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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8章

赐我神之名-第28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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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次的惊人产量到底从何而来?曼达仔细回忆着当时的过程。
  他帮着柴格桑的部落打败了拜尔人,柴格桑在部落中央带着全体成员呼喊猛达·拜克噶的名字,当时部落的中央还堆满了拜尔人的首级。
  首级,人头,祭品……
  难道说……那就是一场祭祀?一场无意之中形成的祭祀?
  曼达一拍脑门,貌似这次用错了祭品。
  猛达拜库噶喜欢的不是熟食,是人。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喜好?曼达觉得自己不是特别残暴的人。
  上哪去找人当祭品?该死的拜尔人这段时间也不来了!
  思忖间,曼达忽觉心头悸动,下意识拿出了一枚符咒,紧紧攥在了手心里。
  这是用奥德修斯的血做出来的那枚符咒,曼达集中意念,听到了奥德修斯的声音:
  “你为什么如此愚蠢?”
  “你还有什么资格留在这里当国王?”
  “我延续了你上百年的生命,你为什么……”
  二十秒的时间很短,再加上声音断断续续,曼达只听清了这几句话。
  奥德修斯在跟谁说话?这个答案很好想。
  他转过脸对伯尤因道:“拉雷斯·罗拉亚当了多久的国王?”
  伯尤因想了很久,摇摇头道:“我不记得了,得去问问我的祖母,听我祖母说,她很小的时候,拉姆斯就是国王。”
  曼达仔细看了看伯尤因的脸,他的年纪应该在五十上下。
  “你祖母高寿?”
  “今年应该有一百六十三岁了!”
  “你高寿?”
  “明年正好一百二十岁!”
  “你之前送来的那些姑娘高寿?”
  “她们都能生孩子,都不到八十岁。”


第588章 盖亚的礼物
  派务士人果真不是曼达熟悉的人种,他们拥有神力,但完全没有神性,虽然他们不是古神信徒,但这些来源不明的神力造成了他们极为长寿,从伯尤因的表述中推测,他们的国王拉姆斯肯定超过了两百岁。
  他们的神力从何而来,曼达不得而知,现在也不是探究这个问题的时候。
  最关键的是,曼达听到奥德修斯说话了,虽然没有听到另一个人回应,但那人大概率是派务士王。
  这就意味着奥德修斯已经穿过了冻原,来到了派务士国,他将联手派务士王来找麻烦,曼达必须全力做好应对,无论神之名还是部落,被奥德修斯偷走都是分分钟的事。
  曼达先让伯尤因和柴格桑各自派出一队斥候,严密监视拉姆斯的部落,受到奥德修斯的控制,拉姆斯大概率会发动战争。
  骁勇的派务士骑士,骑上了精壮的冻原短腿长毛猪,每人带着一把五尺长的战斧,气势汹汹出发了。
  曼达很不理解:“我不是教过你们骑马了吗?我们不是从拜尔人那里缴获了不少战马吗?为什么你们要骑猪?”
  伯尤因解释道:“短途行军,战马有优势,长途跋涉,还是猪更厉害。”
  这种猪的腿这么短,怎么看也不像擅长长途跋涉的样子,可等看他们的行进方式,曼达被深深折服了。
  这种猪不用跑的,他们把肚皮贴在雪地上,四个蹄子像船桨一样在雪上划行,膘肥体壮的大猪就成了在雪地上移动的小船。
  “可他们也不需要那么大的战斧,这太容易暴露,斥候的主要任务是探查消息,不是与敌人战斗。”
  “战斧不只是用来战斗的,”伯尤因解释道,“冻原猪的皮很糙,骨头很硬,一般的斧头砍不开。”
  曼达愕然道:“你们吃……”
  “粮食吃光了肯定要吃猪的,拜尔人没粮食了,也要杀战马吃的。”
  雪上的战船,移动的粮仓,看着一头头战猪带着嘹亮的鼻息在雪中前进,曼达对这支斥候部队有了不小的期待。
  当然,一旦遭遇了奥德修斯,这支斥候部队完全没有抵抗能力,他们随时都有失忆的可能,甚至有反过来当卧底的可能。
  核心的战备要由沃姆来完成,现在正是他最忙碌的时候,他要在两个部落周围布下细致的防御,曼达还把瓜特尔从七星山带了过来,配合沃姆布置陷阱。
  除此之外还要对哨兵的阵型进行调整,这需要精准的部署。
  车尔丹的三阶技极限距离是四十步,在天河之尺的测量下,精确到一百零七尺,奥德修斯肯定比车尔丹的距离更远,曼达将这个距离乘以四,再加点零头,每隔五百尺布置一名哨兵。
  这点零头可不是随便添的,曼达为此做了复杂的演算。
  首先他认为奥德修斯的施术距离不会超过五百尺,而五百尺这个距离让两名哨兵之间还能勉强互动。
  假如奥德修斯走进了第一名哨兵的视野,这名哨兵遭到控制,第二名哨兵还有机会做出应对,就算第二名哨兵没有及时发现奥德修斯,第三名哨兵依然有机会逃跑或发出讯号,五百尺的距离,基本可以保证奥德修斯无法同时控制两名哨兵。
  假如奥德修斯突破了哨兵的防线,证明他的施术距离超过了五百尺,曼达必须启动备用战术,到时候只能由他和楚伊特接触奥德修斯,其他人必须撤离战场。
  试想一下,如果奥德修斯能在两百米外施展技能,这将是多么可怕的事情,曼达身边的每一个人都变得不再可靠,这场战斗的级别也达到了曼达不敢想象的地步。
  做好了准备,曼达开始思考一个问题,奥德修斯用什么方法控制了派务士的国王拉姆斯?
