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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帝国纵横-第1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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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刻,大队人马压上来了,再继续进行混战已经没有意义。

    只是,实在是有些不甘心啊,拼杀了大半个晚上,却让骆义这家伙来摘桃子。

    “撤!撤退!”

    “撤出战斗!”

    陆石武扭头对身后的号兵喊叫道。

    号兵一手提着刀,一手把跨在腰上的牛角号擎起,吹出撤退的短音。

    虽然是混战绞杀,但做为一军主将,陆石武的身后,永远跟着数名护卫号兵,和高举贪狼大旗的陆新。

    相比陆石武的杀气腾腾,威风凛凛,掌旗官陆新是所有人中最狼狈的。

    他虽然力大无比,但抱着一个有两丈多长六十多斤沉的旗杆,绝对不适合贴身肉搏,如果不是因为他抱着的大旗,代表着贪狼营的荣誉,所有的士卒都豁出性命的保护他,虽然穿着双层铠甲,恐怕也早就被匈奴人的弯刀给砍死了。

    陆新鼓着青蛙眼,撅着兔唇,头盔歪斜,肩膀上的披甲也掉了,脸上和身上溅染着浓稠的鲜血,怀中更有一个,不知是谁人的血淋淋的断臂,举着大旗在马背上摇摇晃晃,一脸受到惊吓的神态,好象没有听见陆石武命令撤退的话语。

    对于刚刚步入战场的陆新而言,这样的惨烈厮杀,地狱场面,有些超出了他心灵所能承受的范围。

    梦游般,陆新落在了队伍的最后边。

    “呜呜”

    从匈奴人的营阵,也传来了命令退出战斗的号角声。

    混战的双方开始逐渐脱离,一派狼藉的战场显露了出来,到处都是血肉模糊的尸体倒卧的战马,和在血泊中呻吟惨嗥的士兵。

    金帐狼骑的万骑长图巴,几乎把牙都要咬碎了,腮边的每一根胡须都在颤栗。

    他不甘心!!!

    在万骑长图巴的心中,他手下的金帐狼骑,是天下最强大的队伍,任何一名士卒,都能轻而易举的杀死十多名汉狗。

    关于十多年前,追杀奔袭穹庐山城陆氏族兵的失败,那只是一场意外,再说了,当年的血狼楼班,又怎么可能有他图巴勇武睿智呢?

    可昨夜的遭遇战,却让万骑长图巴的骄傲,几乎要崩溃塌陷。

    五千多名金帐狼骑,此刻,还能够骑在马背上,退出战斗的却只有二千来人了,从地上横七竖八倒卧的尸体就可以看出,大多数都是他的手下,也就是说,接近三千名金帐狼骑的勇士,永远失去了性命,而敌人呢?杀死的敌人最多才一千多点,这,怎么可能?

    万骑长图巴认为,这是因为昨晚天太黑,在骤然遇袭的情况下,他手下的狼骑都还没有做好战斗的准备,而被卑鄙无耻的暗算了。

    万骑长图巴还认为,这是因为敌人的盔甲太厚,便是以他的力量,在劈斩了三四个敌人后,也有力竭停滞的感觉,优质的龟兹弯刀上,更出现了米粒大小的缺口,而且敌人挥舞着带有齿刃的长刀,样式也太过怪异凶厉,他手下的狼骑,就是因为一时间的不适应,所以才吃亏的。

    万骑长图巴更认为,金帐狼骑最大的优势,是依靠从小就练出来的精湛的马背功夫,在策马狂奔中,旋风般的挥舞弯刀,轻捷的象一片云,让敌人防不胜防,悍猛的象闪电,让敌人无可阻挡,战斗的失败,最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双方绞杀混战在了一起,他手下的狼骑,没有机会施展自己的长处。

    一千个不忿,一万个不服,但因为身后,命令收兵的牛角号声,万骑长图巴也只能瞪着血红的眼睛,约束手下退出战斗,但在内心深处,图巴却有着一股几乎要压抑不住的冲动,那就是再次扑上去,让手中的弯刀渴饮敌人的鲜血。

    就在这时,图巴看见他手下一名叫托马斯的千骑长,或许也如他一样,有着深深的不忿,所以在后退的过程中,一个单蹬俯身,用手中的弯刀高高挑起一柄,斜插在草地上的滴血弯刀,然后扭转身形,扬声吐气,用力挥砍。

