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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长风有归处-第72章

小说: 长风有归处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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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群人的举止十分古怪,但并非阴邪讨人厌的古怪; 而是一种飘然世外的格格不入感。”柳弦澈回忆; “我当时就猜测他们或许来自某座东海孤岛; 极少与外界接触,所以言行看起来才会与旁人有着明显区别。”
  不过现在想想; 对方生活在密林的可能性要比海岛更大,因为那群青年男女个个皮肤白皙,甚至连嘴唇都见不着几分血色; 的确像常年见不着阳光的症状。
  梁戍问:“为人处世方面呢?”
  “极懂礼数; 哪怕初时被其余大夫驱逐; 他们也没有动怒; 更没有大吵大闹,而是不卑不亢地施礼离开。”柳弦澈道,“倘若在密林中活动的当真是他们; 那应该能坐下同王爷谈谈条件。”
  ……
  梁戍利用飞翼向密林部族喊话的事,也传到了白福教的老巢中。
  阴沉沉的天气,使得前厅哪怕燃满了烛火; 也不见有多明亮,反而多了几分压抑。当中坐着几个身穿黑袍的南洋巫师; 正是木辙花大价钱请来的客人,也是他早年流落海岛时,所结识的老熟人。
  “木教主以为; 梁戍会有本事说服那群密林里的强盗吗?”一名二十来岁的女子问。
  “说服与说不服; 他们都一样是死。”木辙道,“并不重要。”
  女子“咯咯”地笑了起来; 她对“与自己做对的人都会死”这件事并无异议,但有异议的是价钱,一双俏丽眼往隔壁一瞟,提醒道:“木教主,这回我们出的力,可比你这头多得多。设计抓苦宥是我们,将来取回那笔失银,恐怕还是得靠我们,听说你的宝贝徒弟已经在床上躺了许多天,他快痊愈了吗?”
  木辙道:“白福教并不止他一个杀手。”
  “我知道,还有一个。”女子的视线落在窗外,凤小金正端着药碗从院中走过,“但恕我直言,他看起来,也没有多想为木教主做事。”
  凤小金推开屋门,乌蒙云悠正靠在床头,手里翻转着一只木雀。
  “哪儿来的?”他问。
  “阿乐外出时买的。”乌蒙云悠将木雀丢回床头,“说是人人都抢着要,稀罕极了,我看却无聊得很。”
  凤小金笑笑,坐在床边将药碗递给他:“阿乐最近经常来陪你。”
  “是。”乌蒙云悠道,“她这段时间和我一样,不需要做事。”
  在梁戍与西南驻军的攻势下,白福教停掉了绝大多数外部活动,圣女自然也就无事可干。凤小金道:“这样很好。”
  “我听说教主抓到了苦宥。”乌蒙云悠把空碗还回去,“他现在被杀了吗?”
  “他现在还有利用价值。”凤小金道,“所有进入白福教的人,都得被榨干身上最后一丝残余的价值,才能死。”
  乌蒙云悠没有听出他的话里的意思,只是扶着肋下的伤口,缓慢挪着坐得更起来一些,皱眉道:“嘶……我倒想去看看他。”
  “看什么,看苦宥当下究竟有多狼狈?”
  乌蒙云悠没有否认,这些年白福教上下都吃了不少苦宥的苦,再加上教义的有意渲染,更是个个对他恨之入骨,这么一个人,现在却被关进了白福教的监牢,任谁都会想去看个热闹。
  凤小金摇头:“你已经长大了,不必再去寻这些幼稚的乐子。”
  “我也想做些不幼稚的事,但可惜,”乌蒙云悠无聊地拍了把自己的伤处,又问,“小叔叔,这回教主绑了苦宥,梁戍定会勃然大怒,倘若他真和我们死磕上……啧,会不会两败俱伤?”
  “到那时,我就带你与云乐离开。”凤小金淡淡道。
  乌蒙云悠睁圆眼睛,这是他从未设想过的路:“离开?”
