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九零搞事业,我变得超有钱-第1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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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不过,他这关心恐怕更让人伤人心。
秦北泉一步,两步,三步地往前走。
脚踩在楼梯上,发出咚咚咚的声音。
呵!
可真是可笑。
他已经毕业了,他那个名义上的父亲,却不知道。
所以,他到底在期待什么?
早就应该死心了才对。
秦北泉躺在床上,看着手机里林夕的照片。
回想起今天晚上的事。
今晚自己凑巧从那里路过,看到林夕的时候,本来想避开的。
不然突然遇到,林夕怕是会以为自己跟踪她。
但看她似乎有些慌张,所以才伸手拉住她。
想问她怎么了?
没想到会出那样的事。
也幸好自己在,不然真是不敢想后面会发生什么。
……
林夕洗完澡,吹干头发,躺在床上,看着窗外的天空,慢慢陷入沉睡。
半夜,窗外突然响起了惊雷。
风吹得树枝不停的在摇晃。
大雨噼里啪啦地打在窗户上。
林夕急忙起来去关窗户。
这天气可真是奇怪,白天还热得人发慌,晚上却又下起了大雨。
天亮了,大雨变成了小雨,林夕穿上一件薄外套,打着伞出了门。
风夹着雨,吹在人身上,有一些凉。
今天她出门的有些晚,许烟打电话给她,让她去晚一些。
到了咖啡店的时候,许烟已经将卫生打扫好了。
“许姐。”
“小夕,你来了。”许烟正在做蛋糕。
“今天下雨,应该没有什么人,我本想着让你不要来了,但又觉得你在家也是一个人,中午我们吃火锅怎么样?”
“好啊!”林夕无所谓,吃什么都行。
风铃一响,林夕下意识的抬头看去。
果然,秦北泉到了。
两人眼睛对视,秦北泉朝她笑了笑。
林夕也回了一个笑容。
毕竟人家昨天晚上才救了自己,也不好意思一直冷着脸。
“许姐,老样子。”
话跟许烟说,咖啡还是林夕做。
十分钟后,林夕端着咖啡过去。
“你的咖啡,我请你,谢谢你昨天晚上救了我。”
见林夕说完话就要走,秦北泉一把拉住了她的手。
笑道,“林夕,一杯咖啡太没有诚意了,不应该请我吃顿饭吗?”
林夕有些尴尬,一杯咖啡确实没诚意,但她就是莫名的不想跟秦北泉一起吃饭。
别看他戴着眼镜,斯斯文文的,但自己就是觉得他侵略性太强了。
“咳,那,那我中午请你吃饭。”
林夕挣脱开他的手,走了两步又转过身,“咖啡自己付钱,我不请了。”
说完还瞪了他一眼。
没走两步,身后就传来轻笑声。
林夕脚绊了一下,她刚才在干嘛?
不就是一杯咖啡吗?又不值多少钱。
她干嘛要那么说?
真是丢死人了。
第313章 披着羊皮的狼
许烟看看这个,看看那个,总觉得两人之间有点不对劲。
具体的又说不上来。
答应要请人吃饭,林夕也不会反悔。
特意和许烟说了一声,晚上需要提前下班。
虽然下雨了,但咖啡店依旧有人,只不过不是太多。
秦北泉走的时候,将自己的电话号码写在便签纸上,不过不是贴在墙上。
而是贴在了林夕放在桌子上的书上面,只要她拿书,就能看到。
林夕抬头看过去的时候,那个座位上已经没有了人。
糟糕,忘记要联系方式了。
说好的要请吃饭的。
林夕皱了皱眉,她不喜欢欠别人人情。
算了,下次有机会再说吧!
他……应该还会来的吧?
许烟端着一口小锅出来,“小夕,快来,快来,开饭了。”
两人坐在桌子前,开始吃饭。
虽然只有她们两个人。
但许烟是一个注重仪式感的人,每样菜一小蝶,数数桌子上的菜,有十多个品种。
林夕准备看会儿书的时候,才发现书上贴着的便签纸。
用脚趾头想想,都知道是谁的电话号码。
……
L市位于海边的一家餐厅内,秦北泉和林夕相对而坐。
林夕回家换了一身衣服才过来。
秦北泉的目光落在林夕的身上,一条碎花的长裙,外面一件小披肩,脚上一双平底的凉鞋。
她的头发直直的披散在后背上,整个人看上去很沉静。
换一身干净的衣服和别人吃饭,是对别人的尊重,林夕并不是为了谁,才特意换的。
秦北泉今天晚上也稍微打扮了一下,虽然他不打扮也很好看。
简单的白色衬衣加黑色西裤,袖口微微的挽起。
领口的纽扣扣到了最上面,有些严谨。
如果不是见过他那天晚上打架的样子,绝对会被他的外表所欺骗。
你以为是一只乖乖的小羊,其实是一只披着羊皮的狼。
两人都互相打量了对方一眼。
“你看看想吃什么?”