    “铛”

    阳光下,那柄被高高挑起的弯刀,在升到最高处后,又堕落而下,托马斯的挥手疾劈,正击中在弯刀的刀柄处,随着一声脆响,那柄弯刀猛然发出一声厉啸,幻化成为一道快速旋转的光轮,电射而出。

    这一手,是托马斯独有的绝活,所有的匈奴战士都情不自禁的喝了一声彩,循着刀光瞅去。

    战场上,也存在着潜规则,如果交战的双方,都同时吹号示意后退,那么,就不能再用射箭等方法暗算对方。

    所以,那柄电射而出的弯刀,不是要杀敌,而是要羞辱对方,目标选择的是,对方队伍最后面,斜指长空的贪狼战旗的旗杆。

    “嗖”

    仿佛只是一阵风,更何况此刻的陆新,还处于精神恍惚的状态,他只觉得手中一震,便看见自己高举在半空的大旗,以一种缓慢的姿态,中分断裂,斜堕而下。

    接着,陆新胯下的战马,也不知道踏到了什么,忽然间,受到惊吓般的人立长嘶,使抱着半截旗杆,毫无准备的陆新,从马鞍上重重的摔落到了地上。

    这个屁墩,正砸在一滩汇聚的血泊上,血水四溅,发出能让整个战场都听见的脆响。

    短暂的寂静后,所有后退的匈奴人都哄笑起来,并刻意的使这哄笑声高亢入云,借此舒解心中的郁闷,而万骑长图巴的声音,是所有人中最响亮的,他远远的指着陆新,一边嘲笑着,一边叽叽咕咕的说个不停。

    随着图巴的叽叽咕咕,他身周的匈奴人跟着高声怪叫起来,似乎就因为对方战旗被斩断,陆新摔落到地上,他们因此而成为了刚才战斗的胜利者。

    率领手下精骑,在撤退途中的陆石武,圈马回身,正看见陆新的窝囊样,恨不能冲过去,把陆新给劈斩了。

    丢人!

    实在是太丢人了!

    就在这时,只见身材高大魁梧的陆新,狼狈不堪的从地上爬起,他捡起那杆被斩断后,只有**尺长的贪狼战旗,指着对面的匈奴万骑长图巴,憨憨的问身边一名贪狼营的战士:“他,他在说我什么?”

    那名贪狼营的战士并不通晓匈奴语,不过,他也在心中暗怪陆新丢人,当下,没好气的回答道:“说什么?说你傻呗!”

    只见陆新那双青蛙眼猛然凝定,直愣愣的瞅着百步远的图巴,接着,他整个都仿佛苏醒过来般,散发着危险的气息,眼眸中,更流露出某种带有疯狂的兴奋。

    “按住他!”

    听到两人的对话,陆石武心中一惊,喊叫着,催马赶了过来。

    但已经晚了,只见身材雄壮的陆新,燥热般的拉开了自己的衣襟,用的力量之大,甚至连陆恒赐给他的内甲都给撕裂了,裸露出肌肉虬结的胸膛,他双手握拳,指甲把手掌刺破了都没有发觉,冲着远处的图巴嘶声狂吼。

    “你才是傻b呢!”

    那吼声,就象是远古凶兽的咆哮。

    在吼叫声中,陆新挺举着只有半截旗杆的贪狼战旗,以血管里流淌着杀意的强悍,向百步远的巴图扑了过去。

    风云变色。

    这完全是一个人的冲锋,但那股凶猛无所畏惧的势头,给人的感觉,就象是狮虎在扑向羊群。

    有几名阻路的匈奴铁骑,还在仰天嘲笑呢,便发现自己飞上了半空,接着,才是骨头碎裂声和巨大的痛疼。

    陆新速度极快,捷如奔马,百步远的距离,转瞬即至,手中的战旗在半空展开,猎猎作响,啮牙滴血的狼头,仿佛是活过来一般,在旗面上跃动着,有说不出来的狰狞凶厉。

    转眼间,旗帜便象是利箭一样,发出尖锐的呼啸,全力捅出。

    万骑长图巴的络腮胡,被劲风所吹,乱草般卷起。

    做为草原最优秀的刀手,虽然有些手忙脚乱,他还是选择了毫不闪避的迎战,但他也只挥砍了一刀,因为在情急之下,他忘记了,捅来的旗杆是木头的。

    一刀劈出,杆头被削断一截,随后,图巴便被削尖的旗杆透胸而过。

    巨大的冲击力,使两个人的脸都几乎贴在了一起,眼睛对视着,陆新的青蛙眼,鼓得都要从眼眶中跳出,他撅着嘴,一字一顿的说道:“你是傻b!”

