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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重生之寒门妻-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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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她老老实实的绣着鞋垫,一双手早早就粗糙无比,到了冬日生冻疮,冻的跟萝卜一样,却灵巧翻飞,手指细缝里都是泥土的褐色,肤色微黑,衣衫虽旧但整洁利索,谈不上美貌,此刻却极其顺眼。

  她想了想,按着周氏的手,拉她进入内室,按着她的肩膀坐在自己的梳妆镜前。

  “嫂子,咱们今天也别做事了,老是围着男人孩子转,自己都不知道在哪儿,顾之恒和大哥是亲兄弟,也好不到哪儿去,木讷的要命,除了榻上像个人,平日就是木头。”

  两人一起把两兄弟贬的一无是处,听的顾青青脸蛋通红的跑了出去,好一会儿才进来。

  隋愿笑的乐不可支,把周氏按好,拿起梳子,又吩咐两丫头把自己以前的首饰都端出来。

  周氏闻言吓了一跳,抬头四顾,看着这精致无比的房子,还有崭新的家具,梳妆台上更有精致昂贵的嵌金黑漆妆奁盒,盒子半开,里头满满当当的珠钗。

  她连连推脱,不敢应下。

  “别别别,弟妹,我说这话的意思,是随口埋怨几句,不是要找你要东西,你别……哎呀,我就不该说,真是的,我就是嘴笨,真没那意思……”

  她本就心地不坏,往日总是碎嘴,也只是有些嫉妒隋愿,可女子出嫁从夫,顾之恒不在,她这个做大嫂的,不能欺负弟妹。

  隋愿把她按了下去,丝毫不见怪,“好了,嫂子,你想不想回娘家的时候精精神神的,把那些亲戚还有什么弟妹都压下去,叫他们以后都不能在你面前炫耀?”

  这句话把周氏的魂都勾起来了,她咽了口唾沫,点点头,“想,当然想。”她也想叫爹娘知道,她其实过的不错,顾石头对她真的挺好。

  隋愿笑着和顾青青调侃道:“那咱们就给大嫂装扮装扮,等她回去了,我们那天再给她梳妆,肯定会叫人羡慕的。”

  顾青青如今性子开朗多了,和隋愿也熟悉,闻言拍手,笑嘻嘻道:“好,这个主意好,大嫂,你就听二嫂的,反正二嫂首饰多,你戴完就还回来,又没事。”

  周氏却很是害羞,黝黑的脸也泛红,难得露出羞涩,“嗐,我这都黄脸婆了,还打扮什么呀,不行不行。”

  虽是这么说,可看着首饰的眼睛就没挪过,又看到梳妆台,透亮的红漆看着就喜人,手摸了上去,光滑无比。

  “啧啧,这是什么木头呀,这漆上的也好,二弟手艺真好,当时我呀,可羡慕了,还想着会嫁进来一个什么样的仙女……”

  周氏说话极逗趣,她指了指隋愿,“后来弟妹就进来了,我觉得,这些家具好像就得你这样的女子来配,难怪二弟那么上心,那时候为了不耽误农活,每天起早贪黑的锯木头,还跟师傅学刷漆,可累了……”

  隋愿闻言心内泛了一丝甜,这件事听了两遍,每一遍,都有新的感受,上辈子从来没人说过这事,这些平常的东西,在她眼里只是一般,可在别人眼里,是顶好的。

  她只以为这屋子是隋卞给银子起的,哪里知道,这是顾之恒亲手打造的,心内暗自叹气,那个木头,愣是一句都不肯说。

  周氏看隋愿要给她上妆,又一个劲儿的摆手,“不上不上,我都这样了,上妆岂不是老妖婆了,不好,弟妹你可别拿我取笑。”

  隋愿死死按住她,劝个不停,“大嫂,你别害羞,我保证给你化的好看,不会很浓的,就上个淡妆。”

  周氏看着满桌的脂粉钗环,也有些心动,“那,那我去洗脸洗手?不然这脏呼呼的,配不上弟妹你这些好东西。”

  玛瑙笑着立刻去端来了温水,“您快来,这儿有温水,您洗好了可不许赖了。”

