赐我神之名-第5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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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碧妮紧锁双眉,她不太想和奥格交手,虽然她知道汉内斯会在关键时刻保护她,可她不想在其他人面前丢脸。
“你们今晚都要死,如果有人愿意大声歌颂全知全能的主,我会让他死的不那么痛苦,从你开始!”汉内斯指了指托卡,托卡扯住母亲躲到了米尔洛的身后。
汉内斯这才发现角落还有另外一个人。
“让我看看这是谁?醉鬼吗?”汉内斯上前道,“你的灵魂都被酒给腐蚀干净了,杀了你这种人主也不会怪罪我,可我今天心情不错,如果你与酒馆无关,就立刻离开这里。”
米尔洛还在桌上昏睡,汉内斯拿起了一个酒罐,把红酒浇在了米尔洛的头上。
米尔洛抬起头,微笑的看着汉内斯。
汉内斯忍不住笑了起来,回头道:“你们看看他的样子,多令人作呕!该死的醉鬼,快点滚吧,你听不懂我的话吗?”
米尔洛打了一个酒嗝,一口酒气喷在了汉内斯的脸上。
汉内斯一怔,他闻到了不一样的气味。
“你是异端者?”说话间,汉内斯抡起酒罐在米尔洛的脸上拍了个粉碎。
鲜血顺着米尔洛的额头流了下来,他诧异的看着汉内斯:“你为什么打我?”
“打你又怎样?我还要杀了你!”汉内斯狞笑道,“我不止要杀了你,还要杀了你身后的孩子,他是你的儿子吧?我这几天杀了不少的孩子,他们的叫声很大,可有的时候他们的母亲叫的更大声,这次会是谁更大声一点呢?你的妻子还是你的儿子?”
雷碧妮指着海莲娜道:“我觉得是那个女人,她看起来很害怕。”
汉内斯转过脸:“她很美,你是不是嫉妒她的美丽?”
雷碧妮一脸不屑道:“她惨叫的时候会更加美丽!”
“那可未必,想不想打个赌,”汉内斯摇摇头,“如果我出手够快,他们任何人都叫不出声音,我以主的名义,送你们这群恶徒下地狱!”
说话间,汉内斯握住了剑柄,他拔剑的动作的确很快,可剑却没能拔出来。
他低下头,发现自己的右手掉在了地上,手指还在颤动,似乎在做着未完成的拔剑动作。
“呃,呃,啊……啊!”汉内斯深吸一口气,发出了撕心裂肺的惨叫。
米尔洛舔了舔弯刀上的血迹,笑道:“你叫的很大声!”
雷碧妮也在惨叫,所有的神罚者都在惨叫,这让米尔洛有些困扰,他挠挠头道:“那女人的声音更大,那些人的声音也不小,你能不能叫的更大声一点?”
说完,他斩断了汉内斯的左手。
汉内斯叫不出声音,难以想象的痛苦让他差点昏厥,他坐在地上,靠着双腿向后蠕动,看着米尔洛,高声喊道:“你别过来,我的叔叔会杀了你!还有我的父亲,还有我的母亲,妈妈,救我!”
“这次声音很大!”米尔洛笑道,“来呀,把门窗关紧,别让他们跑了!让我看看谁的声音最大!”
第113章 吟唱
曼达从城西的地牢一直跑到了城东的酒馆,从马蹄声来判断,骑着飞马的布拉西与他的距离始终没有超过二十米。
一开始还有两具活尸保护他,可他们实在追不上曼达的脚步,在路边茫然站了许久,他们决定回去帮史丹利战斗。
有很长一段时间,曼达已经失去了意识,他的手臂不再摆动,呼吸也失去了规律,视线只剩下了一点点,可飞奔的双腿一刻都没有停下。
当快到酒馆的时候,布拉西的马突然停了下来,浓烈的血腥味让它感到恐惧。
“汉内斯又大开杀戒了!小杂种,你自己跑到了地狱里。”布拉西握着缰绳咬了咬牙,他不希望曼达死在汉内斯的手里,这太便宜他了。
曼达一口气冲到了门口,眼前的画面极具冲击力,让他不敢进门。
满地的鲜血,残缺的肢体,碎烂的内脏,和布拉西想象的一样,曼达真的以为自己掉进了地狱。
米尔洛带着满身的鲜血趴在桌子上睡觉,奥格在满地血肉之中感谢着伟大的先知,瓜特尔趴在死人堆里装睡,海莲娜和琳达一脸麻木的擦洗着地板,席尔瓦还算淡定,他用铁铲在清理火塘里的碎骨头,看到曼达的时候还笑了笑:“老板,你回来了!”
