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粒镇(出版书)-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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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茕茕又看向其他几个吓傻了的男生,神色平静:“那个戴黑帽子的,踹了五次。那个穿蓝外套的,踹了三次。那个小平头,踹了一次。现在,立刻,一分都不许少,排队交钱。”
纪寒灯从不相信世上有神明。
否则祂为什么会眼睁睁看着穷人受苦、坏人作恶、奸人享乐呢?
如果把一切都归结为命,那他这样的贱命,有什么出生的必要?
纪寒灯并不喜欢许茕茕。
他无视她的挑衅,一次次冲她笑,甜甜地唤她姐姐,无非是为了让自己能够在许家长久住下去而已。
他习惯了每时每刻去讨好别人,用笑容包裹住倦怠麻木的心。
这种讨好,不代表喜欢。
他不喜欢任何人。
哪怕是圣母赵静文夫妇,纪寒灯考虑更多的,也是随时提防着他们总有一天会厌倦他,抛弃他。连亲戚都弃他如敝屣,何况是没有血亲关系的外人。纵然是再善良的老好人,当家里只剩下半块馒头时,他们也只会优先给自己的亲生女儿。这是人之常情。
他从来不指望许家人会收留他多久。
可是当许茕茕毫不嫌弃他满身的污泥,握住他的手,坚定地,大大方方地从人群中穿过时,纪寒灯忽然觉得,这位看上去脾气很差的姐姐,或许,比神明更值得信赖。
那天,纪寒灯净赚一块八。
其中五毛被许茕茕拿去买了辣条。
“这是本人应得的保护费。”她说。
“嗯。”纪寒灯没有异议。
“所以说,对待有些人,就应该以暴制暴。”
许茕茕嘴里叼了根辣条,怀里抱着纪寒灯的衣服。
“嗯。”纪寒灯蹲在水池边,仔细冲洗身上的污泥。
必须把自己洗干净了才能回去,不然会让赵阿姨和许叔叔担心。
冷水浇在身上有点冷,纪寒灯背对着许茕茕,一直在打哆嗦。
等纪寒灯冲完晾干,许茕茕习惯性地走过去要帮他穿衣服。
“我自己可以的。”纪寒灯低下头,眼神躲闪。
一想到自己全程都光着身子,滑稽又狼狈的模样被许茕茕看了个遍,他攥紧拳头,两耳滚烫。
八岁的孩子,早已有了羞耻心。
许茕茕直接将衣服往他头上套,嗤笑:“害什么臊?晚上咱俩还要一起睡呢。”
还好这小子每天晚上都会把自己缩到最边上,连片衣角都不会碰到她,倒也不怎么占用她的空间。
纪寒灯的脸更红了。
“下次挨打的时候记得还手。”许茕茕理了理他的衣领,“比起受气包穷鬼,还是做脾气差的穷鬼更划算一些。”
纪寒灯轻轻点头:“好。”
回家路上,许茕茕抽出一根辣条,递到纪寒灯嘴边。
“赏你的。”她说。
纪寒灯乖乖张嘴,吃下辣条。
这是他人生中第一次吃辣条。
有点辣,又有点甜。
充分地咀嚼,用力地咽下。
被踹了近二十下、造成大片淤红、连骨头都泛着疼的后背,因为她喂的这口辣条,变得没那么痛了。
纪寒灯并不知道,那也是许茕茕第一次吃辣条。
她从小学一直馋到初中,每次课间碰到同学在吃的时候,都会一边低头假装看书,一边悄悄去嗅空气中飘过来的味道。
那是杂货铺里最便宜、最受学生欢迎的零食,可惜,连最便宜的她也吃不起。
许家的家训,是不要浪费一分钱在没用的东西上。
辣条自然也包括在内。
当世上其他孩子在记录自己第一次去游乐场、动物园、汉堡店的经历时,许茕茕和纪寒灯正在严肃地、认真地、虔诚地分享同一袋辣条。
走到家门口时正好剩下最后一根。
“姐姐吃吧。”纪寒灯懂事地开口。
许茕茕咬下半根,将余下半根塞进纪寒灯嘴里。
“千万别让我爸妈知道我带你吃辣条了。”
她先是自己擦了擦嘴,然后不放心地又给纪寒灯擦了擦嘴。
“好。”纪寒灯笑起来,“这是专属于我们两个人的秘密,到死我都不会说出去的。”
“那倒也不至于。”许茕茕说。
纪寒灯还是在笑。
笑得露出了牙齿。
不再是讨好般的假笑。
就只是因为,开心而已。
没有游乐场,没有动物园,没有汉堡店。
但对他来说,那是无比,无比美好的一天。
雪粒镇
第3章 …小树林…
小镇生活平庸又单调。
但孩子无论如何都能找到乐子。
许家是全镇离小树林最近的一户人家,在大人看来,这代表贫穷和偏僻,在孩子眼里却是极大的便捷,因为一出门就可以跑去小树林玩。
许茕茕最喜欢爬到树干上眺望整片树林,那是她人生中少有的可以站得比别人高的时刻。有一次不小心踩滑,摔断了一条腿,她哭到肝肠寸断,痊愈之后立刻好了伤疤忘了疼,照爬不误。
赵静文纳闷:“这孩子怎么一点心理阴影都没留下?”
