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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黄金召唤师-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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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哦,还能召唤其他人物!”
  颜夺点了点头,“极少数的召唤师,在成功融合这颗界珠之后,甚至能召唤出可以炼制丹药的丹药师!”
  夏平安听到这里,心中却已经激动得不行,因为这颗神人界珠能召唤的这几种人物和器物,刚好对应了神农氏的贡献。
  在传说中,神农氏对华夏文明的贡献主要体现在十个方面:一是始作耒耜,以民利耕;二是始种五谷,以民为食;三是尝遍百草,发明医药;四是日中为市,首倡交易;五是治麻为布,遮体避寒;六是制弧剡矢,以抵侵凌;七是作陶为器,以储民用;八是首作琴瑟,娱乐民众;九是首创煮盐,强健体魄;十是创立天文,创建华夏第一部历法。
  神农氏被称为是中华民族的农业之祖、医药之祖、商贸之祖、音乐之祖等,对华夏文明有着不可磨灭的巨大贡献。
  在神农氏的十大贡献之中,神农氏的前两个贡献,对应的是召唤农夫。
  第三个贡献,对应的是召唤丹药师。
  第五个,第六个,第七个,第八个,第九个贡献,对应的是召唤工匠。
  “这也就是说,这颗神人界珠融合成功后有可能可以召唤到三种人物!”夏平安问道。
  “不错,这就是神人界珠被称为神人界珠的原因,只是大多数人融合这颗界珠只能召唤农夫或匠人,能通过这颗界珠召唤到丹药师少之又少!”
  “那这颗界珠融合之后可以增加多少神力?”
  “一般就是16点到17点,最多的可以达到26点以上……”
  “26点以上?这颗界珠难道没有完美融合么?”
  “自古以来,没有谁能在融合神人界珠的时候是完美融合的!”颜夺失笑摇了摇头,“希望你今日好好表现,若是能在融合神人界珠之后召唤出丹药师,你就又多了一个看家本事,过了这一关,以后你再融合其他界珠,一次成功融合就能够召唤两种以上人物的界珠已经不多了,这颗神人界珠融合得越成功,未来你的秘密坛城内能容纳的神力也就越多……”
  “神力不是通过界珠得到么,和秘密坛城的容纳能力有什么关系?”
  “界珠得到的神力,就像是收割庄稼得到的庄稼,一个月可以收割一次,而等到你的秘密坛城凝聚之后,你就会发现,每个召唤师的秘密坛城,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就相当于储存神力的库房,每个月,你可以把自己没有消耗完的神力转化为法术和要召唤的人物储存在坛城之中,关键时刻就能使用召唤,这个仓库越大,你的底子越厚,能储存在坛城中的术法和召唤人物也就越多,关键时刻越能派上用场,明白了么?”
  夏平安一下子恍然大悟,“明白了,原来召唤师的秘密坛城还有这样的作用?”
  “召唤师的秘密坛城是只有自己才能知道的机密和底牌,以后你也无需向谁说明你坛城的情况!”
  “好的,多谢指教!”
  “还有其他要问的么?”
  “没有了!”夏平安摇了摇头。
  “那你就在这里融合吧,这密室里没有监控设备,我在外面,你融合完后自己打开门就能出来!”颜夺说了一句,自己就转身离开了密室,还把密室的门给关上了!


第三十四章 神农氏
  夏平安再次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躺在一片深深的草丛之中。
  头顶上的天空蓝得有些刺眼,云彩白得像是被漂白过一样,在他身边,都是半人高的狗尾巴草,他的嘴里还叼着一根。
  夏平安一下子翻坐起来,打量了一下自己的身上,他的身上穿着兽皮,手腕和脖子上,带着骨链,腰间还挂着一把磨得非常锋利的石镰。
  这里是靠近河边边的一片小山坡,就在不远处,有一大片的部落和房屋,那些房屋已经建在地上,用泥土,木料和芦苇条垒起。
  部落里炊烟袅袅,在那片部落中,还有一个的泥坑,无数的青壮正在泥坑里用脚踩着泥,把泥坑里的泥巴踩稀,和水充分语晒干的草叶充分的混合。
  一些人来往于部族和湖边,用竹筒不断的在湖边打着水背回去,倒在泥坑之中。
  还有一些人,则把泥坑中踩好的泥取出来,放在旁边的空地上,用木板把一团团的泥巴拍成大概的方块形状晾晒着。
  地上已经有不少晾晒好的泥块,那些晾晒好的泥块,则被人一块块的带到不远处,用那些泥块和芦苇条垒砌起来,构建成简易的新房屋。
  这就是神农氏的时代么?古人们建筑房屋的技术已经提高了很多啊!
