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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章

帝国纵横-第9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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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系列的疑问,让他们在进入营门时,都下意识的把自己的胸膛,挺得狠不能把衣甲涨裂。

    就在这时,他们感觉自己的眼睛,仿佛在忽然之间注视到了太阳,一时间眩目难开。

    那光线,实是在太强烈了!太刺眼了!

    微闭的眼帘,在片刻的适应之后,才能慢慢开启,但随后便是越瞪越大,眼珠子几乎都要从眼眶中掉落下来。

    随着眼帘一起睁大的,还有他们的嘴,几乎已经脱臼,口水更不能抑止的滴落而下,宛如一场忽如其来的太阳雨过往的神灵啊,我们看到的是什么?

    只见身体前方,是一个半人多高的宽大木台,在那木台上,堆放着小山似的金属,随着烈日的照射,那些金属发出耀眼的璀灿,闪动着梦幻般迷醉魅力的光芒,而那光芒,让这些凉州精骑一下便已认定,那,都是黄金啊。

    人类的本能,有时候敏锐的完全不需要求证。

    一个连腰都看不见的胖子,一手拿着巨大的算盘,一手拿着绢册,在短粗的手指间,更夹着数根毛笔,正汗流满面的指挥着高台上的十来个人,把那些黄金分成若干小份。

    还有两个身体强壮有如门神的汉子,不时从一个低矮的帐篷中,合力抬出一个,这些凉州精骑一辈子都没有见过的大号麻袋,在木台之上解开,倾到,于是,眼中,金光缭绕,耳中,仙乐鸣奏。

    好多好多的金子啊!!!

    这不是做梦吧?

    缓缓转动着自己的头颅,看向身周的战友,希望能够确定,此刻的真实,于是,又都从对方的眼中,看到了痴呆状的自己,还有自己眼中,迸射出来的震惊欢喜劫掠等,种种情绪溶汇在一起的复杂光芒。

    大家一起动手,抢!

    这是一个无需言辞,但所有人都能感觉到的,来自心灵的共同呐喊!

………………………………

一百六十四章 分赃之二



    一百六十四章  分赃之二

    蓬勃升腾而起的贪婪,仿佛是荒原的野火,虽然理智在极度的惊诧之后,又渐渐的恢复了过来,但想动手去劫掠,去把木台之上的黄金宝珠,搂抱在自己怀中的**,仍然是那样的强烈疯狂。

    金钱的力量,有时候,比洪水猛兽更加直接可怕。

    五百名凉州精骑,每一人的肌肉,在这瞬间,都是触电般的下意识绷紧,脸色发青,握拿兵器的手指关节,因为太过用力,甚至都发白了,他们的目光,条件反射般的向高台的四周逡巡探视。

    大齐帝**人的军饷并不优厚,再加上军方高层,有吃空额喝兵血的光荣传统,每一名资深军卒,在具有了精湛的搏杀本领的同时,也常常成为了一名劫掠财富的好手,当看见金银珠宝,便会习惯性的打探周围的形势,从而估算着,是否有机可乘?是否值得反串盗贼,干上一票?这,已是身体的本能反应了。

    很多大齐帝国的军士,在退伍之后,都成为了最优秀的盗贼,这是公开的秘密。

    凝定在黄金之上的目光,向周围扩散开来,五百名凉州精骑这时才发现,就在木台前面的宽阔平地上,一队队由族兵组成的整齐方阵,正昂然站立着,安静的连一点声息都听不见。

    这些族兵,大概有二千多人,他们的身材并不彪悍,相貌也不是传闻中的那样凶神恶煞,怪异的头发样式,甚至还有些搞笑,但,就那么沉默的,没有丝毫动作的站立着,却个个都仿佛是钢铁浇注出来似的,一股无形的杀气,在他们头顶的上空凝聚,炽烈如火的午时阳光,因此而变成了寒冷冰霜。

    这些族兵的眼神,有着掩饰不住的疲惫,但更多的是坚韧,是一种无法形容的狂热暴戾和血腥,仿佛站立在这里的不是一群人,而是一群野兽一群屠夫一群魔鬼。

    但,最为可怕的是,无论这群人,究竟是野兽是屠夫还是魔鬼,他们还有着森严的纪律。

    在队伍的行列之间,有不少空缺,每一个空缺处,都放置着一块祭祀死人时用的牌位,可以看的出来,这些牌位都是新赶制出来的,难看的刻字,粗糙的工艺,但摆放的却极为整齐,亦如那些肃然站立的族兵。

    与每一块牌位相对应的,应该就是在征战中死去的族兵吧?他们的灵魂,此刻是否也站立在队伍的中间?

