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度喜欢-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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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子快到镇上时,行过一段沿河的公路。
河风夹着潮气,扑在脸上总算感受到了几丝清凉。
霍煜勉强活过来了,靠着玻璃窗,拿起挂在胸前的望远镜,欣赏起河对面山那头即将垂落的夕阳晚景。
汽车匀速行驶在蜿蜒的公路上,颠簸了一下。望远镜里,突然闯入一抹清瘦倩丽的身影。
霍煜的视线被勾住,不由追着她。
夕阳最后一抹余晖从河对岸的山头斜照过来,少女身上被镀了一层暖橘色的柔光,如纱似雾轻笼着她。
她穿了件雾蓝色的翻领衬衫裙,扎了个低马尾,拎着一个粉色的塑料桶,猫着腰从水里抓起一只螃蟹。
望远镜下,女生姣好的侧颜清晰入目。就像一朵开在薄雾里的白山茶,令人眼前一新,惊艳得心下震颤。
饶是霍煜见过许多漂亮可爱的姑娘,此刻视线也被那抹秀丽的身影囚住了,盯看了一路。
直到汽车驶离那一段沿河的公路,那抹身影消失在视野尽头。
一旁节目组的副导演出声,拉回了少年的思绪,“霍少,我们到镇上了。”
想到刚才河边那抹倩影,霍煜心里被亲爹“发配”春雨镇的烦躁怨愤顿时一扫而空。思考着,那女孩应该是这镇上的人?
副导演吴卫继续道:“下车后,我们将步行前往徐家。一会儿霍少记得拿好自己的行李。”
他说完,便和车上其他随行的同事打了招呼,准备拍摄,记录下霍煜初到春雨镇的反应。
让吴卫意外的是,霍煜的表现很积极,下车后,甚至主动帮着工作人员从汽车底下的行李舱搬东西。
《交换人生》节目组的工作人员分工明确,一组负责拍摄霍煜,另一组则现场取景,为后期剪辑准备好丰富的素材。
因着录制耗费了一些时间,等吴卫决定让霍煜前往“新”家时,已是夜幕半垂的光景。
准备出发时,吴卫忽然意识到,他带的这组人,之前都是在京北市跟拍霍煜的,谁都没来过春雨镇这边。
自然,现场也没人知道去徐家的路该怎么走。
吴卫:“……”
就在这时,一个取景的工作人员指着公路边那条通往河边的小路,“吴导,那边来了个小姑娘,应该是本地人。”
“咱们找她问问路吧。”
吴卫看去,捕捉到那抹远远过来的倩影。
百无聊赖的霍煜在一旁蹲着,白T黑裤一身休闲,再配上一头冰蓝色的微分碎盖,活像二次元世界的美少年从屏幕里走了出来。
这对于负责拍他的VJ来说,无疑是一场视觉盛宴。
就好比此时,VJ便没忍住,把镜头怼得离少年近了些。
引得那外形透着清冷的少年没好气地一瞪,语气略微不耐烦,“再靠过来,机器给你砸了。”
VJ讪讪地退了回去。
一旁的吴卫朝霍煜看了一眼,知道他这是少爷脾气又犯了,拧眉片刻,倒也没说什么。
这时,从河边过来的那个小姑娘已经走近。
吴卫迎了上去,“你好,小姑娘……”
霍煜闻声,扭头朝那边望了一眼。
原本消耗殆尽的耐心,在看清那个拎着粉色塑料桶的少女时,竟有回升的迹象。
他愣怔在那儿,保持着半蹲回头的姿势,视线凝固,心间旷野,蓦地迎来了一阵春风。
……
那边,吴卫和女孩说明了身份和来意,对方淡然地表示,可以给他们带路。
“正好我要回家,顺路。”
模样姣好的少女随手将晚风拂乱的耳发别了回去,面对一众陌生外地人,她没有丝毫慌乱怯生,镇定冷静得像天际悄悄冒头的一弯冷月。