  夏平安打量着远处的那一大片部落,从部落的房屋的数量上来看,这个部落的人口不少,至少已经有上万人。
  部落的房屋已经从树上挪到了地上,而且建筑房屋的主要材料,已经变成了泥土,泥土里的草叶草茎,起到的是混凝土中钢筋的作用,在晾晒干后让泥砖不再松散。
  部落里的人,有的穿着兽皮裹起来的衣服,有的还穿着草叶树叶编起来的衣服,从那些袅袅的炊烟看来,看来火种已经完全普及,生产力已经得到进一步的释放。
  而那些用芦苇杆和泥砖建起来的房屋,有大有小,那些大小不同的房屋外面晒着的东西也有不同,这说明一个部族之中不同的家庭之间已经有穷有富。
  一些很初级的原始社会的分工有可能已经出现,比如说有的人用石斧石刀砍柴比较厉害,有些人擅长狩猎,有的人擅长制作皮革,有些人擅长打磨石器,有的人擅长采摘果实,或者是编织衣物……
  在部落内的一些空阔的地方,地上晒着一些野果,还有不少的兽皮兽骨,从部落方向吹来的微风带着那些兽皮兽骨的味道,那些兽皮兽骨在阳光下晾晒的味道并不令人愉悦,但这个时代,那样的气味正是一个部落繁荣兴盛还有强大的气息。
  男人和女人们都在各自忙碌着自己手上的活,一群小孩在部落里追赶着一些圈养起来的麋鹿跑来跑去。
  部落的周围并没有农田,只是河边和周围的坡地与草地上有大片大片的草场和林地,那些草场和林地之中,就有不少的植被。
  比起燧人氏和有巢氏的那两次经历,眼前这片部落的生产力已经明显要提高了很多,而且部落的人口也更多。
  看着眼前的景象,夏平安的脑袋里就出现《庄子·盗跖篇》中的那一段话:“神农之世,卧则居居,起则于于,民知其母,不知其父,与糜鹿共处……”
  夏平安再把自己腰间的那把石镰拿出来看了看,这石镰二十多厘米长,已经磨得非常锋利,在这样的时代,腰间能别上一把石镰,这石镰应该价值不菲,拉风程度不亚于后世刚有手机的时候年轻人手上拿着一个大哥大。
  就在夏平安朝着远处打量着的时候,一个身上穿着虎皮裙长相清秀皮肤稍微有些黝黑的少女已经气势汹汹的走上山坡,向着夏平安走了过来。
  “阿弟,你又躲在这里……”那个少女来到夏平安面前,还不等夏平安弄清她的身份,她就一手叉腰,一用手揪住了夏平安的耳朵,开始教训起来,“叫你吃饭都要找你半天,大兄和阿舅已经带人去狩猎,就你一天东游西荡,一会儿看草一会儿看鱼的,没个正事,你前天还说这莠草能吃,我以后就每天割些莠草喂你,看你饱不饱!”
