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老婆是大领主-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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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这张清单你收好,到时候清单货物的事情就交给你安排了!”有一个能干的手下,格维斯很高兴,在这个骑士贵族世界,每一名贵族都需要一个得力的管家来安排城堡内的普通事务,包括仆人的招募培训管理,举办各种宴会的安排流程,还有城堡内各种物资的消耗采购,都需要管家来安排。如果没有一名得力的管家,那城堡里绝对会乱套。
格维斯将这张清单交给托马斯也算是一种考验,如果这件事情托马斯能顺利完成,格维斯不介意让他当城堡的管家,毕竟按托马斯所说,他在玫瑰堡所学的,就完全是为了成为管家而准备。
“尊敬的大人,您放心,我会将这件事情安排好的!”托马斯内心火热无比,他觉得自己的管家梦想即将实现。
……
随着吉米将带来的各色配料,洒在已经烤至金黄的羊肉上,香气瞬间充斥众人的鼻腔,除了格维斯以及身为厨师的吉米,其余四人全都在咽着口水,不说吉米烤肉的手艺,就是单纯的羊肉,他们几人一年到头也难得吃上一两回,不怪他们会嘴馋。
“大人,已经烤好了!”在众人热切的目光中,吉米终于烤好了羊肉,表面金黄,香气四溢。
格维斯也不等吉米切好给他,而是快步上前,亲自持刀,将烤羊肉割好,依次叫几人来到身旁,然后将肉亲自递到他们手上。
格维斯知道,这是一次收买人心的好机会,这几个人将是自己今后一段时间内的依仗,虽然他们现在也是为自己所用,肯定不敢违逆自己的命令,但是被别人命令来效忠自己和让他们心甘情愿效忠自己是不同的。
虽然格维斯不指望靠分一次肉,就能获得他们真正的忠诚,但是这却是一个良好的开端。
特别是当看到他们接过烤肉后流露出的感激,格维斯觉得非常值。
格维斯却不知道,作为一名贵族,礼贤下士,亲手分肉给属下吃,份量是多么的重,在吃肉的几人内心中掀起了不小的波澜。
除了一些称号骑士,对于他们这些普通下人来说,这种事情在这个世界绝对是难得一见,阶级固化还掌握着至高武力的贵族,早已经摒弃了这种礼贤下士的笼络人心之法,而是更加简单的利诱加武力威慑。
当然,各种办法有各种办法的好处,格维斯如今没有钱,武力也不强,只能采取这种策略。
如果以后有钱还有武力值,他也不会拒绝使用更简单的办法,毕竟,一个人的处境决定了他的选择。
……
从甘道夫男爵领到枯叶河,格维斯一行人用了三天的时间。第一天的路程格维斯不觉得幸苦,但是第二天早晨,格维斯发现自己全身的肌肉酸疼,大腿内侧也被马鞍磨得疼痛无比,一片火辣。
最让格维斯受不了的是,后面两天的伙食,除了干粮就是干粮,为了方便储存,面包和肉干上都加入了大量的盐分,格维斯每次吃的时候,只能用煮熟的热水泡过才敢吃,不然吃完干粮后还要喝大量的水,一路上非得放个七八次水。
终于,当站在枯叶河的桥头上,格维斯眼眶有些湿润,受了这么多苦,终于来到了自己的地盘,不容易啊!
第十三章 到达领地
站在桥上,朝上下游看去,发现来时的这一侧河堤都是用石头垒成的墙壁,墙壁光滑无比犹如城墙一般,高度大概有十米左右。
格维斯明白这个河堤应该兼顾城墙的防御功效,是用来抵御凛冬之季的兽人入侵,不过现在还是夏季,此刻的枯叶河沿岸杂草丛生,没有任何人影。离枯叶河一个时辰的路程起,格维斯就再也没有碰到行人,或者商队。
格维斯心情有点复杂,想着自己的领地就犹如被抛弃的孩子,每年都将遭受兽人的入侵。
“这件事情我迟早要解决!”身为一名男人,格维斯占有欲也非常强,不甘心自己的领地年复一年的遭到劫掠,默默在心里盘算。
不过按照甘道夫所说,他目前是没有能力解决,但是只要有梦想,总有一天会实现,身为一名拥有金手指的穿越者,格维斯发誓一定要捍卫自己的领地。
“那就先定个小目标!先赚个百八十万金币,然后使劲暴兵!”格维斯颇为豪气的立了个小目标,丝毫不怀疑自己有生之年能不能完成这个小目标。要知道,百八十万金币就和地球上的百八十亿差不多。
“出发!”在枯叶河桥上立了小目标以后,格维斯就迫不及待策马而去,只需要小半天,他就能到达最终目的地,马乔尔子爵堡!
