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纵横-第7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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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班低头应道,他的声音很沙哑,有如恶鬼发出的低声嘶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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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二十二章 血狼楼班
一百二十二章 血狼楼班
金帐狼骑,这个名字,在匈奴人的心目中,代表着永远的骄傲,代表着一支只要出现,就必然会获得胜利的无敌雄师。
只有大单于,只有匈奴人的王者,才配拥有金帐狼骑,万人的编制,已经达到了匈奴人所能承受的极限,是匈奴铁骑中,唯一不用在闲暇无战事时,去放牧生产,而可以专心从事弓马劈杀训练的军队。
草原没有铁矿,匈奴人也不擅长冶炼铁器,但他们用黄金宝石美玉,想尽办法的周边的国家,高价买来了护甲,给金帐狼骑进行配备,并且人手都拥有一把,来自西域大月氏国,用精钢打制出来的弯刀,锋锐的能把竖立的木桩,象砍草般迎风劈成两半。
当年,中原大齐帝国的岐盛将军,率领的三千冲阵营,在襄阳校军时,得到了大齐帝国的太祖皇帝,给予‘冲阵无不破’的赞赏,并宣称,岐盛的冲阵营,是天下第一强军。
这个消息,不知怎么传到了边疆,传到了匈奴人的耳中,那些匈奴人都说,如果大齐帝国的太祖皇帝,见到了我们的金帐狼骑,他就会明白,为什么草原上的母牛,在听到他的话后,产奶量会忽然增多。
这次,面对大齐帝国实施的军事报复行动,匈奴大王韩邪跋,原本想亲自率军督战,给大齐帝国人一个永远难忘的惨痛教训。
但是,他太老了,他虽有雄心,却无力再跨鞍蹬马,更主要的是,匈奴大王韩邪跋还发现,他的三个儿子,为了在他死后,获得空缺下来的大单于宝座,已经开始了相互之间的明争暗斗,并毫不念手足之情的痛下杀手。
关于匈奴大单于宝座的传承,并不象中原人那样,有着什么传长不传幼啊,传嫡不传庶啊的种种规矩,在匈奴,在几名有资格的竞选王子中,谁获得的支持部落最多,谁就可以获得大单于的宝座,这样的传承,只要开一个部落大会,一投票,便可以简单明了的确定。
但这一次,情况比较复杂,匈奴大王韩邪跋这三个有资格继承王位的儿子,分别是由,三个出身大部落的妃子所生,在每一个人的身后,都拥有实力相差不多的支持部落。
在这种情况下,必然要出现一番你死我活的争斗,这是传统,便是身为匈奴大王的韩邪跋也无力阻止的事情。
为了避免这番争斗,牵涉到金帐狼骑的身上,而成为政治斗争的牺牲品,匈奴王韩邪跋躺在病榻上,命令金帐狼骑离开弹汉山王庭,到左贤王稽邪珊的帐下听令参战,同时也希望,让那些来犯的大齐帝国人知道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天下第一强军。
而左贤王稽邪珊,之所以让金帐狼骑,来承担搜索凶手的重任,不但是因为,金帐狼骑所具有的快速机动能力,和强大的战斗力,更因为,统率金帐狼骑的万骑长楼班,是一个凶残狡猾悍猛的勇士,同时在搜索敌踪方面,还是一个,有着他人无可比拟优势的另类人物。
