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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重生原始时代-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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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一刻,瓶中凶兽血和那些粉末混合在一起,颜色变得没有凶兽血那么鲜红,变得隐隐约约,若有若无。
  巫这一刹那的动作,让公良想起上化学课时的试验,感觉巫不去学化学真是浪费人才了。
  “把衣服脱下。”准备好东西后,巫说道。
  公良知道巫要在自己身上画焱纹,就脱下衣服。忽然想到一件事,连忙问道:“巫,焱纹是固定的纹路吗,能不能画别的图案?”
  第一次有人问这样的事情,巫不觉一愣,道:“你问这个做什么?”
  “我想画个不一样的东西。”
  “哦,你要画什么?”
  公良想了想,向巫要了张空白兽皮,画下自己想要的图案。
  巫看了他画下的图,发现是头野兽,表情凶悍,也不知是什么,就问道:“这是什么野兽?”
  “睚眦(读:牙至)。”公良应道。
  睚眦豹身龙首,怒目而视,性格刚烈,好勇擅斗,嗜杀好斗。
  在公良前世的《史记·范雎传》中有记载:“一饭之德必偿,睚眦之怨必报。”意思是:一顿饭的恩德一定要偿还,一点恩怨一定偿还。也就是“有恩必报,有仇必还。”
  因为有睚眦之怨必报这个形容心地偏狭,气量狭小,些微嫌隙都不肯相让的字眼,大家都以为睚眦这东西不是什么好货,是凶兽。
  其实国人在字眼上的解释很微妙,有时说这个人性格内向、孤僻、不会与人相处,但何尝不是这个人清静无为、与世无争,个性淡泊;说这个大大咧咧、不会说话,何尝不是这个人心性纯真,不擅做作;而睚眦必报,又何尝不可以看作是一个人真性情的表现,就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杀人。
  况且,在他前世睚眦被视为克煞一切邪恶的化身,所以用睚眦来作纹身很不错,可谓美观、护身两不误。
  “可以吗?”公良对巫问道。
  巫看了他一眼,点了点头。反正焱纹也不需要固定图案,只要用秘法和秘药将纹路画在身上就行。
  公良很高兴,就跟巫说了怎么画。他让巫把睚眦的头画在右胸上面眼睛看着前方,让它的凶焰杀气显露出来,让人一看就害怕,心生恐惧,主要是让敌人胆寒。
  巫是部落的先知、智者、长者、引导者,是部落唯一不二的话事人。
  他说的话部落里的人无人不听,他给人画焱纹的时候,向来是想画什么就是什么,从来没人像公良提出这么多的要求。不过他也没说什么,满足了公良所有要求。
  画出来后,公良看了看胸前睚眦焱纹,感觉凶威凛凛,非常不错。
  巫又将两段口诀传授给他,一个是燃烧焱纹的口诀,叫燃血决;一个是取兽血的方法,叫凝血决。据说在以前焱部的人可以直接用凝血决凝聚凶兽身上的气血精华,只是现在不行了,只能取凶兽身上的心头血来用。不过口诀还是传了下来,谁知道以后用不用得着。
  画好后,巫就将公良猎取的野兽心头血放在他身上的睚眦焱纹上,并让他运行燃血决。
  说也奇怪,在他运使燃血决的时候,瓶中的心头血竟然慢慢被焱纹吸收,焱纹也慢慢在公良身上消失隐没。
  “以后你用燃血决燃烧焱纹的血液必须是自己猎取的猛兽,不能使用超出自己力量的猛兽精血,要不然力量太大,会让你迷失,直至沉沦。”巫警告道。
  公良连忙恭敬应下,对这种关乎性命的东西,他可不敢马虎。
  “这一卷你拿回去看看,不懂的过来问我。”巫又从架上取下一个兽皮卷给公良,然后摆摆手让他离开,继续看玉罕画东西。


第三十二章 圆滚滚
  回到家里,公良也没急着打开巫给他的兽皮卷,而是放在一旁,开始总结这次狩猎的经验教训。
  第一,他发现进入丛林后,长矛相对于双手大刀来说更方便。
  一来长矛本身长约三米,可以在凶兽临身时有效的挡住凶兽的攻击,避免自身受到伤害,况且在丛林中也无须太过繁杂的招式,只需要懂得躲避和进攻就行,长矛无疑是最佳的选择。二来长矛还可以用来投掷,将全身力气把长矛投掷出去的力量无疑要比弓箭射出的力量要来得大。狩猎的时候,若能再带上两支短矛,看到凶兽时先用短矛袭击,再用长矛进攻,应该会比较容易对付凶兽才是。
  第二,就是这次出去狩猎,他太粗心大意了。
  丛林不是家里,狩猎也不是过家家,随时有意外发生。
  自己即使做不到眼观八方,耳听四方,也要时时刻刻小心注意才是。比如这次自己看到三色稻后,心神就全部被三色稻给迷住,浑然忘记身在丛林,随时可能有危险发生。要不是有二首领出手相救,他说不定已经成为大鸮嘴中的可口肉食,甚至可能已经化成它消化后的一堆大便了。
  第三,就是身体太弱。
  早前他用铁棍敲打身体,并佩戴铁片去除体内因吃兽肉引起的浮躁力量后,一直感觉身体不错,很壮实,而且力气很大。
  现在来看,远远不够,以后要注意了。
  只是手用铁棍敲打身体很不方便,现在他已经不用了,该怎么办呢?
