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农女好种田-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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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醒了,是你救了我?”
“是,是我娘救了你。”宁有余说完小脸上露出纠结的神色,瞅着男人的大胡子,心里是有些嫌弃的,只是大胡子比隔壁村里杨瘸子好多了,对比一下下了决心继续道:“书上说,救命之人以身相许,你……”
“什么书说的?”
“落魄剑客俏小姐!”宁有余记得上次村口瞎子说的就是这个故事。
“……”,你竟然还看这种书,陆含章没有说话,但是眼神的变动已经透露了想法。
被陆含章怪异的眼神盯着,宁有余哆嗦一下,掩饰没读过话本的心虚:“你还没说你叫什么?”
“陆大。”
“哦。”宁有余点点头,想到陆大身上多出来的毛,突然问道:“你的病没的治吗?”
“……”陆含章皱起眉头,这次离开京城,主要目的就是治疗时不时头疼四肢无力的毛病,但是,眼前这个孩子怎么知道。
而且,这个孩子长得跟他还这么相似,难不成现在这一切不是凑巧,而是被人安排好的?从阴谋中成长的人总会把人想的同样复杂。
瞧见陆大眼神有些不对,宁有余赶紧解释:“你别难过,毛多不是你的错。”
“毛?多?”陆含章这次彻底蒙了,眼前的小家伙说的话分开他都认识,但是联到一起就有些难以理解了。
瞅着陆含章懵逼的表情,宁有余终于有一些成就感了,将山洞里发生的事情跟陆含章一一解释清楚。
听完,陆含章躺在床上,脸色青了紫紫了黑,他竟然被一个无知妇人轻薄了,还有所谓的多毛病……呵,女人!
宁宴从外面走进来的时候,看见的就是床上的人一脸青白,生无可恋。
而自家儿子却兴致高昂。
搞不懂两人之间发生过什么,宁宴视线从桌子上没有动过的事物上划过,瞥一眼陆含章:“不饿?”
略带疲累的声音传到耳朵里,陆含章侧目,入眼的就是过分显瘦的女人,女人五官端正,眼睛明亮,带有常人没有的侵略或者野性美。隐隐约约,还有一些熟悉,皱眉凝思,目光时不时从床边儿小孩儿身上划过,开口询问宁宴:“你是这孩子的母亲?”
“嗯。”宁宴点点头。
“亲生的?”
“我说你这男人脑子有问题吧,不是我生的还是你生的?不饿就算了。”宁宴麻利的收拾着桌子上的粥菜,提着食盒往外走去。
这男人真不会说话,她儿子当然是她生的了,这么问话,放在别人家里是会被打的。也不知道什么样的家庭才能养出这么一个大爷。
房间里再次剩下两人,宁有余愤愤的目光落在陆含章身上,这男人太讨厌了,竟然说他不是娘亲生的,早知道就不要救陆大了。
陆含章闭上眼睛,模模糊糊的记忆里他确实跟一个女人发生过关系。
摸一下嘴角下巴上冒出来的胡子,陆含章突然有些庆幸那些所谓的前朝余孽将他逼得这么紧,连刮胡子的时间都没有。
不然没了胡子跟小孩儿一样一样的脸露出来,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
睁开眼睛,想要瞧一眼自己儿子,对上小孩儿愤愤的目光,陆含章眼里充斥困惑,才一会儿的时间,小孩儿看他怎么就跟看仇人一样。
“你叫什么名字,在哪家学堂进学?”
