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爱小说网 > 玄幻电子书 > 凤乱九宫 >

第172章

凤乱九宫-第172章

小说: 凤乱九宫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

精品赏析(一)

    《白雪,镜子,苹果》作者:'美'尼尔·盖曼

    ※※※※※※

    我不知道她是哪里来的怪物。谁都不知道。她在出生时害死了她母亲,可是光凭这一点就来指责她,理由肯定不够充分。

    大家都称我为智者,而我根本谈不上聪明智慧,因为,我只是透过池塘平静的水面,或者从我那面冷冰冰的镜子里,才看到一些未来之事的零碎影像。要是我果真聪明,就不会去试着改变未来。要是我果真聪明,在遇到她以前,或者在得到他以前,我真该杀了我自己。

    一个聪明人,一名女巫,随他们怎么去说吧,我还梦见过他的脸,而且,我活到现在,总能看见他浮现在水面上的倒影:在那天他骑马过桥打听我的名字以前,十六年来,我一直在梦里看到他。他把我扶上一匹高头大马,我俩骑着马往我那间小茅屋而去。他那头金发遮在我的脸上。他要走了我身上最宝贵的东西,那是一个国王理应享有的。

    晨光中他的胡须呈铜红色。并不因为他是国王我才了解他的,事实上国王们什么样,那时我还毫无头绪呢,我只是把他当作我的情人去了解的。从我身上他拿走了所有他想要的——国王们拥有这种特权,可是第二天他又回到了我身边,自那晚以后,他的胡子更红了,头发金光灿灿的,眼睛仿佛碧蓝的夏空,皮肤染上一层成熟小麦才有的浅棕。

    他女儿还是个小孩儿:我进宫时,她还不到五岁大。一幅小公主亡母的肖像挂在她居住的塔楼里:一位高挑女子,头发像黑森林那么黑,棕栗色的眼珠。血管里流着和她脸色苍白的女儿不一样的血。

    小姑娘不和我们一起用餐。

    我不知道她在宫中哪个地方吃饭。

    我有我的寝宫。国王——我的丈夫,也有自己的寝宫。要是需要他会派人来叫我,我就去见他,取悦他,与他共享欢娱。

    我在宫里住了几个月以后,有天晚上,她来到我的寝宫里。她六岁。我正在油灯下绣花,冒出的灯烟和颤动的光线,使我不时眯缝起两眼。我一抬头,见她站在那儿。

    “小公主吗?”

    她一言不发,那对眼珠像煤炭那么黑,像她的头发那么黑,她的嘴唇比鲜血更红。她抬起头,望着我笑了。她的牙齿似乎很尖,就是在灯下看也是这样。

    “你到屋外来做什么?”

    “我饿了。”她说道,神情和其他小孩没什么分别。

    正值隆冬季节,新鲜食物像充满融融暖阳的梦境一样难得:我却有成串成串的苹果,去了核、风干了的苹果,挂在寝宫的横梁上。我取下一只递给她。

    “拿着。”

    秋天是风干与腌渍的季节,是采苹果、把鹅喂壮的季节。冬天是饥馑、白雪、死亡的季节:也是开冬至宴的季节,每逢这个时候,我们会把鹅油涂抹在猪皮上,用秋天的苹果塞满猪的肚子,然后,我们把它拿到火上烤一下,用炙叉叉住,趁它仍吱吱带响,我们就迫不及待地大口吃起来。

    她从我手中接过风干的苹果,用尖利的黄牙咬住。

    “好吃吗?”

    她点点头。我一向很怕这位公主,然而那一刻,我心头涌起一丝怜惜,便用手轻轻抚摸她的面颊。她看着我笑了——她难得笑——然后,她的牙齿刺进我的拇指根,在金星丘那个位置上拼命吸起血来。

    我大吃一惊,疼得喊出声来;她死死盯着我,我不由得噤了声。

    小公主把嘴紧贴住我的手掌,舔着,吮着,咽着。做完这一切,她扬长而去。等我定下神来细看,发现她留下的那个伤口在慢慢愈合、结痂,最后恢复成原来的样子。到第二天,伤口就变成了一道陈旧的伤疤。