只有托卡还算正常,他擦去满脸的血污,扑到了曼达的怀里,流下了满脸血泪。
曼达推开了托卡,本能的后退了几步,站在远处的布拉西放声笑道:“来呀,到我这里来,我会送给一个新的地狱!”
曼达被一群人拽进了酒馆,貌似他逃不掉了。
布拉西闭上了眼睛,渐渐恢复了理智,他觉得自己该立刻回到地牢,但也很想看看曼达的下场。
可如果现在走进酒馆,该如何面对汉内斯?正是因为自己的疏忽,让詹妮莎遭受了厄难。
正在犹豫间,忽见曼达从酒馆里走了出来,用诡异的笑容看着布拉西,还冲着他勾了勾手指。
他怎么出来了?他为什么还活着?汉内斯出事了?
布拉西的脑袋嗡嗡作响,他刚要冲进酒馆,忽然听到一声沉痛的吟唱,只觉得心口剧痛,眼前一黑晕了过去。
等他醒来的时候,正躺在一辆疾驰的马车上,身边还坐着拉恩·皮古和阿玛多。
阿玛多在胸前点了四下,带着欣慰的微笑道:“感谢主,你终于醒了。”
“你们要带我去哪?”布拉西艰难的坐了起来,胸口还带着丝丝隐痛。
“你们不是得了疫病吗?”看着两人的气色,布拉西有些凌乱,此前他还怀疑这两个人活不过这个月。
阿玛多笑道:“感谢主的仁慈,我们痊愈了。”
“你们骗我!”布拉西愤怒的揪住了拉恩的长袍,被拉恩狠狠推在了一旁。
“不骗你,难道跟你一起送死吗?”
布拉西红着眼睛道:“汉内斯呢?”
拉恩没作声,阿玛多抿抿嘴唇道:“我想他已经到了主的神国。”
“詹妮莎呢?”
拉恩还是不作声,阿玛多干笑一声道:“他们一路同行……”
“你就这样看着?为什么不帮助我们?”布拉西再次揪住了拉恩的长袍,被拉恩一拳打翻。
“帮助你们?跟着你们一起送死吗?”
“我们做错了什么?”
“想想看你都做过些什么?詹妮莎受了那么重的伤,你把她留给了史丹利,她有可能活下来吗?你让汉内斯去偷袭酒馆,你知道酒馆里有什么样的人?那是一个五阶信徒,而且还是神眷者,如果不是受到酒神契约的限制,他可以轻松杀死我们所有人!”
布拉西流着眼泪道:“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主,我们粉碎了异端者的阴谋!”
拉恩放声大笑,笑得满脸苦涩,笑得眼泪直流:“为什么你们总把自己的愚蠢嫁祸于主?你们粉碎了谁的阴谋?你们杀死了盖萨克还是杀死了史丹利?还是杀死了酒馆的里毛头小子?他们才是阴谋的主使者!你们无非是欺侮几个平民罢了,欺侮平民对我们有什么好处,为神罚者带来更多仇恨吗?”
布拉西摇摇头道:“史丹利太狡猾了,我们本来可以杀了他,至于盖萨克,我们根本不知道他去了哪。”
“所以你们一无所知,你们只是做了一些毫无价值的事情,白白丢掉了性命,”拉恩咬牙道,“对付强大的敌人,要么杀了他们,要么不要招惹他们!你活到这把年纪,为什么不懂这么简单的道理。”
阿玛多想结束这场争吵,赶紧引入了正题:“盖萨克两个月前离开了牛角镇,他四处游历了一个月,又去怨霾山谷待了一个月,他就快回来了,身边多了两个三阶,七个二阶和五十一个一阶,明天一早就将抵达镇上。”
拉恩愕然道:“你们怎么知道的消息?”