    图巴的牛眼都几乎要瞪裂了,填满了震惊恐惧和难以置信,他看见自己的鲜血就象是泉水一般,顺着透胸而过的旗杆滚滚流出,同时流泄离去的还有他的生命。

    那怕是在死亡来临的最后一刻,图巴也没有搞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事,让这个原本看上去笨笨的大个人,忽然变成洪荒凶兽般的可怕。

    众多匈奴战士,在片刻之后,才反应过来,他们的眼睛都红了,发出惊天动地的暴喝声,挥舞着弯刀,从四面八方的向陆新扑来。

    在这个时候,陆新显示出来了他那恐怖到了极点的力量,手中的旗杆大力一挥,连人带马的倒了一片,图巴的尸体更被甩了出去,砸翻了三四个人。

    “你是傻b!”

    便是在这个紧要关头,陆新也没有忘了对被甩出的图巴的尸体说最后的评语。

    “怎么办?”

    “什么怎么办!”

    陆石武把头盔抓了下来,扔在了地上,露出锃亮光头,环眼怒瞪:“陆新那小子,拿的可是咱们贪狼营的战旗,战旗要是失落了,咱们贪狼营也就不存在了,这时候,还撤退个屁,杀啊!”

    陆石武纵声狂呼,第一个圈马而回,冲入敌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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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百三十一章 帝国之完结篇



    二百三十一章  帝国之完结篇

    当陆石武率领因为陆新的爆发,而被刺激的嗷嗷直叫的精骑,再次发动悍勇冲锋的时候,远处的天空,有十多个流星火炮接二连三的炸响,代表着已经截断联军后路的牛角号,撕裂长空,海啸般的马蹄声激昂的战鼓声,从四面八方响起,仿佛滚雷,震颤天地。

    “杀”

    初升的太阳,让大地的血色变得浓稠无比,一道道刀光,璀璨如虹。

    秋日的寒风,也在这瞬间,有了火山喷发的炙热。

    各式各样的战旗,都在方圆五十多里的战场上舞动着,视野里,满是混乱不堪的双方战士,挥舞着兵器,野兽般的冲锋狂吼。

    如果说,刚才的战斗,只是小规模的混乱绞杀,那么现在,这种混乱无序已经变成了波及整个战场的疯狂,飞扬的尘土,敝天遮日。

    山坡上,李寿也急了,指挥他的大军,向陆恒所率的轻骑,发动了亡命攻击。

    匈奴大王巴兰比惶然回顾,混乱的局势,让他明白过来,陆恒这是想要把他们全歼呢。

    陆恒的排兵布阵,有一个极大的破绽,那就是太贪心,只要能够冲出包围,然后再利用匈奴铁骑的机动能力,从外线攻击敌人,就还有获得胜利的可能。

    当然,如果冲不出去,大家都要死。

    “杀”

    巴兰比举着弯刀,神经质般的张口吼叫道,就象是一只陷入绝境的狼,发出嘶声长嗥。

    这场死伤人数达到十多万人,被后世称为北原血战的战斗,在进行了二个多时辰后,随着陆恒亲卫重骑兵的赶到,胜利的天平开始倾斜。

    最终,匈奴大王巴兰比,在冲破三道拦截,以为终于可以逃出了生天的时候,正碰上了重骑兵的弩弓攒射,瞬间,他就被射成了一个刺猬,但也正因为浑身上下,都插满了箭矢,使他虽然人已死亡,但也可以屹立不倒,而无语的面对苍天,独眼中,似乎是在质问命运的不公,更含蕴着深深的遗憾和悲愤。

