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便养的鱼他当皇帝了-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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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晏本欲马上冲进去安慰叶初棠,忽听她又出声了。
“凌哥!凌哥!你别走,别抛下我——”
疯疯点心渣(笑一笑十年少省了药。。。)
叶初棠早上起来时候,隐约听到窗外有人在窃窃私语。
她一出声,外面就安静了。
熙春带着四名丫鬟进屋伺候叶初棠洗漱。
“嘀咕什么呢?”
“出了件怪事,窗外有一包被碾碎的点心。”
叶初棠提裙快步走了出去,果然在窗下看到了熙春所说的那包点心,油纸被碾破了好几处,里面的点心几乎全都被碾成了碎末,从香味和碎渣的成色来看应该是桃花酥。纸包表面粘着泥,有零碎的鞋印在上面,痕迹总体看起来很像是一朵花。
这包点心肯定不止被人脚踩了一下,而是狠狠疯狂地来回踩碾了无数次。
“婢子该死,昨晚守夜睡得死,居然没听到半点动静。”清夏红着眼睛来跟叶初棠道歉。
“我们都怀疑这可能是那个叫一朵花的盗花贼干的。”熙春忧心忡忡,问叶初棠要不要报官。
“你一向觉轻,昨晚我说梦话的时候,你还叫醒过我。你睡的榻离这扇窗这么近,居然没听到,只能说明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清夏和熙春异口同声问。
“这个采花贼他轻功了得。”
敢采到她头上,他的好日子也算到头了。叶初棠立刻叫人全府戒严,请高手护院。另外放出消息,一朵花再次在宣城出现。
王修珏的属下们正动用所有力量,疯狂地追查一朵花。得了这消息之后,他们更加打出十二分精神,加紧在宣城内排查,誓要在三日内成功缉拿一朵花。
一朵花自上月作案成功得手之后,就去宛陵逍遥了一阵,今日才回宣城。
上次他运气好,遇到个胆小的女孩儿,被他吓唬一阵之后,就不敢挣扎了,随他摆弄。完事之后这女孩除了嘤嘤小声哭之外,连呼救都不敢。可惜三天后,他听说那女孩儿自尽了,怪遗憾的,本来他还想再找她来第二次。
晌午,一朵花拿着酒壶,悠哉地哼着曲调,出门去酒楼打酒。一路上,他时不时地用猥琐的目光打量街上的女子,碰到漂亮的,一定要从头到脚看上两遍以上。如果有脸蛋、身材各方面都合他心意的女子,他一定会跟踪其回家,再考虑是否有机会下手。
一朵花刚从酒楼走出来,突然被十几名大汉包围,这些人二话不说擒住了他,直接把押进了一处非常气派的府邸里。
至屋堂内,一朵花被两名侍卫死死地按趴在地上,毫无挣扎之力。
“你们干什么?凭什么抓我?救命,救命啊!”
“闭嘴!”侍卫痛揍一朵花俩巴掌,踢了他数脚,一朵花吓得不敢再挣扎。
两柱香后,一名身着华贵白衣的男子走进大堂。他白纱蒙面,只露出一双清秀的眉眼,风度仪态非同凡俗。
一朵花从未见过此等风流意态的美男子,尤其是对方还半遮面,更增加人的好奇感,他不禁看痴了。他这人有一最大的喜好,就是爱美,不管是男是女还是景色物件,只要是美好漂亮的东西他都喜欢看,当然最喜欢的还是美女。
王修珏察觉到一朵花的目光后,面露嫌恶,立刻递出一个眼神。
一朵花惨遭一顿胖揍。
“干什么啊,啊,疼疼疼,饶命啊,使君饶命!”
“说,你为何要对我家世子下手?你有什么目的?是谁派你来的?”
“世子?什么世子?我没干,我不知道啊!”
“还想狡辩!”
又是一顿狠揍。
一朵花被打得断了两颗牙,口吐鲜血。
“求求各位了,我真没干偷袭世子的事,借我一百个胆子我也不敢啊!”
侍卫将画有一朵花的纸丢到他面前。
“这可是出自你之手?”