  凤小金点头,离开。
  哪怕这对兄妹离开之后的生命会短暂如烟花,那也不是死于残酷的战争,不是死于梁戍的剑下,而是死在自己身边,死在西南绵延苍翠的美丽山水之间。
  苦宥就被关押在距此不远的一处暗牢,他眼上依旧蒙着银纱,看不见任何东西,只能靠听力判断。
  少女的脚步声与成年男人是不同的,轻巧灵活,裙边布料相互摩擦,腕上佩着的银饰叮当作响。看守见到她后,慌忙低头行礼:“圣女。”
  “把牢门打开吧。”乌蒙云乐命令,“我要进去看看。”
  看守面露难色,但并不敢忤逆圣女的命令,犹豫再三,最后还是解开了锁链,又用眼神暗中示意同伴,让他尽快去向教主报告此事。
  乌蒙云乐没有理会他们的小动作,弯腰钻进监牢。她在很久很久之前,就听过苦宥的名字,知道那是白福教仅次于梁昱与梁戍的第三号敌人,生于西北游牧部族,长着邪神一般的容貌,却偏偏以正义方自居。她看着暗影里的银发青年,看了一会儿,突然伸手拽掉对方蒙眼的银纱。
  本想看看传言中的不祥金眸,却反而将她自己给吓了一跳。在银纱脱落的瞬间,乌蒙云乐口中小小惊呼一声,往后退让几步,袖中旋即落下一把锋利匕首。她从来没有想过,世间竟会有这种眼睛,像阳光照射下的金山,也像某种画中才会有的诡异野兽。
  苦宥循声转向她,眼神看似冷峻,细观之下,瞳孔却仍是涣散失焦的。
  乌蒙云乐松了口气,将匕首收刀鞘:“我以为你能看得见。”
  苦宥问:“你是来同我谈条件的?”
  “审问你,是教主要做的事情。”乌蒙云乐坐在他对面,“我只是闲得无聊,所以过来看看,听说是你亲手签下命令,要将我们赶尽杀绝。”
  “邪教不该杀吗?”苦宥反问。
  “邪与不邪,还不是你们的皇帝一句话。”乌蒙云乐看着他,“为什么追随你们便能生,信奉我们却要死?”
  “这句话倒不算错,信奉你们,的确要死。”苦宥道,“不过不是朝廷要他们死,而是你、以及你身后的所谓白福佛母要他们死,多少无辜百姓受你蛊惑,从此无心正业,荒废良田抛妻卖女,只为能与你见上一面,换取洪荒末日的永生,如此卑劣荒诞的教义,你竟还觉得自己不是邪?”
  乌蒙云乐不悦:“那是他们自己想要奉上财富亲人,以换取自己的永生,并非受我蛊惑。”
  她将手中的银纱丢回青年身上:“等你能看到我的脸时,说话就不会如此失礼了,而是会同其余人一样,惶恐不安地跪在地上。”
  苦宥闭上眼睛,嗤了一句:“为虎作伥。”
  乌蒙云乐自幼被灌输的理念,所有男人都应该臣服于白福佛母的慈悲和美丽,她抬手抚摸过自己的脸颊,心中气愤对方竟是个瞎子,转身想走,却又想起另一件事,便问:“你见过柳南愿吗,我听说她也长得极美。”
  “我没有见过她。”苦宥道,“但每一个驻军将士都想见到她,却与容貌的美丑无关。西南毒虫遍布,柳三小姐曾带人做了整整三大车的清凉药膏免费送来,还将精心研制的方子大量抄送给西南各地的游医,如此说来,真要论慈悲菩萨转世,怕也轮不到你这妖女头上。”
  乌蒙云乐恼极:“我会找人治好你的眼睛!”
  “所以你能依仗的武器,也只有空洞的一张脸而已。”苦宥声音冷淡,“就算真的比柳三小姐更美,又能如何?”
  乌蒙云乐不想再与他多言,转身跑出门,却没有去找凤小金和乌蒙云悠,而是闯进了刘恒畅的住处——这是在她的认知里,唯一有可能会帮自己的大夫。
  ……
  十面谷外,高林正在食不下咽地啃着一个烧饼,一边啃,一边观天色,他觉得苦宥此时八成正在被吊起来打,于是心里越发着急,转头问妹妹:“已经是第三天了,王爷这招能不能有用啊?”
