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田的古代生活-第8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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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高啊!”丁田羡慕了一下:“那一定很厉害。”
王佐点头:“三五个人近不了身,敢拼杀,是真正上过战场见过血的,春阳大长公主的名头,可抵两万大军。”
春阳大长公主,也是个皇室里的奇葩,她就如同唐史中的平阳昭公主一样,是个巾帼英雄
三十年前,春阳大长公主那个时候还是春阳长公主呢,平日里就喜欢舞刀弄枪,刺绣什么的就算了,根本拿不了绣花针。
自己的贴身侍女,宫女等等,全都都是她亲自挑选的,第一要求就要会点拳脚,组成了一个“娘子军”。
本来是胡搞瞎折腾的一个军,只有二百多人,等她出降,这二百多人也跟着她到了公主府
春阳大长公主的驸马是北边北崇府的姚家人,成亲三年之后,带春阳大长公主回老家祭祖,赶上一场大战,两百多娘子军,连带着大长公主随扈的一千多兵卒,直接就跟北地来犯的蛮族杠上了。
要说女人狠起来,那真是不要命的存在。
这群女人打的蛮族来侵犯的一支队伍溃不成军,春阳大长公主甚至身先士卒,阵斩了当时领兵的蛮王的一个小王子,那一战,打出了北地十年的和平。
蛮王心爱的小儿子死了,自己一个激动,也跟着过去了,蛮王还没有立下继承人,他原来中意的就是自己的小儿子。
而且草原上的规矩,也是将家业留给小儿子的,这下好了,蛮王没有留下任何遗言,就这么去了,草原上立刻就展开了内部争斗,这一争斗,就是十年之久。
然后新上任的蛮王,终于整顿好了草原,开始挥军南下,结果不巧,又碰到了春阳长公主晋升为春阳长公主,但是她的驸马却因病去世,送驸马的灵柩归乡,哀莫大于心死。
遇到这新的蛮王南下,这口气,就洒在了这蛮王的头上,一口气就朝他杀了过去……好么,蛮王被砍断了一只手臂,逃回草原后就不治身亡……蛮王又是猝死,最大的孩子才七八岁,能干什么?
草原又乱了!
但是大青却非常高兴,新皇登基之后,更是将春阳长公主封为春阳大长公主,享受跟皇太后一样的殊荣,并且她的娘子军,也有了单独的军号,就叫娘子军,一面飞凤旗,迎风招展,如今娘子军已经扩编到了一万人。
在六年前的那场大战里,这面飞凤旗插在一个蛮族入侵的道路中间,那蛮族竟然不敢越过飞凤旗,两万蛮族骑兵,就那么硬生生的龟缩在关隘外面,没敢上前一步!
实际上,那个时候,那里只有五千兵丁驻守,其他人已经被调走去了别的地方参战,可是就在兵丁们打算拼死的时候,蛮族不敢动弹了!
这都成了一个传奇故事了。
别看春阳大长公主如今已经不参战,不带兵了,但是她的威名,响彻朝野,包括北疆的蛮族,都对她忌惮颇深,尤其是在古代这个迷信的时候,北疆甚至传说,那位大长公主,就是北疆蛮王的克星。
以至于……现在北疆的人看到这飞凤旗,调转马头就走人。
她麾下的娘子军,因为都是女眷,所以驻地都很神秘,没人知道驻地在哪儿,更没有人敢随便打听,麾下的女将倒是有人见过。
可是……这女将官的徒弟,丁田真的……没注意啊!
