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老婆是大领主-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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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维斯站在爱丽丝后面,台下众人的议论,虽然他听得不是很清楚,但是偶尔什么兽人,城堡被攻破,凛冬之类的词却听到不少,越听脸色越差。
原本听到自己得了个男爵爵位,更是还有封地的那种,已经高兴得找不着北,想想自己以后就是一个贵族老爷,过着没羞没臊的生活,也算得偿所愿。没想到还没激动两秒,就又从云端摔了下来。
“老天爷,你这是在玩我么,一波三折都不够用了,这已经是几折了?”格维斯有种要奔泪的冲动。
爱丽丝也不急,没管台下的喧闹,一直等了一分多钟,台下的子爵男爵们终于议论完毕,台下也安静了下来。伯爵大人还在台上站着,肯定还有后话,他们也不敢让女伯爵等太久。
等到台下再也没有了议论的声音,爱丽丝才继续说道:“今天多谢各位叔伯不辞劳苦前来玫瑰堡参加晚宴。现在我与格维斯的婚礼已经完成,我有些劳累,就不再招待大家了,让格维斯来招待大家吧,各位请自便!”
爱丽丝这句话听着虽然无礼,但是各位男爵子爵却知道,爱丽丝这话说得不假,老伯爵突然失踪,新伯爵仓促继承爵位,要处理的事情肯定多。
说完话,爱丽丝来到格维斯身边,小声道:“你先留在这里招待他们,等会儿我会派人来找你的!”
然后就在女仆们地簇拥下,离开了大厅。仿佛一阵风般,来得快,去得也快,空留格维斯站在台上独自伤神。
女伯爵走后,大家也不用格维斯招待,大厅内瞬间喧闹起来,无论年轻人还是中年人,都走到摆满食物的长桌前,开始品尝美食。
特别是那些年轻人,大有一副化悲愤为力量的样子。毕竟这么多好吃的食物他们也是难得吃到。刚开始的时候,是为了保持形象,现在名花有主了他们也就不用继续伪装了,其实心里都堵得慌,恨为什么不是自己像格维斯那样被伯爵关注到。
场中有子爵又有男爵,格维斯觉得自己没那个能力招待他们,心情也不是很好,见众人已经自顾自开吃,也乐的轻松。
“格维斯,我为你感到骄傲!你怎么好像不是很开心?开心点,你可是今晚的主角!”就在格维斯独自伤神的时候,甘道夫满脸春风地走了过来。对着格维斯高兴地说到,他也没想到,这么多好事一起砸到了他儿子身上。
“父亲,我的那块领地是怎么回事?”听到自己父亲的话,格维斯没有回答其他,而是连忙问了领地的事情。
“噢,我胆小的格维斯,我说你为什么不开心,原来是在担心领地的事情,不用担心,虽然你的领地有些小麻烦,不过完全不用那么担心,危险只在凛冬之季,其他时候,你的领地与盖尔领一样安全。”
甘道夫长得很魁梧,而且是一名白银初级骑士,嗓子也很响亮,听到格维斯的话,不由拍了一下格维斯的胳膊,大声地笑了起来。
被甘道夫拍了一下,格维斯差点跳起来,自己这老爹不靠谱,自己还只是个见习骑士,他一个白银骑士能乱拍的么?把自己胳膊拍碎了可就接不上了。
“可是……”
“不用担心,等宴会结束我会慢慢告诉你的,现在我要去与那几个老朋友喝酒了,你也开心点,以后你就是一位真正的贵族了!你知道以前我是多么担心你么?真是神灵庇佑!开心点,格维斯。这对于你来说绝对是件大好事!”格维斯还想说什么,甘道夫就打断了他的话语,对格维斯说道,说完就向着大厅中几位男爵聚集的地方走去。
第四章 送礼
听完自己便宜老爹的话,格维斯也就暂时压下心中的疑问。
环看大厅,见大家都在吃东西,于是也朝着长桌走去,准备先多吃点东西压压心里的烦闷。
当格维斯到达长桌前,那些青年们都是避之不及,远远看见他就换了个地方,到旁边的桌子去吃了。只有那些男爵们会对他打个招呼,然后说一句:“恭喜!”恭维完后也不在与他交谈。
格维斯也非常有礼貌得一一告谢,他对于这些男爵子爵也不熟悉,就更不会找话题与他们攀谈。
此后,宴会大概进行了一个多时辰,然后众人渐渐散去。有些贵族因为各种原因,比如没有了封地或者过不惯乡下领地生活,于是就在城里购置了房产,居住在城里,可以当晚就回家。
但有些贵族领地离玫瑰堡比较远就需要留宿在这里,玫瑰堡作为伯爵的城堡,客房当然是足够的。
众人散去以后,格维斯找到了他父亲,他父亲可能太高兴,喝得有点多满脸通红,不过还好,神志还非常清醒,毕竟是白银骑士,只要不是自己想喝醉,就算拿水桶喝也不会醉。
格维斯还想着从他这里了解很多事情,于是上前说道:“父亲,看来今晚喝了不少!”
