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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那年那蝉那把剑-第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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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师徒两人之间有了片刻的沉默。
  片刻之后,徐北游语气坚定道:“这个担子,我挑得起来。”
  公孙仲谋欣慰地笑了笑,继续说道:“剑宗,传承了千余年,不能让它断绝在咱们师徒俩的手里,为师为这个剑宗奔波了一辈子,能留下的东西不算多,只有区区一个剑气凌空堂而已,不过以你现在的资历能力,想要把这个剑气凌空堂完全抓到手里,也不是一件容易事。剑气凌空堂共有十二剑师,除了宋官官以外,你先不要太早接触其他人,免得奴大欺主,最好是去江都找你师母,为师死了,她的怨气也就散了,应该会帮你一把。”
  听到那个死字,徐北游握拳抵在唇上,死死咬紧牙关。
  “剑宗的家底被为师藏在剑冢了,那儿有祖师爷留下的阵法,若没有诛仙就不能进入,所以道门才找不到也拿不到。至于公孙家的家财,则是在你师母那儿,这些东西,你若能拿到手上,那便是你的,若不能拿到手上,那么为师也无能为力。”
  “扶大厦于将倾,挽狂澜于即倒,听起来很是慷慨激昂,说起来也不过是上下嘴唇一碰的事情,但知易行难,想要真正做到,不知要费多少心力,像为师这般丢掉性命也不稀奇,这一点,你不要学为师,如果真到了事不可为的那一天,那就走吧,哪怕是另起炉灶,也不要被这栋倒下来的旧楼砸死。”
  徐北游抬起手臂,遮住了双眼,肩头微微颤抖。
  公孙仲谋张嘴想笑,却是没有笑声传出,只有一阵宛若破旧风箱的嘶哑声音,他艰难喘息了一声后说道:“为师本想带你走万里路,读万卷书,循序渐进,再有二十年的打磨才让你继承为师的衣钵,只是没想到人算不如天算,日后的路就要靠你自己去走了,剑三十六就藏在诛仙里面,你慢慢参详,莫要贪快冒进,以你的悟性而言,其实也没什么难的。玄冥是为师的佩剑,也留给你,为师背了几十年的剑匣,以后就要换成你来背了。”
  已经负剑两把的年轻人重重点头,看不清脸上神情。
  此时的老人已经有些精神不济了,半合着眼皮勉力支撑,声音微弱道:“再有就是一些私事了,你师母这人,从小就是一身大小姐脾气,向来不讨人喜欢,就算是老了,也没好上多少,事事以自己为主,不懂得体桖旁人,你以后难免要多忍耐些。如果有朝一日,你能走到一个为师都要仰望的高度,恰巧她又惹下了什么麻烦,你就看在为师的面子上,帮衬一把,让她晚景好过一些……”
  “北游,为师把剑宗和家事都交给你,那么你注定不能逍遥自在了,而且以后的路会很难走,希望你不会怪为师。”
  当老人被徐北游握在掌心的手掌无力垂落时,徐北游泣不成声。
  ——七十年前,第一次握剑,充满了对未来的憧憬。
  学会了剑十三,开始在宗门里崭露头角,欣然自喜。
  碧游岛上,御剑飞剑用的娴熟无比。落霞岛上,一袭白衣的她,回眸一笑,最是刻骨铭心。
  六十年前,草原上风沙呼啸。齐聚于碧落湖畔的宗门俊杰中,也有一个手持玄冥的年轻公子。运剑闲庭,独步横行,罕有能敌。就连那道门首徒秋叶,也败在了他和师妹的双剑合璧之下,负伤而逃。
  大雪山上,他差点杀了一个叫萧煜的年轻人,师妹也差点杀了一个叫林银屏的草原女子。
  剑十九一出,谁堪敌手?
  一年之后,战火燃遍草原,奉师命抗衡道门。可没想到无力回天。无论是卷土重来的秋叶,还是大难不死的萧煜,自己都已然不是对手。
  一步错,步步错,一场逐鹿天下刚刚拉开帷幕,就已经黯然退场。
  手中虽有三尺青锋,胸中却高筑块垒,一腔积郁无处宣泄,万幸的是身旁还有那一袭白衣。
  现如今,草原上风吹草低现牛羊,原来已经是天下太平。
  从草原,西北,中原,江南,谁还记得那个剑宗?