  这个少女口中说的莠草,就是下平安身边的这些狗尾巴草。
  别小看这些狗尾巴草,这些狗尾巴草可是小米的祖宗,小米在古代被称为栗,最早的栗,就是从这些狗尾巴草中筛选出来逐渐培育出来的。
  裴李岗文化遗址和东胡林遗址中,都发现了大量的栗米,而后者发现的栗米把华夏民族种植栗米的历史推到了一万年左右。
  一听到这少女的话,夏平安就知道了,神农氏果然是神人,最早的小米,应该就是神农氏从莠草中帅选培育出来的。
  “阿姐,轻点,轻点,以后你就知道了,这莠草,真能吃!”夏平安呼痛,连忙站了起来。
  在连续融合了两次界珠之后,夏平安对界珠中的“角色扮演”游戏,已经越来越熟练了。
  “若是这莠草能让人吃饱,以后你说什么我都听你的……”少女凶巴巴的说道,根本不相信夏平安的话,“若是不能,你就听我的,要找个正事做了,阿妈虽然是族长,但你也不能一天乱逛,东游西荡!”
  果然如此!
  夏平安以前就猜测,神农氏能有那么多时间搞发明创造,研究百草,大概率有可能已经脱离了繁重的体力劳动,并没有迫切的生存需求,所以才会有时间和精力来研究其他人研究不了的东西。
  现在看来,果然如此,神农氏的老妈,就是这个部族的女族长,而神农氏,应该就是最早的远古“贵族”之一了。
  在母系氏族社会,部落中的女人地位比较高,部落的族长都是女人,比如他这个凶巴巴的阿姐,以后就有可能要继承部落族长的位置。
  从一些史书资料上来看,神农氏因为其卓越的贡献,有可能是华夏古代从母系氏族转向父系氏族的关键人物,一些史书讲神农氏传了十七世,末代神农氏,也就是炎帝。还有的史书讲炎帝既朱襄氏,乃伏羲第一重臣,伏羲氏禅让炎帝,所以炎帝才“开天下之盛”……
  这些历史传说和信息在夏平安的脑袋里一闪而过,这种时候,可不是考古搞研究,而是有任务要完成的,看到那个少女揪着自己耳朵的手毫不放松,夏平安连忙说道,“我已经想到要做什么了,正要向阿妈去说!”
  “真的?”揪着夏平安耳朵的手一下子松了下来,那个少女好奇的问道,“你想干什么?”
  “哈,秘密,呆会儿你就知道了,我要做的事情,一定会让部落里的所有人都会称赞……”
  少女一脸怀疑的看着夏平安,夏平安也不解释,只是笑了笑……
  “行,那我看你回去后怎么和阿妈说……”少女根本不相信,不过揪着夏平安耳朵的手却放松了。
  ……
  随后,夏平安揉着耳朵,随着那个少女返回部落。
  之前他看到部落的时候,就已经知道自己首先要做的是什么。
  神农氏一生功绩颇多,他刚刚来到这里,要承担起神农氏的历史使命,首先就要先在部落里建立起自己的威望才行。
  教人种植五谷辨识百草养蚕织布不是三天两天能看到成效的,但眼前却又一件事很容易做到,而且做好了可以让自己迅速在整个部族之中建立威望,而这件事还特别简单。
  沿途穿过部落中的那些房屋的时候,夏平安认真观察着那一间间屋子外面晒着挂着的东西,看着不同的家庭拥有物资的多少和种类,心中越发的笃定起来。
  ……


第三十五章 人间第一集
  在部落的中心位置,在那片用最大的芦苇杆和泥巴围起来的院子里,夏平安见到了自己的母亲,这个部落的族长,也吃到了他来到这个世界上的第一顿饭。
  神农氏的母亲是一个和蔼但却缺乏威严的女性,眼神慈爱睿智,坐在家里也脊背挺拔,而她手上拿着的权杖和身边的强壮女性侍卫也绝不会让任何人敢轻视她。
  当夏平安说出自己的想法的时候,整个屋子里的人,所有人都不可思议的瞪大了眼睛看着他。
  “互市,这是什么东西,把大家的东西拿出来让其他人去取么,这如何能让人愿意?”女族长一边思索着,一边看着夏平安。
  毕竟夏平安刚刚说的可是从未有人想过之事,众人理解起来还要费一点功夫。
  “阿妈,互市就是让咱们部族里的人可以互相交换彼此的东西,比如我今天狩猎来一头野猪,那野猪肉我们一家人吃不完,放久了又会坏掉,而我又想要一把石刀和一些木柴么,我就可以把多余的野猪肉拿出来去和别人换取我想要的东西!