吴卫略有些诧异,小姑娘瞧着也就十七八岁的年纪,性子却超乎同龄人的沉稳。
和那边蹲着的少年,简直千差万别。
“叔叔,现在走吗?”女生有副好嗓子,就是语气淡漠,显得声音也清透,有种生人勿进的疏离感。
但穿透力却很强,吴卫顿时回笼了思绪,笑着点头:“对,现在走。麻烦你了,小姑娘。”
女生没说什么,只把左手的粉色塑料桶换到了右手,转身走在前面带路。
“霍煜,走了。”吴卫朝后头喊了一声,见少年像个雕塑似地蹲在那里,眉头又揪了起来,“拿好你的行李。”
霍煜薄唇微张,欲言又止,视线不自觉黏着那个穿着雾蓝色衬衣裙的女孩子。
心下仍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仿佛本该悬在天上的月亮映在了水里。
给人一种近在咫尺,唾手可摘的虚幻感。
女生皮肤很白,正面比侧脸更好看。
这是霍煜回过神来后的第一感想。
望远镜下的距离被拉近后,少年实在难以维持镇定。
漫漫夜色下,燥热的晚风不止晃动了少女的裙摆,连同他沉甸甸的心脏,也跟着怦然起来。
有那么一瞬间,霍煜相信了“缘分”的说法。
而“一见钟情”这个词,也在他望着女生心荡神驰时,突然具象化。
…
有人带路,吴卫一行很快抵达徐家。
按照节目策划,从京北市来的霍家少爷,接下来一年的时间,将在春雨镇上普通家庭的徐家生活。
而徐家的大儿子,也已经被送往了京北市的霍家,以“豪门少爷”的身份,在那边生活一年。
进了徐家院门,徐家的人热情地迎了出来,和吴卫寒暄好一阵。
末了,注意到一旁带路的女生,笑着招呼,“还没吃夜饭吧,不如在徐叔这儿吃了夜饭再回去?”
女孩礼貌拒绝了,“谢谢徐叔,不用了。我还得赶着回去,把这些螃蟹下锅。”
徐叔朝那粉色塑料桶里一瞧,嘴角咧得更开:“哟呵,你这丫头可以啊,一个人抓了这么多螃蟹呢!”
“那行,天儿不早了,你快回去吧。”
女孩打了招呼,转身走出了徐家的小院。
一直等在外面的霍煜一眼望见她,靠墙而立的那份慵懒随着他站直的身体收敛起来。
少年磁沉的嗓音语调微扬,冲着女孩,“喂!”
那抹雾蓝色的身影微顿,回头朝他看了一眼。
浓颜系的长相不施粉黛,显得清丽冷艳,与她冷淡的神情很是相衬。
霍煜冲她扯开一抹笑,揣在裤兜的右手摸出一颗进口巧克力抛了过去。
不远处的女生下意识接住了,盯着看了一阵,面露狐疑。
霍煜猜她肯定没见过这种包装的糖果,笑得更深了,嗓音有种烟雾袅绕的质感:“进口巧克力,请你吃。”
女生怔了一下,收下了,“谢谢。”
礼貌道谢后,她拎着粉色塑料桶转身离开,头也没回。
被留在原地的霍煜神情僵住,笑意凝在脸上,望着那道渐行渐远的背影,不禁陷入深深地自我怀疑中。
谢谢?
就没了?!
怎么回事,他刚才的言行举止难道不够帅气吗?
这可是他精心设计的搭讪,就这么没有魅力吗?
好歹他也是津海一中公认的校草,超受女孩儿喜欢的好吧!
那丫头怎么回事,眼神儿不行吗?
还是说,今天颠簸了一路,导致他魅力大减?
……
霍煜反思了很久,回过神时,那抹倩影已经消失于视野。
他一脚踹飞了脚边的石子,心情顿时烦闷不已。
…
“煜哥,醒醒。”
程力的声音似一双无形的手,伸入梦境,把霍煜从里面拽了出来。
他睁开了眼睛,内勾外翘的瑞凤眼里落了灰尘般,沉寂无神。
程力以为他睡蒙了,倒了一杯水给他:“起来换身衣服,咱们该出发去颁奖典礼现场了。”
男人的思绪还停在梦境的最后一幕。
梦中少女纤细的背影,与他不久前见到的那道背影逐渐重合。
几秒后,霍煜才回神,接过玻璃杯。
声音带点刚睡醒的低哑,一副怅然若失的语气:“程力,我很差劲吗?”