    做为久经沙场,见惯死亡场面的资深战士,在这瞬间,产生的竟是一种恐惧的感觉,接着,恐惧渐渐变成了敬重,发自内心的敬重,难怪能纵横草原!难怪能奔袭万里!难怪能让匈奴人胆寒!难怪能传名天下!原来,竟是这样的一群人啊!

    五百名凉州精骑下意识的屏住呼吸,从马背上跳下,也如那些陆氏族兵们一样,自觉的列队站立,在这时候,他们的心中,已不存在别别苗头的想法了,而是希望自己,不要被那些陆氏族兵们看轻,劫掠的念头,更如烟云消散,全无踪影,只是瞄向木台之上黄金财宝的目光,充满了疑问。

    这,便是从匈奴草原劫掠而来的战利品吧?他们在干什么?难道在分钱?这怎么可能呢!!!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是流传千年,并被所有人都视为当然的真理,军队征伐,缴获而回的战利品,虽然也会出现私下分匿的情况,但大头,永远是雷打不动的进奉给朝庭。

    虽然,在‘勤王谕招集令’中,有明确的召示,这次征伐匈奴的战利品,是不用上缴给朝庭的,全部归个人所有,但做为一名地位最低下的兵卒,其实大家心中都明白,不用上缴给朝庭,但要上缴给族中大佬,还有领兵的将军统领队长,自己能拿到手中的,仍然有限。

    曾经有人统计过,一名普通士卒的性命,在经过层层克扣的情况下,最多只值五十两银子,而这,还是碰上了好的上官呢。

    但此刻,看这些陆氏族兵的架式,难道

    每一名凉州精骑,忽然间都觉得口干舌燥。

    就在这时,木台之上,传来了那名胖子如释重负的吼叫声:“快,快,去叫恒少爷出来,终于分好了!”

    恒少爷?

    莫非就是传闻中的纵横之鞭?!陆氏族兵的领军者__陆恒?!自己将要追随的人五百名凉州精锐的眼睛猛然睁大,充满了好奇和期待。

    片刻之后,便见一个身形挺立如标枪般的人,披着阳光,就如披着黄金甲胄,走上了木台。

    这是一个身材高大的年轻人,但看不出确切的岁数,脸上有勋章般的伤疤,更有着一双璀灿而冰冷的眼眸,扫视而下,所有人都感觉到了扑面而来,能让呼吸不畅的压迫,都觉得自己在这瞬间,变成了一口铜钟,正在接受那目光的大力撞击,并因此而轰然鸣响,而热血沸腾。

    所有的人都下意识的屏住呼吸,在那目光下,让自己的胸膛挺的更高,精神面貌更为振奋。

    这,定然就是那陆恒了,果然是鬼神一样的人物啊!

    这时,便听那陆恒扬声问道:“每份是多少?”

    每一个的耳朵,在这瞬间,尖耸如兔。

    “禀恒少爷,每份是黄金二百三十两!队长以上级别,还有战死者领双份,每人是黄金四百六十两,伤残者领一份半,每人是黄金三百四十五两!”

    “那么,便分发下去吧!”

    随着一声令下,那十多名一直在台上忙碌的人,便按照顺序的拿着分好的黄金,走下台去,挨个的发了起来,在发到死者牌位之时,便在众目睽睽的监视下,拿出一条布帛,把手中的金块放入,打成包裹后放在地上,然后再用牌位置上压住。

    喧哗之声风暴般的响起,虽然有森严如铁的军纪压着,但那些族兵们,还是刚来的这五百名凉州精锐,都忍不住的发出了难以置信的喊叫声。

    “这是真的吗?老三,我没听错吧?!我不是在做梦吧?!”