“她们平时都是男装,你又不仔细看,哪儿分得清?”王佐乐了:“好了,她们不会怪你
的。”
不过丁田还是有些意外,送王佐走的时候,还仔细的打量了一下王佐带着的侍卫……可惜,人太多,他都没看清楚他们长什么样,人家就一个个的上马走了。
丁田只看到飘扬的马屁股上的马尾巴。
不过剩下的几天,丁田也没闲着,他的月饼没有自己做,但是也要准备送礼的事情,结果那天来了个商队,还有一个熟人。
家里的二叔三叔托这位熟人给他送来了两车东西。
其实就是一车拉着的二百斤大米,一百斤白面。
还有一车的干菜,都是晒干的茄子、豆角、萝卜干等物,还有两筐的干蘑菇。
这些干菜可以放到冬天的时候吃。
知道丁田喜欢,竟然还有一袋子的黄瓜干。
来的熟人,就是丁墨。
“墨哥!”丁田见到熟人,非常高兴。
“田儿啊。”丁墨见到丁田也高兴:“我来给你送节礼啦。”
“你怎么会在商队里?”
“我是跟着商队出来见世面的,顺便给你送礼,我现在不忙的时候,就在粮店里当学徒,如今已经是每月有五十个铜板的人呐!”丁墨乐呵呵的道:“对了,如今家里的孩子,能上学都被送去了胡家村,不能上学的也要认识字,将来好看得懂账本,知道契约上写的是什么,呵呵……。,,
丁田将礼物送了回去,但是带着丁墨去了一家酒楼吃席:“跟我说说,家里的事儿,我请你吃席喝酒!”
丁墨估计很少上酒楼吃席,何况是喝酒了。
乐的特别开心:“哎哎哎!家里好多事儿呢。”
丁田特意点了扒肘子,红烧肉,都是硬菜,还有鱼丸汤。
另带大盆的白米饭,酱烧鸡,凉拌菜,四菜一汤的规格。
丁墨的到来,让丁田知道了丁家村的一些事情,还知道牛角县的一些事情,徐县令主持秋收,非常的积极,而且他虽然是半路出家,却是个爱护治下子民的人。
所以他干得还不错。
而丁家村,更是因为有了粮店收购大家的粮食,而得到了附近村子的高看。
一切都非常好的在进行中,不过丁墨却说了个事儿:“四伯娘家的小蝶,终于找到了婆家
”
“哦?”丁田大感兴趣:“谁家的小子啊?”
“就是林七。”丁墨道:“就是衙门里的林七。”
“林七?”丁田一撇嘴:“他不是心里有人了吗?”
“有人又如何?”丁墨夹了一块肘子肉,肥油肥油的往嘴里塞:“那女人都不知道去哪儿了,他惦记又能咋样?再说了,他父母和亲族也不会同意的,那女人是个奴婢呢!”
“那四伯娘就同意了?”丁田可是知道,那位四伯娘可是个泼妇,要是知道姑爷心里有人,还会把姑娘许给他?
四伯娘那心气儿高着呢。
一直想将小蝶嫁给个高门大户,当个少奶奶,好享福。
林七只是一个衙役而已,恐怕要让四伯娘失望了吧。
“不同意又能怎么样?这事儿是四伯点头的,而且人家林七家虽然也穷,却是给的聘礼不少。”丁墨喝了一口小酒,脸都红了:“光是花布,就送了十匹过来,还有四匹红绸子,一对金钗,一对银钗,一对金耳环,一对银耳环,一个金镯子,两个银镯子,五十两的聘金,啧啧啧!你是不知道啊,四伯娘一开始还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结果林七这聘礼一摆出来,她就乐了!”
丁田能想象得到,四伯娘那人当时的表情:“啧啧啧!我以为她得给小蝶找个什么样的女婿呢,这会儿怎么就……呵呵……。”
“你还不知道?那县城里还有什么大户人家?高家完蛋了,如今是我们丁家的粮店还好一些,别人不是有了媳妇儿,就是连孙子都能打酱油了,小蝶又心高气傲,不可能给人当小的,
何况村里也不允许。”丁墨道:“本来林七也不行的,不过林七这些年也攒了点钱,在县城里买了个房子,将来成亲了,在县城里住,林七他们家为此分了家,林七将家里的银钱要走了,没要土地,啧啧……。”
丁田感叹了一声:“他还真是……舍得啊。”
“林七早在县城外面买了五十亩地,自己不种田,租赁出去,也能吃上饭。”丁墨道:“何况衙门里也有点收入。”
“也是……。”丁田点了点头:“林七娶了丁家村的闺女,在衙门里也能借点力。”
毕竟程达和柳森,都是跟丁家村有关系的,再有,就是丁田,他在府城衙门做事,是能在府尊大人面前说上话的咧。
“所以现在四伯娘开心了,林七还单独孝敬了四伯娘一对银耳环,可大可厚了的那种,四伯娘美的不行!”丁墨乐呵呵的跟他道:“还每次都在二婶三婶面前显摆,可惜啊,二婶跟三婶带的都是金的,哈哈哈……!”