“哼!”宁有余没有回到陆含章的问题,并且起身离开。
‘砰’的关门声传入耳朵,陆含章更是难以理解,他到底哪里得罪了小孩。
难不成是因为刚才询问妇人的话?若是这样的话,这孩子也忒记仇了。
房间无人,陆含章解开身上衣服,看着包扎仔细的伤口,心里的疑惑更多了,不管是伤口上的药还是包扎手法都不是一个山里农家女会的。
看来这次得多留一段时间上,闭上眼睛,打算继续休息,外面响起脚步声。
闭上的眼睛再次睁开,落在宁宴身上。
“吃点东西,找死别在这里。”
“放下吧。”对于眼前妇人他还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处理。
妇人给他生了儿子,按理说应该给个名分,只是婚姻向来是父母之命,母亲还想着让他娶那个娇气的小表妹。
竟然被当成伺候人的小丫头了,宁宴差点将手里重新温热的粥倒在男人脸上:“赶紧吃了,养好伤好滚蛋。”
“粗鄙。”
“什么?”宁宴用看傻子的目光盯着陆含章:“嫌弃的话赶紧滚。”
竟然还说她粗鄙,智障吗?现在这种情况,面对救命恩人就这么一副德行。
宁宴转身离开。在院子里看不见宁有余,知道小孩儿出去玩了,也没有太过在意。
这个年代本来就是小孩照顾小小孩,如果她真的拿出后世父母的态度,怕是只会养出一个熊孩子。
拿着扫把打算院子,将落叶扫到菜畦子里。
菜畦子还是空的,宁宴想到薛先生家里的棉花,再看一下刚下过雨水分十足的土地。
反正昨天晚上已经翻墙了,今天再去拎一个盆栽回来应该算不的什么大事,毕竟建房子的时候,薛先生就说了会给她两盆盆景。在心里给自己做了一会儿思想工作,宁宴关上门往薛先生家走去。
白日里薛先生家的朱红色大门敞开着,走进院子,宁宴就看见三只黑狗。
两只毛色明亮光滑的,一看就是好狗。
还有一只蔫蔫的躺在地上,身上的有些鞭痕,黑色的毛还是卷的,这狗,怎么跟藏獒崽子这么像。
宁宴蹲在地上,仔细研究一下小狗崽的牙齿皮毛还有四肢,越看越像藏獒。
“宁娘子对这只卷毛狗感兴趣?”
身后传来薛先生的声音,宁宴起身:“薛先生怎么会想起养狗?”
“还不是因为昨夜来了梁上君子。”
“……”这是在防她?宁宴嘴角抽了抽,这老头子肯定是开玩笑的吧,就算她昨夜翻墙而入,还不是被抓了一个正着,更何况拿了药之后她也付钱了。
眼前这个头发花白的老头子越来越神秘了,就跟传说中的隐士高人一样。
第26章 养只藏獒!
“先生的狗是从哪里买的。”
“县城集市上,怎么,宁娘子看上这个卷毛了!”
藏獒,被称为东方神犬,还有龙狗一说,最为凶猛的狗子了,如果能养上一只的话宁宴肯定不会放弃这个机会,厚着脸皮说道:“嗯,看上了。”
“那就拎走吧,老朽这里有两只就够了。”
“这么好说话?”几次跟薛先生交锋,宁宴才不会认为这个薛老头是个简单的人物。
现在这么容易就把藏獒幼犬送给他,怎么都觉得是狐狸给鸡拜年。
薛先生摇头哑笑,没有在这个问题上继续,他才不会说这个卷毛狗是狗贩子觉得太丑买二送一搭送的。
发现宁宴感兴趣,送给宁宴,说不准还能从宁宴这里弄到一些稀奇古怪的偏方。
三七粉,安宫牛黄丸,也不知道这个丫头还能带给他什么惊喜。
宁宴抵挡不了来着藏獒的诱惑,要知道前世的时候她一个人住就想养只藏獒或者哈士奇,但是经常出任务,说不准什么时候人就死了,人死了狗活着,留着狗子孤零零一个狗在世上,多不好。
事实证明她的选择没错,如果不死也不会有穿越这么一说。
这会儿有了安稳生活,不用东奔西跑,不用出任务,养只狗子很不错,用心一点儿,肯定会把藏獒训练的跟警犬一样的。
当然宁宴可没有忘记她来这里的目的,抱着卷毛藏獒,看向薛先生,眼睛一眯,露出笑容:“先生,我已经搬到了新院,上次应了我的盆栽可否送我?”