    “老四,我的好兄弟啊,你虽然死了,但你死的值啊,重如泰山!不,是重如金山啊!”

    “我王老五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的钱啊!走,到我家喝酒去!”

    那五百名凉州精骑的眼睛,再次瞪大,恨不能从眼中,伸出一双虚空大手,抡圆上去,把那黄金也抢夺一份下来,他们再次望向陆恒时的神情,就如是在仰望这世上最巍峨,最高耸入云的山峰跟随这位恒少爷做事,实在是太灿烂辉煌!太有钱途了啊!

    虽然发钱发到后来,又加派了不少人手帮忙,但也用了半个多时辰,才把所有的黄金都分派完毕,此刻的营地,那欢腾的场面,甚至比过年时还要热闹,但随着陆恒一只手臂的缓缓举起,各种声音便又消失了,当手臂举到最高处,已安静的落针可闻。

    又是一次目光的扫掠而过,接着,便见陆恒倏然单膝跪地,扬声说道:“这一百多天里,大家随我一起出生入死,奉命无违,辛苦了!”

    在一怔之后,那些族兵们都慌乱的纷纷跪倒在地,齐声喊叫道:“恒少爷,你千万不要如此说啊,我们是决不敢当的!”

    有些族兵甚至说着说着,便忍不住号啕大哭起来。

    虽然每一名族兵,都已是心中铁石,杀人不眨眼的硬汉子了,但在这一刻,他们还是觉得,自己脆弱的就象是一个孩子,做梦都想不到的高额金钱,固然让他们欣喜万分,有如梦中,但陆恒此刻的这一跪,表露出来的尊重和认可,更让他们心潮澎湃,热泪盈眶,难以自己。

    他们是什么人?

    他们是这世上,身份地位最为低贱的族兵啊!是由奴仆门客家人的后代组成的族兵啊!他们的性命,比官绅豪族豢养的一条狗都还不如,但高高在上恒少爷,无敌统帅的恒少爷,竟然当众向他们下跪了,竟然向他们问候辛苦!

    在这瞬间,所有的族兵都面红耳赤,泣不成声,便是为陆恒去死上百次千回,也在所不惜。

    “我知道你们都很累,都很疲乏,现在又有钱了,更想衣锦还乡,去看看自己的父母老婆和孩子,但,暂时我还不能解散你们,因为,我还需要你们的力量”

    不待陆恒的话语说完,那些跪倒在地的族兵们,便轰然吼叫道:“恒少爷,你便是让我们去上刀山下火海,我们也万死不辞!”

    接着,是更大声浪的加入,那五百名凉州精骑,不知道在何时,也如那些族兵一样跪倒在地上了,扯着脖子,用吃奶的力气嘶吼道:“我等,也愿誓死追随!!!”

    当晚,陆氏族兵和新加入的五百凉州精骑,在点点星光的注视下,分成几路,消失在茫茫夜色之中。

………………………………

一百六十五章 救星



    一百六十五章  救星

    热,说不出来的闷热。

    今年的天气,完全不同以往,自从进入七月以来,便一日胜似一日的暴热起来,让人觉得,仿佛是被架在了火炉上,接受着阳光的煎烤。

    虽然在每个屋角处,都放有多个瓷盆,在盆中装有冰块,但推磨般在屋中来回走动的辛道明,仍然觉得自己脸上的热汗,象溪水似的流淌而下。

    热,太热了,但,更烦!

    天下十大门阀,北三南七,辛氏门阀,便属于南七阀之一,以经营牲畜马匹为主业,在大齐帝国水草丰茂的郡县,都有辛氏马场的身影,而辛道明在辛氏门阀中,更被称誉为年青一代,最有发展前途,最有升级潜力的希望之星,有很多人,都毫不怀疑的认为,辛道明,这位辛氏的大公子,长房长孙,定然是辛氏门阀的未来家主。

    其实,辛道明自己也毫不怀疑,他将来会成为辛氏门阀的家主,但,他是否能有那么长的寿命,活到那一天呢?就算是熬到了家主之位,又能做上几日呢?