没有人知道楼班的父母是谁,楼班是一个在婴儿时,便被野狼叼走,依靠着喝狼奶,长大到四五岁的孩子,那时候,现在的匈奴大王韩邪跋还是一个王子,在一起围猎中,杀死了野狼,并发现了这个孩子,便把他抱回了自己所居住的帐篷中。
对于匈奴王子的韩邪跋而言,他救这个孩子,就是因为心中好奇,养这个孩子,就跟养一条狗一样,他就是想看看,这个已经四岁多了,晚上眼睛放射着幽幽磷光,却不能直立人言,还象狼一样爬跃行走的孩童,长大后,究竟会变成什么样的人。
匈奴人虽然视狼为祖先,为生命的图腾,但这个狼孩,并没有得到大家的照顾和认可,相反,因为与群不同,还被众人所鄙视,随着年龄的长大,楼班渐渐可以站起身来,用双腿颤颤抖抖的走路,可以干一些杂活,也可以出言发声,只是声音嘶哑难听,不类人言。
最苦最累最脏的活永远都是楼班的,他受尽的白眼和屈辱,就连已成为大王的韩邪跋,渐渐的也对他失去了兴趣,认为他就是一个窝囊费,唯有刚出生的小王子冒顿,喜欢缠着楼班玩耍,并且不惧怕他那怪异的语音。
在楼班十四岁那年,一个在弹汉山王庭比武大会上,获得了匈奴第一勇士称号,名叫洛塌的家伙,邀情十多名各部落的勇士在他的帐篷中喝酒,并让楼班上菜侍候,在酒醉之后,洛塌因为楼班的一点小过错,把楼班踢倒在地,并对他说:“你知道你是怎么来到这个世间的么?那是因为我,有一次没有忍住,无意中把一只母狼给光顾了,所以才有了你这个狼崽子啊”
洛塌一边说,一边扬着头,放肆的大笑起来,他没有注意到,躺倒在他脚边的楼班,双眸在这瞬间,猛然迸射出来的那丝狞厉。
瘦小的楼班,以一种惊人的速度,从地上跳了起来,接着,象狼一样扑到了洛塌的身上,并一口咬住了洛塌的喉节。
咬住了,便不松嘴,任凭洛塌“嗬嗬”的怪叫着拼命挣扎,任凭其他人如何踢打并血流满面,楼班就是不松嘴,最后,一名部落勇士惊骇的发现,这小子的咽喉在“咕嘟咕嘟”的咽动着,一双眼睛死死的盯着每一个打他的人。
从那双眼睛中,流露出来的恨意和血腥,让这些久经沙场杀人无算的部落勇士,感到一种说不出来的寒冷。
“用刀,把这个狼崽子的头砍下来。”
一名勇士喊叫道,这似乎是最好的办法了,因为洛塌的脸色,已经变成青白,挣扎的力气也越来越小。
就在举起弯刀的手,将要落下来的时候,匈奴大单于韩邪跋走进了帐篷,他问道:“勇士之间的对决,什么时候允许第三者可以插手?”
“可,可这小子是偷袭啊?!”
“洛塌身为匈奴人的第一勇士,却不把自己的勇武用在敌人身上,而来侮辱一个十四岁的少年,那么,他遭到偷袭也是活该。”
因为大单于韩邪跋的这番话,洛塌便被十四岁的楼班,给活生生的咬死了,楼班也因此得到了大单于韩邪跋的赏识,在养好身上多处骨折的伤势后,楼班开始习练弓马,习练杀人的技能,并表现出来了惊人的天份。
在楼班十七岁那年,他开始向当日在帐篷中,参予殴打过他的那十多名部落勇士提出挑战,并用极凶残的方法,毫不留情的在交战中,把对方杀死。
曾有几名不愿意迎战的部落勇士,托部落中的长者来说合,愿意用高额的金钱,来换取楼班放弃报复的承诺,但楼班拒绝了,因为他的拒绝,引发了多场以一敌众的战斗,最后,还是大单于韩邪跋出面,把事情给压了下来。
当时的匈奴各王,还有一些部落首领,都劝大单于韩邪跋把楼班杀死,虽然楼班勇悍绝伦,无人可以比拟,但楼班表现的太过凶残了,有的部落首领,甚至用极为厌恶的语气告诉大家,楼班在每次杀死人后,都会把被杀死者的心脏,血淋淋的从胸腔中挖出,生啖下肚。
最后,大单于韩邪跋不但没有杀死楼班,还让楼班接任了金帐狼骑万骑长的职务,从那时起,所有匈奴人,都对楼班忌惮三分,并习惯的把楼班称之为‘血狼’。
左贤王让楼班来对付杀人凶手,最看中的,就是楼班的凶残。
草原的风,有着历史沧桑般的厚重。
