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以抗拒-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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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笑什么?”栗芷帮他扣好了衣服; 又拽着他的衣服抻了抻,问道。
男人还是没动,但唇边的笑意掩也掩不住,摇摇头算是回应,“没什么。”
鉴于肩负着“看着沈风和”这个重任,这一次没有把挡板升起来的小赵在后视镜里瞥到了两个人的举动; 不禁撇了撇嘴,还能是笑什么,就是因为觉得自己老婆对自己管得严,有安全感了呗。他算是想明白了; 老大虽然是叱咤风云的老大,但在老板娘面前; 老大就是秒怂的典范。
这句敷衍显然不能使栗芷信服; 不过她也没纠缠于这个问题; 打理好了沈风和的衬衫就安安静静地退回去坐好了。反而是沈风和,沉默了片刻突然说道:“还记得吗,以前你也是这样帮我整理衣服的。”
一句话就将栗芷的记忆勾回到了过去。沈风和大三突然决定开始创业之后,由于发展迅猛势头正劲,免不了要见形形色色的人,虽然沈风和的衣品没得说,但栗芷总是不大放心,每次都要上上下下把沈风和检查一遍,确定他身上没有一处不完美的,才肯放他去见人,久而久之,沈风和也形成了习惯,出去见客户前必定先到她眼前晃一圈,这才能放心前往。
久而久之,团队内部便开始渐渐流传出“栗芷是沈风和的主心骨,她才是c。n科技的灵魂人物”的说法。当然,这个说法是沈风和往自己脸上贴金才说的,栗芷从华桑哪里听到的版本是,她之所以被称为“灵魂人物”,主要还是因为她探班时带去的饭菜都超级好吃。
栗芷和沈风和这一对和别人不大一样,当初分开也是心平气和的商量着来的,没有彼此伤害过,也就没有不堪回首的回忆,现在想起来往事,倒全是那些恩恩爱爱的美好时光。
栗芷想着以前的事情,再想想兜兜转转了几年,没想到又回到了他身边,觉得有点感慨,靠着他“嗯”了一声,抬眼去看他,“那时候我太杞人忧天了,你看,我不在的这几年你不也挺好的吗?”
实际上是更好了,栗芷有的时候刷新闻偶尔还会看到他出席一些活动的照片,往往都不是正脸,但衣品一直在线,上次那篇财经名记的人物传记她还特意买了杂志,封面就是他,眉眼一如既往的英朗清爽,黑得发亮的眸子目光锐利。
“一点也不好。”沈风和的好处就在于,和她在一起的时候常常会不自觉地放下所有戒备,一点都不像外界表现出来的那么冷冷酷酷的又很拽,而是露出那副没长大的小孩子一般的幼稚。比如,眼前又开始和她卖可怜了,“你不在,我每天都是胡子拉碴地去上班,衣服都皱皱巴巴的,他们都很嫌弃我。”
这个“他们”指的就是c。n科技的员工们了。
栗芷压根就没信,“呵”了一声,说了句“拉倒吧”,就见沈风和指了指前面开车的某人,说道:“是真的,不信你问他。”
猛然被点名的小赵疯狂点头,“对对对,老板娘您是不知道,三年前我刚来的那段时间,老大真的胡子都不刮就来公司了,咱们公司的小姑娘都觉得老大简直是在暴殄天……”
说到这儿,小赵就被沈风和冷冷的目光给吓得噤了声,意识到自己说了不该说的话,吐了吐舌头朝“灵魂人物”老板娘投去了求助的目光。
他真是被鬼迷了心窍,才会在老板娘面前提起什么公司的小姑娘,他们公司现在眼看着就要成和尚庙了,都快要没有小姑娘了……
栗芷倒并不是很在意这一点,甚至于在她们分手后,有一次在某据说许愿特别灵的寺庙前,她还为沈风和许过愿,祝他早日找到情投意合之人。虽然说有的时候她也会自私地希望沈风和一辈子都记着她,但更多的时候,栗芷还是能保持理智的——毕竟是她提的分手,人家有权开始新生活。
因此,在两个人复合以后,栗芷也没有特别在意这个问题,甚至都没有问起沈风和过。如果他们走散的日子里真的有人代替她陪在他身边过,理性上来说,她觉得那也挺好的。
她在意的反而是小赵信誓旦旦的作证。三年前……那就是他们刚刚分手的时候,沈风和竟然真的邋遢到那种胡子都不刮、衣服皱巴巴就去公司上班的地步了吗?要知道他可是从中学时代起就非常重视个人形象的——当然这种重视程度从某种角度上来看,也可以说是自恋。
小赵当然不知道栗芷心里在想什么,只看到栗芷托着腮若有所思的样子,还以为自己捅了大篓子,为了回去后不被自家老大吊起来打,咳嗽了一声赶紧补救,“不是,老板娘您别多想,这几年老大可是为了您守身如玉……这点从我们秘书台全是男的就可以看出来!”
