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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穿越德鲁伊-第44章

小说: 穿越德鲁伊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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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伊芙小姐,我想我还是在门外等候好了。如果非要问一问我对诗歌的看法,诗歌是把自由和沉默还给人类的东西,而非磨练修辞,无病呻吟。”亚瑟轻轻一躬身,偕同轰拉走出门外。

    房间内的空气仿佛凝滞,所有人都感觉有些呼吸困难。他们自惭形愧,在大师的传世经典面前,他们的那些诗,渺小的仿佛蝼蚁之于诸神。任何言辞都无法辩驳,有些人脸红的恨不得刚才自己读的那些诗不是出自自己的口。特别是那两句磨练修辞,无病呻吟简直像是打了两个耳光。

    比起轰拉战歌的打击还要大,几乎所有人都感觉有些意兴阑珊,甚至伊芙都有这种感觉,比起亚瑟的那首诗,他们刚才的讨论像是个笑话。难怪那个男人如此的不屑一顾,在真正的艺术面前面前这些人确实是在鬼叫,本来她还觉得其中有几首还不错,但在此刻看来简直不值一提,用那个男人的话就是磨练修辞,无病呻吟。把自由和沉默还给人类吗?难道那本书真的出自他的手吗“

    其中一些本就不是为了讨论艺术而来的人,这时想要重整旗鼓,继续讨论,但应者寥寥。最后伊芙提前结束了这次讨论会。

    而始作俑者亚瑟正在扶着墙狂笑不止。

    当他从那首诗的意境中脱出,看着周围目瞪口呆的人们,然后肃然走出房门,在门外众人惊讶的目光中走远,嘴角开始抽搐,直到走到一个无人的角落开始捂着肚子狂笑。

    但这次不欢而散的讨论会对德格拉斯的艺术发展的影响是巨大的,那群人中出了两个跨时代的大诗豪。其他人在回家之后忘了今天的不快,只有他们受了极大触动,选择放弃了辞藻和呻吟,放弃了锦衣玉食的生活,做为最普通的吟游诗人,行遍大陆。为着将自由和沉默还给人类,在艰苦中创作,无数名篇流传下来。虽然他们再后来出现了很多的分歧,甚至反目成仇。但有一点是他们所公认的,那个人的一席话对他们的影响是巨大的。

    而这一切只是出自亚瑟一个颇具恶作剧成分的玩笑,不能不让人感叹,命运这东西,没有人说的清楚。

    等伊芙找过来的时候,伊芙有恢复了一本正经的样子,只是他身边的轰拉一脸“邪恶”微笑。

    “好了,亚瑟先生,你成功了。成功的把我组织的艺术讨论会给搅散了。现在你跟我来吧!我会安排你们一个好住处的!”伊芙寒着脸说。虽然惊叹于亚瑟的才华,但对于他的搅场还是有些生气。

    亚瑟作出一副绅士模样,再一次去抓伊芙的手,想要再来个吻手礼表示感谢。但这次伊芙敏捷的把手抽回去了。亚瑟毫不尴尬的说:“那就谢谢你了,不过您真是太客气了,连我的感谢之吻都不要!”

    伊芙冷着脸不想再跟面前这个毫无规矩的家伙多说话。带着他们走出庞大的忧伤大剧院。

    离开的时候,亚瑟拍了拍旁边轰拉的肩膀说:“听说只有最棒的艺人才能在这里表演,你的歌唱的棒极了,说不定会有机会在这里演出!”

    轰拉憨笑着摸摸脑袋,伊芙不屑的勾起嘴角,亚瑟一脸认真。只是这时的三人都没想到吧!将来有一天,轰拉真的又回到了这里,带着十万兽人大军攻陷了这座历史名城。

    伊芙将亚瑟和轰拉带到这座城市最豪华的旅馆,最豪华房间的门口,指着里面的华贵装饰对亚瑟说:“你觉得这里怎么样?”

    亚瑟探着脑袋观察了一下说:“马马虎虎,勉强可以!”

    伊芙面色更冷,又把他们带到这座旅馆的马厩,腥臊的气味让她捂着鼻子,微笑着说:“那你们以后就住这里吧!吃的东西我会让送过来的!”她本来是想亚瑟出一下丑。

    却没想到亚瑟哈哈一笑,扑倒在干草堆里说:“好极了,这里倒是还有几匹马可以聊聊天!”