远远的,便能闻见刺鼻的腥臭气息,越往近前,那股腥臭气息便越发浓烈,跨下的骏马发出“咴咴”的嘶鸣,不愿意继续前行,骑在马上的狼骑,一个个脸色都变的难看起来,因为他们知道,那是尸臭,只是他们想象不出,要毁灭多少条生命,才会制造出如此浓烈的尸臭。
唯有楼班的脸色,还保持着古井无波的冷淡。
地上的泥土渐渐变成了赤褐色,残留的小草似乎更加茂盛了,只是在那青碧的叶片中,仿佛也闪动着一抹淡淡血光。
一个大坑突兀般的出现在众人面前,无数尸体横陈在大坑之中,因为时日已久,和阳光的日日照射,有的尸体已开始膨胀,并出现腐烂,一个少年的头颅,在坑中的最前沿,面对着所有人,那双原本应该清纯如水的眼睛,此刻已经成为了两团污浊的液体,缓缓的从眼眶中流淌而下,冲刷着脸上的泥土。
虽然天空湛蓝,阳光灿烂,但这,分明是地狱中才有的景象啊。
所有人的胃都在抽搐,有着强烈呕吐的**。
楼班从马背上跳了下来,昂然走入坑中,他把那个少年的头颅从地上拾起,托在掌中,瞪着他那双闪着幽幽磷光的眼睛,仔细的瞅着,仿佛这不是一个头颅,而是一件珍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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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二十三章 发现
一百二十三章 发现
“这颗头颅,是在十三天以前,被一把快刀,用斜斩的方式砍下来的。”
良久,楼班用他那独特的嘶哑嗓音,忽然说道,他的声音冷的如同冰水,听不出内心情感的起伏。
周围很静,似乎风也停止了吹拂,天空的云也停止了飘移,万名金帐狼骑的匈奴勇士,崩紧肌肉坐在马背上,肃然无声,在他们的眼中,都升腾着仇恨的火焰。
楼班用手,抚着那颗头颅的伤口处,团团腐肉从他的指掌间,滴落到地上,还有带着恶臭的黑色液体,污秽着楼班的手掌,但楼班全不在意,他用手指,和头颅的断骨处相碰,发出让人牙酸的“沙沙”脆响。
“这把刀的锋锐,并不比我们手中,所拿的来自大月氏的弯刀差,它的形状,应该是这样的”
楼班用手指,在空中虚拟的画出了一把长刀的样式,他的身后,一名骑在马上的匈奴骑手,立刻把一张硝制好的羊皮铺开,拿出碳笔,摩仿楼班在空中虚拟的图象画了起来。
“这种长刀的样式很古怪,但只有中原的汉人才会使用。”
楼班用不容置疑的权威语气宣布道,他把头颅从手中抛下:“因为时间久了,再加上来来往往的人太多,蹄印都已经给掩没,所以无法看出,凶手究竟有多少人,但”
楼班扬头向天,眼睛微闭,如长鲸吸水般,深深的吸了一口凝滞在空中的恶臭气息,脸上露出很享受的神情,在茶盏功夫之后,他才把这口气息徐徐吐了出来,接着,双眸倏睁,爆射出幽幽寒光:“但凶手,就是象那个方向逃走的!”
楼班的手指,仿佛标枪一般斜指西北,他那狼啸般的声音中,不能掩饰的流露出,草原中的恶狼在发现了猎物时,那种渴望杀戮渴望血腥的兴奋。
“呼嗬!呼嗬!呼嗬!”
万名金帐狼骑发出惊天动地的吼叫声,接着,在楼班的率领下,风一般的向草原的西北角奔驰而去,在半路上,楼班开始分兵,他把队伍分成了三股,他要象网一样,把凶手从广宽的大草原中找出来。
这是一次漫长而艰辛的追逐。
楼班似乎能从草原吹掠而过风中,辨识出某种让他坚定不移的信息,他采用马歇人不歇的方式,用了六天时间,足足追逐出了近七百里,在一处空阔的草地上,楼班率领他的四千狼骑,停住了脚步。
在这片空阔的草地上,有一块奇怪的,方圆二十多丈的空地,不但上面寸草不生,而且泥土都是赤黑色,在泥土上面,布满了凌乱的马蹄印。
楼班命令道:“挖开!”
