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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那年那蝉那把剑-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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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孙仲谋缓缓走到坚冰之前,稍稍沉默,开口道:“死不了,我徒弟的命,在我手里,谁也拿不去。”
  说话间,公孙仲谋举起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缓缓说道:“老夫修行剑道八十载,能杀人,自然也能救人。”
  只见公孙仲谋轻轻一抹,一层坚冰便被凌厉剑气切割下来,不伤内里分毫。要知道现在的徐北游已经与坚冰融为一体,稍有不慎便是连人带冰一起碎成满地残渣的下场,公孙仲谋既然敢出手,那就是有十足的把握。
  公孙仲谋剑指连动,冰屑纷飞,这分明是一套高明到了极致的剑术,看似大开大合,其中又透露出谨小慎微,可谓是在方寸之间见大马金刀。
  一直用了大半个时辰,徐北游身上的坚冰被尽数除去,公孙仲谋又给徐北游渡了一口剑气,替他导引体内气机,再用去一个时辰,剑指在徐北游身上连点数百,哪怕是境界高深如公孙仲谋也是脸色微微发白,直到徐北游脸色趋于正常,苍白之色渐退,他才长出一口气,然后将自己徒弟扔到知云怀里,轻声道:“好了,差不多再过半个时辰他就能醒过来,你且看着。”
  心头石头终于安稳落地的知云坐在地上,揽着徐北游,擦了擦眼泪,破涕为笑。
  没事就好。
  公孙仲谋收起两剑,一点也不像名列镇魔殿通缉榜单第二位的大魔头,更不像九天剑仙的剑宗宗主,如同勤恳老农一般,开始处理满地尸体,将这里留给了徐北游和知云。
  知云望着静静沉睡的徐北游,犹豫了一下,小心翼翼地伸出手,想要抚摸倚在自己怀里的脸庞,可是指尖刚一触碰到略微冰凉的皮肤,这位刚过豆蔻年华没有多久的少女就如受惊的小鹿一般,飞快地缩回手去,小脸涨红,迅速低头,好似徐北游下一刻就会立马醒来一样。
  万事开头难,第一次没有成功,第二次就再难有出手的勇气,知云没再敢伸手,只是开始第一次近距离地打量徐北游,当她瞧见徐北游十指间厚厚的茧子,以及手腕和小臂上那些不甚起眼的细小伤痕时,她下意识地看了看自己的双手。
  一双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手。
  此前的人生,她一直都生活在崇龙观中,尤其是幸运地被老观主庇护于羽翼之下,如何能体会底层世道的艰辛和江湖的险恶?对她而言,被师父训斥了,自己养的鸟儿飞走了,这便是天大的事情,一连要难受好几天。而崇龙观被暗卫府灭去,便是不亚于天塌了的事情。
  但是大体来说,她是幸运的,崇龙观的人都死了,只有她活了下来,而在此之前的时光,都是春天。
  大半个时辰后,徐北游迷迷糊糊地醒来,发现自己正靠在一个柔软温暖的所在,自己似乎是刚刚睡了一觉,有点冷,也有一种的难言的舒畅,好像体内气机壮大了不止一份,虽说距离二品境界还有些差距,但已经不是寻常的三品武夫可以比拟。
  他下意识地蹭了蹭。
  初长成的知云一下子红到了耳根后面,然后又从耳根红到了脖子,脸上晶莹的皮肤几乎要滴出水来。
  慢慢彻底清醒过来的徐北游终于是察觉出不对,猛地坐起身,回头看到正低垂着头的知云,顿时尴尬无比。
  一时间,这对懵懵懂懂的小男女陷入到不知该如何应对的尴尬沉默中。
  但不管怎么尴尬,这一刻,注定会在两人的记忆中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如果说二十岁是人生的春季,那么这时候的感情心事,就是春天中绽放得最为热烈的娇艳花朵,洁白无瑕。
  没有盛年时的心机算计,没有暮年时的利害牵扯,有的只是年轻人最为纯粹真挚的情感。