  一屋子女人笑的东倒西歪,每个人都很高兴。

  周氏也跟着憨笑起来,并没有拒绝,只是有些害羞,她除了出嫁那一天,没有哪个日子这么精致。

  隋愿还真的按着她上了妆,淡淡的一层,不算多好看,可看起来精神很多,周氏自己都挺直了脊背,看着十分高兴。







第 27 章   晋江文学城首发
周氏很满意,照着镜子一个劲儿地笑,许是往日灰头土脸的,今日稍微打扮,一下子看着就十分顺眼。

隋愿拿起妆奁盒中的一个金镯子,上面雕刻了精致的牡丹花纹案,一把戴在周氏手腕上,笑眯眯道:“大嫂,这个肯定会让你父母知道你过的好。”

周氏被这金灿灿的东西吓了一跳,连忙往下撸,“不行不行,我不敢,弟妹,这要是弄丢了,我真的赔不起。”

就是赔得起也不敢戴啊,舍不得戴。

隋愿又按住她,不许她往下撸,“大嫂,最开始我不喜欢你,只以为你针对我,现在呢,我把你当朋友,这是送给朋友的礼物,你接着,不然就是看不起我。”

周氏沉默了一瞬,眼里虽很喜欢,却不敢接下,一直推拒。

“弟妹,你不给我这个,也可以拿我当朋友的啊。”

隋愿笑着替她梳理长发,眼中露出疼惜,年纪轻轻的妇人,整日面朝黄土背朝天,日日操心儿女男人,早早就生了白发。

“我从小没有娘,我爹也总是在外头,我就算过的好也没人瞧。”隋愿很是感慨,“大嫂,你如今还有人瞧呢,不能叫父母担心,你戴着,回去叫他们看看,你过的不差,嫁的很好。”

上辈子她过成那样,隋卞纵然不说,其实私下肯定很难过的,只是隋愿性子倔强,不肯向他报忧。

周氏掂了掂这沉甸甸的金镯子,心里还是没底,“弟妹,我还是不了,真不行,太重了,值不少钱呢,都是你的陪嫁啊。”

隋愿见她是真的不贪图,往日针对自己大概也是因为身份不对等感到生气,不由更是疼惜,只能想法子折中。

她看到笸箩里厚厚的鞋垫,便道:“那大嫂也给我绣鞋垫,就当我花重金买的,你别多心,这家里,顾之恒也说你很辛苦,我嫁过来后,也没帮上忙,整日就知道睡觉,真是对不住……”

周氏听大她竟然为自己说话,劳累了许多年的心里一酸,觉得自己有人懂了,竟然流了两行眼泪。

“弟妹,我一开始也不喜欢你,觉得你真抠门,吃喝都不愿给我们,没想到,你其实这么大方呢,早知道,我一开始就这样嘛,也免得咱们俩看不对眼……”

隋愿:“……”

周氏哭哭啼啼的,拉着隋愿的手哭诉,“还是女人懂女人,你大哥就知道骂我,整日也不管我多辛苦,就是怀了孩子也不知道关心我……”

她心里真的挺感动,她没读过书,肚子里没什么花花肠子,心绪都露在脸上,嘴巴一撇别人就知道她要说什么。

隋愿无奈的替她擦泪,听惯了家中姐妹们还有玉京贵女们之间明争暗斗的场面话,此刻听她这莫名其妙又真心实意的哭诉,不由又好笑又好气。

简直胡说八道,她什么时候抠门了?

满玉京都知道,国公府三房的嫡女,大方得就差在街上撒钱了。

她没好气道:“早知道你这么容易收买,我一开始就应该直接一个金镯子砸你,也免得你总是对我冷嘲热讽。”

