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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逍遥章-第10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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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戏台上和话本子里常有女扮男装却无人发现的情节,而且往往那女子还是美若人仙的大美人,其实但凡脑子没毛病的全都明白,女扮男装还不会被发现的,要么是女生男相五大三粗,要么就是尚未长成的小姑娘,否则那话本子里的男人都是眼瞎心瞎吗?
  因此,听巩清说那女子年岁不大,皇帝便理解了,这事怪不得巩清,换做是他恐怕也看不出来。
  想到这里,皇帝脑子里忽然灵光一闪,他想起一个人来。
  喜欢破案的小姑娘,他只知道一个人,那就是自家外甥女。
  可是不对啊,巩清自是见过瑶瑶的,以巩清的眼力,不会认不出来。
  皇帝决定改日见到沈逍的时候问一问,之所以是改日,而不是现在就把沈逍提溜过来,那是因为皇帝不想打消沈逍的积极性,总不能刚刚开始调查,他就管三管四,管得沈逍畏首畏尾撂挑子。
  这个案子让沈逍来查,是最合适的。
  巩清走后,劳公公问道:“陛下,您看沈四公子的袭爵旨意……”
  这圣旨是一早就写好了,由劳公公保管着的,原本皇帝是说过了年就颁下去,喜上加喜,可是现在看来,恐有变动,因此劳公公才有此问。
  皇帝略一思忖,说道:“还是先等等吧,阿逍查这案子,最好是无官无职。”
  除了无官无职,沈逍过了年也还不到十七岁,又是众所周知的体弱多病,这样一个孩子,即使出了差错,也无伤大雅。
  沈逍一日没有袭爵,他便还是一个孩子。
  皇帝对自己的安排非常满意,不由自主又想起华静瑶来了。
  那也是个孩子,而且还是女孩子。
  此时,其中一个孩子刚刚回到永国公府,菠菜便告诉他,吴常来了。
  吴常来了,自是先去点苍院。
  沈逍还没有踏进院子,便听到了吴常的咳嗽声。
  进了屋子,就见吴常坐炕桌前,把他那瘦得竹竿似的胳膊伸到岳离面前,岳离却视而不见,把脸扭向一旁。
  看到沈逍来了,岳离松了口气,提起烟袋锅子,对沈逍说道:“你可算是回来了,这个病鬼交给你了,老夫去找个没人的地方抽几口。”
  “喂,神医,你别走啊,咳咳,你不能见死不救,咳咳。”吴常伸出手想去拉扯岳离的袖子,可是岳离脚底抹油,跑得比兔子还快。
  沈逍不动声色坐到刚才岳离坐过的地方,一脸嫌弃地看着吴常。
  吴常被他看得浑身不自在,把撸起来的袖子放下去,藏起光溜溜的细胳膊,又抬起胳膊闻了闻,确定闻不到什么味道,这才换上一副可怜兮兮的神情,对沈逍说道:“你看看,我这多愁多病的身子。”
  吴常给人的感觉只有一个字“瘦”,他是那种能让人忽略年龄忽略相貌的瘦。
  小时候,沈逍每次见到吴常,都会担心山风能把吴常吹走,后来他才知道,山风是吹不走吴常的,因为吴常就是一阵风。
  “我能治你的病,要不要试试?”沈逍冷冷地问道。
  吴常缩缩脖子,咧嘴一笑:“我今天为了来见你,里里外外洗了三遍。”
  除了瘦,吴常还有一个特征,那就是“病”。
  他一直认为,他之所以这么瘦,是因为他有病,他一定病入膏肓了。
  因此,一年里三百六十五天,吴常有三百六十天是在养病。养病就要躺着,吴常吃喝拉撒都在床上,有一次他住的房子走水,那火烧到炕沿上了,他这才不得不起来。
  有一次,吴常觉得自己病情加重了,他觉得自己要死了。人死了总要有个收尸的,吴常知道这世上若是还有人肯给他收尸,那个人一定是永国公沈令泽,于是他来找沈令泽,没想到沈令泽也正想找他。
  听说让他出远门,吴常一口回绝,但是沈令泽告诉他,他去了就能见到怪医岳离。
  听到怪医岳离的名字,吴常流下了激动的眼泪,直到多年以后,吴常也不认为自己是病急乱投医,他只是想在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而已。
  于是吴常便拖着他那具病体支离的身子,不远千里去了苗疆,那时岳离和沈逍就在苗疆。
  他是去给沈令泽那个体弱多病的儿子教授武功的,他更是去找岳离治病的。
  可是岳离却说他压根就没有病,这让吴常很难过,也很伤心。
  “我听说你被伤到脑袋了,是不是真的?还有的治吗?岳离也治不好你了,那你还能活多久?啧啧,你可真惨,连女人还没碰过吧,要不这样,今天我带你去见见世面,人活一世,总不能就这样死了,那也太委屈了。”吴常好心地说道。
  沈逍懒得理他,反问道:“这些日子你去哪儿了?”