  想了下,他决定从明天开始,早上起来负重跑步,下午开始练习投掷长矛,势必要练到一击必中的地步。其中,体力方面要多加训练,要不然在林中打猎追击凶兽或者被强大的凶兽追击时,要是跑不过,那可就完蛋了。
  想好后,他就出门往野罕的打铁铺走去。
  这次出去,他最大的收获就是吃了很多凶兽肉,喝了很多凶兽血,让自己的力气增长许多。由于力气增长,如今他戴在身上的铁片已经太轻,得要重新再打一些更重的铁片,或者是一副铁甲穿在身上才行。
  对野罕来说,打造短矛很容易,
  现在部落很多人都来他这里打造长矛,久而久之,他制作长矛的经验越来越丰富,打造的速度越来越快,质量也越来越好。现在他制作长矛,根本无须再一点一点的锻打,只要将锻打好的铁锭熔化成铁水放在泥质模具里凝固就好。所以,公良去没多久,就拿回了两根短矛,至于他要的铁甲因为需要打造,还得等两天。
  拿了短矛回去,公良肚子有点饿,就想切点凶兽肉煮食,蓦然想起剩下的那些三色稻。
  三色稻一共收获两百五十粒,其中五十粒成了种子,他又给了巫十几粒,还剩一百多粒。
  他已经不知道自己有多久没吃饭了,别说是干饭,到了这里后连粥他都没喝过一口。前世他可是南方福建人,福建人不吃饭能叫福建人吗?说起来都是泪啊!!现在有一百多粒稻谷在手里,他心里不觉有点痒痒的,想吃极了。
  只是不能多吃,因为还要留些下来做种子。于是,他就取了二十五粒三色稻脱壳,然后加水放进锅里煮。
  灶中柴火旺盛,熊熊火焰映红公良的脸。
  看着灶火,他感觉自己的人生就是一部悲剧。
  人家吃饭不是一斤两斤,就是一碗两碗,他竟然要算粒,真是让人无奈。
  不一会粥就熟了,公良连忙取了点新鲜的凶兽肉切成小片,然后放了点腌制的小溪鱼粉下去调味,再拌上一点山薯粉,就放入煮熟的粥中。等滚两下,肉熟了后,新鲜的凶兽肉粥就出炉了。
  三色稻本身就带有一股自然清香,煮熟后那股清香更加浓郁,杂着凶兽肉的味道,汇成一股别样的香气,十分勾人胃口。
  二十几粒米不是很多,再加上凶兽肉,煮出来也不过一石碗而已。
  但就算一碗,也让公良欣喜若狂。他都不记得自己有多久没喝过粥了。也不顾粥还热,捧起来就喝了一口,立马被烫得哇哇直叫,连忙把粥放在桌上等它凉。这一刻,他只感觉夜是如此漫长。
  终于,粥冷了一些,勉强可以入口。
  他迫不及待的端起凶兽肉粥往嘴里倒去。这时候,凶兽肉粥在他眼来已不仅仅是一碗果腹的粥,而是一碗浓浓的乡愁,满满的故乡回忆。
  他情不自禁闭眼回味起来。
  舔了舔嘴,却感觉不到半点粥的味道。因为喝得太快,他都没来得及品尝一下三色稻的味道。真有点猪八戒吃人参果的味道,可惜了。
  “嗷嗷嗷”
  看到公良吃东西也不叫自己,小家伙抱着他的腿在下面不满的叫着。
  公良都忘记还有小家伙了,一碗粥也不够填饱肚子,他就往厨房走去,打算再煮点东西。咻然间,一股热流从腹部开始涌向四肢百骸,让身体暖乎乎的,而且力气似乎也有些微的增长。想起刚才喝的粥,莫非三色稻也能长力气?应该是这样才对,刚才他虽然也放了一点凶兽肉进去煮,但也不至于能量充沛。看来这三色稻不错,能量纯净,没有凶兽肉那么驳杂,吃了后也没有凶兽肉那种燥热、力量轻浮的感觉。