“哈哈,我亲爱的小格维斯,你是不知道,那几个老家伙平常很喜欢炫耀,就像威尔男爵,有一次运气好,得到了一颗精灵虫琥珀,他连着半个月叫人送信给我讲解如何得到精灵虫琥珀的经过。这回你得了好运,我当然要好好和他们谈一谈,你没看到,刚刚威尔男爵的鼻子都快气歪了,我想他今晚回去肯定会揍他那三个儿子。”
“……”格维斯有些无语,好歹你们都是些男爵,有必要这么幼稚么?再说,到底是不是好运还两说。
“格维斯大人,伯爵大人请你过去一趟。”就在这时,格维斯身后响起了男仆的声音。
格维斯刚想问他父亲些事情,没想到又被打断,只能无奈地对他父亲说道:“父亲,你稍等我一下。”
“既然伯爵大人找你,你先去吧!”甘道夫没有意见,回答道。
在男仆带领下,格维斯穿过走廊,进到了城堡的深处。说实话格维斯还是第一次走在这么大的城堡里,如果不是有男仆在前面带路,他估计都会迷路。他便宜老爹的男爵城堡连玫瑰堡的十分之一都没有。
城堡的过道很宽敞,而且过道两边隔几米就摆着一个柜子,柜子上摆放着各种各样的艺术品,让格维斯大开眼界。
在经过拐角时,格维斯分明见到了一个超级大的怪物头颅。
头颅很大,上下的宽度就有半人高,上面附满鳞甲,眼睛有碗口大小,整个头型有点像蜥蜴,颚部却比蜥蜴更宽大,合拢的嘴巴里漏出两颗长达二十多公分的獠牙,着实慎人,如果不是只有半截,格维斯都不一定敢走它面前过。
“大人,这是山岭蜥,兽人领袖的坐骑,十年前凛冬之季,老伯爵大人斩杀的。”男仆很有眼力劲,见格维斯对这个蜥蜴标本有兴趣,于是连忙介绍道。
格维斯点点头并没有说什么,这个世界的武力值,做到斩杀这些怪物不奇怪。
继续跟着男仆朝前走去,走到尽头,还要爬三层的楼梯。
爬到第三层,男仆马上打开了过道上的房门,当格维斯走出房门,眼前豁然开朗,外面竟然是一个露天阳台。
玫瑰堡依山而建,山脚下的是城市,城市外围有高达二十米的城墙保护,而半山腰处就是内城墙,分隔内外城,最后快到山顶的位置才是城堡。
格维斯站在城堡三层的平台上,正好能俯瞰整个临冬城,虽然现在是夜晚,但是在月色地照耀下,更是有着似梦似幻地不真切感。
“和你父亲的男爵堡比起来,这里怎么样!”格维斯被如此景色吸引得无法自拔,就在这时身后传来了爱丽丝的声音,格维斯才发现,明明是爱丽丝找自己,结果还是自己先到,这女伯爵的官僚主义思想有点重啊。
“伯爵大人说笑了,根本没法比,如果非要比较的话,就是麻雀和雄鹰的对比。”格维斯收回目光悠悠地回答道。
他并没有拍马屁,实话实说而已,甚至说他老爹的男爵堡是麻雀都有点高估了。
他老爹那个城堡是在平地上建造的,最高不过20多米,占地也才两亩地左右,那还是包括了城堡前面,被城墙包围着的一大块露天前院。而且城外就一个小镇,离城堡大约一公里左右。
“呵,这些话被你父亲听到了他可不会喜欢!”爱丽丝不可置否,娇笑一声,然后随意地走到阳台边上,与格维斯一样,俯瞰向整个临冬城。
格维斯有点摸不准这个女伯爵。她这个时候将自己叫来这里,却不说正事,和他闲扯这些没用的话。
于是转头看向爱丽丝。