    现在辛氏门阀的家主,是辛道明的爷爷,已是五十多岁的老人了,但吃麻麻香,身体倍棒,估计再活个十年二十年都不成问题。

    在他爷爷之后,由他三叔继位的可能性最大,这位三叔在经营方面,并没有多大的本事,但却占了保守勤俭两项优点,也就是说,这样的人,你指望他引领家族发财致富,走向辉煌,那是绝对不可能的,但同时,这样的人,也不会轻易败家。

    最最让辛道明郁闷的是,他的这位三叔,今年才三十出头,也是吃麻麻香,身体倍棒的主。

    这样算下来,等轮到辛道明能够继承家主之位时,他恐怕已是六七十岁的老人了,那时候的家主之位,还有屁用啊!

    人生七十古来稀,自己能不能活到六七十岁,还要看上天是否保佑,但,自己的雄材大略,自己那让天下的旷野间,到处都有我辛氏骏马奔跑身影的梦想,难道就这样,消耗在无尽的岁月等待之中了么?

    我不甘心!我决不甘心!!

    平日里,在细声和语的谈吐中,在谦恭微笑的表情下,便隐藏着如此的心中烈焰。

    经过周密详细的算计,辛道明觉得,他要想越过他的三叔,而提前继承家主的尊位,便需要有大的动作,大的作为,和远超前人的功绩,要让所有的家族族老们,都急不可耐的产生这样的感觉,他辛道明提前一天当上家主,大家的财富,便会提前一天,跨入更高的阶层。

    如果再顺势施展一定的政治手腕,便是他爷爷,都有可能会提前让出家主的位置呢,那时,我辛道明,便有可能是历代辛氏最年轻的家主了。

    这个念头,想想都让人热血沸腾。

    拿定主意以后,辛道明便一直用鹰隼似的目光,寻找着适当机会,但,机会太难找了,这世上,谁都不傻,谁都瞪着眼睛想挣钱啊。

    直到陆恒的出现。

    因此,在去年的下半年里,辛道明便决定跟陆恒合作,他利用自己的身份,从各地的辛氏马场,调来了最优良的战马,交付给陆恒使用。

    十匹成年马,只有六七匹良驹,才有可能被选为战马,而十匹被选中的战马,在经过训练后,能够留存下来的,只有四五匹,陆氏族兵对马匹的训练更为严苛,留存的概率便成了十中取一,但整个交易风险的最大之处,却是陆恒竟然毫不知廉耻的宣布,他现在没钱,所以他要求赊帐,钱,等他从匈奴劫掠回财富以后再算。

    这,这是典型的空手套白狼啊!

    战争,便存在着种种可能,如果陆恒在征伐匈奴的过程中,全军覆没了怎么办?到时,找谁要钱去?

    如果陆恒战败了,或者,虽然胜利,但劫掠而回的财富却不够抵帐的怎么办?

    如果

    到时,东窗事发,自己就有可能被一无所有的逐出家门,象野狗般的到处流浪,更有可能是在族议之后,被浸猪笼,被家法处死。

    说实话,当时的辛道明,真的犹豫了,他足足考虑了三天三夜,头发都白了数十根,最后才咬破舌头的决定,允许陆恒赊帐,不过,要算上高额的利息,同时,陆恒必须从匈奴草原上,为他无条件的带回,匈奴人的优良马种。

    自从陆恒出兵走后,辛道明便住进了京都的辛氏别院中,之所以如此,就是为了接近国家中枢,以便能更早的得到陆恒和陆氏族兵的消息。

    辛道明每天早上早起时,都要烧上三柱香,祈求过往的神灵保佑,然后抬脸北望,一幅爹死娘改嫁的茫然,他在心中不停的问自己,究竟自己的决定,是对?还是错?

    在短短的二三个月里,辛道明,这个被人称为辛大个子的魁梧青年,竟然奇迹般的瘦成了一根竹杆,多了些许翩翩之姿。

    征伐匈奴右路军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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