这还算是说了句人话,沈风和决定今天的事情就不和小赵计较了,顺势拉过栗芷的手,放在嘴边吻了吻,抬起眼睛朝她勾了勾嘴角,“小赵说得没错,这几年……我为你守身如玉。”
栗芷被他这句话噎得不知道说什么好,聊得好好的突然说什么守身如玉,难道她就找别的男朋友了吗?她也没有啊!
“你这是在厚着脸皮求表扬吗?”
小赵:没错啊老板娘!他就是在求表扬!你快夸他两句叫他找不着北,我就得救了啊老板娘!
迫于小赵从后视镜里不断发送过来的求救信号,栗芷终于松了口,绞尽脑汁想了想,抬手拍了拍沈风和的肩膀,表扬道:“嗯……好样的!”
想了想,又艰难地补充道:“我很欣慰!”
车子很快就抵达了法院门口,栗芷本来说稍远一点停下就可以了,免得又被狗仔拍来拍去的。毕竟沈风和现在不同往日,稍有风吹草动都要上花边新闻的。他那个什么新产品不是已经在内测了吗,赶在这个节骨眼上,还是少些花边新闻比较好,沈风和又不是需要靠炒作维持c。n科技曝光度的人。但沈风和坚持要将车子开到法院门口,美其名曰:“怕什么,他们真想拍,怎么都是防不住的。”
栗芷拗不过他,也就随他去了。正施施然打开车门要下车,手腕又被他扣住了。
沈风和犹豫了一下,说了一个日期,问道:“我有个朋友在m市开演唱会,正赶上放假,要不要一起去听?”栗芷以前倒是听他说过自己有个做歌手的朋友,比他年长些,早些年不温不火,但前段时间突然爆红网络。栗芷虽然并不粉他,但既然沈风和想带她见见自己的朋友,栗芷也是非常乐意的,遂点点头,一口答应了下来,“好啊!”
等她回去问问庭里有没有人喜欢他的,有的话她可以顺便帮忙要个签名什么的。
沈风和得到了满意的答案,这才松了手放栗芷离开,等栗芷推开办公室的门,正好刚刚踩着准点上班。
办公室里其他人已经吃饱喝足,正埋头于各自手上的事情,因为睡了一个午觉,栗芷也精神抖擞,整理完了一份卷宗,趁着没人去开庭大家都在,问了一声儿,“你们有谁喜欢简林的吗?”
简林也是娱乐圈里少有的颜值和实力并存、人品和衣品并驾齐驱的清流了,这种又帅又有两把刷子的人小包不可能不喜欢,立刻高高地举起了手。栗芷对此完全没意外,意外的是一向修身养性沉默寡言的方景洲竟然直接震惊得抬起了头。
“沈风和要带你去简林的演唱会?”
这口气听着太熟稔了。哦,她是说不管对沈风和还是对简林。
栗芷点点头,“怎么这么惊讶?”