许茕茕大笑:“因为你女儿勇猛无敌!”
那天,当她像往常一样来到小树林,却发现自己从小爬到大的那棵老槐树下正躺着一个女人。
起初,许茕茕以为那个女人只是在打瞌睡。
她本该转身离开的,可女人身上穿着一件极其精致的红丝绒连衣裙,让许茕茕忍不住想要凑上前仔细瞧一瞧。
对一个从未穿过裙子的十四岁穷女孩来说,那件红裙子的吸引力实在太大。
赵静文买给许茕茕的衣服,从来只有大码衬衫,大码T恤,以及大码运动裤,说什么女孩子穿得宽松一点看起来干净又清爽,其实就是为了让许茕茕一件衣服能多穿几年,省去长个头后就要立刻换新尺码的麻烦。
然而,当许茕茕走到老槐树下,却看见了一张血肉模糊的脸。
残破的,惨白的,已经没有了呼吸的,从未在镇上见过的生面孔。
大概是太过冤屈,女人死也未能瞑目,双眼空洞涣散,仿佛在幽幽看向许茕茕。
头顶树枝晃动。
她们四目相对,时间仿若停止。
不知呆愣了多久,许茕茕才猛然回神,张开口,发出有生以来最凄厉的尖叫。
警察很快赶到了现场,平庸又单调的镇子上出现了一具无名女尸,自然飞速传遍全镇,上到老人,下到孩子,每??个人都在谈论这件案子。
许江和赵静文匆忙将许茕茕带回家,又哄又安慰了大半天。可那具女尸还是深深烙印在了许茕茕的脑子里。
再也挥之不去。
勇猛无敌的许茕茕同学,终究还是留下了一生的心理阴影。
尽管许茕茕可以手抓死老鼠,脚踹小学生,可她毕竟才不到十五岁。
那是她头一次见到人类的尸体。
恐惧,但又不仅仅只是恐惧。
内心深处涌动着的,还有一些酸涩和悲悯。
直到夜深人静躺到床上,许茕茕还在克制不住回想那张惨白的脸。
那是极其漂亮的五官。
如果剔除那些伤口与血迹,她一定是个灿烂明媚的大美人。
许茕茕觉得自己疯了,大半夜不睡觉居然在脑内研究一具尸体。
一旁的纪寒灯忽然起身,轻手轻脚地下床,弓着背摸黑出了门。
前几天他受了凉,肠胃不舒服,最近常常半夜跑厕所。
少爷的身子,穷人的命。许茕茕嗤笑。
小小年纪胆子倒挺大,白天小树林刚发生凶杀案,夜里就敢一个人去小树林旁边的公厕。
反正跟她无关。许茕茕翻了个身,睡觉。
公厕里空无一人。
男厕的灯泡已经坏了半个月,始终没人来修。只有门口的路灯投来一丝微弱的光亮。
纪寒灯攥紧手里的草纸,硬着头皮走了进去。
别怕。
世上是没有鬼的。
他在心底安慰自己。
当纪寒灯从厕所出来时,一眼便看见了倚靠在门口墙上的许茕茕。
头发乱翘,裹着外套,微微抬头,打量着盘旋在路灯四周的小飞虫。
“姐姐?”他一怔。
“拉完就回家。”许茕茕打了个哈欠,转身就走。
纪寒灯愣愣地跟在她身后,方才还泛着凉意的心口,骤然吹进了一阵风。
飞扬着花瓣与暖意的强大飓风,包裹他,侵入他。
公厕,路灯,冷空气。