拉恩道:“我在盖萨克身边安插了间谍,可盖萨克看管的太严,直到两天前我才收到了消息。”
“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们?”
“告诉你们有什么用?跟着你们英勇的战死,还是等着你们把战败的责任全都推在身上?”
布拉西打开了车厢的门帘,天已大亮,神罚者排着长长的队伍正在荒野中跋涉。
“我们这是要去哪?”
拉恩道:“离开牛角镇,离开盖萨克的领地,我们得去兰埔镇暂住,前提是那里足够安全,盖萨克已经向神罚者宣战,而且宣战的还不止他一个。”
……
沃姆被士兵们送回了酒馆,他在房间里吐满了虫丝,不吃也不喝,像个蚕蛹一样静静的躺着。
曼达熟悉他的习性,像这样躺上几天,他会脱掉几层皮,身体缩小一大圈,重新变回一条健康的虫子。
重获自由后,“诗人”也常来酒馆,他的双脚残废了,但每天早上都要爬到酒馆门前,唱起那首动人的歌谣。
“有一个善良的游吟诗人,把性命托付给了一个年轻的兄弟,那年轻人背信弃义,眼看着诗人掉进地狱,狠心置之不理,他拿走了诗人的财富,他拿走了诗人的一颗真心,他看着诗人忍饥挨饿,他欠了诗人五百个金币……”
一连唱了几天,曼达忍无可忍,捂住了诗人的嘴,温柔说道:“进来坐坐吧,里面有温暖的火塘和香醇的美酒。”
盖萨克子爵正式向神罚者宣战,牛角镇的神罚者迎来了春天。
第114章 冷遇
六月的第三天,消失了将近一个月的史丹利赶着马车来到了酒馆,他为曼达带来了一个惊喜。
“其实我早就该把金币送过来了,可萨格兰镇出了点小麻烦,那里的神罚者很强硬,他们杀了领主,占领了小镇,把那些被打散的神罚者集中在一起,打赢了几场仗,子爵信不过别人,让我亲自带兵去对付他们。”
萨格兰镇和牛角镇隔了三座镇子,盖萨克的子爵向那里派出了军队,证明他的势力范围已经覆盖了途中所有的镇子,据曼达所知,追随盖萨克的领主已经超过了十个,作为对抗神罚者的首要人物,他所掌控的势力甚至可以和侯爵比肩。
“原来是这样,”曼达点点头道,“所以你带来了多少金币?”
史丹利略微有点尴尬:“你一点也不关系战斗的结果吗?”
曼达笑道:“要是打输了,你还能活着回来吗?”
“说的有道理,”史丹利喝口酒道,“那些神罚者的确很强悍,可就是经验太少了,这也不怪他们,神罚军这些年没打过仗,而我们每年都要和周围的领主打上一两场。”
曼达点点头道:“所以你一定带来了很多金币。”
“别那么急功近利,多学点战场上的知识对你没坏处。”史丹利从盘子里拿出了几根鸡骨头,分别代表敌我双方,认真的讲解道:
“敌人以为我会和他们硬拼,古神信徒对神罚武士,一阶对一阶,二阶对二阶,普通士兵对普通神罚者,可战场上的事情哪有那么简单,天气、地形、兵种都有很多变数,我用二十个古神信徒加上六十个普通士兵,能击败五十个神罚武士加上两百名普通神罚者,你知道这其中的道理吗?”
“不知道,”曼达摇头道,“你到底带来了多少金币?”
史丹利一撇嘴,把鸡骨头扔在一边,叹口气道:“你可真是败兴,我原本以为那些金餐具至少能卖上五千个金币,可你猜我卖了多少?”
曼达思忖片刻道:“至少也能卖三千个。”
“你错了!”史丹利放声笑道,“那些餐具被王都的一位王都的富商买走了,一共赚了一万一千个金币!”
这番话差点让曼达跳到了桌子上:“所以说,我能得到三千三百个金币?”