爱丽丝此刻已经换去了结婚时候的礼服,上身穿着一件白色如衬衣般的底衫,底衫外是一间双肩带的紫色连衣裙,连衣裙腰部是紧身的工艺,将爱丽丝完美的身材衬托得淋漓尽致。
格维斯不由咽了咽口水,虽然他不是什么se鬼,但也是个正常男人,这样完美无缺的女人在他面前晃荡,要说不动点心思那是假的。不过鉴于女伯爵的权势和武力值,格维斯也只敢在脑中想一想而已。
爱丽丝察觉到格维斯的目光,不过并没有转过头,弯弯的睫毛一眨一眨,继续凝望着脚底下的临冬城,保持沉默。
“伯爵大人又不会告诉他,而且我只是实话实说而已,没有什么需要担心的。不过,不知道伯爵大人找我上来有什么事吗?”格维斯收回目光,不想在这和这女伯爵兜圈子,不然等会儿他那便宜老爹铁定要走了。
因为他老爹的领地离这里不算远,而且一路上地势平坦,骑马的话三个时辰就能到,来的时候他老爹就说过,今晚要回男爵堡,因为堡里有一匹母马最近即将生产,对于贵族来说,马匹也是相当贵重财产。如果不是女伯爵有令,他大概这次都不会来。
只是现在格维斯成了女伯爵丈夫,可能要留在这里了,等过个两天再问一下女伯爵,自己什么时候去领地的事情。
“你现在不必再叫我伯爵大人了,可以叫我的名字,我想你也知道,我与你结婚的本意,不过你我既然名义上成为了夫妻,有些方面就需要与其他人不同。”爱丽丝对于格维斯的态度很满意,从他对自己的称呼上就知道格维斯是个聪明人,并没有因为一个名义上的身份,而对自己有非分之想,不然还要动用些手段让他知难而退。
“叫你上来其实有两件事,第一件事就是送样东西给你!”没等格维斯回答,爱丽丝继续说道。说完,朝着身后挥了挥手,马上就有一名女仆端着一个盒子走了过来。
爱丽丝接过女仆递来的盒子,放到了格维斯面前。
格维斯有点不明白,女伯爵竟然送东西给自己。不过这东西是伯爵送的,那当然要瞧一瞧,伯爵能拿得出手的东西,价值肯定不会低。于是格维斯毫不犹豫地接过盒子。
将盒子拿到手上,格维斯才感觉到这盒子不一般,盒子四四方方,触感微凉,摸上去非常光滑,在盒子正上方中间处雕刻着玫瑰花纹,而且是用镂空的雕刻工艺,不过就是镂空的孔洞非常细小,数量有着十多个。
格维斯再仔细打量了一下盒子,发现材质竟然是玉质的,果然是伯爵,送个礼物的外包装都是好东西。里面的东西肯定更加贵重。
格维斯脸色有点凝重。
果然,格维斯打开玉盒以后,发现里面竟然是一条精灵虫,精灵虫长约十厘米,通体是半透明的宝蓝色,肥嘟嘟的,煞是可爱,此刻精灵虫正仰着头,一双眼睛圆溜溜的,正与格维斯对视。
“伯爵……爱丽丝,这是送给我的么?”格维斯有点不确定,这东西太贵重。
精灵虫,而且这只还是变异的精灵虫,就算是他那便宜老爹也不可能送给他这些东西,因为太珍贵了。
这个世界流传着这样一句话:拥有精灵虫的人可能不是贵族,但是贵族不可能没有精灵虫。
第五章 精灵虫
因为每一个贵族都会投入最大的精力去寻找和收集精灵虫。在这个世界,精灵虫就相当于贵族们的底蕴,精灵虫的多寡,就基本上决定了贵族们底蕴的深厚。
精灵虫的珍贵可想而知。而精灵虫珍贵还在于它们奇异的妙用,正是因为这个妙用才能使贵族们为了得到它不惜代价,