丁田在马县令那个案子里,可没少搂东西,那些女士用的首饰,他可没少给二婶和三婶,就连堂妹们,也没少分润,虽然还有一些丁田留着将来用,可也送出去不少。
所以,四伯娘显摆错人了。
别人或许羡慕,但是对于连金耳环都有八对之多的二婶子和三婶子而言,她的那对银耳环再大,也没用啊。
“还有啊,丁吉小堂弟现在还小,在家也就背一背三字经,不过丁可堂弟听说现在都会写—百多个字了……。”
“胡家舅舅也给你带了点东西,舅妈生了个大胖儿子……。”
“二叔三叔给你带了二百两银子……。”
丁田在这里开心的跟丁墨叙旧聊天,剩下王佐看着家里的冷锅冷灶运气,王富贵想了想,小声的提议:“不如……炖汤?等丁司狱回来了,也喝两口?他这一出家门就是大半年,如今家里来了人,可不得打听打听么?”
王佐知道这是人之常情,可他就是心里不舒坦,不赶紧回家里吃肉喝汤,在外头耍什么?
“让金大娘过来炖汤,我们回去!”王佐憋气:“回驿站里用膳。”
“是!”王富贵挺胸腆肚的道:“您要吃点什么?大厨咱们有的是手艺。”
“吃红烧肉丁!”结果王佐真的点菜了:“让人去做吧。”
王富贵:“……???”
等丁田带丁墨回到家里,迎接他的就是一大锅的白萝卜羊蝎子汤。
这样的是醒酒汤?
丁田看了看丁墨:“你喝么?”
丁墨摇头:“我喝的够多了。”
第一百七十二章 还有这种说法?
不过俩人聊到后半夜,跑了几趟茅房,就饿了,又掀开锅盖,从里头捞肉骨头吃。
彼时的羊蝎子更好吃了,萝卜也炖的晶莹剔透,最主要的是,灶台里有榆木疙瘩烧着,这锅子一直是温热的,不凉。
畅快淋漓的吃过了之后,人越是精神了,俩人见天亮了,用冷水洗了把脸,丁田今天旬休,就不用去衙门了,打算带着丁墨上街采购点东西,托他带回去。
“得买一些县城里没有的。”丁田熬了一夜,却一点都不困。
大概是太高兴了吧?
来到这里之后,丁家就是他的牵挂,丁家村就是他的根。
“对对对,这次回去,我得好好的跟家里人吹嘘一下,我来府城了!”丁墨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
也是,一个少年郎,第一次离家这么远,要不是商队是大家熟悉的林家商队,他也不会跟
来。
丁田带着丁墨在外面浪荡了一天,买了三大车礼物,又将丁墨送到了商队驻扎的商号,委托他们带丁墨回去。
一辆车是给胡家舅舅的,里面多是小儿用品,以及一些补品。
两车是给两位叔叔的,一人一车,不多不少。
“这个您放心,我们都知道,主家也吩咐过,一定会好好照顾墨小哥儿的。”商队的掌柜的乐呵呵的态度非常好。
而丁田刚回到家里,就看到一辆马车停在他家门口,下车的是王富贵。
“富贵哥?”没有侍卫跟着,只有八个随行的健仆。
“这是给你家里人送的月饼,我让他们跟着商队去你家看看,正好也护送你那个族兄回去。”王富贵鼻孔朝天:“王爷昨天晚上吃了两大碗饭!”