  正在远处将最后一具尸体化作粉末归入尘土的公孙仲谋微微一笑,直起身来,轻声感慨道:“少年不知愁滋味,再上层楼,再上层楼。”
  的确是不知愁滋味的少年人,徐北游不知说了句什么,知云的脸终于不再那么红了,反而是破天荒地伸手轻拍了徐北游一下,小脸气鼓鼓的,只是眉宇间却怎么也遮掩不住那分笑意。
  已经是苍苍白发的公孙仲谋望向这一幕,眼神黯然。
  在黯然中有落寞,也有缅怀和追忆。
  那一年,道门和剑宗大战在即,值此紧要关头,剑宗长老萧慎背弃剑宗,暗地中投入自己侄孙萧煜的麾下,同时也成为道门的剑峰峰主。
  也就是那一年,萧慎在莲花峰上大开杀戒,亲手屠戮毫无防备的剑气凌空堂。
  整个剑气凌空堂几乎被屠杀殆尽,只有公孙仲谋和那名女子侥幸逃得性命。
  随后更是雪上加霜,师尊上官仙尘受天诛身死的消息传来,剑宗几乎是一夜之间就变得摇摇欲坠,接下来剑宗和白莲教这一派兵败如山倒,萧皇和道门、佛门那一派大胜在即,摇摇欲坠的剑宗终于是轰然坍塌,道门开始大肆追杀剑宗余孽。
  两人只能一起亡命天涯。
  世人只知两人最后分道扬镳,甚至老死不相往来,却不知两人也曾在一次次生死困境中相濡以沫。
  那时候的公孙仲谋可不像今日这般所向披靡,修为尚浅,在镇魔殿的追捕下,不能说惶惶不可终日,也是狼狈不堪,甚至朝不保夕。
  也就是在最艰难的时候,本就有婚约在身的两人结为正式夫妻。
  没有六礼,没有高堂,没有亲朋,没有花轿,甚至没有一袭嫁衣,只有两人,两剑,两支喜烛和两壶浊酒,以天地为证,两发交缠。
  那是公孙仲谋一生中的夏季,酷烈日头和狂风暴雨并存的夏日。
  至于为何会形同陌路,其实也很简单,二十年后,女子累了,不想继续奔波下去,而他又没办法给她一个安稳,当一个可以让她安稳的契机出现时,两人也就顺理成章地到此为止。
  相濡以沫,终究敌不过相忘于江湖。
  公孙仲谋想起当初离别时的情景,当时两人一个字也不曾说,只是决绝地各自转身。现在想来,虽然有时势使然的缘故,但又何尝不是年轻气盛?
  老了老了,晚景凄凉,可曾后悔?
  有风起,已经带出几分初秋的凉意。
  公孙仲谋又看向那对年轻男女,喟然道:“老来识得愁滋味,欲语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


第四十八章 逍遥地仙十八楼
  一名骑士从外城疾驰奔入内城,没有绕路,直接横穿了大半个内城,来到暗卫府衙门门前。
  相比起镇魔殿的雄伟壮阔,位于帝都的暗卫府就显得有些不上台面,甚至可以说有些简陋。
  不过这也在情理之中,毕竟是天子脚下,先不说皇宫大内,就只说各大衙门,还有内阁和大都督府在上面压着,暗卫府再如何权柄彪悍,也不敢在明面上授人以柄。
  不过也因为暗卫府乃是直属天子的缘故,地位尊贵,不像其他亲军衙门那样洒落在内城坊巷之中,而是靠近皇城正门承天门,在千步廊西侧,毗邻大都督府,与东侧的六部衙门隔街相望,可谓是地处整个帝国的核心位置。
  至于内阁,则是位于皇城内的文渊阁,并不与各大衙门同处。
  暗卫府门前的披甲带刀卫士,用冰冷的目光望着这名满脸疲惫神色的骑士,直到他怀里取出一方黑色玉牌,才缓缓收回摄人目光。
  这方玉牌说明了骑士的身份,是自己人。
  大约小半个时辰之后,骑士出现在暗卫府深处的一处机要房内。
  这里狭小昏暗,除了一炕一桌一柜之外,再无他物,一名身着狮子武官袍服的中年男子正盘膝坐在炕上,脸色被昏暗光影所笼罩,看不真切。
  骑士则是跪在炕前,双手呈上一封火漆完好无缺的密信。
  中年男子既然能身着正二品的武官官袍,身份自是不用多做猜测,正是暗卫府右都督傅中天。
  作为白虎堂三位堂官之一的傅中天,掌管蜀州、西北以及西域草原等地,西北暗卫府便是归属于他的麾下。
  在成为暗卫府右都督之前,他曾经执掌内侍卫,以修为高绝和出手绝不容情而闻名,这么多年以来,不知道有多少所谓权贵官员被他抓捕处决,可以说他是踩着无数权贵的鲜血登上暗卫府右都督的位子。
  傅中天接过密信,没有急着打开,屈起食指在炕桌上轻轻敲击几下,问道:“你叫什么?”