史丹利点了点头,勾勾手指,让活尸抬上了三个箱子。
“三千三百个金币,好好数数。”
“不必数了,难道我还信不过你么?”曼达打开了箱子,看了一会道,“呃……是三千两百九十六个。”
史丹利愕然道:“你真的数过了?可别拿我的信誉说笑。”
曼达抿了一口酒:“这是奇美拉的天赋。”
史丹利回头看了看几个活尸,其中一个活尸从口袋里拿出了四个金币。
“真是死性不改!”史丹利怒道,“如果你不是这么贪心,也不会死在我手上!”
活尸惭愧的低下了头,曼达笑道:“我不是一个斤斤计较的人,更何况我还欠了你两百个金币。”
史丹利摆摆手道:“我们说好的,你帮我照顾路丽安,那两百个金币一笔勾销。”
曼达摇头道:“谈不上照顾,路丽安还帮沃姆治过伤。”
“你留着吧,诸神的时代就要回来了,这是大展宏图的好机会,想不想和我去战场上建立一番功业?”
曼达默然许久,微笑道:“你知道,我身不由己。”
“差点忘了,你是伯爵的人,”史丹利轻叹一声,“我明天又要出征了,这次是去兰埔镇,拉恩·皮古在那里集结了一支军队,他是个会打仗的,在迪尔国和云顶国打过神罚战争,这才是真正难缠的对手。”
曼达从箱子里抓了几把金币,放在了史丹利面前:“两百个,数一数。”
史丹利皱眉道:“我说了,这是我们之间的约定。”
“这不是还债,是送给你的礼物,我等待你凯旋的消息。”
史丹利一笑,搂过曼达的肩膀,和他碰了碰额头,喝光了罐子里的葡萄酒,带着活尸离开了酒馆。
曼达叫奥格和席尔瓦把箱子抬回了房间,等锁上房门,曼达用力捂住自己的嘴,流下了两行热泪。
三千个金币!这是几辈子都花不完的财富,炫目的金光让曼达的灵魂得到了升华。
他拿出五十个银币布置好了祭坛,带着自信的笑容召唤出了山羊老头。
山羊老头的脸上带着沉重的阴影,从祭坛之上俯望着曼达。
“我说过,还债之前,不要来找我。”
曼达从容的数出了八百个金币,摆在了祭坛之上:“我是个言而有信的人。”
脸上的阴影瞬间消散,山羊老头笑道:“亲爱的朋友,告诉我你需要些什么?”
“首先要扩展一下我的岛屿。”曼达直接拿出了三百个金币。
山羊老头笑道:“出手好阔绰,我得好好计算一下,你的岛屿能变成多大。”
曼达早就算好了,岛屿原来的容积是六十四块砖,当时花了五十个金币,每次扩容都要多给十个金币,六十个金币变成一百二十八块砖,七十个金币变成两百五十六块砖,八十个金币变成五百一十二块砖,九十个金币变成一千零二十四块砖,差不多有两立方米,加起来刚好三百个金币。
完成了岛屿扩充,曼达要为晋升三阶做准备了,他先拿出了一片银鳞蟒蛇的鳞片,请老头做个验证。
山羊老头看过一眼道:“给我二十个金币,我会告诉你答案。”
二十个金币?这老家伙真是贪心。
好在曼达财大气粗,给了二十金币,只换来了一个单词:“是的。”
一字万金,这钱也太好赚了。
“我要两只铜壳蜗牛。”
山羊老头摇头道:“没有。”
曼达一怔:“你是赫尔墨斯的使者,我可以从你这里买到所有东西。”
“可以能买到不代表一定能买到,我知道哪里有铜壳蜗牛,如果你真的想要,可以去猎捕。”
“在什么地方?”
老山羊伸手道:“二十个金币。”
曼达一怔,这老家伙为什么变得这么贪婪?
收了二十个金币,老山羊道:“在东海,有一座无名小岛,雇上两百名水手,从蓝波城出发,乘坐三层桨战船,大概半年就能抵达那里,岛上有不少铜壳蜗牛。”
曼达一怔,紧锁双眉:“老朋友,我们别开这种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