  怪不得巫吃了一粒三色稻后就大力支持他种,想来也知道了三色稻的好处。
  但三色稻哪有那么好种,记得这次为了收获。他可是灌了足足九袋凶兽血,一株就如此,五十株就更不用说了。
  只是,巫既然说会让首领全力支持,那他是不是可以假公济私一些?瞬间,公良想起了个龌龊的主意。
  又煮了点东西和小家伙一起吃了,公良就靠在椅子上坐着。看着吃得小肚子圆滚滚的小家伙,公良想着是不是给它起个名字,以后也好叫,取什么名好呢?记得前世熊猫的名字有很多,像什么平平、安安、丹丹、玲玲、兴兴、兰兰、康康、欢欢、飞飞、燕燕、黎黎、佳佳、晶晶、天天、宝宝、迎迎、贝贝、绍绍、强强、团团、圆圆、毛毛、开开、心心等等等等一大堆。
  只是这些名字似乎都太普通了。
  公良看了下死皮赖脸一定要让自己抱着的小家伙,等看到它那吃得圆滚滚的肚子,当下有了主意,决定给它取名叫“圆滚滚”。
  这名字听起来就不同凡响,清新脱俗,而且太合乎它本身的性格了。
  睡着的小家伙还不知道自己被安上了这么一个古怪名字,它正靠在公良肚子上睡得喷香呢。


第三十三章 古怪兽骨
  休息一会儿,公良就把睡着的圆滚滚放到床上,开始整理自己此次狩猎的收获。
  抱出扔在角落的藤筐,将里面的东西一一拿出来摆在桌上。
  熊掌、凶蟒胆、赤罴掌、赤罴胆、大鸮虎纹爪,还有蜂巢,另外厨房还有一大堆处理凶兽内脏时取下来的凶兽心,算是意外收获。
  看着摆满一桌的东西,公良拿起一小块蜂巢,轻轻一掰,就看到里面一孔孔金黄的蜂蜜。
  他忍不住伸出舔了一口,蜜甜蜜甜,是他前世在老家吃过的野蜂蜜的味道。恍惚间,他好像置身于一望无边的大草原。草原上绿意盎然,有五彩缤纷的鲜花争奇斗艳,他轻轻呼吸,心肺间都是大自然芬芳的空气;再舔一口,感觉又再不同,他仿佛来到一片森林,林中各种各样的小鸟尽情的展示着美妙的歌喉,一群群蜂儿在林中飞舞,不停的来回采蜜。
  第一次,他感觉蜂蜜竟是如此的神气,如此的美妙,如此的甜蜜。
  他,忍不住又舔了一口。
  忽然感觉舌头上毛毛的,睁开眼,发现原本躺在床上睡觉的圆滚滚竟然不知什么时候爬到自己身上,还伸出一只毛乎乎的爪子出来抓他手上的蜂蜜。而他刚才感觉舔到的毛乎乎的东西就是圆滚滚手上黑白相间的长毛。
  “呸呸呸”
  公良把嘴里的毛味道呸去,转头怒瞪圆滚滚。
  原本伸手要偷蜂蜜的圆滚滚被瞪得心虚,连忙从他腿上下去。不过它也没继续睡,而是在公良脚边嗷嗷嗷嗷叫着。不用听,公良也知道小家伙是馋蜂蜜了。他懒得理它,继续舔着蜂蜜。
  一边叫,一边偷偷观察公良的圆滚滚,看到他不理自己,就更加大声的叫了起来。
  公良被它叫得不耐烦,就掰了一小块仍在圆滚滚吃饭的石碗里。小家伙顿时屁颠屁颠的跑过去舔了起来,不叫了。
  吃一小块蜂巢过了嘴瘾,公良就把剩下蜂巢给收进一个石罐里,打算存着以后慢慢吃。
  藏好石罐,他就接着看自己这次狩猎的最后一个收获,巨骨。他一直以为,三色稻吸收凶兽血而成熟,那被三色稻扎根的巨骨自然也不同凡响。这是稍微用肚脐眼想想都知道的道理。