  吴常抹一把肉眼看不到的眼泪,字字血声声泪地说道:“朱禄飞鸽传书,说你脑袋有病,谁也不认识了,活不长了,我这才巴巴地跑来京城,就是想见你最后一面,四小爷,你到了那边,千万不要记挂我。”
  沈逍眯起眼睛,冷哼一声:“朱禄是夏天的时候给你飞鸽传书的吧?”
  吴常哭得更伤心了:“那只鸽子迷路了,走了大半年才找到我,呜呜呜。”
  “赫苗死了。”沈逍冷不丁地说道。
  吴常一怔,猛的收住哭声:“不可能,赫苗怎么会死?”
  “我回来的路上被人追杀,飞鱼卫找到了赫苗的尸体,他是死在乱箭之下的。”沈逍说道。
  司徒娇、吴常、朱禄和赫苗,昔日江湖上大名鼎鼎的人物,那时他们还不叫现在的名字。


第二六零章 没有线索
  十个月前,沈逍回京的时候,赫苗与永国公府的护卫一起护送沈逍回来,可是这一行人从此便没有了音讯,飞鱼卫先后找到了赫苗和护卫们的尸体,却一直没有找到沈逍的下落。
  直到有一天,朱禄发现了沈逍留下的暗记,这才终于找到了他。
  “朱禄那个混帐,为何没有告诉我?”吴常啪啪啪地拍着桌子,如果朱禄告诉他赫苗死了,他早就来京城了,绝不会磨蹭到现在。
  朱禄的信里只说沈逍伤了脑袋,忘了很多事,让他速来京城。
  吴常把信扔到一边,躺回床上继续养病,伤了脑袋又不是大病,急什么啊。
  如果他知道赫苗死了……知道也晚了,赫苗那时已经死了,他没能救下赫苗,他也没能给赫苗收尸。
  “赫苗是吃我娘的奶长大的,我娘偏心,把赫苗喂得肥肥壮壮,却把我养成这副样子,赫苗欠我的,一直说要赔偿我的损失,他说话不算数,他人都死了,还怎么赔给我,我这个多愁多病的身子啊。”吴常一把鼻涕一把眼泪,这一次是真哭,是真的有眼泪。
  “司徒娇呢?她回来了吗?”吴常哭着哭着,忽然想起司徒娇来,赫苗喜欢司徒娇,可司徒娇的心思就不在男人身上,在她看来,赫苗还比不上一块腊肉。
  沈逍摇摇头:“目前还没有司徒娇的消息。”
  司徒娇和吴常不一样,吴常平时是躺着的,躺着就要有地方,因此吴常居有定所,是能找到的。可是司徒娇不同,她的心思都在美食上,前年她说她要去云南吃蘑菇,这一走就是两年多,杳无音讯。
  吴常哭了一会儿,觉得哭得差不多了,便问沈逍:“赫苗欠我的,怎么办?”