  无数次的梦回故国,无数次夜半惊坐。
  这么久了,可是懂得什么该放下?又该把什么拿起来?
  自己酿一壶蛇胆酒,自斟自饮,向徒弟讲述自己的经历。讲述当年的旧人故事,讲述当年的恩怨情仇,讲述过往这些年的见闻。直到一壶酒饮尽,酒不醉人,人已自醉。
  将那些曾经的辉煌和辛酸尽数埋在心底。
  趁着酒兴,对徒弟说一些当不得真的酒话:“师父当年也曾经青衫风流仗剑行。”
  有人把他视作心腹大患,有人把他看成是一代奇人,有人等着看他的笑话,也有人已把他当成难辨真假的故事传说。八十年的风风雨雨,却让他能完全不在意地付之一笑。
  有人说天下如棋,也有人说人生如戏。
  戏台高搭,每一个人都是台上伶人。
  他在这戏台上,曾经站在中央,也曾去过角落,有过风光得意,也有过狼狈不堪。
  人生荒诞孤僻,天道艰涩堂皇,说到底就是演一幕荒诞不经的戏,做一回举世无敌的剑仙,斩断掌教真人的宝塔,挑落皇帝陛下的帝冠。大笑一声:“琴瑟琵琶八大王,魑魅魍魉四小鬼,单剑独战,合手即拿。”
  身背剑匣万里行,此生无愧心安宁。
  天地之间,一抹流华散去。


第一百零三章 公孙仲谋且走好
  东湖别院,女子仍是站在湖边,低头望着脚边的起伏湖水,眼神晦涩不明。
  她的腰间悬着一块手掌大小的圆形玉璧。
  世间修士远行或是闭关之前,多会以本命精血炼制命灯,生死相连,若是人死,则命灯灭,将命灯置于宗门之内,可让同门亲朋知晓自己境况。剑宗已经覆灭,公孙仲谋夫妇两人自然没有地方放置命灯,所以夫妻两人在多年之前各自炼制了一块性命交关的玉璧,互相交换携带。
  一声轻微的响声,玉璧上出现了一条清晰裂痕。
  张雪瑶循声望去,怔怔无言,眼睁睁地看着玉璧裂成两半,掉落在自己的脚下,脸色苍白。
  “死了?”过了许久,张雪瑶似是不敢置信地轻声自语道:“公孙仲谋,你……就这么走了?”
  张雪瑶蹲下身,双手微微颤抖着捡起碎裂成两半的玉璧,咬了咬纤薄嘴唇,嗓音凄然道:“你不是叫仲谋吗,你都谋到哪里去了?谋来谋去,就是把自己给谋到死地绝境里去了?你总是这么自以为是,从来都不肯听我的话,剑宗再重,能重过自己的性命吗?”
  这一刻,她不再是那个曾经高高在上的公主殿下,只是一个失去了丈夫的可怜女人而已。
  女子手中的两截玉璧缓缓变为粉末,随风而逝。
  “雪瑶。”
  张雪瑶正怔然望着手中粉末,耳畔忽然听闻那熟悉又陌生的声音,猛然抬头,看到那人后,瞬间泪流满面。
  有俊雅公子,笑脸温柔。
  两人曾一起拜师学艺,曾一起行走天下,曾一起患难,曾一起重建剑气凌空堂,也曾在这儿结为夫妻,相濡以沫。
  张雪瑶痴痴望着眼前男子,轻声道:“公孙仲谋。”
  男子的身影逐渐飘摇不定,似乎随时都有可能消散在风中,他缓缓飘荡过来,伸出已经变得虚幻通透的右手,似乎想要轻抚下妻子的脸颊。
  张雪瑶擦了擦自己脸上的泪痕,仰起脸,闭上眼睛,笑容恬静。
  男子的手终于“抚摸”在了女子的脸上,轻声道:“我走了。”
  然后身体逐渐模糊不清,化作流华散去。
  张雪瑶睁开眼睛,不知是哭还是笑,双手敛袖弯腰,一如当年新婚之夜时的夫妻对拜,柔声道:“夫君,走好。”
