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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重生原始时代-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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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而且更容易被身体吸收,还没有燥热的感觉,非常的好。
  只是不能过量,喝过头也是和吃凶兽肉差不多。
  所以,现在他把以前用非凶兽类东西浸泡的酒都送了别人,只留下用凶兽身上东西浸泡的酒。
  其实,就算是凶兽,也分三六九种,有初级凶兽、中级凶兽和高级凶兽,另外还有兽王和传说中的荒兽。
  现在公良力气增大,初级凶兽的血肉对他已经起不到半点作用,充其量也不过是填饱肚子而已,中级凶兽血肉的效果也在慢慢减少,只有高级凶兽肉才能有充足的气血精华让他吸收,增长力气。
  上次在林中遇到的独角蛟蟒和金翅大鹏雕也不知是什么凶兽,公良只吃了一点,就感觉饱了,全身气血充足。
  也正是如此,他才未将独角蛟蟒的肉拿出来与人分享。
  有吃的东西,当然是离不开小石兄弟。两家是邻居,而且小石兄弟鼻子非常好,只要他家里有煮吃的,立马就会跑过来蹭饭吃。
  “阿良,你那个蛋怎么样了?”小石一边吃东西一边问道。
  听到他的话,公良就感觉蛋疼。什么他的蛋,是金翅大鹏雕蛋才对。
  “还是老样子。”公良说道。
  金翅大鹏雕剩下的那颗蛋他终究没敢吃,被留了下来。他贴心的用兽皮做了个窝给它垫着,然后放在厨房灶前。每天在灶里烧柴给它温暖,想着是不是能用柴火的热量让鸟蛋孵化。可惜这么多天了,鸟蛋还是没有变化,也不知是不是死蛋。
  “喔”
  小石只是随意问一下,又埋头吃东西。
  扒拉几口后,他又说道:“阿良,过两天就轮到我们狩猎了,听说这次狩猎回来的队伍要去一个叫麻的部落,你知道吗?”
  “麻,不清楚?”公良摇摇头,这个麻部他倒是知道,就是一直和焱部通婚的部落。
  “听说是要带部落的新成年勇士去人家部落相亲。”小石鬼鬼祟祟的凑到公良身边说道。
  公良点点头,可以理解,这是一种延续部落血脉的方式,毕竟同族通婚的话出现畸形孩子和遗传疾病的几率非常高,长此以往,甚至可能导致部落灭亡。前世他们隔壁村就有几个近亲结婚的,后来生的儿子都是白痴,说话走路都不行,活生生一个累赘。
  “哦,那你也要去吗?”公良之所以这么问,是以为小石已经十四岁了,在部落算是成年人,可以结婚。
  “不去。”小石摇摇头道。
  “我哥喜欢玉罕姐姐。”旁边小小石一不小心道出了真相。
  小石不好意思得埋头吃着东西。
  没想到这家伙还挺害羞的,公良看到小石脸红的样子,不觉好笑。忽然感觉屋外有人,抬头就见玉罕站在外面,一脸粉红,也不知道有没有听到他们说的话。
  “巫叫你过去。”
  玉罕落下一句话后转身就走,完全没有以前还留下蹭一顿饭的意思。看来刚才小小石的话被她听去了,也不知道对小石是祸是福。
  小石羞得差点把头都埋尽了石碗里,公良分明看到他连耳朵都红了。
  吃完饭,公良来到巫的石屋。里面一切还是老模样,原本一直呆在巫屋里的玉罕不知去了哪里,全然不见踪影。
  “巫。”公良恭敬的问候了一声。
  “你来了,坐。”巫将准备好的东西递给公良,“这次你们猎队猎杀兽王有功,部落特意奖励你们没人一件兽王皮甲,还有一些用草药和兽王血肉炼制的药丸。你拿去用,对恢复气血很有用。这皮甲是用兽王皮制成,可挡刀矛攻击,即使凶兽的利爪也无法伤害到。”
  “谢谢巫。”
  “这是你们猎队应得的。你现在还想去见识外面的世界吗?”