  有人家里柴多想吃肉的,有石匠家中打磨好石刀想吃肉的,都可以用自己的东西和我交换野猪肉!”
  “那谁会和你换呢?你难道要拿着野猪肉一个个人去问么?”神农氏的姐姐开口问道。
  对这种从未出现过的东西,大家第一次听说,都有些难以理解。
  “不要需要一个个去问,我们只要在部落里找一个地方,把有想要交换东西的人聚集起来,让他们各自到那里去看,用自己的东西交换别人的东西,怎么交换,换多换少由交换的双方各自商量,只要双方同意就能交换,我想大家都会愿意的!”
  夏平安一仔细解释,女族长很快就明白了过来,女族长目光明亮,用一种欣慰的目光看着夏平安,对夏平安的建议颇为意动,更重要的是,夏平安今日的建议,让女族长明白,自己的这个儿子,终于长大了,能为部落和自己分忧了。
  “这操办部落集市的事情就交给你去办吧,可以试试,我再安排两个人帮你,听你使唤,这部落的集市最快几日可以弄好?”
  “三天就能弄好!”夏平安自信的说道。
  “好,那就三天之后看看效果!”女族长说着,转头低声吩咐自己身边的侍卫两句,只是一会儿的功夫,女族长身边的侍卫就给夏平安带来了两个帮手,让那两个人这几天听夏平安吩咐。
  夏平安兴致勃勃就带着两个帮手离开了屋子。
  ……
  只是到了当天晚上,整个部落的人几乎人人都听说了一件事,再过几天,部落里就会开集市,让所有人可以在集市里交换东西。
  集市是什么东西?互市是怎么回事?部落里没有人懂,但是大家都觉得很新鲜。
  后面的两天,夏平安一边让人不断的在部落里制造着舆论准备,到处宣传着集市的好处和如何在集市上换取东西,一边就让人在部落里随便找了一大片空地,而且在那片空地的周围订上了几根木桩,用草木灰把这块地方圈了起来。
  这个时代的部落里的生活原本就没有什么娱乐,也很无聊,对部落里的人来说,每天除了吃饭睡觉就是打猎和采摘野果或者砍柴磨石刀之类的各种工作,就算能休息一下,也只是发呆,没有事可做。
  听说部落里要搞集市,三日之后,大家日中时分,就可以把自己的东西拿到集市上换取其他人的东西,部落里的人都兴奋起来,对这个新鲜事物充满了好奇和期待。
  夏平安让想要交换东西的人三日后带着草席和自己的东西来,来到集市上,大家把草席放在地上,把自己的东西放在草席上,就能和别人交易换取别人的东西,以物易物。
  三日时间眨眼就过去了,三日之后,日中时分,夏平安准备集市的地方就被部落里的人挤满了,整个部落里里的人几乎倾巢而出,全部涌到了夏平安设立的集市来,有的是来交换东西,有的是来看热闹的。
  开始的时候大家还不知道怎么和别人交换东西,夏平安自己带了一个头,用阿兄打来的一些肉,换了一点柴火,再换了一点草席,夏平安安排的两个托也跟着用柴火和肉去换了一点东西。
  有人带头,有了榜样,这一下,大家就明白过来了,原来这集市就是让所有人可以在这里用自己的东西交换别人东西的所在。
  这法子果然好,大家聚在一起,有什么东西都可以互相交换。
  于是很快,有了夏平安开头,其他人也尝试着用自己的东西去和换自己需要的东西。
  这草地上的集市一下子就热闹了起来。
  亲眼看着这“人间第一集市”,夏平安感慨万千,华夏人的祖先就是务实,并且勇于创新,哪里有后世那些乱七八糟的说道,还把商人和工匠的地位贬得一文不值。
  要是按照某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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