  ——公孙仲谋死了,没有尸骨,连同那道刺入他胸口的镇魔锥一起化作了点点流华,彻底消散于天地之间。
  他留给徐北游一把诛仙、一把玄冥、一个剑匣,以及三方印玺。
  其中一方印章是尘叶的信物,另外两方则分别是剑宗宗主的印玺和公孙仲谋的私章。
  徐北游收敛了师父的遗物,全部装在剑匣中,又将剑匣背到了自己的身上。正如公孙仲谋临死前说的那般,这个剑匣以后就要换成他来背了。
  背起一个剑匣很容易,可是背起一个剑宗,很难。
  在刚才公孙仲谋交代后事遗言的过程中,慕容玄阴一直都是远远地站着,一言不发,静静地目送老友离去。
  直到徐北游将剑匣背到了身后,慕容玄阴这才走到徐北游的身旁,缓缓开口道:“秋叶杀意已决,甚至不惜自损福德也要用镇魔锥钉杀公孙仲谋,那么便是无可奈何之事,神仙难救。”
  徐北游转过身来,低声道:“但不管怎么说,还是要多谢慕容前辈出手相救。”
  慕容玄阴摆了摆手“于我而言,公孙仲谋不能死,倒不是情分深厚与否,只是利害使然,如今他既已故去,我也只能早作打算。不过在此之前,我还能再送你最后一程,你可是要去江都见张雪瑶?”
  徐北游思量了一会儿,摇头道:“我想先回西北见一个人。”
  慕容玄阴也不问徐北游想去见谁,只是一甩大袖,说了个好字。
  下一刻,一道紫色长虹裹挟着徐北游冲天而起。
  ——西凉州,千佛洞。
  小和尚仰头看着正站在高大佛像肩膀上的师父,高声问道:“师父,你站那么高做什么?”
  站在佛像肩膀上的中年僧人平静回答道:“站得高才能看得远。”
  小和尚又问:“看得远有什么用?”
  “看得远才能走得远。”
  “师父你要走了?”
  “嗯。”
  “去哪儿啊?”
  “去西河原。”
  “去西河原做什么?”
  “见一个人。”
  “谁?”
  “韩瑄韩文壁。”
  “师父,这分明是两个人啊,他们是什么关系?兄弟吗?”
  “……”
  “师父,你怎么不说话了?他们到底是不是兄弟啊?”
  “这是一个人,他姓韩,名瑄,字文壁。”
  “哦,原来是这样啊。对了,师父,前几天来的那个人,他为什么叫你病虎,你不是龙王吗?”
  “病虎是我以前在朝中为官时的绰号,乃是先帝钦赐,你说的那个人也有一个这样的绰号,叫做人猫,不过现在已经没多少人敢这么叫他了。”
  “师父,朝廷里是不是有很多人像你们一样有绰号啊。”
  “当年有不少吧,现在恐怕没多少了,除了我们两个,就还剩下飞熊和冢蟒。”
  “师父……你是不是见了那个韩瑄之后,就不要做龙王,而是要去做病虎了?”
  中年僧人沉默许久,摸了摸头顶上已经有些日子未剃的青黑发茬,缓缓道:“也许吧。”
  ——叶府今日来了个不速之客。
  即是不速之客,那么多为恶客,而且叶家这样的高阀世家,想要登门拜访,不说要提前几日准备,那也要递交一张名帖才行,偏偏眼前之人不但没有名帖,反而还扛了一根青竹钓竿,张口就要见叶家大老爷。
  叶家门房也算是有涵养了,还是忍不住翻了一个白眼。大老爷?那是一般人能见的?任凭你是三公九卿,还是高门世阀,哪怕是天家贵胄,都一样没戏,平心而论,就是老太君和老爷也未必能见到!