  匍匐在地的骑士恭敬回答道:“回禀都督大人,小人名叫孤雁,独孤的孤,大雁的雁。”
  声音清脆,竟是一名女子。
  傅中天点点头,“起来说话。”
  “谢都督大人。”女子从地上站起,露出一张与死去的孤燕有八分相似的面容,只是孤燕多风尘之气,而孤雁却是有几分冷美人的味道。
  孤燕和孤雁是陆沉早年时收养的一对孤儿,年幼时如同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姐妹两人,有时连陆沉也分辨不清,不过在长大后却只剩下形似而无神似,孤燕喜动,孤雁喜静,只是从神态举止就可以将长大后的姐妹两人清晰分开,而且现在孤燕已死,再也不是姐妹二人了。
  傅中天看了眼孤雁,轻声道:“陆沉怎么样了?”
  孤雁低声道:“刚刚从西北传来消息,陆大人失去一臂,已经返回中都,静候都督大人处置发落。”
  傅中天终于是打开了手中密信,两页信纸,写满了密密麻麻的小楷。
  他面无表情地将信上内容仔细看完之后,仍是没有任何喜怒神色,甚至对信上所写的内容也不置可否。暗卫府是刺探收集机密情报的老祖宗,他身为暗卫府的三大主官之一,自然有别的渠道去印证陆沉的话是真是假。
  傅中天将手中信纸放到炕桌的油灯上,看着它一点点化为灰烬后,这才缓缓开口道:“公孙仲谋一剑劈死了镇魔殿排名第十的转轮王,不愧是剑宗宗主,好生霸道。当年没能杀死不成气候的公孙仲谋,现在再想去杀,即是晚了,也是难了。”
  孤雁没敢说话。
  毕竟那是公孙仲谋!剑宗的现任宗主,镇魔殿魔头榜单上的第二人,仅次于那位已经超凡入圣的青尘大真人,甚至还要强压过后建大魔头慕容玄阴一头。
  孤雁也算是暗卫府的高层,勉强接触到一些世人难以知晓的内幕。
  人仙境界之上的地仙境界,玄妙非常,其境界之广阔甚至还要高出前面几个境界的总和。
  所谓神仙者,以地仙厌居尘世,用功不已,而精金炼质,玉液还丹,炼形成气,而五气朝元,三阳聚顶,功满形忘。入仙自化,阴尽阳纯,身外有身,脱质升仙,趔凡入圣,灭绝尘俗,以返三山,乃曰神仙。
  “三山”是指传说中的海外三山,蓬莱、瀛洲、方丈,道门吕祖曾言“时人若拟去瀛洲,先过巍巍十八楼。”故而地仙境界又被称作地仙十八楼,诸如转轮王等人,不过是初入地仙境界,至多刚刚登上二重楼。而公孙仲谋,曾有高人揣摩,大约能有十二楼以上的境界,具体是什么境界,那位高人就不敢说了,毕竟这么多年来,从无人能将公孙仲谋逼的倾尽全力出手。
  至于地仙境界之上的神仙境界,最近百年以来,除去已经飞升的道门上代掌教真人是此境人物,便是素有举世无敌之称的道门现任掌教真人,世人都只能猜测大约是地仙十八楼的境界,仍是不敢断言其已经踏足神仙境界,可见这神仙境界是如何难得一见。
  老辈人有个说法,秋风未动蝉先觉的鬼仙,天人感应的人仙,朝游沧海暮苍梧的地仙,长生不朽的神仙。说得就是只有踏足了地仙境界,才能算是逍遥世间,但地仙也不是真的无所顾忌,头上还有巍巍天道镇压,难逃生死轮回的天道定理,只有神仙境界才算超脱证长生,若不入神仙,任凭你玄通盖世,也难逃坐化一途,故而世间又有逍遥地仙和长生神仙之说。
  傅中天轻声自语道:“公孙仲谋身边还带了一个年轻人,细细算来,这老家伙也是八十岁的高龄,剑道又不像佛道两家那般养生延寿,想来是寿元将尽,要着手培养传人了。”
  孤雁低声迎附和道:“想来应是如此。”
  傅中天忽然从炕上下来,整张脸庞也从阴暗中浮现出来。
  相貌清雅,三缕长髯,标准的名士相貌,像个文人多过像个武人,孤雁被吓了一跳,下意识地后退一步。
  傅中天伸手捏住孤雁的下巴,仔细打量了片刻,笑道:“好一个美人。”
  孤雁身体僵硬,有些不知所措道:“大人……”
  傅中天嘴角微微勾起,说道:“陆沉犯下了这么大的过错,理应当死。”
  孤雁脸色瞬间苍白无比。
  陆沉于她而言,便是如生身之父一般,她又如何能坐视父亲陷入绝境?