林夕将菜单递过去。
这家餐厅以海鲜为主,又在海边,算是他们的特色。
秦北泉也不客气,点了几个菜。
林夕又点了几个,才将菜单还给服务员。
两个不太熟悉的人坐在一起吃饭,会不会很尴尬。
就像现在的秦北泉和林夕。
林夕看着窗外的风景,不知道该说点什么。
秦北泉看着对面的林夕,就这么一直看着。
林夕:他能不能别看我了,我脖子都酸了。
秦北泉:窗外有什么好看的,都看了这么长时间了。
直到服务员上菜,才打破了两个人之间的沉默。
碗筷勺子的碰撞声,声声入耳。
林夕最爱吃盐水虾。
虾是海里的活虾,加工以后,一个一个整齐的放在盘子里。
餐厅提供了一次性手套,剥虾戴的。
美食面前,男人是可以不存在的。
加上这一顿是自己请,林夕打算放开了肚子吃。
不然都对不起自己的钞票。
秦北泉看着对面吃得欢快的林夕,宠溺的笑了笑。
他喜欢这样真实的她。
很多时候,林夕脸上都会带着一块面具。
冷冷的,就算是在笑,笑容也不达眼底。
林夕正埋头苦吃,突然一盘剥好的虾仁放在了她的面前。
嗯?
林夕眨了眨眼睛。
“你吃吧!我自己剥就行。”她将盘子推向秦北泉。
“这么嫌弃我?”
他的表情看上去有些委屈。
林夕受不了,默默地又将盘子拉了回来。
但一件事,你第一次没有拒绝,你就拒绝不了第二次。
到后来,就成了秦北泉的投喂模式。
旁边桌上,总是有人朝林夕投来羡慕的眼光。
这个男人也太宠他女朋友了,这么想着,又狠狠的瞪了一眼自家的老公。
真是人比人,气死人。
看秦北泉还打算要剥,林夕急忙抬手阻止。
“别剥了,我吃饱了。”
秦北泉顿了一下,“我还没吃多少呢!”
林夕???
“咳,那你慢慢吃。”
秦北泉却将一盘完整的虾推到林夕面前,“你给我剥一点吧!我刚才给你剥了那么多。”
他一边说,还指了指自己面前的一堆壳。
林夕……
她这算不算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她有吃那么多吗?
她没有?
绝对没有?
然后饭桌上又变成了林夕剥虾,秦北泉优雅的吃着。
现在又轮到旁边饭桌上的男人们羡慕了。
各自看了一眼自己的老婆,唉!你瞧,人家女朋友多好,还给自己男人剥虾呢!
真是,结了婚就是跟以前不一样了。
林夕郁闷的坐在那很郁闷,她刚才真是嘴贱,为什么要吃秦北泉给她剥的虾?
现在好了,真是自找的。
秦北泉吃着林夕剥的虾,竟然吃出了甜味。
今天的虾格外的好吃。
终于吃好了,林夕松了一口气,这人情还完了,浑身轻松。
两人一起起身走向收银台。
“结账。”
“您好,一共消费588元。”收银台的小姑娘说完,看着秦北泉,等着他付钱。
林夕掏出600块钱递过去,“不用找了。”
“谢谢,”那小姑娘喜笑颜开,“你们两位真是恩爱,祝你们百年好合。”
多出来的钱都是她的,每天一点点,攒起来也有好多了。
说着无心,听着有意。
林夕瞪着眼睛,她张了张嘴想解释。
秦北泉微微揽了一下她的肩,“好了,我们走吧!”
眼里的笑意,却是遮都遮不住。
外面的雨早已经停了。
秦北泉开着车来的,就停在门口。
“走吧!我送你回去。”
林夕犹豫了一下,本来她想在周围逛一圈再回去的。
但现在她又不想说了。
说了,秦北泉会不会也要留下来,到时候又不好拒绝了。
林夕打开车门坐上车。
一路上,车里很安静,林夕看着窗外偶尔有车辆从旁边开过去。
很快就到了小区门口。
“谢谢,”林夕打开安全带,正准备下车。
“林夕,”秦北泉叫住她,“不准备请我上去坐一会儿吗?”
林夕回头漠然地看着他。
秦北泉救了她,她很感激,也请了客吃饭,算是还了人情。
但这并不是他可以得寸进尺的理由。
一个女人,让一个男人去家里坐一会,什么意思?