一朵花看到自己画着记号的纸,惊得瞪圆眼,忙不迭地否认:“不,不是我画的,我根本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
他当然不能承认他就是一朵花。
“撒谎!刚才你跪在堂中时,已经有人指认你就是一朵花!”侍卫向王修珏请示道,“此恶贼肯定知道如果认罪,必死无疑,就故意抵死否认,试图挣扎求活。”
王修珏从一朵花辨认画的时候,就发现他在撒谎了。既然他说的没一句真话,他也懒得在在这种下流胚身上耗时间。
王修珏在上首位坐了下来,面纱忽地被风吹起一角。
一朵花看到面纱下的王修珏脸又黑又胖,丑得竟无法言说,惊得再度瞪圆眼。
王修珏又一次被一朵花的眼神刺激到了,他一字一顿道:“就、地、处、死。”
一朵花被侍卫架起时,他趁机挣扎,抽出侍卫腰间的挎刀反抗。侍卫们见状,齐齐扑上去砍一朵花。
王修珏端起白玉茶杯,姿态优雅,正欲喝茶。
鲜血突然飞溅过了,一下就染红了他的面纱和白玉茶杯。
王修珏难忍燥怒地抬眼,直接摔了茶杯。
侍卫们纷纷跪地赔罪。
一炷香后,满身血淋淋的一朵花被抬到了宣城府衙。
“我家世子尽心查案,成功缉拿一朵花,欲审问此贼,不想此贼负隅顽抗,意欲偷袭我家世子,被我们当场剿灭了。”
宣城郡丞董海峰嘴上连连应承,连番称赞东海世子不愧是名门之后,才高广智。
府衙里受过叶初棠救济的衙役,在听说这消息后,立刻转达给了叶初棠。
熙春拍拍胸口,松了口气,“幸好这关过了,就怕东海世子审问太细致,发现不是他干的,糊弄不过去。”
“他看似聪明厉害,实则跟他那个老奸巨猾的爹比起来,差十万八千里呢。这事儿若换做东海王来查,指不定就查到我头上了。”
叶初棠只见过王修珏父亲一面,也就是在这一面之后,王修珏像甩不掉的苍蝇,一直盯着她,不择手段地想把她娶进门。
“那女郎觉得,东海王与新帝相比,谁城府更深?”
“不好说,他们都是高智、城府极深之人,都看不透。不过年龄上阿晏吃亏了,东海王毕竟三十六岁了,他自幼就以神童著称,聪颖绝伦,这多年的盐他不白会吃。”
叶初棠告诉熙春,总之以后不管遇到什么事,都尽量避开招惹东海王。
“咱们在宣城呢,离他可远了,肯定招惹不上。”熙春笑道。
叶初棠派了两拨人去搜查风雨楼,都没能搜到更多线索。更巧的是,风雨楼掌柜在牢里第二日就被同牢的人给痛死了,杀人之人随后自尽,无后续可查。
近几日每天晚上,叶初棠都会梦见郑玲歌,全都是不好的噩梦,有时她早上醒来眼睛都是肿的。
郑玲歌是她二婶娘的内侄女,父母双亡,在八岁时被送养到了县伯府。叶初棠与她同龄,俩人很快就玩到了一起,同吃同睡,感情极好。
有次叶初棠贪玩,拉着郑玲歌偷偷出府去玩。也就是那一次,她们路遇了拐子,被两名胳膊有黑蝎子纹身的男人给擒住了。
叶初棠当时身材弱小,毫无反抗之力。郑玲歌趁机猛踢贼匪的要害之处,用自己做肉盾拉扯俩男子,拼尽全力护着叶初棠逃跑。
叶初棠本不想跑,她想和郑玲歌一起走。
“你要是不趁现在跑,我们都跑不了!快去求救!我等你!”