“自己拿去!”对于盆栽植物薛先生并不是很在意,那些东西还不如一些新型的药材重要。
跟着宁宴往放着花草的穿廊走去,瞧见宁宴拎起阳光下的棉花,薛先生有些心疼。棉花这东西来的可不容易。
要知道以前人都以拥有十八学士为荣,现在则是已拥有绵花为荣,好不容易弄来棉花想要附庸风雅,没想到被一个山里丫头看中了。
宁宴瞧着薛先生一脸肉疼,心里终于愉悦一点儿。拎着盆栽大步往家走去,推开家门里面空荡荡的,把藏獒放在院子里,挤在一起变的纤细的绵花苗苗移植到菜畦子里。
只有两盆绵花苗,宁宴种的很稀疏,这样一来倒是把院子新开辟的菜畦子载满了,这么一看苗苗还不少哩,怪不得在盆子生长的时候不见长高,这么多苗挤在一起能长高才怪。
栽种好之后宁宴没有忙着施肥,毕竟现在绵花的根还不够强韧,她也不是研究农业的博士生,施肥的量不好搞,万一把苗苗烧死了,那岂不是很惨。
用建房子剩下的青砖给小藏獒垒了一个狗窝,狗窝里面放着一个草垫,在草甸外面用家里的粗布缝了一个垫套。
虽然粗糙,但是也算有一个狗窝了,拿着三七粉给藏獒处理一下伤口,宁宴就往捡来的男人房间走去。
床上的人手里拿着一把刀,是她给宁有余打造的,当时亲自上手,比张铁柱打的要好很多,虽然达不到削铁如泥,吹毛利刃,但是,比之宣朝大多数人打造的已经好了很多。
这东西怎么出现在陆含章手里了,她不在家的时候有发生过什么吗?
“这东西是你的吗?我记得带你下山的时候你身上没有兵器。”宁宴脸皮向来比较厚,一本正经的说着唬人的话,谁也看不出她在说谎。
陆含章淡淡一笑。只是现在的样子有些不太附和大多数人的审美。一挫胡子盖住下半章脸,生生将冷面将军变成一个丑陋的汉子。
带着一撇胡子,这么一笑,就跟前世抗日战里的鬼子一样。
宁宴……宁宴很难生出好感。
男人开口:“陆大。”
“什么?”
“我叫陆大。”陆含章解释一下。
宁宴听懂男人的意思,这大概是在问她名字,只是……
这人都能下床将宁有余的刀摸出来,为什么不跑呢?按理说处于这种陌生的境地,醒来之后不应该趁着无人逃离遁去吗?
“宁宴。”
“……”陆含章又有些不开心,闺名怎么可以随便说,盯着宁宴,眼神越来越冷漠。
宁宴察觉男人情绪的变动,差点气死,这厮情绪变得好快,比女人翻脸还快,难伺候。
“有病。”扔下一句话,宁宴走出去房间。
有病吗?陆含章想起宁有余说过的话,说他体毛旺盛,说他有多毛的病,果然是个无知妇孺,这样的人到了京城,岂不是被那些夫人小姐们玩死。
那他该怎么办,如果将这个粗鄙的女人接到京城,女人肯定会被欺负死,但是不接?他的儿子怎么可以流落外面。
难不成要学习那些那些纨绔的行为,养个外室?但是这个女人怎么看都不像是安于室内的,到底应该怎么处理,陆含章心里就跟窝着一团火一样,无从发泄。
翻身想要起来,身上的伤口一疼,安静的躺了下去。
也罢,反正时间还长,可以慢慢*一下,说不准这女人就可以承担命妇的责任。
自以为有主意的男人闭上眼睛。
对于以后的发展一无所知。
夜色沉沉,一日过去。
宁宴坐在院子的树下竖着手里仅剩的几两银子,往山上看一眼。心里琢磨着如果把山上的黑熊猎回来家里是不是就可以安稳下来,只是……靠着打猎也不是长久的事儿。
得寻一个安稳的生计呀。
换一身衣服,将自己武装好,一身衣服绿油油的,袖口脚腕都绑的紧紧地,原本的千层底也变成兔皮高帮鞋,不管什么虫子都没法钻进裤筒里。
这次上山可不只是打猎,还得避着山里那些寻找陆大的人。