    而李寿,则因为无法冲出包围,当手下兵卒消耗殆尽,陆恒纵马提刀,一脸杀戮快感,猫戏老鼠般向他逼近的时候,干脆利落的选择了自尽。

    在用自己的宝剑,刺入心口的那个瞬间,他睚眦欲裂,冲着还有十多步远的陆恒狂笑道:“你以为你能杀死我么?你做梦吧!在这世上,除了我自己,是不可能有人杀死我的”

    那语气中的骄傲,是做为一代枭雄的李寿,留在人世上的最后声音。

    只要有反抗,便斩尽杀绝,到了平康六年,七十多万匈奴人,被陆恒斩杀的只剩下三十多万人了,而且,大部分都是老弱病残。

    为了保全性命,近百名匈奴部落首领,赤着脚,裸露着上身,背负着荆条,从草原深处,三步一拜,五步一磕头的来到陆恒的中军大帐,祈求饶恕,他们表示,愿意永久的成为大齐帝国的臣民。

    此刻的陆恒,在所有匈奴人的眼中,既是最可怕的恶魔,又是不可忤逆的神灵,卑微弱小的他们,根本就无法与之对抗。

    陆恒把十二岁的陆啸找来,当着跪伏在地上众匈奴部落首领的面,告诉他们,陆啸是他的儿子,但同时,在陆啸的身上,也有着一半草原人的血脉,陆啸的母亲,就是当年草原上最美丽的女子——燕善部落的阿迪娜。

    这话,让那些部落首领们又惊又喜,他们看着陆啸,就象是看见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至少有四五十名部落首领,都曾见过阿迪娜,至今还能津津乐道的说出,当年的阿迪娜,有着比百灵鸟更加清脆悦耳的歌声。

    他们也都听到过,阿迪娜被陆恒劫持到了中原的传闻,此刻,看着陆啸那双海水般湛蓝的眼眸,他们瞬间便相信了陆恒的话语。

    更主要的是,现在,人为刀俎,我为鱼肉,陆恒完全没有骗他们的必要。

    接着,陆恒跟陆啸说道:“我的儿子,是否饶恕这些残余的匈奴人,就要由你来决定了。”

    那些部落首领们惊呆了,不明白陆恒为什么要把他们的命运,交给这个孩子来掌握。

    陆啸也惊呆了,他小鸟扑腾着翅膀般的眨着眼睛,不明所以。

    自从老爷子陆平死后,陆啸从六岁开始,就跟随在陆恒身边,学习武道韬略,北原血战时,年仅十二岁的他,更跟随尉迟疾率领的铁甲重骑,在最关键的时候加入战斗,不但亲眼目睹了杀戮,还挥刀斩杀了几名联军士卒,所以,他清楚的知道,血流成河,尸横盈野,是一个什么样的可怕概念。

    难道真的有三十多万人的生死,将要由他一言决定?

    而且,这三十多万人,还是他的母族?

    这对于陆啸而言,就象是一座有万钧之重的飞来峰,当头压下。

    只听陆恒继续说道:“我的儿子,你是否考虑过,你以后的道路?你的弟弟陆峰,现在已经是大齐帝国的皇帝了,大齐帝国经此一战,内忧外患皆平,至少在以后的三四十年里,都不会再有战争,你是否愿意一生默默无闻?老死病榻?是否愿意当一个忠心的臣子,佑护着你的弟弟,在朝堂上,与人勾心斗角?琐事缠身?再或者,每日里,醇酒美人,醉生梦死?”

    这样的问题,对于十二岁的陆啸而言,实在是太过于深奥,他脑海一片混乱,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他从来都没有考虑过那么多,只是在隐隐约约之间,他又觉得,父亲所说的这几种生活方式,都不是他所希望的。

    “现在,你还有另外一种选择!”

    “那就是,去历经风险,去勇敢的面对生死,有可能率领千军万马,纵横驰骋,攻城掠地,建男儿之伟业,让你的属下因为你的名字而欢呼,让你的敌人因为你的声音而颤抖,让你的目光,永存在天地”

    随着陆恒的话语,陆啸的眼睛越来越亮,升腾着兴奋的火焰,是的!是的!这才是他想要的生活呢,从小到大,他最喜欢听到的,就是父亲率兵打仗的故事,他在梦中都希望自己能够成为,向父亲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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