    伊芙一怔而后冷笑说:“既然你喜欢,那你们以后就住在这里吧!哼!”伊芙说完就扬长而去,轰拉走过去也倒在干草堆里说:“真搞不懂你,干干净净的房间不要,却来睡马厩!”

    亚瑟枕着双手,叼着一根长长的稻草,漫不经心的说:“你喜欢就去睡!”

    轰拉也学着亚瑟的样子枕着手臂,笑着说:“比起城主府,我还是更喜欢干草堆些,不过你猜我们的晚饭什么时候过来,我饿了。”

    但没有人回答,因为亚瑟已经闭上眼睛,睡着了。

    晚饭的时候,侍者推着餐车来到亚瑟和轰拉的房间,在昏黄的灯光中,二人将精致的银餐具推到一边,用手拿着大吃起来。让每一个路过马厩的人都目瞪口呆,然后若有所思。

    打开一瓶酒,二人也不用杯子,一人一口的交换着喝,直到酒足饭饱。睡了太久而毫无困意的亚瑟无聊的靠在马槽边上和一匹老红马聊天。

    “你的主人是个什么样的人?”亚瑟问道。

    “很重,压得我背很痛!而且喜欢用马刺刺我!”老红马打了个响鼻,淡淡的说。

    “那可真够受的!我帮你逃跑怎么样啊!”亚瑟不由同情起来,提议道。

    “谢谢您的好意,不过还是算了。比起野兽,我更愿意面对他。”老马依旧的口吻是淡淡,似乎对自由毫无向往。

    亚瑟正想表示一下遗憾,这时旁边一匹小白马突然插嘴道。

    “你这个懦夫,我们应该抬头在无尽的荒野上奔驰,低头吃新鲜的嫩草才是,而不是栓在这里吃干草,亏你以前还是匹野马呢!这位先生,请您帮我逃跑吧!”

    “正因为我曾是一匹野马,才不愿意逃跑。你这个从小在马厩里长大的小蠢驴是不会懂的。在野外永无宁日,在这里至少还有安静的时候,有一次我被一群狼追的肺都要跑炸了。至于嫩草,在冬天能找到一颗草根都值得庆幸了,吃干草总比饿死要强的多。”老马的口气依旧是淡淡的。

    “你这头被人类驯服的驴子,已经忘了自由的味道了!你以为我会被你的话吓坏吗?我是不会屈服的!”小白马愤怒的说。

    “你还是不懂。驯服我的不是人类的皮鞭,而是我自己,这种生活是我自己的选择,我管它也叫自由。如果你真像你说的那样坚定,为什么从不试着自己逃跑,而要求助去另一个人类呢?”老马的声音终于多了点波动。

    马低着头沉默了。这时亚瑟已经躲到马厩的另一边去了,从头到尾,马厩里其他的马都只是安安静静的吃草而已。

    入夜了,马厩里突然响起一阵骚动,亚瑟睁开眼睛,那匹小白马正疯狂的甩动脑袋。其他的马都惊讶的望着自己的同伴,不知道它是发了什么疯。老马一声轻嘶,马厩里安静下来,只有小马沉默的挣动。马柱扎的很深,血很快流下来。

    亚瑟微笑,复又闭上眼睛,第二天的时候,小白马已经不见了,它原来的位置只剩下一只被鲜血浸透的笼头。

    自由,或许只是一种感觉。

    后来,在艺术之都当裸奔变的寻常,马厩里吃大餐成为了最新的行为艺术,人们乐意在吃完之后也和马聊聊天,但谁也不知道,那匹马听没听,而且也没人在意,那匹马听没听。他们要的也只是一种感觉。

    注释:

    艺术之都还有另一个名字,那就是自由之都,人们乐意在这里表现自己的自由,比如说自由的裸奔,自由的辱骂城主(注:千万别当面),自由的讨论政治和性,自由的为所欲为。这里每一个人都觉得自己是自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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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异教徒

“什么!?你说要把佣兵等级提到十级,如果我没搞错的话,你现在还不是一个佣兵的吧!”亚瑟惊呼道。

    瑰拉先是不好意思的说:“这可是我父亲和我打的赌。”然后一脸真诚的期盼对着亚瑟说:“亚瑟,这次你一定要帮帮我,你也想泡我妹妹吧!我娶了她你就没机会了!”