  沈逍瞥他一眼,道:“我让岳离给你开张方子。”
  吴常大喜,岳离给他开方子那就是要给他治病了,他猜得没错,他果真是有病的,岳离这老杂毛,死鸭子嘴硬,这么多年死咬着说他没有病。
  好吧,赫苗虽然欠债不还,可是岳离若能给他把病治好,倒也扯平了。
  至于这两件事之间有何关联,吴常不管。
  反正是扯平了,他心理平衡了。
  “追杀你们的人找到了吗?”吴常终于想起了正事。十个月前,沈逍回京的时候,赫苗与永国公府的护卫一起护送沈逍回来,可是这一行人从此便没有了音讯,飞鱼卫先后找到了赫苗和护卫们的尸体,却一直没有找到沈逍的下落。
  直到有一天,朱禄发现了沈逍留下的暗记,这才终于找到了他。
  “朱禄那个混帐,为何没有告诉我?”吴常啪啪啪地拍着桌子,如果朱禄告诉他赫苗死了,他早就来京城了,绝不会磨蹭到现在。
  朱禄的信里只说沈逍伤了脑袋,忘了很多事,让他速来京城。
  吴常把信扔到一边,躺回床上继续养病,伤了脑袋又不是大病,急什么啊。
  如果他知道赫苗死了……知道也晚了,赫苗那时已经死了,他没能救下赫苗,他也没能给赫苗收尸。
  “赫苗是吃我娘的奶长大的,我娘偏心,把赫苗喂得肥肥壮壮,却把我养成这副样子,赫苗欠我的,一直说要赔偿我的损失,他说话不算数,他人都死了,还怎么赔给我,我这个多愁多病的身子啊。”吴常一把鼻涕一把眼泪,这一次是真哭,是真的有眼泪。
  “司徒娇呢?她回来了吗?”吴常哭着哭着,忽然想起司徒娇来,赫苗喜欢司徒娇,可司徒娇的心思就不在男人身上,在她看来,赫苗还比不上一块腊肉。
  沈逍摇摇头:“目前还没有司徒娇的消息。”
  司徒娇和吴常不一样,吴常平时是躺着的,躺着就要有地方,因此吴常居有定所,是能找到的。可是司徒娇不同,她的心思都在美食上,前年她说她要去云南吃蘑菇,这一走就是两年多,杳无音讯。
  吴常哭了一会儿,觉得哭得差不多了,便问沈逍:“赫苗欠我的,怎么办?”
  沈逍瞥他一眼,道:“我让岳离给你开张方子。”
  吴常大喜,岳离给他开方子那就是要给他治病了,他猜得没错,他果真是有病的,岳离这老杂毛,死鸭子嘴硬,这么多年死咬着说他没有病。
  好吧,赫苗虽然欠债不还,可是岳离若能给他把病治好,倒也扯平了。
  至于这两件事之间有何关联,吴常不管。
  反正是扯平了,他心理平衡了。
  “追杀你们的人找到了吗?”吴常终于想起了正事。十个月前,沈逍回京的时候,赫苗与永国公府的护卫一起护送沈逍回来,可是这一行人从此便没有了音讯,飞鱼卫先后找到了赫苗和护卫们的尸体,却一直没有找到沈逍的下落。
  直到有一天,朱禄发现了沈逍留下的暗记,这才终于找到了他。
  “朱禄那个混帐,为何没有告诉我?”吴常啪啪啪地拍着桌子,如果朱禄告诉他赫苗死了,他早就来京城了,绝不会磨蹭到现在。
  朱禄的信里只说沈逍伤了脑袋,忘了很多事,让他速来京城。
  吴常把信扔到一边,躺回床上继续养病,伤了脑袋又不是大病,急什么啊。
  如果他知道赫苗死了……知道也晚了,赫苗那时已经死了,他没能救下赫苗,他也没能给赫苗收尸。
  “赫苗是吃我娘的奶长大的,我娘偏心,把赫苗喂得肥肥壮壮,却把我养成这副样子,赫苗欠我的,一直说要赔偿我的损失,他说话不算数,他人都死了,还怎么赔给我,我这个多愁多病的身子啊。”吴常一把鼻涕一把眼泪,这一次是真哭,是真的有眼泪。
  “司徒娇呢?她回来了吗?”吴常哭着哭着,忽然想起司徒娇来,赫苗喜欢司徒娇,可司徒娇的心思就不在男人身上,在她看来,赫苗还比不上一块腊肉。
  沈逍摇摇头:“目前还没有司徒娇的消息。”
  司徒娇和吴常不一样,吴常平时是躺着的,躺着就要有地方,因此吴常居有定所,是能找到


第二六一章 最危险的地方
  从大理寺回来之后,连续两天,除了书铺,华静瑶哪里都没有去过。
  现在是年根底下,无论大户人家还是小门小户,都在忙着过年的事。不但巩六和张十二被叔伯兄弟们带着张罗府里的大小事宜,就连冯逦也被拘在母亲和婶娘身边忙着中馈,好在大姑奶奶冯遐回了婆家,否则她的日子就更难过了。
  置办年货的多了,京城里的铺子生意全都不错,只有书铺除外。
  华静瑶自认不是经商奇才,原本也没指望着开书铺能赚大钱,可是她也没有想到这生意能够淡成这样。
  整整三天,连一个客人也没有。
  华静瑶趴在桌子上,看着空空如也的门口。
  李补儿冷冷地说道:“要不我扮成客人,买你几本书?”