第314章 遇故人
“抱歉,我并没有这样的打算,慢走,不送。”
林夕有些生气,关车门的时候还使了劲。
她这辈子,不打算再谈恋爱,或许是怕了。
也或许是不期待了。
她觉得,一个人挺好的。
现在她还年轻,爸妈也不会逼她。
就怕他们以后知道了,会伤心,难过。
不过,那都是以后的事情,了,活好当下,才是最重要的。
秦北泉看着林夕的背影,有些哑然。
他刚才真的没有其他意思,就只是单纯的想去看看林夕的家。
没想到让林夕误会了。
他坐在车里,一直看着林夕家里的灯亮了,才开车离开。
秦北泉没想到,就因为他一句话。
从那天以后。
他跟林夕笑。
林夕冷漠的点点头。
他跟林夕说话。
林夕也是淡淡的点点头。
偶尔回一个嗯,哦。
冷漠至极。
仿佛又戴上了她的面具。
秦北泉:追妻之路太漫长。
……
京市,太阳高高的挂在天空。
路边的小狗趴在地上,伸长着舌头,哈,哈,哈地的吐着气。
四合院内,后院鸡架里面的老母鸡,鸡咯哒,咯哒地叫着。
煤球蹲在房檐下,虎视眈眈的看着鸡架里面的鸡。
偶尔(≧^。^≦)喵~地叫一声。
院子里的大树下,陆奶奶,陆爷爷,姜爷爷,三个老人,并排躺在树下的躺椅上。
手里拿着扇子,扑哧扑哧地扇着风。
这该死的天气。
好热,好热。
罗子浩正准备收拾东西离开京市。
他努力了一年,终于考上了C市的公务员,趁上班之前,他想出去外面走走。
京市作为他的第一站,呆了这么长时间,他已经走过了很多地方。
下一站,他打算去A市。
弟弟罗子安暂时留在这里,他跟乐乐年纪相差不大,跟着乐乐整天到处跑。
以前做作业还要监督。
自从来到京市以后,跟着乐乐,做作业都不用人说了。
罗红芬推门进去,手里拿着一个信封。
“子浩,这个你拿着,出去要小心一点。”
罗子浩都不用看,就知道里面是什么东西。“三姑,不用,钱我有。”
“让你拿着你就拿着,出门在外,别委屈自己,想买什么买,想吃什么吃。”
罗红芬将信封塞进他包里,才转身出去。
这天可真是热,也不知道小蔓在做什么?
罗子浩看着手里的信封,吸吸鼻子。
现在他比以前开朗多了。
那年他妈跑了以后,他性子就变了好多,不爱说话,不爱笑。
后来也是家里人一直开导他,慢慢的才放开了。
妈妈的离开,在这个少年的心里,留下了一个很大的伤口。
有些时候,他甚至会想,他妈妈一定不爱他,不然为什么要走?
奶奶这几年一直想给罗红兵再找一个。
不过罗红兵没有那意思,他现在最感兴趣的就是赚钱。
赚好多好多钱,给爸妈,给两个儿子更好的生活。
煤球不知道什么时候跑到了罗子浩跟前。
“喵~喵~,”围着罗子浩脚边转来转去。
罗子浩一把将它抱起来,“煤球,你为什么叫煤球,是不是你长得太黑了?”
“(≧^。^≦)喵~。”
煤球听不懂他在说什么,以为他在跟自己玩,好不高兴。
第二天,太阳早早地跑出来。
罗子浩跟大家告别,背着书包踏上了一个人的旅行。
人生,就是需要有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他只背了一个书包,衣服穿一套,带一套,东西少之又少。
不像女人出门,要收拾满满一行李箱的东西,都还觉得不够。
早晨的阳光照在他身上,给这个少年,增添了一些余光。
罗子浩没有坐飞机,而是选择了坐火车。
他想慢慢的,慢慢的,看一遍身边的风景。
第二天,他才到达A市。
天气热,火车上各种味道。
现在他感觉自己身上已经馊了。
找了一家酒店住进去,洗个澡,人才算是活了过来。
现在的酒店,还配有当地的旅游攻略。
去哪个景点,可以坐几路公交车到达。
这里出名的小吃是什么,在哪个位置,都写得很清楚。
罗子浩躺在床上翻看了一下小册子,还是先睡一会儿吧!
这么热的天,哪里都不想去。
一觉睡醒,已经是下午了。
在酒店随便吃了点东西垫垫肚子。
听说A市这边晚上有一条小吃街,很多吃的东西。
那边还有一个舞台,晚上有人唱歌。
他打算今晚就去那边觅食。
天慢慢的黑了。
路边的路灯还是亮起来。
风吹在人的身上,终于有了一丝凉意。
罗子浩走进一家店。
“老板,我一个人,给我来一点你们家的特色菜,再来两瓶冰啤酒。”
“好嘞,来来来,这边坐,一看你就是外地的,这个的位置最好,一会儿那边台上有表演,这里看得特别清楚。”
老板话很多,但动作很麻利,人很热情,脸上带着笑容。
让人看了心情愉悦。
别人是什么感觉,他不知道。
反正他现在心情很好。
果然,人还是要多出来走走看看。
“小伙子,菜来了,你慢慢吃啊!”
他一个人,老板给他上了四个菜。
份量不是太多,他一个人刚好。
在这炎热的晚上。
一口肉,一口冰啤酒。
呼,爽。
不远处的台子上开始有人忙碌起来。
一会儿,上面就布置好了。
开场音乐很劲爆。
有人在上面打架子鼓。
“动次打次,动次打次……”
底下吃东西的人,也会跟音乐的节奏,摆着节拍。
有人在敲碗。
有人在拍手。
有人在摇头晃脑。
有人脚踩在地上,跟着音乐动。
被周围的气氛所感染,就连罗子浩也跟着晃动起来。
一首歌完。
“好,好。”
有人鼓掌,然后又有另一个人鼓掌。
大家也跟着一起鼓掌。
罗子浩咧着嘴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