌了神,才口不择言,大叔您大人有大量,别见怪哈!”
“不过您真是误会了,我真没有想轻生!那个,谢谢大叔的水,我,我就先下山了——”
算了,今天就不适合上山。
本来是想着,她不合适去全婆子家吃晚饭,可张家肯定不会做她的饭,所以上山来垫吧点存粮。
没想到流年不利,还是算了,饿上一顿不会死,再被恩公这么误会两回,小命肯定是保不住了。
果断打道回府,再想办法吧。
张春桃说着,就将手里的竹筒递到了那胡子猎户面前。
那胡子猎户胡子遮住了脸颊,可是张春桃眼尖,去看到了他耳尖窜上了一抹红,估计也是十分不好意思。
忍不住心里倒是嘀咕了一句,这大叔年纪这么大了,倒是个脸皮薄的,被一个小姑娘这么挤兑了两句,居然耳朵都羞红了。
猎户不知道张春桃心里的话,赫然的接过了竹筒,张了张嘴,半天挤出一句话来:“是我冒失了,差点害了姑娘的性命,对不住了!”
张春桃摆摆手,正要走,想了想,回头道:“还不知道大叔的尊姓大名,能不能告诉我,改日我也好报答大叔一二——”
胡子猎户犹豫了半天,挠挠后脑勺,才道:“不过是举手之劳,姑娘不用放在心上。更何况今儿个因为我,害得姑娘差点跌入谷里,该我给姑娘陪不是才对——”
说到这里,抬眼看了看眼前的张春桃的模样,瘦骨伶仃,头发枯黄,上面还藏着一圈泛黄的布,布上还隐约可见血迹。
一张脸上,看不到什么血色,倒是越发显得一双眼睛又大又黑又亮。
胡子猎户只看了一眼,就不敢多看,忙扭头怕让张春桃看出他的心慌来,胡乱的从背后扯过一只野兔递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