这是记忆里郑玲歌跟她说的最后一句话。
她说这话的时候,正被两名绑匪耗着头发,打了嘴巴。
等叶初棠跑去求救,带人回来的时候,郑玲歌和两名拐子早已经不在那里了。当时县伯府求了所有能帮忙的人,封禁在整个扬州城去寻人,却还是没能找到郑玲歌。只从别处查到一些消息,说手臂有蝎子纹身的男人是拐子,曾被人目击拐走过本地一名年轻漂亮的女童。
若非她提议偷偷出府,郑玲歌不会遭此无妄之灾。
郑玲歌明明可以自己先跑,却选择以命相抵来救她。
这些年来,叶初棠从没停止过派人去找郑玲歌,但一直查无踪迹。
郑玲歌是叶初棠心底最深的愧疚,也是最不能触碰的柔软。这些年来,叶初棠之所以竭尽所能地去做善事,尽可能帮助更多人,起源就是因为她。她希望她能将郑玲歌的这种善良一直传递下去。
熙春见叶初棠又沉脸忧思,握住他的手,“女郎从不说梦话的,这几天却因为这事儿连连在做噩梦,白日精神也不好。女郎可要仔细自己的身体。我倒觉得宋神医说得对,这么多年都没消息,如今难得有线索了,女郎该高兴才对,即便难,也比从前容易了。我们更不能急,更该稳一些,好好查慢慢查,总能查到。千万别让自己的身体先垮了,郑娘子还等着女郎去救她呢。”
“你说得对。”叶初棠点头应承,“关心则乱,我该保持冷静,这样才能看得更清楚。”
熙春抬头,“瞧瞧,说曹操曹操到了。”
宋青之面无表情地带着药童进门,给叶初棠诊脉之后,将提前准备好的三包安神药丢在桌上。
“是药三分毒,少喝。”宋青之打量一眼叶初棠,“你要再这么忧思下去,老得很快。”
“我愿用我满脸皱纹,换玲歌一世平安。”
宋青之撇嘴,低眸掸了掸衣袖,“然而事实是没有这种交易,你忧思变老都是你自找的。”
叶初棠:“……”
这人从来不会跟她好好聊天。
“今日是社日,向阳村晚些时候会有祭祀。你不如去热闹一下,放松一下心情后,再回头看这案子,说不定另有启发。”宋青之今日还有事要忙,边往外走边道,“笑一笑,十年少,省了药。”
“这么着急走,你要去哪儿?”叶初棠问。
“给皇帝看病。”
叶初棠诧异:“他生病了?什么病?”
“据神武大将军所述,是一种怪症,没有先例,这让我很感兴趣。”宋青之一脸认真道。
跟皇帝抓鱼(一种势在必得的疯狂豆腐。。。)
叶初棠让宋青之诊完病之后,记得告诉她情况。
宋青之审视一眼叶初棠,“你关心这作甚?”
“陛下是一国之君,为万民所仰,他的身体干系到天下百姓的苍生福祉,我当然关心了。”
宋青之难以理解地挑了下眉,“那你还真爱国。”
叶初棠:“……”
宋青之坐上叶初棠安排的马车,很快就抵达皇帝暂住在宣城的行宫。
神武将军朱寿立刻跑来迎接,“多谢宋神医给我面子,我真担心你不来呢。”
宋青之略略拱手见礼,就面无表情问地朱寿:“何时开始?”
“这就可以。”朱寿引宋青之到了寝房。
紫纱帐垂在宽阔的檀木架子床旁,里面内依稀能看到有一个男人躺在那里,具体样貌瞧不清。
朱寿带着宋青之请礼之后,秦路就将皇帝的一只手恭敬地拉出帐外,请宋青之诊脉。
宋青之深深地看一眼朱寿,看病要讲究望闻问切,不叫他观色怎么行?