陆大陆大,一听就知道这不是真正的名字,蠢男人起个化名就不能走心一点儿。
叮嘱宁有余在家看门,同时注意伺候着捡来的大爷,宁宴只身往山上走去。
不管做什么生计,都得有足够的生活资金,几两银子月把时间就会花完。
至于山上有人,穿着特制衣服还不能躲开那队人马,她就真的白多活一辈子了。
选了一条人少的小路,宁宴的步子越发轻快。进入深山之后,温度低了下来,凉爽的风打在身上,宁宴生出一种住在山上的念头。
越是往山内围走去,山上的猎物越多,宁宴虽然惦记黑熊,但是也知道脚踏实地,满山寻一个不知道停留在哪里的黑熊,不如多打几个小的野物。
第27章 遇见狼群
山里猎物很丰富,丰富就代表山里有熊有狼还有老虎,有这些凶猛的野兽存在,能靠种地过活儿的人是绝对不会上山的。
幸好大自然可以自我调节,不然山里的野兽就成灾了。
宁宴捡起地上晕死的兔子,身子停顿一下,往后看去,隐隐约约听见野猪嚎叫声,拎着兔子,脚步跳跃在树干上爬动几下跳到树上。
居高临下,野猪嚎叫声越来越近。
宁宴把手里的兔子搁在树杈上,拎起柴刀,往野猪嚎声看去。
野猪进入视线,野猪獠牙断了一根,在野猪后面跟着两只野狼。
只有两只?
狼是群居动物,就算只看见两只狼,宁宴没有敢去轻举妄动,即使野猪跑远也没有匆忙追上去。
果然……
也就几分钟的时间,一群狼群窜了过去。宁宴清楚的看见头狼跑过的时候抬头往树上看了一眼。
野兔,受伤野兔传出血腥味儿,失算了,或许对于头狼来说,一只兔子还不够塞牙缝的,在树下转悠几圈,就离开大树,看着野狼离开,宁宴把手里的兔子扔在树上,站起身子直接跳了下去,往左侧跑去。
对付狼群,宁宴可不敢正面交锋,手里没有枪支也没有麻醉剂,她是傻了才会自大的觉得用一具虚弱的身体就能跟狼群对峙。
离开之后,宁宴趴在不远处的草丛里。
因为有着衣服的伪装,除了从眼下窜出去的兔子,没有能够发现宁宴的存在。
在草地上趴了好一会儿,刚才离去的狼群慢悠悠走过。
宁宴慢慢靠近,等狼群通过,手里的绳子扔了出去,将跟在最后面的公狼套住,担心公狼吼叫惊动前面的头狼。
宁宴伸手一扯将公狼扯到草丛里。
绳子在公狼脖子上,这一扯直接把狼嘞死了。
扛着狼往山下跑去,宁宴没敢继续耽搁下去。
谁知道狼群什么时候会发现少了一头狼,如果发现了?要知道狼是记仇的动物,没被发现还好,如果被发现了,以后上山可不得时刻提心吊胆的。
扛着狼走在山路上,偶尔遇见一两只野麂、兔子,本着不放过的原则,手里的石子弹出,收获变得更加丰富。
被石子砸晕的兔子还是活的,宁宴琢磨着把兔子带回家放在兔窝里,让宁有余养着,反正小孩儿喜欢养这些东西,多养一段时间,就可以开展养殖业了。
山路崎岖,宁宴走到山脚太阳都已经下山了。
上次带陆大下山运气比较好,没有遇见人,这次……
刚走下山脚,宁宴就看见一个清秀的小姑娘,叫吴梅,吴梅有个叫吴怀山的哥哥也经常往山上跑。
吴怀山前几年入伍,在前线拼了几年,回来之后发现家里的田被自家娘们儿卖了不少,没有地只能靠着一身力气,时不时上山猎上几次野物。
野物换来的钱要比种地多的多,只是山上有猛兽,不能深入,即使这样也是极为危险的。
看见吴梅,宁宴就知道吴怀山也在山上。
“宁宴,你有没有看见我哥。”
吴梅声音传入耳朵里,宁宴摇头,山林很大,在山上碰见人的概率就小了很多。
宁宴靠近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