    亚瑟握紧手中的酒杯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你知道十级是什么概念吗?看见旁边坐在这的这个埃布尔城主大人了吗?如果有这个任务的话,你只要干掉她,大概就能够勉强到达十级,如果加上我的话,这个数目还要翻倍!干掉两头龙。好吧!我不想怀疑你父亲的人品,那就只好侮辱你的智慧了,你和他打这个赌简直蠢透了!”

    瑰拉当然知道这几乎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但还是把希望寄托在亚瑟的身上,这个家伙总是有办法。但看亚瑟这么说,又瞧瞧旁边一脸有趣神色的埃布尔,大有“你来试试啊!”的意思。不由灰心丧气的低下头,是啊,这个赌简直蠢透了,但他却不能不接受。

    不过亚瑟突然拍拍他的肩膀说:“好了,不用担心,会有办法的,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吃完饭我们就去注册个佣兵队好了,现在还是取个名字要紧,我已经想到一个了,就叫做龙王佣兵队好不好,轰拉也要来参加!”

    瑰拉立刻对这个近似于“猛虎”的名字嗤之以鼻,表示紫罗兰更加动听一点。然后就是一通吵吵闹闹,互相打击。

    夜色阑珊,艺术之都的一个小酒馆外面的小摊上,几个男人笑闹着,争执着,还有大口大口灌下的美酒,到了最后,所有人都醉的一塌糊涂。轰拉坚持要再唱一只战歌,被瑰拉一酒杯砸在头上。最后还是亚瑟把自己做的那把牙剑拿出来送给轰拉,轰拉才转怒为喜,然后已经完全喝醉了的瑰拉又是一酒杯……

    埃布尔微笑着,感到自己也有些微醉。望着眼前的几个心灵术士、德鲁伊、兽人战士,恩,还有她这头龙在一起毫无隔阂的喝酒打闹,突然感到有点不可思议。看看已经开始胡言乱语的亚瑟,或许在就是这个男人的魅力吧!那首诗还真不错啊!待至英雄自铁铸的摇篮中觉醒,这几个人未来会是怎样的英雄呢?

    第二天几个人直到中午才起来,瑰拉大呼肉痛,因为他父亲只给了他一年的时间。匆匆忙忙的去注册了小队,名字最后定为埃布尔所取的“英雄之心”小队。

    站在艺术之都的佣兵大厅里,很多小桌子坐着不同的佣兵小队,都是等待任务的人,不过当他们一个个离开,亚瑟几人也动也不动,倒不是没有雇主凑上来,但那些任务未免太可笑了吧!找猫,抓贼……做这些任务到十级大概要一百年吧!但以他们的等级,高级的任务也根本不会上门,在佣兵中,等级即实力,等级即信誉。就是那个抓贼的任务,估计还是看在瑰拉的美貌上。

    亚瑟终于忍无可忍道:“走,找埃布尔这个家伙,让他发布任务给我们!”

    昏昏欲睡的轰拉自然没意见,心急如焚的差点要接那个抓贼任务的瑰拉也连连点头。

    此时埃布尔还在睡梦中,被这几个吵吵嚷嚷的家伙打扰有些恼怒的醒过来。听了他们下午的倒霉遭遇,心情才略好一点。不过埃布尔果然没有让他们失望,微笑着说:“最近城里不大太平,似乎有个叫天体会的小教派在胡搞,你们去打击一下好了。”

    瑰拉敏感的说:“你为什么笑的这么奇怪?”亚瑟立刻说:“喂,我们的奖励是什么啊!”

    轰拉有战斗的机会就很高兴,此刻轻扶着手中的白色大剑,温柔的像是看着自己的孩子,自从得到这把剑,他就经常处于这种痴呆状态。这么合手的武器他这辈子都没遇到过,兽人的铸造实在是太落后了。当亚瑟把这把剑送给他的时候,他可是犹豫了好久,接受别人的恩惠对一个兽人来说是沉重的,只是那白色的光芒太过诱人,而亚瑟的笑容又太过真诚。让他感觉,不拿这把剑就是不给朋友面子,最后就收下来了。

    埃布尔立刻收起笑容说:“有什么好奇怪的,我是在帮你们的忙啊!奖励什么的就算了。要不就三个金币好了。”

    亚瑟愤怒的拍着桌子站起来:“什么?三个金币!你以为我是白痴吗?”