于是,一个新的屠杀现场出现在众人面前,而且,这个现场是一个没有被人发现,没有遭到破坏的现场,楼班用了半个时辰的时间,来勘探现场,最后得出的结论是,这些匈奴部落的人,是在五天以前被杀死的,根据周围的马蹄印可以推断出来,这批大齐帝国人,在两千五百人到三千五百人之间。
“改成东北方向了,哼,想跟我楼班玩改变方向的花招!”
“追!找一个在这附近游牧的部落群,换马,继续追!”
说实话,连续六天六夜的追逐,虽然每一个金帐狼骑的匈奴战士,都是百里挑一的健儿,都有在马上睡觉的能耐,但此刻,一个个也都觉的精神疲惫之极,但新发现的屠杀场面,让他们心中的怒火,再次熊熊燃烧,他们催促着跨下吐着白沫的健马,开始了新的追逐。
唯有楼班的脸上,找不到丝毫疲惫的神色,不但没有疲惫的样子,还似乎更加兴奋。
继续追逐了二天后,楼班率领他的金帐狼骑,发现了第三个尸坑,这次被屠杀的是氐卜族的一个游牧群落,因为氐卜族的部落太过偏远,所以被王庭征招到左贤王处,和大齐帝国交战的战士并不多,在这个群落中,留有不少青壮战士,从尸体的伤痕可以看出,曾发生过激烈的战斗。
同时,从尸体的伤痕上,楼班发现有了一些新的变化,有些尸体的伤痕,只有用匈奴人的弯刀进行挥砍,才能够造成,难道那些大齐帝国的人,改用匈奴人的弯刀了?
根据这个尸坑的尸体,楼班推断出,人是在一天前被杀死的,也就是说,现在,楼班率领的金帐狼骑,和那批大齐帝国的凶手,只相隔一天的路程了。
“哼,又换方向了!”
“追!继续追!”
楼班的脸上,浮现出不能自抑的喜悦,却不了,没有人应声,这时候楼班才发现,他的部下,都已经疲惫欲死,这就么一回功夫,那些最武勇的金帐狼骑,象深重的石头,从马鞍上滑落而下,把草地上砸出一个个小坑,接着,响起了此起彼伏的如雷鼾声。
追?恐怕是没法追了,通过这三起已经发生的杀戮,可以证明那些大齐帝国人的凶悍和残忍,自己所率的金帐狼骑虽然勇猛,但现在已疲累成这个样子,便是强行追上去,也根本是送死,但,但如果不追
楼班抬头看天,此刻,时值下午,天空中,布满了浓厚如铅的乌云,五月的风吹在身上,有着淡淡的暖意,楼班从风中闻到了潮湿的水汽。
楼班闪着磷光的眼眸,流露出深深的担扰。
当晚,狂风肆虐,暴雨如注,草原的雨季提前降临,楼班**着身子,站在暴风雨中,发出狼嗥般的嘶吼。
前进!前进!再前进!
每日,都是永不停歇的赶路,当深入到草原近千里之后,赶路的速度开始加快,也不再象一开始时,那样小心翼翼了。
陆恒对他手下的这些族兵们,除了要求,要保持高速而警惕的行军以外,还要求,在随军向导的教导下,一边行军,一边要努力的学匈奴人的语言穿着打扮生活习俗,要努力使自己的样子行为举止,比匈奴人还要象匈奴人。
靠,比匈奴人还匈奴人?那他妈的不是怪物么?!有些统领在不堪忍受折磨之余,肚中腹诽不已,当然,口中却是大呼英明,并举双脚赞成。
这时候的陆恒,到是已经知道,当初,那名匈奴勇士摆出勇士的对决时,自己所犯的错误,陆恒拍着自己的额头,懊恼的对秦翔道:“妈了个巴子的,我说那家伙在被我斩了的时候,怎么把眼睛瞪的那么大呢,靠,被匈奴人小瞧了!”
每一个斥候,都要接受做为向导首领,呼延隆特别的小灶指点,劫获的弯刀袍服,也优先佩备给了斥候,呼延隆还告诉大家,匈奴人以肉食为主,在吃饭时,都是用右手拿刀,来割肉而食,这也是匈奴人练刀的一种方法,在吃完饭后,他们会把两个手的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