  就当门房想要把这个不速客拒之门外的时候,府里管家竟是急匆匆出来,大开中门迎接贵客。
  就在门房的目瞪口呆中,这人扛着竹竿大大方方地走进了叶家中门。
  进了后府,一名青衣中年人负手而立,显然是等候多时了。
  来客放下肩上的鱼竿,拱手笑道:“有劳掌教真人相迎,萧某人惶恐。”
  换下了道袍,换上一身家居常服的秋叶淡笑道:“几十年没见,怀瑜仍旧是风采依旧。”
  姓萧,怀瑜。
  来人的身份不言而喻,正是如今的魏国主人,萧瑾萧怀瑜。
  算算年纪,萧瑾如今也马上要古稀之年,不过现在看去也不过是四十许岁,当得起玉树临风四字,一身书卷儒雅气,再配上那个尊贵至极的显赫王爵,足以让无数女子心神摇曳。
  叶家后府有一方占地极大的湖泊,非是人工开凿,而是叶家建府时将其圈入府内,两人就坐在湖边垂钓。
  萧瑾甩钓钩入湖,笑容恬淡道:“恭喜掌教真人终于除去了几十年的顽疾。”
  秋叶面容平静,“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怀瑜此言,言之尚早。”
  萧瑾望着湖面,“哦?怎讲?”
  秋叶手里捧着一根紫竹鱼竿,慢慢放线,道:“公孙仲谋死了不代表剑宗就亡了,如果说当年的青尘是道门内里的烂肉,那么剑宗便是外在的剑伤,外伤好治,就怕有人想趁此时机在这道伤口上再砍一刀,来一个伤上加伤。”
  兴许是这湖中鱼儿饥饿太久的缘故,几句话的功夫,萧瑾的钓竿已经开始不住颤动,他一边开始轻车熟路地溜鱼,一边轻声感慨说道:“我那个侄子,可是其志不小啊。”
  秋叶平淡道:“年轻人,又是起步堪比天高的年轻人,心大一点,不是怪事。”
  萧瑾猛地一拉手中钓竿,一尾鲜红鲤鱼随之跃出湖面。
  他将那条不断摇摆挣扎的红鲤从鱼钩上摘下,又是放入湖水中,笑道:“早觅为龙去,江湖莫漫游。须知香饵下,触口是铦钩。”


第一百零四章 人生不妨再少年
  塞外戈壁荒漠,有人独行,年轻男子穿了一身白布麻衣,背后负着剑匣。
  陕州往西便是西河原,以青河为界,与草原遥遥对峙,大郑太祖皇帝曾在这儿设立西河州,大郑末年萧煜掌权后,整合诸州,将西河州并入陕州,不过老辈人还是习惯将这儿称作是西河州。
  萧煜从草原起家,成势却是在西北,西河原是整个西北的腹地,中都更是屹立于此。
  早些年萧煜还只是一路诸侯的时候,因为草原当时已经归顺的缘故,对中都的主要威胁并非是来自背后,而是屯兵于北地燕州一线的秦政,所以萧煜在西河原上大肆修筑堡寨,号称十里一寨,五里一堡,紧密罗列于各处关隘之间,共有三十六寨,以最大的丹霞寨为核心枢要,连接成片。
  秦政败亡之后,牧人起大军趁机攻陷陕中,长驱直入西河州,东北大军和西北大军在西河原上展开决战,决定胜败的也正是丹霞寨一战。
  只是如今天下太平,丹霞寨几经变迁后已经不见当年的战火狼烟,反倒成了西河原上颇为繁华的所在,虽说名义上还是寨,但与中原的寻常城池也相差无几了。不少不想在土里刨食又不愿离家太远的年轻人都会来这儿讨生活,当初的他也是其中一员。
  如今再次踏足这片生活了二十年之久的土地,虽然之前仅仅是离开了数月之久,但却是恍若隔世。
  外面的世界,飞仙高人,权贵王孙,就像一场光怪陆离的梦境,梦醒后了无痕迹。
  可背后的剑匣却又无时不刻在提醒着他那绝不是一场梦。
  临近黄昏时,背剑匣的男子沐着暮色走近了丹霞寨,昏暗光线中依稀可见点点早早亮起的灯火,那是寨中勾栏所在。他缓缓而行,轻车熟路地走进丹霞寨的城门,看不出半点生疏,可他身上那份气度却又不像是这个小地方的人物。
  他进了一家客栈,独占一桌,将剑匣放置在自己对面,然后要了一碗酒和一碗水。
  年轻人先端起酒碗,将碗中之酒倾倒在剑匣面前,然后才端起水碗一饮而尽。
  从他进门起,客栈掌柜的就觉得这年轻人有些眼熟,不过又有些不敢相认,毕竟自己记忆中的年轻人只是个没见过多少世面的土包子,可眼前这人无论气度还是举止,都不像是个小地方能出来的人物,反倒是更像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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