……
“这是小镇?”格维斯有点难以接受,经过小半天的赶路,他终于再次来到有人聚集的地方。
这也是他领地内唯一的小镇,滨海镇。滨海镇位于格维斯领地的南方,因为靠近海边而得名,30年前也是马乔尔子爵领最繁华的地方,在小镇位置,已经能远远看到坐落在一座小山坡上的巨大城堡。
前往城堡需要经过小镇,当格维斯站在小镇的路口,看着一栋栋破旧不堪的木房以及茅草房,难以置信。
他对这个世界的小镇印象还停留在甘道夫城堡外的那座小镇上,一路上他也见过不少领地的集镇,或繁华或破败,但是都比这个滨海镇好上不知多少倍。他眼前的这个滨海镇根本就是一个标准的村庄,唯一能值得称道的就是,一直延伸到城堡的这条路还算宽阔。
粗略扫去,格维斯只看到了三两栋是由石头建造的房子,而且都饱经风霜,墙上长满青苔的那种。其余的清一色的木屋茅草棚。此刻,街上的行人也不多,三两个人穿着破旧的亚麻短衫的路人,远远的看见他们一行人都是转头就跑,跑进了路边的小巷之中。
这时候格维斯才感觉,自己在枯叶河桥上的小目标是不是订得有点高了!
“大人,前面有人来了!”托马斯忽然出声提醒道。
格维斯还在东张西望,努力想从自己眼前的小镇中找些繁华的景象,可惜一无所获,没有行人,没有集市,他的心算是凉了半截。听到托马斯的话格维斯才悠悠回过神,看向大道尽头。
而他身旁的三名护卫已经提马上前两步,隐隐将格维斯拱卫在中间。
“不用紧张,应该是这里的卫兵!”格维斯看到街道尽头朝他这边快速赶来了十多人,等他们走进一些后就发现了他们在衣服最外面套装火红色的布衫,这是琼斯家族卫兵才有的打扮。
在这个世界没有制式军服一说,因为人口稀少,生产力低下,小贵族很难供养得起大量正式军队,只有在发生战争的时候才会下达征召令,直接征召农奴作为士兵,武器也很随意,有锄地的锄头,砍柴的柴刀,有不起铁器的甚至把木头削尖就直接参加战斗,更别提统一着装了。
没有战事的时候小贵族只会组织十几人到几十人不等的卫兵队来守卫城堡与巡视领地。这些人算是小贵族们手底下的精兵,基本上都会配有刀枪弓箭,还有皮甲,至于服饰就随意,爱穿什么就是什么,基本上都是亚麻制的便装。
而大贵族就不相同,因为统治需要,领地宽广,比小贵族富裕很多,会招募大量的卫兵分守在领地内的各个要道以及军事要塞,除了武器防具外,都会让卫兵在衣服的最外层套上一件代表某个家族的布衫,布衫的中间处留有从头上套下去的大洞,披在身上以后,再用皮带将布条勒紧在身上,不但美观而且还不影响战斗。
“见过格维斯男爵大人!”一群人快速赶到了格维斯他们面前,几名卫兵将右手抬到胸前,身体站直,都是低头朝下,齐齐向格维斯问礼。
这一群人总共有十五人,14个人是卫兵打扮,只有其中一个人是穿着绿色的短袍,文虎格维斯的时候,用的是贵族们之间的弯腰礼。