    我惊呆了,受她控制、让她摆布了。我对此感到害怕的程度,远远超过了害怕她嗜血这件事本身。那晚以后,一到天黑我就紧闭寝宫,用一根橡木棒拴住宫门,又命铁匠打造铁杠装在窗上。

    我的丈夫,我的情人,我的国王,派人召我去的次数越来越少了,即便我去,他也是一副有气无力的样子。他再不能像个男人那样行事了;也不允许我用嘴取悦他:一次我想着么做,他大吃一惊,然后就哭了起来。我移开嘴巴,紧紧搂住他。后来,啜泣声终于停止,他睡着了,像个孩似的。

    等他睡着以后,我用手摸索他的身体。在他皮肤的表面,一道道的旧伤新疤多得数也数不清。可我不记得自我俩相爱那天起那上面有过什么疤,只有一条位于体侧的疤,那是他儿时被一头野猪抓伤后留下的。

    没隔多久,那个我邂逅于桥边并一见倾心之人,如今只剩下一具躯壳。他形销骨立,肤色发青泛白。我始终陪着他,直至他咽下最后一口气:他一双手冷得像石头,蓝眼珠颜色浑浊,头发胡子都褪了颜色,失去了光泽,变得越来越稀疏。来不及做临终忏悔,他就去世了,一身皮肤,从头至脚布满让人掐过的青紫斑。

    他简直都不到几两重。地上的冰结得很厚,我们无办法替他掘土造坟,便用岩石和石块在他的尸身上垒起一个石冢,以此作为祭奠,因为,他再没有足够的东西,再没有留下什么,来保护自己不受饥饿的野兽和凶猛的飞禽侵害。

    这样一来,我成了王后。

    可我真的很傻,又那么年幼无知——自从第一次看见阳光,我迎来又送走了十八个夏天——如今,我还是不能狠下心去做那件本该做的事。

    要是换了今天,我真会去掏了她心窝子,我要割了她的脑袋、胳膊和腿,我要命令手下把她的心掏出来。然后,我要去集市的广场,亲眼看着刽子手们把柴堆烧旺,亲眼看着他把她的四肢一块快都投进火里。我要命令弓箭手把广场团团围住,一有飞禽野兽靠近,就把它们统统射死,乌鸦、狗、鹰、耗子,概莫能免。在小公主烧成灰以前,我不会眨一下眼皮的,一阵轻风就能把她刮走,就像吹散雪花一样。

    我没有这么做,因此,我付出了巨大代价。

    有人说我是受人愚弄了;那颗心不是她的。那是某个动物的心脏——也许是一匹牡鹿的,要不就是一头野猪的。他们那么说,事实却不是这样。

    也有人说(撒谎的是她而不是我)我拿到了那颗心,随后就把它吃掉了。彻头彻尾的谎言,半真半假的传说,犹如漫天飞舞的大雪,掩盖了我记忆中的真相,也篡改了我亲眼目睹的事实。正如纷纷扬扬的雪花,弄得人们无从辨认原有的景色;她就是那样歪曲了我的一生。

    我的情人——她父亲的大腿上留下了一道道疤,在他去世的时候,他的**上也有疤。

    我没和他们一起去。他们在白天把她送走,那时她睡得正香,那是她最脆弱的时刻。他们把她带到森林深处,在那儿他们剥开她的衣服,挖出她的心,把尸体丢在溪谷里,让森林把她吞没。

    那片森林暗无天日,和许多国家的边境接壤。没有人会这么傻,会去要求替那里发生的罪恶伸张正义。森林里住着罪犯,盗贼,还有野狼。就是走上好几天,也绝对看不到任何活物;只会感到时时有眼睛在盯着你。

    他们把她的心献给我。我知道这是她的心——母猪或牡鹿的心,都不会像她那颗心一样,从胸口挖出来以后,还能不住跳动。

    我把它拿到寝宫里。


………………………………

年轻的阿森兰特人

    伊尔明斯特越过无边无际的原始森林,突然,在他面前,整片陆地陡然间再次高耸起来。悬崖峭壁穿过树木的遮盖,边缘垂着许多巨大的苔藓。眼前已经没了路,但伊尔知道自己越过了人类领域科米尔以东的边界,直朝东南方望去,那边的树木更高,更粗壮,树干上盘绕的藤条和苔藓也显得更古老一些,那里应该就是去科曼多的方向没错了。年轻人把鞍囊驮在肩上,用力往上耸了耸,他已经远远地把伐木人的斧痕甩在了身后,离科曼多是越来越近了。