精灵虫的由来非常神秘,人们还不知道它是如何形成,只知道精灵虫一开始是待在琥珀中,犹如被封印了一般。在琥珀里将近半个月后,精灵虫就会破开封印,从琥珀里钻出来。
当精灵虫钻出来后,就会开始进食琥珀碎片,这个进食过程一般会持续一到两天,直至琥珀碎片全部都被吃干净为止。在进食过程中,人们就可以将自己的鲜血滴到琥珀碎片上,精灵虫食用了带鲜血的琥珀碎片,就自然而然地完成认主,听命于滴血之人。
如果在这个过程中没有进行这种认主行动,那么精灵虫在将琥珀碎片吃完以后,就会开启一道空间裂缝,通过空间通道离开这个世界,从此以后将再也寻不到它的踪迹。
而认主了的精灵虫就不会离开,他们将会留在主人身边,听命于认主之人,可以在主人的安排下在任意地点打开一个空间通道,连接一个未知的空间。
精灵虫打开的空间大小都在一亩地左右,虽然是个封闭的空间,但是里面有光有空气,有土地,就好像是从某个未知的地方硬生生剥离而来。在这个奇异的空间里种植的作物会比空间外的作物长势更好,生长速度也更迅速。
比如在外界一年只能一熟的作物,在这奇异空间里却是可以做到一年三熟,只需用水浇灌即可,无需其他劳作,然后就可以坐等丰收了,并且每一熟都是大丰收,绝对不会出现作物枯死或者产量底下的情况。所以精灵虫开辟的空间对于农作物来说,就犹如作弊器一般逆天的存在。
千万不要看不起只有一亩地空间,要是在空间外,就算是十亩上好的土地,都不能比空间里的一亩地产量高,而且空间里去除了各种天气、虫害因素的影响,将大大地减少劳动力投入。
精灵虫一般能活十年左右,如果在十年内,机缘巧合的话,精灵虫还能蜕变,蜕变成为小精灵。小精灵比之精灵虫空间大了十倍,将近有十亩地之多,小精灵之上还有大精灵,不过精灵虫常见,大精灵却不常见,毫不夸张地说大精灵就是万中无一的存在。
以上的是常见的绿色精灵虫,而爱丽丝送给格维斯就是变异的宝蓝色精灵虫,宝蓝色的精灵虫与绿色精灵虫不一样,它连接的空间会略小一些,而且都不能作为耕地之用,因为作物种在里面会慢慢枯死,百年来无一例外。
但是它却有另外一个不凡的功效,那就是人可以在里面修炼,在这个空间里可以大幅度提高人类的修炼速度。
精灵虫能力强大,但是同样难得,这个世界的所有精灵虫琥珀都是在荒野中自然孕育而成的,没有特定地点,没有特定的条件,可能形成在一堆杂草从中,也可能在一颗果树上,更有可能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总之没有任何规律可言,只要错过它的进食阶段,那就意味着这只精灵虫永远消失不见。
可见爱丽丝送给格维斯这枚精灵虫的珍贵,精灵虫一生可以签订三次认主契约,当认主超过三次以后,那就再也不能签订契约。
说实话,格维斯抱着玉盒与宝蓝色精灵虫大眼瞪小眼,感觉有点烫手。这么珍贵的东西送给自己,不会是让自己做什么大事去吧。
“不用惊讶,也不用奇怪,精灵虫虽然珍贵,但是对于琼斯家族来说,还是可以拿出几只的,相比于小精灵,它们更容易得到。”
爱丽丝看见格维斯脸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