  “是的,巫。”
  “你。。。有没有想过要留下来,继承我的一切,成为部落的巫。”
  公良听到巫的话,讶异的抬起头来,见巫不是说笑,连忙坚定的说道:“抱歉,巫,我不想一辈子就呆在这个地方,天地这么宽广,我想出去看看焱部之外的风景到底有什么不同。”
  巫看着公良,摇摇头道:“既然心意已定,我也不好再说什么。”
  说着,巫走到旁边架上,取下一抱兽皮道:“这里有一些草药的记载和药丸的制法,说不定对你有用。还有一些兽皮是我之前历代巫有关焱部外面世界的记载。我焱部存在久远,也不是没人离开过部落,你或许能从里面得到一些指引。”
  “多谢巫。”公良真诚的鞠躬谢道。
  “我也只能帮你到这,希望你离开这里后不要忘记焱部,有一天可以回来看看。”
  “一定会的。”
  “去吧!”巫摆摆手道:“对了,过几天部落成年勇士要到麻部去,你不妨去见识一下。”
  “是。”
  看着离去的公良,巫摇摇头,年轻就是好啊!他也曾年轻过,也曾冀望过如飞鸟般翱翔于天空,穿透重重云海去看看那遥远的天际,是否别样的精彩。只可惜出了部落没多远就遇到凶兽折戟沉沙,后来就成了部落的巫。在部落里,有人敬他,有人畏他,有人爱他,有人称他为先知,有人说他是无所不能的巫,有人视他为黑暗中指引方向的明灯,但其实,他不过是一个活得比较久的老人罢了。
  一个人活得久了,经历过太多东西,自然而然地就明白了许多事情。


第六十一章 也是懒
  坐在床上,公良看着从巫那里带回来的兽皮卷。
  首先是草药和制作药丸的部分,其中很多草药在部落和去山谷采药的时候都曾见过,只一小部分不认得。
  幸好兽皮卷上记着草药的分布地点和采集方法,以后要采的话只要循着记载去做就行,倒也不难。
  而药丸,兽皮卷上记载的不是很多,只有避瘴丸、解毒丸、驱虫丸、补血丸等寥寥几种,还有两种止血生肌的药粉,看看制作方法,倒也不是很难,就找来炭笔,全部抄录下来,免得到时忘了。
  然后,再拿起历代巫记载的兽皮卷。
  瞬间,一个璀璨的世界在他眼前缓缓打开。
  原来这片他以为的荒莽地带也曾有过灿烂的文明。
  据记载,在久远之前,此地部落云集,人来人往,非常繁华。部落间虽时有摩擦,但大多和平共处,安居乐业。那时候的人强横无比,只手崩山断岳,渴饮河水断流,所谓的兽王荒兽,不过是口中食粮,无脑玩物。直到后来不知怎的,天地灵气消失,部落人失去纵横大荒丛林的本钱,逐渐沦为了凶兽口中血食。
  这时,有人提出离开这片土地,去寻找另一片适合部落居住的所在。
  再后来,有人发现,只要往前走,在河对岸的那边灵气充沛。在那里,部落人和以前一样,依然强横。
  一时,众部落人心耸动,决心搬离此地。于是,一个个部落搬走,只剩下一些不愿离去的还在这里挣扎求存。
  刚开始时候,那些搬出去的人还时有回来,但后来就没了音讯,再加上天地异变,最初的小河变成宽阔海沟,里面食人海兽无数,更是断了往来。渐渐的,离去的那部分人在留存部落的记忆中消失,只能从记载的兽皮卷中得到一点消息。
  后来人也不是没人想走出这片莽莽丛林,到海沟对岸看看。
  只是林中凶兽强悍凶猛,一不小心就会沦为兽口食物,只能无奈的呆在部落里。
  据兽皮卷记载,焱部有一代巫力量强横,他试图循着先人足迹离开此地。只可惜到了宽阔海沟后,只能望海叹息。
  他在海沟前徘徊了许久,在离去前的最后一个晚上,竟然让他发现了一个大秘密,并过了海沟。但过了海沟后,他却没有留在那边,而是回到部落将自己的经历写了下来,然后才又离去,从此不知所踪。
  月圆之日,海中星来,鼋桥现。