    他已经在这森林里走了好些时日。看着脚下艰难的小路,他开始有点感激前日里的那路匪帮用箭夺去了自己的坐骑。就算是科米尔那边,群山之上的小路也分外难走,无论如何也是没法子继续骑马的。这艰险的道路,好像有点蓄意地破坏了蜜斯特拉的指引。

    再说,即使不算上地形地势的问题,伊尔身上也早就没钱替牲口买干草吃了。他还得早早下马,替它用斧子砍开树丛,弄出一条可供马匹穿越的道路。要是这样,他恐怕会被累死吧。那牲口也肯定不情愿被骑到这样茂盛的森林里来。在夜里,马匹会尖叫,还会引得许多看不见的东西也大叫起来,那情形就好像有人要杀掉它们。

    伊尔可不希望自己被这吵闹声弄得发了疯。

    事实上,伊尔觉得自己现在已经发了疯。他手里时刻握着魔法,那法术能僵住眼前跑过的野兔和麋鹿。这样他才能靠近这些无辜的动物,用刀结果了它们,作为自己的食物。他厌倦了这些血腥和法术。而更可怕的是树林里不断响起沙沙声,伊尔感觉自己好像是被“孤寂”这东西监视了起来,常常会觉得自己迷了路。

    他真的是蜜斯特拉选中的那独一无二的人吗?他是吗?或者他只是一根失去方向的、射向虚空之处的箭?尽管有时也能射中那么一两个目标,可更多的时候,他只是不断地陷进一个又一个的大错里。

    嗯,神选之人自然是相当罕见的动物,这毫不足奇。那么,这森林里,自然也会有更罕见的野兽,潜伏在某个角落里,随时准备把它当作猎物一口吞了。

    为什么蜜斯特拉就不能给他施个法,“嗖”地直飞到精灵城的大街上去呢?

    树林突然到了尽头,月海出现在伊尔左前方,那边就是精灵国的领土了。伊尔记得,很久以前,他还在哈桑塔的时候。有一次他偷听一群商人在闲聊中谈到这个精灵国度。他还撇了一眼他们桌上的地图,一条大河涌进了广阔的堕星之海,形成了精灵国的东国界。背后的群山就是科曼多的西界,只要伊尔继续走下去,看到一条大河就往右走,很快他就会进入精灵国的。至于他到底能不能找到那神圣的精灵城,这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伊尔叹了口气,前面没有火把的光芒,远方也没有任何城市的迹象。打从他离开阿森兰特,还没遇见过一个精灵呢,哪怕他已经越过了山脉,又走了这么久。

    有些挺简单的事,比如跌倒在一棵树下,那就会不折不扣地要了伊尔的命,而且,除了秃鹫和饿狼,谁也不会知道。要是蜜斯特拉真的认为他到精灵城那么重要,她多多少少该引领他一番吧?他这么辛苦地长途跋涉,冬天都快来了!那时候,他怕是已经倒毙路旁,骨头破裂,上面说不定还爬着很多毛茸茸的大蜘蛛咧!

    伊尔又叹了口气,继续往前走。他的双脚,疼痛刺骨,脚底板下的水泡也被磨破了,嫩肉露了出来,更加痛了。他感到无比虚弱,虚弱无比。他的靴子也惨不忍睹,早已不成“靴”形了。传说里的英雄可不是这样的,真正的英雄要到哪里去,都只消得马不停蹄,说到就到。难道他这蜜斯特拉神选之人,还算不上一个英雄?