“什么?”程力有些摸不着头脑。
男人缓了缓,低头喝了口水,无事发生般,“没事。”
程力没多问,想到什么:“对了,刚才谈总打电话说今晚有个饭局,让你颁奖典礼结束后过去。”
霍煜嗯了一声,起身去换衣服。
第3章
季思谙和林素一起回到休息室时,霍煜在锦臣酒店门口接受采访这件事,已经冲上了热搜。
热榜前三的词条都是他。
綮辖鹈谓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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粲暗鄣ド矶嗄甑脑蛑沼谡业搅拴|
……
底下还有几个和他相关的词条热度在上涨。
这样的盛景,属实难见。
林素一边做头发,一边刷微博,吃瓜吃得不亦乐乎。
直到看见网友们上传的剪辑过的采访视频,记者最后提问霍煜,单身多年是否还念着早年的白月光。
林素受到了巨大冲击,“我靠!霍影帝居然有白月光?!”
身后给她弄头发的妆造师显然也是霍煜的粉,同样不可思议,“不会吧,我不信!什么人能成为他的白月光?”
林素也觉得是这么回事,毕竟霍煜那张脸,全方位无死角的帅气。
身材也堪称完美比例,外在条件就算在帅哥美女云集的娱乐圈里,也是鹤立鸡群的存在。
更遑论他是华清大法学系毕业的高材生,还顶着“盛康集团”未来接班人的头衔,是名副其实的豪门贵公子出身。
……
像他这种含着金汤匙出生,自身还特别努力出类拔萃的人,要是真的有白月光,那对方该是怎样超然绝俗的存在?
林素完全想象不出来。
但她忽然想起视频里记者提到过《交换人生》这个节目,还说霍煜那个白月光是节目拍摄地当地的人。
思绪微顿,林素看向沙发那边安静坐着的季思谙。
她端坐在沙发一隅,随手拿了本茶几上的杂志翻看,打发时间。
房间里柔和的灯光落在她身上,有种美人入画的婉约朦胧美。
林素忽然联想到了寂静暗夜清冷的弯月,不知为何,她觉得季思谙还蛮适合扮演“白月光”这个角色。
季思谙的漂亮是让人词穷的,或静或动,自有不同韵味。
林素觉得,若是霍煜的“白月光”是季思谙的话,他念念不忘,倒也说得过去。
她本想问问季思谙,是否知道霍煜在春雨镇上的事。但转念一想,季思谙连他这个人都没什么印象,怕是问了也是白问。
林素收了心思,清了清嗓子:“谙谙,我待会儿就要走了,你要不去床上睡一觉?”