四周一切都跟刚才没有区别,但又好像一切都不一样了。
“你知道吗?”许茕茕走在漆黑的巷子里,回头幽幽看向纪寒灯,“比起鬼和尸体,更可怕的,其实是杀人凶手哦。”
“此刻,他说不定就躲在某处角落,虎视眈眈地,等着猎杀下一个目标,比如八岁男童什么的。”
她在故意吓唬他。
可纪寒灯却听出了其他意味。
她是因为担心他的安危,才专门过来陪他的。
被无名女尸吓了整整一天的人是她,半夜跑到公厕门口等他的人也是她。
她在关心他。
纪寒灯配合地露出害怕的表情,小跑着奔上去抓住了她的手。
在纪寒灯的记忆里,这是他第一次和许茕茕牵手。
他不讨厌这种感觉。
感受着她指间的温度,跟随着她的步伐,两人掌心相贴,不紧不慢地,一起朝着家的方向前行。
平淡又寻常,却莫名让纪寒灯内心感到安宁。
在许茕茕的记忆里,这并不是他们第一次牵手。
纪寒灯满月酒那天,正当许茕茕惊叹于他的丑样子,想要伸手戳戳那张脸时,小小的婴儿挥舞着爪子,死死攥住了她的一根手指。
许茕茕费了好大劲才抽回那根手指,刚止住啼哭的纪寒灯再度大哭起来,仿佛被抢走了宝贝玩具,害得她被赵静文狠狠训了一通,教育她不要欺负弟弟。
当然,纪寒灯本人是不可能记得这些的。
被触发了那段记忆的许茕茕默默翻了个白眼。
“你刚才洗手了吗?”她问。
“洗了。”纪寒灯老实回答。
刚沾过水的小手透着股湿冷,用力攥着她不肯松开,许茕茕十分嫌弃,刚想再抱怨几句,忽然发现巷子尽头正缓缓走过来一个人影。
步伐极慢,无声无息。
比起走路,更像是在游荡。
而且,影子全身都是白色的。
许茕茕瞬间寒毛直起,下意识抱住纪寒灯,停在了原地。
往回跑,是公厕和小树林,往前跑,是人鬼难分的幽灵。
她根本不敢动弹。
在呆滞的那几秒里,许茕茕已经幻想出了父母为她哭坟的场景。
为了省点钱,父母说不定还会把她和纪寒灯埋在同一个土坑里。
墓碑上就写:茕茕寒灯之墓。
纪寒灯也注意到了那个影子,很奇怪,刚才他一个人在厕所时还那么胆战心惊,此刻真真切切遇到了诡异可疑的人影,心中反倒没有一丝畏惧。
大概是因为,许茕茕的怀抱实在太温暖了。
尽管她害怕得双臂不停颤抖,却始终紧紧地把他搂在怀里,试图用纤细单薄的身体护住他。
在遇到危险之时,她的第一反应,是保护他。
连爸爸妈妈都没有这样对待过他。
纪晖和金晓慧只会在债主找上门的时候,果断把纪寒灯一个人丢在家里,让他帮忙挡住门,他们自己则麻利地翻墙逃走。有一次大门直接被债主踹破,倒下来的门板正中纪寒灯的脑袋,流了一地的血,债主们立刻散去,好一阵子没有再过来闹。
幸运的是,父母为此奖励了他一块巧克力。
那是他迄今为止吃过的唯一一块巧克力。
很甜。
甜到可以忘记自己脑袋上留了个疤。
许茕茕会喜欢吃巧克力吗?