  看着那位强大巫的最后留言,公良苦笑不已。
  这位巫倒也有个性,既然回到部落,怎么就不把过程写清楚呢?只留下只言片语,叫人怎么去猜。
  他的话公良也能理解,无非就是天上月圆的时候,海中有星星过来,然后鼋桥出现。但理解又有什么用,一年有十二个月圆的时候,海中有星星,那又是什么玩意儿,更不用说鼋桥了,真是让人摸不着头脑。
  想得有点头疼,公良揉了揉太阳穴,干脆将兽皮卷扔到一边,盘腿坐在床上,清静身心,握固思存。不一刻,就晋入无我境界。
  此时,月光刚好透过石窗照在他头上。
  霎那间,公良自然而然的想起了天坑底下那幅远古巨犀望月的壁画。
  那壁画已经深深刻印在他脑海里,只要有月光,他就会自然而然的想起,权且叫它为巨犀望月图。
  月光照在他身上,分成两处,一处被眉心深处的无名空间吸收,在里面形成浓雾凝成清灵月露,被冰晶玉露吸收;一处随着公良呼吸进入体内,被两叶树上的果子吸收。
  似乎感觉月光太少,两叶树亮了一下。
  瞬间,外面月光黯淡了一下,接着,就见无数月光化成淡薄白雾从外面涌来,笼罩在公良身体外面。
  眉心空间的浓雾也随着白雾增多,变得越来越浓,凝结清灵月露的速度越来越快。随着一滴滴清灵月露被冰晶玉露吸收,冰晶玉露越来越大。倏然分裂开来,形成两滴冰晶玉露。这两滴冰晶玉露紧紧的贴在一起,好像孪生一样,不分你我。
  两叶树的果子吸收了月光化成的白雾后,里面空间每时每刻都在变化。
  云雾翻滚,果子空间中原本空无一物的天空,出现了一滴清灵月露,随着吸收白雾增多,凝结的清灵月露也在慢慢变大。
  一夜无话。
  醒来后,公良刷洗一下,就开始扛着部落中的巨木开始锻炼身体。他让野罕帮忙弄的秦朝铠甲也已经做好,就顺便过去拿来穿上。铠甲都是百锻钢甲片穿成,奇重无比。虽然他无法准备的得知其中重量,但应该在一千斤以上。穿在身上,却似乎不是很重,刚刚好。
  不只铠甲,他还重新请野罕打造了一个钢盔,比原来那个更大一点,里面放了一些从山野植物得来的棉絮类东西,戴起来更加的柔软舒服。
  于是,他就穿上铠甲,戴着钢盔,扛着巨木继续锻炼。
  初初还没感觉,但跑久后重量就出来了,越跑越重,最后都感觉那腿都不是自己的了。
  锻炼后,拖着疲累的身体回家,煮点东西吃后,他就往部落外瀑布边上的菜地走去。来到菜地,他把山蒜、水葱、山姜、山韭菜等东西,通通挖了一点种在果子空间三层吊脚楼的下面,省得以后想用老是跑到这边来摘。
  他也是懒。
  趁着有果子空间的便利,他还跑去挖了一堆岩盐放在吊脚楼里,省的以后想用还要跑过来挖。
  这也是他前世写小说时候懒出来的毛病。
  以前他一个人生活,懒得出门,但人总要吃饭,总要些生活用品。所以,他就奇思妙想,想了个绝佳主意。只要有钱,就买大量的生活物品囤积在家里,足够用一个月或者一年使用的,吃的泡面、面条、面粉、大米、麦片之类的东西也买了一大堆放着,准备一样东西吃不惯了就随时换口味。但蔬菜、肉食之类的东西可不能放这么久。
  所以,他就专门买南瓜、土豆、洋葱之类可以放久一点的东西,蔬菜只买两三天的份量,这样他就不用老是出去买菜了。
  而肉食,就有腊肉、罐头、火腿等等,新鲜的只买一两天的份量,免得放久了走味。
  这样安排下来,他就可以保证每天都有新鲜东西吃,免得呆在家里太久,吃厌了一种东西。
  他也算是个奇葩,若有充足的食物,再有一台电脑,估计他能呆在家里永远不出门,十足的宅男一枚。


第六十二章 嗜血凶蝠
  过两天,狩猎队伍回来,部落举行了盛大的祭祀活动。
  之后,留守部落的勇士就轮换出去狩猎。