  夜色渐深,公良举着专门请野罕打造的铁油灯来到巨骨旁边。
  在林中来不及处理,巨骨身上还沾满了泥土,他就去取来一些水,又拿了一块无用兽皮擦了起来。
  不一会儿,泥土尽去,露出莹莹骨身。
  说也奇怪,一般骨头埋在地下久了,要不就腐朽,要不就变得颜色暗淡,绝没有骨头像眼前巨骨一般,不仅骨身坚硬,还如凝脂白玉般莹亮。仔细看,巨骨质地细腻滋润,晶莹洁白而无瑕。只是这白又不是纯白,而是带有油脂光泽的白,在白色中又透出一股经历了弥久岁月的微微黄色。将水轻轻滴在上面,竟然从旁边悄悄滑落。
  不只如此,他拿着油灯凑近仔细观察了下,发现巨骨里面竟然隐藏着一些纹路。
  这些纹路,手摸上去并没有感觉,只有当灯火仔细照时才能看到,但又看不出那到底是什么。
  公良研究了一会儿,也研究不出个所以然来,只好放弃,吹灯,睡觉。
  翌日一早,焱部人起来就看到奇怪的一幕,只见公良扛着一根三米左右的巨大圆木绕着部落所住的巨石奔跑,跑的途中还不时做着蛙跳,看起来傻乎乎的。这顿时引起了部落中一干小屁孩的注意,早饭也没吃,就都趴在门口看他跑步。
  有的还跟在后面追了上去,比较熟的还不顾他一头大汗、气喘咻咻,问道:“阿良,你扛着那根破木头干什么?”
  “跑步。”公良简单的回道。
  “跑步干什么?”
  “锻炼体力、速度,这样就可以在林中追到猎物。”公良说完,就不再理这些小孩,继续往前跑。
  一百米、两百米、三百米。。。一千米,一圈、两圈、三圈。。。十圈。。。
  开始的时候还有小孩感兴趣跟上去,只是跟了一会儿感觉无趣就都跑掉了。再过一会儿,大家看公良只是扛着圆木在部落傻傻的转圈就没了兴趣,转而去做自己的事情。小石兄弟也起来了,看到公良扛着圆木跑也没过去,只是抱着两个大石碗一边吃,一边看。
  圆滚滚还小,很粘公良。
  所以,他跑的时候,它也扭着它的小肥臀一起跑。不过终究比较小,力气不大,跑了一会儿就趴在一旁喘气休息,等休息够后又跟着跑,如此反复。
  “小玉玉,你看阿良的小兽是不是好傻?”玉罕站在家门口看跑步的公良和圆滚滚,对身边的小玉玉问道。
  小玉玉吼了一声回应,也不知在说什么。
  扛着粗大圆木跑了十几圈,感觉全身力气耗尽,没法再折腾的时候,公良才停下休息。
  他拖着疲累的身体回到屋里,挣扎着去厨房盛了一大碗,早上放在灶上炖煮的凶兽心和凶兽肉杂碎,给累得直喘气的圆滚滚。再自己盛了一大碗吃了起来。一连八大碗凶兽杂碎入肚,公良才感觉自己又活了过来。
  现在,他什么都不想做,只想靠在椅子上好好的休息一下。
  闭眼眯着,不一会儿就睡了过去。
  小石去训练,小小石没跟去,来到公良屋里看到他在睡觉,就走了。玉罕也带着小玉玉过来一趟,看到他在睡觉,也转身离去。
  睡了不知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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