两个女人面对面说开了,其实也不是多大的事儿,心里都痛快了,此刻就全是笑,好似身份并没有什么沟壑,两人都只是出嫁的女儿家。

隋愿还教她回娘家怎么把这金镯子物尽其用,务必让娘家弟妹羡慕到流口水。

她兴趣所致,便和姑嫂分享以往那些趣事。

顾青青和周氏没经历过什么,听她说在玉京的事儿惊险有趣,一边笑一边咋舌,纷纷都感慨世家生活真是心累,说句话都得拐个十八弯。

三人经过这一下午,关系也就更近一层,几乎无话不说。

晚上周氏回去,顾石头看着妻子面目一新,也很是惊喜,夫妻俩亲热后,难得在睡前说说话,和声和气的议论着回周氏娘家要带些什么。

出发之前,隋愿特意起了个早,在周氏回娘家前,帮她上个妆,既然是要炫耀,那就做个全套。

过了一天,周氏就喜气洋洋的从娘家回来了。

一回来都没来得及跟公婆说话招呼,扭头就钻到隋愿房里,立刻给隋愿送上几十双绣工精美的鞋垫子,还眉飞色舞的跟她说自己在家时的场景,一想起弟妹发绿的脸,她就乐不可支。

“幸好你给了我这镯子,你是不知道,我弟妹也换了金镯子呢。”她有些得意,“比你这个可细了不少,样子也没这个漂亮。”

周氏嗓门大,官话说的磕绊,面部表情夸张,却极有趣,“她当时就那个模样,想炫耀嘛,跑到我面前,娇滴滴的哟,在我面前还伸老长的胳膊,哎呀,最近你弟弟又买了这个,戴着实在麻烦,啧啧……”

当时周氏就想撸袖子给她看,只是她谨记隋愿的话,好东西要用到刀刃上,不然就没意思了。

好不容易忍到一大家子吃饭的时候,弟妹又在炫耀了。

周氏听的耳朵疼,彻底不想忍了,不显山不露水的伸手夹菜,手腕上又粗又闪的金镯子直接闪瞎了家人的眼睛,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不是一个斤两。

爹娘不必说,尤其是弟妹,眼睛都要贴上来了,扭扭捏捏半天,最后酸酸地摸着耳朵道:“我的这个耳环啊,跟镯子是成套的呢,花了好些银钱,连手艺师傅都不好请。”

周氏连忙咧嘴笑,用衣服把镯子盖起来,然后看着弟妹一脸羡慕道:“哎呀,我就羡慕你那个,真是轻巧好看。”

接着又摸出镯子埋怨起来,“哎呀,我这个呀,就是太重了,现在我的胳膊都有点酸,下次还是不戴了,就戴个轻点的,跟弟妹一样,不要多贵重,好看就行。”

弟妹:“……”

这之后再问就不肯说话了,一顿饭娘家弟妹吃的魂不守舍,就盯着她的手腕看了。

周氏说完后笑着拍掌,直夸隋愿的办法好,“你是没看到,我娘家弟妹的脸色,哈哈哈,从没这么痛快过。”

顾青青在一边听得大笑,也觉十分痛快,夸隋愿办法好。

隋愿看她们俩开心,也跟着笑,虽然只是简简单单的一顿饭,但在周氏身上,却格外欢乐。

不知道顾之恒回来,看到她和周氏这么要好,会不会惊讶?








第 28 章   晋江文学城首发

还有一个月就过年了,顾之恒也一直没回来,上辈子隋愿不知道顾之恒是怎么找到差事的,只知道顾之恒年后回来,不久就又出去了。

她就冷冷看着,一声不吭,见顾之恒没叫她一起,连眼神都不给她一个,她也就懒得跟着,一直到在顾家待不下去了,才吵着闹着去了顾之恒身边。

这辈子当然不行了,等顾之恒回来,她是一定要跟着去的,只有参与的越多,将来才能与之并肩。

她怔怔看着窗外白雪,心里想着,也不知道顾之恒到哪儿了?这辈子差事应该没有影响吧?

此时离白云村数百里之遥,正是风霜扑面的时候,天气冷寒,朔风凌厉,天上乌云翻滚,已经有雪霰打的脸生疼。

顾之恒扶着一位读书人往前寻住处,这冬日的天,山里已经有狼出没,这人满身书卷气,也不知道是做什么,偏往山里去。

书生叫王韬,被顾之恒在一处荒野救下后,两人就一直结伴而行。

“壮士,今次若不是有你,王某可能就一命呜呼了。”王韬哪里知道,野猪竟然如此凶猛,跟家猪简直就是两个样,差点就把他拱死了。

顾之恒只是笑笑,看他冻得直哆嗦,又把手里仅剩的一张雪狼皮套在他身上,这一路边卖皮货边走路,行程很慢,他心里也有些着急。

王韬对顾之恒很是欣赏,看他容貌不俗,偏偏浑身穿的像个樵夫,谈吐很不错,又力大如牛像猎户,瞧不出什么路数。

“壮士这次出去,应该是寻个前程吧?”