丁田期盼的看着他:“那是不是代表我不用再当大厨了?”
“你!”王富贵气的啊。。“今天晚上来你家吃饭。”
然后就走了,两个健仆跟着他,六个健仆留下来看着丁田。
“走吧,我带你们去商队那里。”丁田又把这一辆马车的东西,和六个健仆送去了商队驻地,跟丁墨见了面,才又急匆匆的赶回来。
知道昨天把人得罪了,丁田赶紧做了一大锅大丰收,白萝卜羊蝎子那都被马六和金大娘两家人吃没了,挺好,家里不留剩饭。
等王佐来了,发现一切都准备好了,他只要洗手吃饭就行了。
丁田殷勤的给他盛饭拿筷子:“尝尝,我做的大丰收,这道菜只有秋天的时候吃,最应景
”
“大丰收?”王佐看了看菜盘子:“我以为叫乱炖呢。”
丁田尴尬了:“那就叫乱炖?”
“还是叫大丰收好了,挺好。”王佐拿筷子吃了两口:“今年也的确是丰收年。”
丁田看他吃的下饭了,自己也开始吃,还跟他聊了聊家里的事情:“我一走就快一年了,家里的田产土地都托付给了两位叔叔照应,过年我再回去看看吧。”
一年不回去是不可能的,丁田没在农忙假回去已经很不错了。
过年谁爱在这里过啊?
自己一个人,孤孤单单的。
“嗯……。”王佐点头,若有所思。
第二天上差前,丁田送走了丁墨,有人跟着他,丁田就放心了。
到了衙门,进了办公室,金不换过来了:“今天是换药的日子,去不去?”
这都拖了快半个月了,时间太久了,被秋收耽误的。
“去!”丁田赶紧道:“怎么不去?”
“那就走吧!”金不换转身往外走。
“他的伤口好了没啊?”丁田跟在他身边:“都这么久了,再不好,我都怀疑你的医术了
”
“他的伤好的七七八八了,不过肩膀琵琶骨那里仿佛伤得太重,还没痊愈,其他的地方都
结疤了,只要结痂脱落,就完事了。”金不换道:“身体本来不怎么样,不过你这半个月的汤汤水水给补着,倒是补回来了,只是他心结难解,郁气难舒,长久下来,也不是个事儿。”丁田提醒他:“还长久个什么呀?他不是要被秋后问斩了么?如今府尊大人那边压着案子还没报上去,不过也快了。”
“哦?”金不换还真没想到这一点,不过他却道:“今年要是晚了,可以明年再砍么。”总之,能活一年是一年。
“还有这种操作?”丁田真是吃惊不小:“涨姿势了。”
“涨什么姿势啊?”金不换白了他一眼:“我听我过世的父亲提过,说京中的一些人,犯了砍头的大罪,又不想死,怎么办呢?就这样压着,一年拖过过一年,等遇到了大赦天下的时候,就能出牢房了。”
丁田顿时就不高兴了:“这样也可以?”
“一年给的银子可不少,到头来,人终究是活着出来了,不就行了?”金不换道:“你是没见过真正的大牢房,关押几百个犯人,每年那银子多了去了,遇到大赦天下的时候,更能大赚一笔。”
“不是都给放出来了么?那都放出去了,肯定都走人了,损失的是牢房里吧?”丁田不懂了。
“大赦天下,上报赦免罪囚的花名册,你当牢房的人真那么傻啊?不给足银子,不报你的名字,到时候……人家出了囚牢,你还在里头蹲着咧!”金不换给他解释:“尤其是犯官,他们都是当官的,脑袋好使着呢,家里也家底丰厚,拖个十年八年的,人就出去了,虽然不是官员了,但是回去后当个富家翁,还是可以的……。”
丁田再次感受到了“封建社会”的不良风气。
俩人到了牢房门口,就不再说这事儿了,而是认真的看了看云华清,这人倒是胖了些,脸色也好了很多,再也不是惨白的像是死人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