  孤雁刚想要说话,傅中天已经俯下身,在她耳边轻声说道:“但是陆沉把你送来了,真是一件绝佳的礼物,很合我心意,我可以放他一条生路。”
  孤雁猛然愣住,然后一点一点失去了气力。
  傅中天直起身来,双手扶住她,居高临下。
  记得公孙仲谋在年轻时好像说过这么一句话,佩剑似发妻,美人如名剑,佩剑不可离身盱眙,名剑却可收藏陈列,闲暇把玩,赏心悦目。赠人名剑,恰如名士送姬妾,可传为美谈矣。
  自己手里的可不就是一把秀色可餐的名剑?


第四十九章 锦绣江山通天途
  徐北游现在的处境就像身在一群国色天香的美人之间,却悲哀地发现自己还是个没发育的小屁孩,无奈、悲哀,令人抓狂。
  天岚、却邪、玄冥好似三位家世各有不同的美人,天岚是青梅竹马的小家碧玉,已经过了拉手亲吻的阶段,只差最后临门一脚。
  却邪是相识不久的大家闺秀,端庄中透着暧昧,仿佛在说,来啊,你只要收服了我,立马就可以成为一品以上的高手,可他降服一把天岚还力有不逮,却邪就更力不从心了,只能是望着这位风情万种的大美人,干咽口水。
  至于玄冥,那便是见多了世间男子的绝色美人,有公孙仲谋这位旧主在,完全不搭理徐北游,八风不动,大有我视男子如浮云的架子。
  现在一行人已经离开敦煌地界,转向往东,过乌鞘岭,便可进入秀龙草原,然后再穿过秀龙草原,即是此行的目的地巨鹿城。
  三人走在崎岖的乌鞘岭山路上,公孙仲谋在前,知云在中间,徐北游殿后。
  公孙仲谋望着远处天际下的那抹的碧绿,略带感慨道:“当年几大盛会,碧罗湖的辩法,镜楼湖的秘境,巨鹿城的互市,道门的玄都论道,佛门的盂兰盆节,还有碧游岛的斗剑,可谓是百家争鸣,如今再看,只剩下道门的论道和佛门的盂兰盆节。”
  徐北游好奇问道:“师父,巨鹿城的互市是什么?”
  公孙仲谋没有故弄玄虚,坦然直言道:“所谓互市,其实就是做买卖。打个比方,你是道门中人,机缘巧合得了一件佛门法器,用不了。而我是佛门中人,手里则有一件道门法器,同样用不了,想要互相交换又没有门路,于是巨鹿城互市应运而生,说白了就是提供一个买卖东西的地方。”
  徐北游来了兴致,“那倒是个好地方。”
  公孙仲谋轻声道:“可惜你没赶上那个时候,当年后建大将军慕容燕兵败,退守至巨鹿城,大肆驱逐此地修士,自此之后,巨鹿城的互市便不存于世了。”
  徐北游倒也没有多少失望之色,只是摇头道了一声可惜。
  公孙仲谋接着说道:“这些年来道门一家独大,致使像咱们这样的孤魂野鬼越来越多,这次萧摩诃想要重开巨鹿城互市,广纳天下豪杰,还特意邀请我前去,其志不小。依为师看来,说不定就是萧帝在背后给他撑腰,毕竟灵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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