  只是这次原来留守部落的勇士并没有全部出去,只去了一半。另一半留下来守护部落,因为狩猎归来的勇士要去麻部。
  公良躺在摇椅上,逍遥的晃悠着。
  明天就要去麻部,据说路途遥远,估计要走很久。
  他倒是无所谓,去哪里都一样,反正只要不饿肚子就行。
  看着旁边趴在地上形同一滩烂泥的圆滚滚,就下去抱了起来。这家伙毛绒绒、胖乎乎,抱在怀里特别好玩。只可惜现在长大,有点重了,不像以前小不丁大,抱起来特别舒服。
  看来以后要用兽皮做个玩偶抱才行。
  在丛林里有一种长着两个大大羊角果实的藤类植物,到了成熟的时候,那羊角就会裂开,露出里面棉絮一般的絮状种子。若收集起来,用兽皮缝成玩偶,和前世的玩偶根本没什么差别。
  就是那絮状物太轻,抱着有跟没有一样,又冷冷的,不想抱着圆滚滚这么舒服。
  看来有一好就没两好,古人诚不欺我。
  一晃一天就这么过去。
  晚上煮饭的时候,公良看到放在灶前的金翅大鹏雕蛋,担心放在家里不安全,怕被人拿去吃了,就抱进果子空间。这样就算金翅大鹏雕蛋孵化,他也能知道。
  第二天一早,部落巨石前就云集了一群人。
  大多是十几岁刚刚成年的部落勇士,还有一些护卫他们前往麻部的壮年男子。
  此行部落的每个人背后都有一个背筐,里面放着满满的兽皮、岩盐,以及用兽骨、铁、钢制成的各种兵器和皮甲。出乎公良意料的是,巫竟然也要一起去。只是老人家终究不像年轻人耐操体力好,就坐在刚竹做成的一抬椅轿上,让部落勇士抬着。
  巫和椅轿的重量对强壮的部落勇士来说,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在巨石前祭拜了一下祖神,祈求一路平安后,一行人就启程离开。
  焱部人足足有三年没有去麻部求亲,三年间以往的道路早已被杂草灌木掩盖。所以,一路上,部落勇士不得不持刀在前开路,正所谓“逢山开路,遇水搭桥。”
  停停走走。
  大群人赶路,一般凶兽都不敢前来骚扰,有不怕死比较凶悍的猛兽跑过来,则成了大家口中的食物。
  七天后,部落一行人来得一座大山脚下。
  大山很高,上面树木郁郁葱葱,鸟叫兽吼,云雾漂浮,依公良估计,这山最少在千米以上。据一些去过麻部的老人讲,只要翻过这座山,就能看到麻部了。但若要是从旁边山脚绕过去的话,得绕很久,所以翻过这座高山无疑是最快捷的方法。
  走到这里,大家也累了,明天又要爬山,干脆晚上就宿在这里。
  来过这里的老人知道山脚处有个山洞,就带大家去收拾,公良也在其中。
  山洞洞口很大,有两人多高。里面一片漆黑,大家就找来一些干枯木头,临时做了些简易的火把点燃照明。山洞里面空间宽广,地面干燥。大家看了,都很满意。
  “泊”
  忽然,一声异响传来。
  一个部落勇士感觉好像有什么东西滴落在头上,摸了摸,竟然是血。不由拿火把往上照去,瞬间头皮发麻,吓得大叫:“上面有东西。”
  大家抬头望去,只见洞顶挂着一只只张着血红大嘴,眼睛冒出幽幽血光的嗜血凶蝠。边角上,还挂着一些刚死不久的野兽。刚刚那滴在部落勇士头上的血,就是从野兽身上滴下来的。
  嗜血凶蝠喜欢喝血,平常总是全族出动,一飞起来,密密麻麻,铺天盖地,不小心被围上,除了被吸干血外,别无选择。
  领头的队长看了,大叫道:“快跑。”
  他们哪敢在里面停留,拔腿就跑。跟进来的圆滚滚看到不妙,早已跑到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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