  “就算没用,明日大军也能伐林进山,你慌什么。”程素月道,“骗不出来,我们就打进去,那林子里住着的哪怕真是神仙,只要不是柳二公子的同族,应该也拿咱王爷没辙。”
  柳弦安被念叨得鼻子有些痒,蹲在院子里打了一连串的喷嚏,晕头晕脑地半天没动弹。梁戍远远看着,还当人又抱着膝盖睡着了,正想出门将他带回来,一个小兵却火急火燎地冲进门:“报——”
  一嗓子扯的,将柳弦安吓得打了个激灵,抬头就见一团黑影正朝自己扑过来,顿时一懵。小兵也是跑到跟前了,才发觉路上居然还蹲了个人,想刹住脚步却已经来不及,只能“啊啊”地鬼叫,关键时刻,幸有骁王殿下从天而降,一把将懒蛋拎回自己怀中,顺手还扶了左脚踩右脚的小兵一把。
  “王王王——”小兵惊魂未定,半天才憋出下一个字,“爷,那林子里的人真来了,来了整整一大群!”
  至于具体“大群”到何种程度,不太好描述,但当他们雪衣飞舞,浩浩荡荡走出林地时,负责巡逻的驻军第一反应,就是难不成王爷的喜庆唢呐当真如此有效,将人家部族吹得不胜其烦,索性举家搬迁出来了?
  梁戍一边疾步走,一边问:“长什么样?”
  “回王爷,他们都容貌极佳,谈吐不凡。”小兵答道,“看起来就同柳家两位公子差不多。”
  容貌极佳,谈吐不凡。柳弦安心想,啊,那八成大哥这回是真的要被送出去换金山。
  高林与程素月要更先一步接到消息,此时已经快走到前厅。高林远远瞥了一眼,突然伸手拽住妹妹的手腕:“先别走,你看看我是不是眼花了,怎么还有抱着孩子来的。”
  程素月道:“不止抱孩子。”
  当中有个头发雪白的老头,真的很老的那种老头,胡子都要拖在地上。以及一个大肚婆,怀孕了为什么还要来参与这种活动?她佩服道:“能用金砖铺地的主,果然与众不同,我现在改变看法了,这种场面,咱王爷怕是镇不住,得由柳二公子来。”
  负责接待的小兵也对这群人十分有礼,感觉他们不像密林里的野部落,像神仙。再一想,这群神仙还曾经抢了木辙的金银,又打伤过木辙的手臂,心中更是肃然起敬,学文人拱手,大声道:“诸位先喝点茶,我们王爷马上就到。”
  其中一人却问:“我们听说白鹤山庄的柳大公子也在此处?”
  “是,不仅柳大公子在,柳二公子也在。”小兵热情介绍,“所以诸位贵客要是有病,这回尽可以放心大胆地看。”
  高林站在门口,苦恼地叹了口气。
  怎么说呢,整支大琰驻军的文化素养,实在一泻千里得很。
  奔流到海不复回了属于是。
  亟待提高,亟待提高。


第102章 
  对方并没有因为“有病请来看”邀约而动怒; 而是继续品茶的品茶,哄孩子的哄孩子,陪孕妇走路的陪孕妇走路; 说说笑笑气氛融洽; 看起来确实不大像为谈判而来。
  “你们两个不进去; 站在这里做什么?”梁戍跨进院门。
  “不敢进去,心里有些许没有底。”高林提着气音回答; 往屋内暗暗一指,“看着太邪门了,真的; 还不如来一群围着兽皮的丛林野人。”
  话音刚落; 就被梁戍踹了一脚。屋内的人此时也纷纷站了起来; 梁戍视线扫视一圈; 他原本以为那名老者会是代表谈判的族长,但很快就发现并非如此,这一群人的地位似乎是完全平等的; 并没有格外倚仗于谁。
  也没有像寻常百姓一样,对万人之上的骁王殿下行大礼,只是微微拱手欠身; 小孩也有样学样,奶声奶气地唤了一句“王爷”。她捆着两个小圆发髻; 如年画中的小仙姑,粉白精致,实在可爱极了; 连一向见孩子就躲的程素月; 也忍不住冲她勾了勾手。
  小女孩蹦蹦跳跳地跑了过来,程素月一把将她抱高; 两人看起来好似一对母女,柳弦安也笑着握住她一根手指头:“你叫什么名字?”