不过方景洲很快就缓过了神来,摇摇头,说道:“没什么。”
沈风和大概还不知道简林的这场演唱会非同寻常,不过抱着一种看好戏的状态,方景洲决定坐等m市传来消息。他挺想知道,看完这场演唱会以后,沈风和是个什么心情。
栗芷本来没想这个时候问的,毕竟下午还有个经济大案要开庭,但话赶话说到这儿,心中所想也就脱口而出了,“怎么,原来你们三个都熟吗?”
方景洲没想到栗芷回来这么一句,敛了一下眉,“什么意思?”
不应该啊,他不应该掉马了啊,捂得挺严实啊!
栗芷撑着额角笑了,“你和沈风和不是早认识吗?”
第55章
话说得云淡风轻,但栗芷不咸不淡的这么一出口; 立刻就像平地惊雷一般炸醒了整个办公室。
一向喜欢八卦的小包自然不用说了; 路亭抬眼看了看栗芷又看了看方景洲; 表情有点惊讶,就连下午还没来得及点烟的陈姐都震惊了,仔细打量了一下方景洲,见一向从容的后者竟然怔在原地; 就知道栗芷不是信口开河。
认真想了一圈没想明白自己到底是怎么掉马的男人沉默了半晌才开口,“沈风和告诉你的?”
像他这样谨言慎行惯了的人; 凡事都做的仔细; 方景洲确定自己没做什么能掉马的事情,思来想去,只能是沈风和那个杀千刀的出卖了他!就知道沈风和这家伙在栗芷面前没什么骨气,是那种为搏美人一笑什么都豁的出去的人。
栗芷撑着额角摇了摇头,“不是。他大概还不知道我已经知道了。”
“那你怎么知道的啊?”小包是个急脾气,这又是爆炸性的新闻; 这会儿比方景洲还好奇呢。万万没想到啊,大佬竟然和方法官是老相识,看来六人交际定律果然不是骗人的,她这都用不着六个人就能和大佬车扯上关系啊; 一个办公室里竟然有两个人和大佬关系密切。
栗芷抬手晃了晃放在桌上的手机,“朋友圈。”
回过以后她反倒不怎么发动态了; 朋友圈十年半个月也不更新一次; 之前就没注意到; 但上次翻沈风和的朋友圈时她没留神总能在沈风和的动态底下看到一个熟悉的头像,有的时候是点赞,有的时候是冷嘲热讽的调侃,看得出两个人关系非常好,才能毫不顾忌地用这种语气评论,而沈风和也完全不留情面地直接怼回去。
刚开始看到的时候栗芷还没在意,后来这个头像老出现老出现,她就点进去看了一下,结果发现沈风和给对方的备注是“老方”,再仔细一分辨,好家伙,原来就是方景洲。
怪不得之前方景洲和沈风和“第一次”见面的时候那个氛围就怪怪的,还对她和沈风和为什么分手那么感兴趣,她就觉得这么一个贵公子突然八卦有点不合常理,如果解释成他和沈风和是老相识,那就说得通了。
“还有上次你被人打了,应该是沈风和打的吧?”栗芷顿了顿,继续说道。她记得方景洲那时候说他是被一个“衣冠禽兽”打的,而就在那前后,沈风和也跟她说过自己和一个“斯文败类”打了一架。如果说方景洲对沈风和的形容还带着点主观情绪,那沈风和对方景洲的这个形容,可以说是非常贴切了。
他怎么看都确实很像一个斯文败类。
之前栗芷只是觉得巧,但自从看了朋友圈,基本上就能确定了。她知道沈风和有一个和他相爱相杀的发小,栗芷以前没见过,或者说沈风和一直刻意没叫她见过(好像沈风和一直都会她身边出现的雄性生物十分提防),但综合上述情况来看,方景洲就是他那个发小无疑了。
方景洲是个聪明人,栗芷点到为止,办公室里的其他人还一脸懵的样子,他却大致已经知道栗芷的心路历程,沉默了片刻,莞尔一笑,“其实你很适合进警局。”
栗芷:“过奖了。”
陈姐这个时候也大概明白了上次方景洲为什么坚持要栗芷去c。n科技送传票了,她那个时候只当方景洲是和她比较有默契,是站在同事的立场上帮栗芷制造机会,现在想来,还真不好说方景洲是在帮谁。他也真是沉得住气,平时就这么听着她们讨论来讨论去的,愣是真能忍住不插一句嘴。