    为什么这一切就不能容易一点呢?伊尔忍不住又叹气了。无穷无尽的树木围着他,耳朵里听见的声音只有自己的脚步声,脚步声,和脚步声。树根下到处都长着蘑菇,就像是一道矮墙。阳光越来越罕见了。野鹿站在他前头,远远地看着他,眼里透出机警。树荫里不断响起的沙沙声,仿佛是要告诉他,新的游戏就快上演了,很快,很快……

    伊尔越过了无数阻碍,无数灌木丛,无数苔藓地,小心地看着周围。为了隐藏自己的踪迹,不想自己的气息被任何有鼻子的怪物闻了去,伊尔给自己施了法,把身后留下的脚步痕迹全都清除干净。他走过的地方没有任何踪迹。一切都似乎进展顺利。

    到了夜里,他感到累了,伊尔就变成迷雾的形状,挂在树干高高的枝条边。

    伊尔知道,肯定有东西跟踪着他,肯定。

    那东西很机警,很狡诈,伊尔一直都看不到它是什么样的。有一回,他甚至把自己隐了身,走了好长一段回头路。可他只看到那个跟踪者的脚印,在一条溪流之前就消失了。阿森兰特的王子只知道一件事,跟着他的“东西”,应该是个人类,或者这么说,那东西穿着厚底靴子,有两条腿。

    伊尔只有耸耸肩,朝着神秘的歌唱之塔继续往前走。精灵们不允许任何人类活着看到自己神圣的城市,但既然女神的第一宗任务就是指引他去那里,那自然会有她的道理。可万一精灵们坚持自古以来的法条,那可就大大不妙了。

    尤其是对伊尔来说,倘若他的法术失灵,这事情更加大大不妙。有一天黄昏,薄雾里闪过一道蓝色的光芒,夺去了他身边一只大欧熊的性命。伊尔打心眼里希望这种魔法只是为了打猎用的,可千万别是专门恭候他这种人的。

    现在,只有一件事越来越清楚:就算是科曼多城的精灵们存着友好之心,他们也不会欢迎一个冒失闯入的“人类”,更何况,这人身上还带着一支从精灵古墓里偷出来的魔法节杖!

    在传令者之角的那天晚上,他那引人注目的冲动之举,现在想来肯定是做错了。那勘探者不知天高地厚,冒失地用了节杖的魔法,给自己招来杀身之祸。而伊尔那天晚上,没时间合上一分钟眼皮。至少四个家伙,带着法术和匕首,分别钻进了他的房间。最后一个人从房檐上钻下来,手里拿着剑,刚好落在了伊尔面前。伊尔当时藏在房间外面,听着屋里的动静,里面另有两个持刀歹徒,正打得热闹呢。

    如今可好,伊尔身上携着一支美丽的(毫无疑问也是特别招人注意的)节杖,它的力量,也许会惊醒一个身在远方的精灵,他会用魔法瞄准伊尔。

    这节杖,也许附着诅咒,要把任何冒犯自己的人毁个稀巴烂。

    这节杖,也许属于某个精灵家族,敢于触摸它的人类,都会被这条血脉的精灵亲属宰掉。

    这节杖,至今还有人千里迢迢地跟踪它。

    哦,老天爷呀,他怎么会这么愚蠢!伊尔不禁为自己长长地叹了口气。看来,他得在这条旅途上找个好地方把节杖藏起来。这个地方只有他自己才找得到,身后那神秘的跟踪者,还有任何精灵守卫,都无法接近。也就是说,在这片大森林里,他得找一个有特殊记号的地方,也许是某棵树底下。当然,一定不能是一棵树。

    嗯,他必须得找到一个合适的地方。

    过了很多天,伊尔艰难地越过了一路上遇到的第十二片沼泽地。这天天亮之后不久,他总算是找到了自己想要的那块地方了。前面的陆地,伫立着一道尖角般的悬崖,最后的那块巨石,有一面高高耸着,像是一条威武的巨船,正要驶向太阳。

    伊尔选中了“船头”边上的悬崖,那里地势低矮,周围树木环绕。其中一棵树向侧面歪着长,嗯,就是它了。伊尔跪在了树根下,用手指用力挖着土,挖呀挖,一直挖到了底层的石块。

    伊尔从鞍囊里掏出了节杖,捧在手掌里。这玩意儿的确漂亮,尖尖的那头还铸成了火焰的形状。伊尔满怀敬意地摇摇头,无声地向手中念了一句咒语。接着,他把它小心地放进了刚才自己挖的洞,用土埋好,扯一块苔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