顾之恒这才看了他一眼,语调中没有巴结之意,“是,想出来闯荡一番。”

王韬越看他越满意,但是也不好开口,只打定主意跟着他,自己可不能死于荒野,又看了看身上的雪狼皮,连忙道:“我知道有地方,愿意百两收这雪狼皮。”

顾之恒闻言只是点点头,并不太在意。

王韬看着更加满意了,不贪财的人,可不多见。

两人结伴行了快一月,才到云州主城,宁安城。

大周共有二十六州,云州已经算繁华,靠西南方,东西北连着两州,都由镇南王驻守。

历任镇南王都还算能干,云州被打理得很是富庶,百姓安居乐业,只是边境不安稳,时不时便有强敌来犯。

宁安城便是镇南王受封之地,此地是云州中心,镇南王府也修建的十分恢弘巍峨,占地宽广,见不到尽头。

王韬给顾之恒介绍个不停,还带他从镇南王府侧门边经过,言语间很是感慨,“咱们云州子弟,若想奔个前程,这里就是最好的地方了。”

顾之恒就是再傻也感觉到了,他朝王韬拱手,“王先生莫非就是在镇南王府办差?”

王韬喜欢聪明人,也喜欢上道的,“还未见到王爷呢,只是个小小幕僚,不过,日后谁知道呢?顾兄,你说是吧?”

顾之恒大致也猜到了,若真是王爷的幕僚,可不用大冬天还要去山里挨冻,最后还被猪追的迷路。

他也有些不好意思,“我身无长物,恐怕会让先生难办。”

王韬连连摆手,想起顾之恒赤手空拳跟野猪周旋,力大无穷,不由浑身打了个冷颤。

话语说的很是温和,满脸带笑,“顾兄莫要妄自菲薄,就凭你那一身力气,日后当大将军都是有可能的,还望莫要相忘,记得提携在下。”

两人一顿互相吹捧,都觉得满意。

接下来王韬借着卖雪狼皮的机会,要带顾之恒去见一位贵人。

顾之恒收拾干净,背上雪狼皮就跟着去了,他暂时没什么想法主意,既然有人带路,那就去看看。

到最后雪狼皮是送出去了,可贵人却没见到,别说百两,连一个铜板都没有拿到。

那肃静之地内,只出来个手中拿矛的兵士,满脸不在意,“王先生来啦,大人说正好有个空缺,这还是看王先生面子收下的。”

王韬尚且半白的一张脸霎时涨红,本以为能给人前途,没想到竟是这样的结果,他上去交涉了许久,最后都有些灰头土脸。

“兄弟,真是对不住,这雪狼皮大概是……”

顾之恒却不在意,听到王韬对他的称呼一变再变,也知道这人不是忘恩负义之辈,也只是笑笑:“王先生帮了我大忙。”

王韬无奈摆手,面色颇寂寥,“本来与那人有些交情,可今天看来,恐怕也不算什么,他说有个空缺,这也是好的,就是不知你愿不愿意?”

顾之恒只是沉思片刻,便大大方方点头,“能有这样就已经比一般人强多了,至于以后,谁知道呢?”

他这番话说的时候,王韬眼神都变了,自己从镇南王府经过时说的话,既是对顾之恒说,也是对自己说,没想到顾之恒竟真的听进去了。

王韬眼神很是欣赏,一拍他肩膀,“兄弟,以后别叫我什么先生,就唤我王韬吧。”

顾之恒就跟着王韬一起,趁着还有时间,打听清楚自己接下来的差事,原来是在城中巡守,的确有个空缺,上一个因为一些缘故,因公殉职了,至于原因,没有说。

不过有熟人就是比没熟人好,王韬对镇南王府里的晋升门道和大周的律例简直如数家珍,分析的头头是道。

“你这也算是进来了,镇南王手中有二十万兵力,俱都是自家的,剩余的,都是朝廷的兵马在前面冲锋陷阵,你若是直接参军,少不得在尸山血海里走出来,军功可能有,也可能会被人拿走,可若是从王府出去,凭你的本事,以后就有可能走到王爷世子身边,何愁没有功劳可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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