  对方乖巧地答:“小寻。”
  高林在旁无声冲妹妹一竖大拇指,兵不血刃先拿下对方一宝,做得好!
  柳弦安一边逗孩子,一边转头看向她的族人。虽说已经富裕到了用金砖铺地,但他们明显并不在意衣冠讲究,女子不见穿金戴银,男子皆以粗布大袍裹体,而这粗犷不羁的打扮路线,落在自打懂事起就赤脚站在竹林,冥冥乎与天同游的睡仙眼中,可真是太熟悉了。
  对方此时也注意到了柳弦安,或许是在他脸上看出了几分柳弦澈的影子,其中一名男子开口试探:“柳二公子?”
  “是我。”柳弦安点头,又问,“不知要如何称呼诸位?”
  “我们是弯刀银月族的后人。”男子谦和回答,“祖祖辈辈皆生活在西南这片深林中。”
  弯刀银月族,柳弦安在书中没见过这几个字,但在十面谷的峭壁上倒是刻有仙人踏云而下,弯月如银刀的场景。双方的见面并没有预想中的剑拔弩张,甚至还有几分和乐,梁戍便主动道:“此番请诸位来我营中,是为白福教一事,听说他曾在林中藏了一大批宝藏?”
  “是。”一名女子承认得极爽快,“那片空林不像别处白雾不散,视野极好,原本是我们饮酒赏月的地方。”
  但也不知从哪一天开始,就被人用木栏围建出了一个又一个的仓库。弯刀银月族的人初时是不想与他们起争执的,便重新寻了片空林,就这么又相安无事地度过了一段时间,但谁知闯入者却越来越嚣张,不仅将仓库无限制地扩大,甚至有一回还差点抱走了出门玩耍的几个孩子。
  于是部族众人就决定将这群不速之客赶走,可没想到对方的行动反而要更快,可能是那几个能自如穿梭林瘴的孩童唤起了他们的好奇心吧,总之第二天,白福教的人便带着弓弩与火把再度深入密林。
  伐木声不绝于耳,火把燃烧着枯草,在密不透风的藤蔓间烧开一条通路。这种失礼的行为彻底激怒了弯刀银月族,他们背负长弓,身骑大象,如天神隆隆下凡,将匪徒全部驱逐了出去,收拾战场时,不忘一并带走金银。
  高林看着眼前这群仙气飘飘的人,心中甚是钦佩,不仅钦佩他们打赢邪教,也钦佩这究竟是怎么能把夺人钱财说得如此理直气壮的——讲道理,就算白福教手中全是不义之财,是不是也不该黑吃黑。
  当然,我家王爷不算,他不黑。
  梁戍问:“那批金银,现存在何处?”
  “仍在林中散乱堆积着。”男子道,“那群人为抢掠财富,行为皆如猛兽一般,个个面目狰狞,竟连孩童也不放过,哪里还有半分人性可言,所谓五色目盲,着实可怜可憎。”
  “确实可憎。”梁戍附和点头,又道,“现在他们绑了本王的统领,要求用那批财宝作为交换,否则就要杀人撕票,逼不得已,本王才出此下策,先将诸位请到大营商议。”
  “还有这事?”众人闻说,都诧异极了,又唏嘘叹曰,难得之货令人行妨,万不曾想,世人竟已疯魔至此。
  程素月没怎么听明白,她身旁的高林倒是连连点头称是,于是妹妹就很纳闷,悄声问哥哥,你竟然听懂了?
  高林答曰,啊对,这不是很直白吗?要把那群货送到刑房。
  程素月:“……”算了,是我不该对你抱有文化方面的期待。
  幸亏身旁还有一个柳二公子可以帮忙解释,他侧头道:“是说金银催生贪念,不是什么好东西。”
  但东西好与不好,要看落在谁手中,比如说梁戍,就正处在怎么看金银怎么顺眼的阶段,他颇有礼数地问:“不知诸位能将它们全部还于本王?”
  男子道:“还?”
  “还。”梁戍点头,“诸位久居桃源,或许对外事并不了解,白福教已在大琰全境活动多年,所得财物皆是搜刮于百姓手中,若这批金银能重归国库,就算不能逐一还给当初的苦主,至少也能为西南所有百姓做些好事,放在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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