  华静瑶叹了口气,道:“如果你没有易容的本事,可是官府又要抓你,你会逃到哪里去呢?”
  “带着我爹还能去哪儿?总不能去深山老林吧,我爹吃不得苦的。”李补儿无奈地说道。
  “那如果没有带着你爹呢?”华静瑶又问。
  “那怎么可能?”李补儿拍拍桌子,硬生知把华大小姐从桌子上拍起来了,“我娘临终时说过,让我照顾我爹,我不能把他扔下一个人跑路。”
  华静瑶扬起眉毛:“我记得你娘生下你后便去世了,那时你刚刚出生,你娘会让你照顾你爹?”
  李补儿怔了怔,道:“要么就是她让我爹照顾我,要么就是让我照顾我爹,反正都一样,我爹和我两个人一条命,谁照顾谁没区别,总之,我是不会扔下我爹的。”
  华静瑶觉得和李补儿是说不清楚了,只好说道:“那就不要说你了,假如这世上有人不会易容,可是又被官府追捕,你说他要藏到哪里才不会被抓住?”
  李补儿想了想,道:“如果是我那就藏在官府眼皮子底下,越是危险的地方,反而越安全。”
  华静瑶脑袋里灵光一闪,吴鑫也就是左阿宝,他住在流民营里,流民营属于顺天府管辖,明明官府在抓他,可他却一直藏在京城,而且还敢堂而皇之到长公主府的粥棚里喝粥,莫非吴鑫和李补儿想的一样,越危险的地方便越安全。
  吴鑫藏在京城,那么乔文廉和郎实呢?
  这五年以来,他们会不会也在京城?
  不过,他们三人之年应是没有联络的,至少乔文廉和吴鑫便是如此。
  吴鑫生前去找过曾氏,他与曾氏并不相识,他之所以要找曾氏,想来只是为了乔文廉。
  那案子已经五年了,曾氏在顺天府衙门前扫街也已经扫了四年多了,为何吴鑫以前没有找过她呢?
  以前不找,现在却又来找,这当中发生了什么?
  “假设,我是说假设,你可千万不要当真,假设你爹因为行骗被抓了,罚他在京城某处做苦力,而你也惹了官司,必须要逃跑,这种情况下,你会逃去哪里呢?”华大小姐很真诚地问李补儿。
  李补儿抛过来的眼神如同大雪团子,她没好气地说道:“华大小姐,你是不把我们父女送进大狱你就不肯罢休吧?”
  华静瑶呵呵干笑,讪讪道:“这不是没有其他人吗,如果有个顾客,我也不会用你们父女打比方,你不要计较了,快点想想,换做是你会去哪里?”
  “我能去哪里?你已经说了,我那不省心的爹被罚在京城做苦力,我当然就会找个离他较近的地方藏起来,能够时时看到他,万一他被人欺负了,我还能护着他,万一他病了,我还能给他抓药,万一他死了,我也能给他收尸。”
  说到这里,李补儿朝着自己的嘴巴便是一巴掌:“呸呸呸,我瞎说的,菩萨千万别当真,我爹长命百岁。”
  李补儿说完,忽然发现四周的氛围有些古怪,她定睛去看,却见华大小姐已经站起身来向门口走去,小艾拿起斗篷和手炉连忙追上。
  李补儿忙问:“你去哪儿?”
  “找人”,华大小姐走到门口,又转过身来,对李补儿道,“把你爹叫上,咱们一起出去。”
  顺天府衙门外面的这条街有个非常直白的名字——衙门前街。
  同理,顺天府衙门后面的那条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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