“陛下脸色很白,人在昏睡中,除此之外没别的了。天子病容不宜被外人观瞻,请宋神医见谅。”秦路一边用审视目光打量宋青之,一边低声解释。
这宋神医与叶娘子常有来往,自然不能让他见到皇帝的真容。
宋青之便先坐下来诊脉。
皇帝的这只手修长而粗糙,掌心处有一道很明显的疤痕,从疤痕的恢复程度来看,当初的伤口应必然深到见骨了。这手居然没废,可见他运气不错。
宋青之在号脉片刻之后,便收了手。
朱寿在旁好一顿张望,本想通过观察宋青之的脸色来判断皇帝的病情是否严重,结果却发现根本看不出来。
诊脉结束后,宋青之就随朱寿到了外间,让他仔细讲述近几日皇帝的怪症有哪些。
“宋神医要发誓不能对外人讲。”
“好。”
“原本挺精神的,大前日开始突然颓靡,起初昏睡不理政事,后来突然起身,痛快批完奏折之后,深夜骑马去神武大营,亲手砍了我军中数名细作。可惜我那几名细作了,死得真惨,没一个人脑袋留在脖子上,本来我还想放长线钓大鱼呢。”朱寿遗憾叹气。
“还有么?”宋青之问。
“有!昨晚上秦内侍从树上把陛下捞下来的,前天晚上在房顶。大前晚之前,好像还算正常。”朱寿挠着头回忆道。
“那大前晚发生了什么事?”宋青之再问。
朱寿转眸看向秦路。
秦路面色不变,手持着拂尘不卑不亢道:“前晚上陛下操心国事,彻夜未眠。早上洒家看见陛下的时候,脸色很不好,似有怒气在胸,闷而不发。”
陛下去夜半去哄大晋国未来的国母,也就算是一种国事,他这可不算撒谎。
“脾胃虚弱,肝气郁滞,性情突变,时癫时痴……此乃忧恚过甚而致心疾,不算什么怪症。”宋青之淡淡剜一眼朱寿,一边写方子一边道,“他近两日都没有用饭?水饭供上,找到发怒根源,及时纾解,比药好用。如果找不到缘故,这方子每日三次——”
朱寿接话:“药到病除?”
“暂且续命。”
朱寿见宋青之收拾东西要走,忙追问他:“就没有更好方子了吗?”
“心病还需心药医,宋某不才,没能拥有治陛下心病的心药。”宋青之面无表情地回答道。
朱寿无奈叹气,命人取来一个裹着紫色的锦盒赠与宋青之。
宋青之拿了锦盒就走,等坐上车之后才打开锦盒,发现里面装有一棵成色极好的千年人参。
没人不喜欢千年人参,大夫更甚。
这一趟他不算白跑。
叶初棠等着宋青之回来后,追问他萧晏的病情。
“你是人么?我答应他们不能对外人讲,你要是现在承认你不是人,我就告诉你。”宋青之公事公办道。
叶初棠:“切,不听了。”
为了一个男人,自己不做人?这可不是她风格。
反正他是皇帝,什么好药好大夫都有,也用不着她多余操心。
叶初棠拾掇妥当,就去向阳村参加社日。
社日是农户们为了向农神祈福而举行的祭祀社稷之日。社为土地之主,稷为五谷之长。每年社日祭祀有两次,分别在仲春和仲秋之时。①
叶初棠抵达向阳村的时候,向阳村的社坛已经布置好了。位置就在村外二里处一棵最高大的桑树之下,因为做了社坛,那么这颗桑树也会随之改变称呼,被称之为社树,是神的象征。村里四邻都会聚集于此,在树下结社,搭建临时的屋棚,酿酒,屠宰牲畜,以祭拜社神。②
整个向阳村的男男女女老老少少尽数在此,场面热热闹闹,十分祥和喜庆。向阳村位处在交通要道上,平常会有过路人经过这里。今日祭祀的时候偶尔会有路人凑过来热闹,他们也十分欢迎。
叶初棠算是向阳村的常客了,以前她常去杨二娘家吃猪皮面,村里偶尔有谁家遇急事有困难了,她也会出手相助。所以村子里人都认识叶初棠,都很欢迎叶初棠的到来。
祭祀结束后,大家就开始烹饪祭祀所用牲畜家禽,猪、羊、鸡鸭鱼等等。各家各自起灶,各展所长,煎炒烹炸各有各样的做法,到时候再汇总到一起来吃,场面比之前更热闹。
偶有一阵山风来,风前、风中和风后带来的香味都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