“格维斯大人,我是伯爵大人派来的传令官!我这里有伯爵大人给您签发的爵位证明,和您的领地证明,请您验收!”对格维斯行礼后,绿色短袍的传令官马上拿出了怀中的两卷皮质卷轴,递到了格维斯的面前。
“不知传令官阁下怎么称呼?”接过卷轴,格维斯打量了一下,并不是用羊皮制作的,而是一种比羊皮更加柔软轻薄的皮质。打开卷轴,确认里面的任容无误,格维斯笑着对那名传令官问道。
“尊敬的大人,能为伯爵大人和您效力是我的荣幸,您可以叫我伊格尔!”传令官再次行礼,对格维斯回道。
“伊格尔阁下,你是什么时候到达的?”格维斯不知道传令官是个什么官职,而且也不知道他有没有爵位,不过既然伊格尔行的是贵族礼仪,所以格维斯在称呼上也颇为客气,自己现在作为一名领主,以后难免要和这些人打交道,有道是阎王好见,小鬼难缠,自己远在领地,能和这些在临冬城做事的人打好关系,没有坏处。
“大人,在下也是刚到城堡,才将伯爵大人的命令下达给这些卫兵!”听到格维斯对自己的称呼,伊格尔对格维斯的举止更加恭敬。他只是一名勋爵,连领地都没有,就是在临冬城担任传令官职,没想到堂堂男爵,伯爵大人的丈夫会对自己那么有礼。对格维斯充满了好感。
“伊格尔阁下!幸苦了!务必要留在城堡过一夜,让我尽到地主之宜!”格维斯点点头,他观察到伊格尔的脸上和衣服身上都有汗迹,说明他们也没到多久。
自己几人一路马不停蹄,伊格尔能比自己先到,说明确实没有怠慢。他原本还想着要是传令官比他后到,自己先带几人在小镇周围逛逛,体验一把微服私访的感觉,毕竟电视剧里的皇帝最喜欢干这样的事情,而且观众们看着也很带劲,万一发生些英雄救美的桥段就更美妙了,只是伊格尔几人先到,他的计划就没法实施了。
当然,理想很丰满,现实却是骨感的,当看到小镇的真实模样后,格维斯敢肯定,自己绝对不敢下马在那些泥泞的道路上行走,因为百分百会踩到居民们胡乱倾倒的排泄物,站在小镇路口,隔着老远格维斯都能问道些刺鼻的味道。
“感谢您的美意,格维斯大人,不过我的任务已经完成,我需要快速赶回玫瑰堡复命!不能接受您的美意,希望下次还能为您效力!”伊格尔回答道。
“真遗憾,那希望下次你有机会再来滨海镇!我再好好款待你!”格维斯点点头,也不强求,善意自己已经发出,伊格尔说的理由是真是假都无所谓。
其实现在只是中午,格维斯几人也还没吃午饭,不过既然是款待客人,肯定需预备酒菜,而且城堡里到底如何模样格维斯还不知道,所以才说晚上宴请他们。
“很荣幸能为您效劳!格维斯大人,我那现在就启程回去了!不然在天黑前赶不到下一个小镇!”伊格尔恭敬地与格维斯告辞道。
“好的,伊格尔阁下,下次再见!”格维斯点点头。
“下次见,大人!”说完,伊格尔转身朝城堡走去,他们的马匹应该还放在城堡,现在准备回去骑马。
等伊格尔和跟随他的卫兵走远后,格维斯才打量着剩下的几个卫兵,不由得皱了皱眉头,他面前只有七名卫兵,按女伯爵的说法,在这里驻守的卫兵应该有十名才对,难道留守在城堡?