“坐那么久的飞机,肯定很累。你得有个好状态去应对晚点的饭局。”
季思谙抬头看向她,柔和一笑,“好。”
说罢,便合上了手里的杂志。
其实她并没有把杂志里的内容看进去。自从屏障被打破,她的思绪就被困在了那人身上。
刚才林素和妆造师的闲聊,她也都听进耳朵里。
无端的,季思谙想起多年前初相识不久的那个午后。
笑得清风朗月的少年,直白地问她,要不要考虑做他的初恋。
初恋和白月光,似乎对应的都是抱憾终天的BE结局。
所以,她还挺不喜欢这两个词的。
“我就说霍影帝不可能有什么白月光吧,你看,采访最后他都否认了。”
“媒体记者真是有病。”
妆造师还在纠结霍煜有白月光这件事,拉着林素深挖这个瓜。
林素也看见了霍煜的回答,但她总觉得,他反问记者的语气怪怪的。好像有点自嘲,还有点生气。
也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
林素完成妆造后,时间已经差不多了。
她和季思谙打了招呼便去参加颁奖典礼,留下季思谙一人在酒店房间里辗转难眠。
因为她一闭上眼睛,脑海里就会浮现出霍煜的脸。
努力入睡未果,季思谙下床,将房间里的电视打开,随便切了个频道,正好是京北电视台直播金梦奖颁奖典礼现场的画面。
就在她停留的那一秒,镜头赫然转到了刚到现场的霍煜身上。
季思谙的视线被绊住,换频道的想法就在她脑中,手却不听使唤,迟迟没有执行指令。
直到镜头切换,季思谙回神,恢复了呼吸。
她缓了许久,却还是没忍住,观看了颁奖典礼全过程。
……
到“最佳男演员”奖时,镜头在霍煜和一位年近半百的影帝身上切换。最终,随着主持人话落,镜头定格在西装挺括的霍煜身上。
这一届金梦奖最佳男演员奖,毫无悬念地落到了他头上。
现场掌声如雷,主持人率先道喜,目迎霍煜上台。
季思谙坐在沙发上,房间里针落可闻的寂静。
她的视线追着镜头下高挑清俊的男人,总算仔细将他审视了一番。
那双内勾外翘的瑞凤眼依旧风情,优渥的骨相与立体的五官高度适配。哪怕是高清镜头下怼脸的拍摄,霍煜那张脸,也完美得没有任何瑕疵。
就像一件精心雕刻的玉器,在聚光灯下熠熠生辉,光彩夺目。
恍惚间,季思谙想起了两年前的一晚。
想起查尔斯河清凉的河水,以及沿岸大厦荧幕上实时转播的一个采访画面。
季思谙不清楚荧幕那边是怎样一场盛宴,她只记得,当时接受外媒采访的人正是霍煜。
正如林素所说,他25岁便斩获大满贯影帝的荣誉,火遍国内外。
即便那时她远在异国他乡,他的身影也时不时会以巧妙的方式强势地闯入她的视野。
季思谙深刻记得那晚,查尔斯河的河水很凉,她已经严重失温,意识开始涣散。
大荧幕里的男人不知是被记者提了什么要求,低沉的嗓音唱起柔情的曲调,是季思谙最喜欢的那首歌。
也是她18岁生日那晚,他清唱给她听的歌。
她 犹记得,那晚少年唱完歌,耳根都红透了,委屈地告诉她,歌好难,他学了好久。
……
回忆重重叠叠,季思谙的视线也慢慢模糊。
电视里,镜头下的男人正在发表获奖感言,声音温沉有力,低磁好听,穿透感很强。
她逐渐看不清他。
就在这时,包里的手机响了起来。季思谙终于从回忆的深渊里得救,胡乱抹了下眼角,去接电话。
来电的是她波士顿的邻居兼房东,一位很慈蔼的老太太。
电话刚接通,立刻传来了急切的男音:“谙谙!谙谙!早上好!”
“佛伦太太给我做了火腿三明治,好好吃哦!你要不要吃啊,我给你留一些好不好?”
“谙谙,你什么时候回来啊,我好想你,我晚上睡觉都在想你……”
男人的声线是好听的,极具成年男性的低磁质感。但他的语气,却十足是个稚气未脱的小孩子。
这便是陈寅礼,一个智力停留在孩童时期的成年人。
他欢快的语气感染了季思谙,她破涕为笑,捂住了眼睛,暗暗深吸了一口气。
手从眼睛上移开时,季思谙已经恢复满血状态,声音温柔如水:“早上好,阿礼。”
这个点,波士顿那边是早晨,季思谙不打算与陈寅礼说明她这边其实已经是晚上。
“佛伦太太给你做了好吃的三明治,你有没有谢谢她?”
季思谙噙着笑,耐心与他通着电话。
视线也不再落到电视屏幕上,不再去想那个众星拱月的男人。
她和陈寅礼说了许多话,都是些闲事琐事,陈寅礼连自己吃了什么,看了什么动画片也要分享给她。
季思谙大部分时候都在安静听着,心里一点点温和平缓下来。
待理智压下了翻涌的情绪后,季思谙也清醒地意识到,她和那人早已背道而驰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