纪寒灯驱散脑中那些莫名其妙的念头,转头细细观察起了那个人影,发现对方只是一个穿着灰白睡衣的男青年而已。
虽然双眼空洞无神,但是活人无误。
许茕茕很快也认出了对方,开口:“沐煦哥?”
原来是熟人。
沐煦是镇上最有钱人家的儿子。
许茕茕从小就十分憧憬沐煦,因为他每天都会穿不同的新衣服和新皮鞋,一颦一笑都带着矜贵的少爷气质,永远都能成为人群中最亮眼的存在,像个城里的翩翩公子哥儿。
在许茕茕有限的认知里,能够投胎成沐煦,就是最大的幸运。
沐煦停在他们面前:“怎么这么晚了还在外面?”
他笑得格外亲切,仿佛刚才的空洞森然并未存在过。
许茕茕不好意思道:“来上厕所的,你也是吗?”
可他家明明有卫生间,还是全镇装修得最豪华的。
沐煦摇头:“我去树林散散步。”
大半夜散步?
许茕茕不信。
纪寒灯也不信。
但沐煦并没有给他们提问的机会,抬手摸了下许茕茕的脑袋,轻声说:“茕茕,快带弟弟回家睡觉吧,晚安。”
说完便一个人朝着小树林走去。
白天的时候,那里微风徐徐,幽静安逸,是镇上小情侣的约会圣地,可到了夜晚,那里便只剩下无尽的黑暗,阴冷,死寂,谁也不敢靠近。
如今还成了凶案现场,以后永远都将被那具无名女尸的阴影笼罩。
但沐煦坚定地走向那里,没有丝毫畏惧。
尽管他是许茕茕口中的哥哥,其实也才十八岁。不过是个孩子而已。
许茕茕望着沐煦颀长的背影,刚才,当他摸她头的时候,她隐隐看见他手腕处有不止一条刀疤。
仿佛是自己割出来似的。
一定是错觉。许茕茕摇摇头。
可接着,她又发现沐煦手上拿了一捆绳子。
看上去,正适合上吊。
第4章 …证人的自白…
镇上有家杂货铺。
它开在最热闹的地段,货架上什么种类都有,基本囊括了小镇居民日常所需的物品。
而镇上最有钱的人,便是经营这家杂货铺的老板沐山。
沐山在雪粒镇生活了大半辈子,除了偶尔去分贝县进货和看病,其他时间绝不离开小镇半步。
因为他知道,尽管自己在雪粒镇是受人倾羡的杂货铺老板,可一旦出了镇,卷入更为广阔富饶的城里,他就会沦为再平凡不过的普通人之一。
后来,他在进货时认识了一个城里女人。
中年男人是很奇妙的物种,他们可以十年如一日表现得古板又正经,仿佛永远不会犯错,也可以在邂逅一个年轻漂亮的女人后,迅速抛掉所有道德。
总之,沐山勾搭上了这个比他小十岁的女人。
他只当是消遣,她却以为自己遇见了真爱。
女人热烈地、疯狂地、不顾一切地爱上了他。
爱情如蚀骨毒药,让人宛若新生,也让人如坠地狱。
女人付出了全部的真心,开始不满足于做第三者,她想要的,是忠诚的,独一无二的,只属于自己的爱人。因此,女人时不时就会央求沐山离婚,关掉杂货铺,去城里和她一起生活。
但沐山是不可能离开雪粒镇的。
即便是美艳又可爱的情妇,也劝不动他。
失望之下,女人使出了撒手锏,如果他不肯离婚,她就大闹雪粒镇,让全镇人都知道他出轨的事。
沐山最爱面子。
爱到了偏执入魔的程度。
于是,上一秒还在深情款款吻向女人的男人,下一秒就抄起石头砸烂了女人的脸。
爱情。
可笑的爱情。
当沐山深夜带着满手的血回到家,正撞上起床喝水的沐煦。
沐煦端着水杯,僵直了身体,任由父亲沉默地从他身旁路过。
十八岁正是心思最敏感的时期,沐煦早就发现了父亲在出轨,此刻,他也瞬间猜出父亲干了什么。
沐煦试图逃避,假装自己什么也没看见,然而父亲攥住他的手臂,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