“你们之中谁是队长?”格维斯皱着眉头,打量着眼前七名卫兵问道。
“回……回男爵大人,队长他不在这里!”几名卫兵低着头,不敢看格维斯。听到格维斯的问题,不回答又不敢,你看我我看你,最后终于一名居中的骑士鼓起勇气,回答了格维斯的问题,不过说话却还是结结巴巴的。
听到回答,格维斯眉头皱着更深,这几名卫兵畏畏缩缩,刚刚注意力被伊戈尔吸引,还没察觉,几人连回答的勇气都没有,又怎么能让格维斯满意,指望这种人抓抓小偷还好,要是来个三五个凶狠的贼人,怕是一个照面就被人杀光了。
就像甘道夫派给他的三名护卫,都是上过战场的老兵,见到他虽然尊敬有加,但是格维斯在与他们交谈的时候,看不到这种懦弱与恐惧。
当然也不是说三名护卫对格维斯不敬,只是在敬畏格维斯身份的同时,那种凶悍的气势却还在。玄学点说就是他们身上都带着见过血的煞气,让人看一眼就知道这人不好惹。
第十四章 本尼的恶(修)
“你们的队长呢?”格维斯拧着眉头,语气平和继续追问道。
“大人,我们不知道,队长一大早就出去了!”依旧是刚刚那名卫兵回答,可能是因为格维斯语气平和的原因,第二次回答,这名卫兵说话的时候不再哆嗦停顿,一口气回答了格维斯的问题,继续低着头默不作声。
身为队长外出,自己的队员却不知道去处,格维斯有点难以置信,这还是伯爵直属领地的守护卫兵吗?格维斯这一路过来,也有经过不少属于爱丽丝的直属领地,还遇到过两次伯爵的直属卫兵盘查,虽然不能说那些卫兵是什么精兵悍卒,但是却比之格维斯见过的那些封臣的巡逻队强上很多。
封臣小贵族们的巡逻队就好比是民兵队,而伯爵的直属卫兵就更像是有编制的正规军,起码在仪容上统一,看上去就不是乌合之众的样子。
……
“你们在干什么?谁让你们出来的,还不滚回去守着城堡!”忽然,远处传了大声的喝骂声,只不过这个喝骂声没有骂完,就已经戛然而止了。
……
本尼就是驻守在马乔尔子爵领里,十名卫兵小队的队长,今天他起了个大早。
如果是以往,他绝对是要睡到中午才会慢悠悠的起床,马乔尔子爵领自从三十年前那次大难以后,已经变得破落无比,地处幽暗森林边缘,更是让人们望而却步。
如今这硕大的领地里只有两千多名农奴分别生活在一座破落的小镇,以及三个贫穷的村子里,自由民基本上没有愿意呆在这里的,人少偏僻就代表着乐子少,起床起得太早,本尼担心自己会十分无聊。
本尼被命令来这里驻守已经有一年半了,还需要在驻守三年半才会有人来调换,来时的第一年,他难受无比,虽然身为队长,可以说是这块领地内说话最管用的一个人,但是却没有任何用武之地,这里生活的全是农奴,基本上没有邻里纠纷。
当然就算有些小纠纷,他们也不敢告到自己这里,至于盗匪,这些农奴身上除了件破旧冒着酸臭味的亚麻制衣服,兜里比脸还干净百倍,也没有哪个脑子坏掉的盗匪会来抢他们,生活可以说是平淡如水,波澜不惊。
当然,这是第一年的生活。
改变出现在第二年,也就是今年,凛冬之季的兽人刚刚退去,农奴们才回到自己居住的地方。
那天,本尼才从小镇外巡逻回来,在回来的路上,经过一条小河时,本尼看到了一名年轻的女子,女子正在河边浆洗着衣服,对于已经一年没有发泄过的本尼来说,那名皮肤不算白皙的女子,勾起了他心中的那团火,恶向胆边生,于是他支开了其他卫兵,只带了两名自己的亲信,朝那名年轻女子走去……。
女子在受到伤害的时候,拼命地挣扎呼救,呼救声也引来了个别农奴前来查看,但是当他们看见行凶的人是驻守的卫兵以后,他们不但不敢上前,反而远远的跑开了。
事后,本尼也觉得很害怕,很彷徨。但是过了一段时间以后,那件事情并没有掀起什么波澜,更没有人来找他麻烦。
从这时起,就如同打开了潘多拉魔盒,他知道自己该如何打发这平淡如水的日子了。
不过本尼也不笨,要是每次自己都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