    埃布尔懒懒的打个哈欠说:“这个任务大概会有很多的功勋,对于提高你们小队的等级可是必须的哦!”

    瑰拉在一边连忙劝道:“算了,算了,我有钱。”亚瑟恨铁不成钢的看了一眼旁边这个二世祖,太不会讲价了。只能拿出自己杀手锏了。亚瑟将半本哈姆雷特拍在桌子上。那是他这段时间利用灵魂面积从记忆中翻译过来的。

    埃布尔以所有人都没看清的速度将书稿那过去,然后飞一般的将书从头翻到尾,微笑着对亚瑟说:“书款照旧,你们的奖励提到一百。”由于莎士比亚的作品非常适合改成戏剧表演,这段时间伊芙正在排演的就是那本《罗密欧和朱丽叶》,准备在春日盛典上进行表演。可以预言,这出戏剧将会成为新的流行。然后大量的收入会涌入他的藏宝库里。

    亚瑟毫不客气的说:“三百,否则太监,咳咳,就是不写了!”

    埃布尔笑道:“三百就三百吧!不过如果你敢不写,你知道你会有什么下场吗?”埃布尔的眼中闪过一色银色的寒芒。亚瑟心中一冷,知道无论在哪个世界,太监都是最招人恨的,而且面前这个读者显然不是吃素的。

    最后拿着相关信息,三人离开城主府,亚瑟骄傲的走在中间,旁边是瑰拉和轰拉崇拜的目光,整整提高了一百倍,从埃布尔这个吝啬鬼的手里拿到三百金币。当然,瑰拉更佩服的是亚瑟对于艺术的才华,而轰拉则更感兴趣那种神奇的技巧。

    不过最后二人实在受不了亚瑟的嚣张气焰,走过一座小桥的时候,相视一眼,抓住亚瑟的两只胳膊,把他扔进河里。两个人望着落进河里的亚瑟一起哈哈大笑。亚瑟微微一笑毫不在意的走出来,一个法术瞬间蒸发了衣服上所有水分。旁边的路人见了不由称奇。

    后来在艺术之都,三个人一起过桥,突然把中间一个人扔进河里,掉进河里的人微微一笑,毫不介意的走出来。成为新的流行。当然掉进河里的人面容更像是抽搐而不是微笑。再后来雨季河水暴涨的时候,一个倒霉鬼被扔进河里冲走了,他消失前咒骂声震耳欲聋。最后艺术之都形成了三个人不并排过桥的习俗。没有人知道这个习俗是怎么形成的,老人们都说三个人并排过桥会有不吉利的事情发生。

    艺术之都并没有什么像样的佣兵团,亚瑟三人的佣兵等级虽然是零,但实力绝对是超强。除了埃布尔这头龙,在城里基本上可以横着走。不过考虑到轰拉的形象实在是太古怪,瑰拉就施展了一个改变形象的法术,让轰拉看起来是一个非常强壮的人类。这只是一种欺骗的小伎俩,很容易被力量者看穿,和亚瑟的变身术有根本上的区别。

    在艺术之都七拐八扭的道路上,七拐八扭的走到艺术之都一个无人在意的小角落。房子倒是华丽的很,各种雕饰一应俱全,连门上都嵌着金属的花腾作为装饰。不过在这个城市,大概没有不普通的房子。

    瑰拉否决了亚瑟和轰拉,直接踹门进去,找到领头的严刑逼供的想法。轻轻的敲敲门,咚咚的敲门声似乎含有某种奇特的韵律,让最不客气的主人也无法产生受到打扰的感觉。这是瑰拉从小到大所受到的贵族教育,和他的音乐天赋的完美结合。让亚瑟也不能不惊叹。

    礼仪不是细致到极处的繁琐,而是融入每一个微小举动的自然习惯。等你真正将礼仪学融会贯通,那就无需追求礼仪了,你就是礼仪本身。即使是破坏规范,也能让人感觉是如此洒脱自然。就像是没有精灵学习日常礼仪,但没有任何人会觉得一个精灵无礼。他们连鄙夷都让人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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