路亭和小包根本就已经无言以对、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小包是立刻脑补出了一出方法官为了朋友两肋插刀甘做卧底的年度大戏,而路亭则是明白了为什么栗芷回来的悄无声息,但沈风和还能这么快找上门来强行偶遇的原因了——敢情他搁这儿还有个奸细呢。
栗芷原来只是个猜测,没想到今天竟然给证实了,得到确切答案之后还有点感慨,叹了口气看看表,提醒方景洲道:“快开庭了。”
她们庭今天下午只有一个经济大案,出庭的也算是d市的金融大鳄了,不出意外法院外应该有不少新闻记者围观等待,这种情形对庭审必然会有一定程度的影响。
事实上,栗芷的判断并没有错,在宣布休庭、原告被告纷纷走出法院之后,法院的大门口这叫围得一个水泄不通。
不过栗芷并没有想到,当天晚上栗芷整理完一天的工作背着布袋子准备下班的时候,大门外竟然还有记者没有走——看来哪一行都不容易,都是要加班的啊!
栗芷理了理被包带压住的头发,朝法院门口三三两两收拾器材的一小撮人看了一眼,正准备回家,就被那一小撮人中的一个叫住了。
“栗芷?好久不见啊!”
那人喊了一声,扭头跟还在收拾器械的几个人打了声招呼,就直接朝她跑过来了。栗芷定睛仔细看了几眼,好半天才认出对方来——她的中学同班同学,曾经被沈风和当着她的面退回情书的那个女生,戈柔。
不过现在早就不是当年的青葱岁月,白衣胜雪的少年们也纷纷不复旧时模样,每个人都找到了属于自己的一条路,戈柔也早就不是当年那个会因为被喜欢的人拒绝而悄悄红了眼眶的姑娘,她现在是雷厉风行的财经名记,那篇叫沈风和为人所知一跃成为大众情人的人物传记式报道就是她写的。
当初栗芷看到报道的时候还愣了一下,觉得文章虽然依然精彩流畅,但对于人物的外貌神态描写篇幅实在是占了很大的比例,但一看到作者署名,也就明白了。以戈柔在圈子里的知名度,她的稿子必定是不会有人动一笔修改的,而也正因为是戈柔,才能将这种近似于”沈风和的小迷妹”这种笔调的文章写得依然耐看。
栗芷停住脚步等她跑过来,也朝她笑了笑,打了声招呼,“过来跟报道啊?”
“嗯,不过已经收工了。我就猜在这里上班的人是你,想着碰碰运气,没想到真的是你。咱们得有几年么见了吧?”对方倒是很热情很兴奋的模样,大约是记者的职业属性叫她比从前开朗了不少,要不是漂亮的五官还隐隐约约保留着当年的影子,栗芷很可能都不会认出她来。
“高考之后好像就没见过了。”栗芷蓦地被她抓住了手,微微怔了一下,为了表示友好回握过去,就被对方手上戴着的钻戒咯了一下。看来她也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幸福了。
对方显然也发现了她手指上的戒指,就只瞟了一眼,便兴奋地抬起了头,睁大眼睛问道:“网上那个c。n科技的老板娘果然是你?”
说到这儿好像怕她误会一样,很快又补充道:“问你的是你高中同学戈柔,不是财经记者戈柔,你放心哈。”
栗芷:……
嗯,其实按照沈风和目前恨不得昭告天下的状态,其实财经记者戈柔问她也没啥的。
“是我。”
“我觉得也是!明天刚好周末,有空吗,出去喝一杯?”戈柔显然是很兴奋,这种兴奋叫栗芷甚至有点无所适从,鉴于她曾经目睹了沈风和拒绝戈柔的情景,她一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