  从对话的内容来看,奥德修斯曾经延续过拉姆斯的生命,可奥德修斯有这个手段么?
  单纯从信徒的角度来讲,他应该没这种手段,因为雅典娜根本没有和生命相关的权柄。
  奥德修斯肯定借助了某种神物的力量,可到底是哪种神物能延长生命呢?
  把所有已知的线索集中在一起,曼达想到了一个关键因素,他把美杜莎叫了出来,问道:“你的头骨能否产生神力?”
  美杜莎眨眨眼睛道:“当然可以,我是神的女儿,我流着神灵的血,虽然失去了神性,但身体天赋还在。”
  “你没有原初之力,也没有信仰之力,你的神力从何而来?”
  “这有什么不明白,你的神力又从何而来?”
  “我是神的信徒,我的神力来自于神灵的恩赐。”曼达不明白美杜莎为什么要这么问,这是每个古神信徒都知道的常识。
  美杜莎接着问道:“神灵赐给了你什么?”
  “神灵赐给我了神之血,”曼达指着胸口道,“我有神血石,我的神力从神血石来!”
  “从神血石来,”美杜莎放声大笑,“好吧,就算是真的,神血石里的神力用完了呢?”
  “用,用完了,还会再有的,神灵还会再次通过神血石补,补充给我。”曼达有些口吃,他也知道这个解释有些牵强了。
  难道神力不是来自于神灵吗?难道信徒们口口相传的真理是错的?
  美杜莎笑着勾了勾曼达的鼻梁:“我的男人,你真是傻的可爱,你以为神灵会亲自赐予你神力?就像喂你吃面包一样,饿了就喂你吃一块?你以为神灵真的那么慷慨吗?在我活着的时候,宙斯的入阶信徒有上万人,难道宙斯要把力量分给他们每一个人吗?每次战斗,你的神力都会有消耗,消耗之后神灵再亲自为你补充?你以为神灵真的有那么好的兴致?”
  “难,难道,没,没有么?”这个深层次的问题,颠覆了曼达对自己的认知。
  他是赫尔墨斯的独苗信徒,在他看来,自己的力量都是赫尔墨斯赠与的,这是理所当然的。
  可美杜莎说的有道理,万一信徒很多该怎么办?
  宙斯辉煌的年代,曼达没有经历过,但他想到了另一位辉煌的神灵。
  神罚武士的数量有多少?如果都去瓜分神罚之主的力量,估计神罚之主也干不了别的事情了。
  神灵不是充电器,也不是加油站,信徒的力量来自别处。
  美杜莎解释道:“神灵只给了你方法,把体力转化成神力的方法,同时用神血提升你的身体天赋。”
  曼达指了指自己的胸口,问道:“也就是说,神血石,是个转换器?”
  “什么是转换器?”
  “就是把体力转换成神力的地方?”
  “差不太多,”美杜莎点点头道,“凝聚的神血越多,转换的能力越强,身体天赋也越好,实力也就越强大。”
  曼达揉了揉额头,美杜莎低声道:“是不是觉得头疼?这是凡人不该探究的知识。”
  是啊,不该探究,一旦探究清楚了,曼达只会为信徒的悲惨命运而感叹。
  他越发觉得信徒只是功能强大的机器人。
  平复许久,曼达问道:“你和我们一样,也是用神灵的血把自己的力量转换成神灵的力量?”
  “道理上是这么说,”美杜莎面带不屑道,“可我和你们不同,你们身上那几滴血不能和我相提并论,我的身体可以把体力完全转化成神力,几乎不需要任何时间。”
  转化效率百分之百,转化时间近乎为零,美杜莎的身体竟如此强大,等她恢复了身体,还会这么温驯么?
  今后该不会每天都要面对她的暴力吧?
  而且曼达还有另一个隐忧:“普通人能否从你的头骨中获得神力?”
  “那是不可能的,”美杜莎摇头道,“我的躯体只有在我的灵魂掌控之下会产生神力,除了一个部位。”
  “哪个部位?”
  “我的双眼,我的眼睛即便离开了灵魂也能获取力量。”
  “从何处获取?”
  “从我的祖母那里,大地女神盖亚,”美杜莎放慢了语速,眼神之中充满了敬畏,“我的双眼是祖母送给我的礼物,左眼决定生,因为所有的生命都来自盖亚的怀抱,右眼决定死,所有的生命都将回到盖亚的怀抱,只要有土地的地方,我的左眼可以释放力量,能治愈一切伤痕,只要有土地的地方,我的右眼可以吸收力量,能把我的敌人变成石头。”
  “被你的右眼变成石头的人,其实是被你吸走了所有的力量?”
  美杜莎点头道:“失去一切力量的驱壳,等于重新回到了盖亚的怀抱,变成了大地的一部分。”
  “被你右眼吸收的力量去了哪里?”
  美杜莎道:“当然是进入了我的身体,神力直接为我所用,体力被我转化成神力。”
  “如果把你的右眼和头盖骨放在一起,岂不成了神力的源泉?”
  美杜莎红着眼睛,憋着嘴,可怜巴巴对曼达道:“我那么爱你,你该不会这么对我吧?”
  曼达摇头道:“我没想这么对你,可有人已经这么做了,我猜拉姆斯的部落里,应该有不少石像。”
  奥德修斯肯定带着美杜莎的右眼,配合着那四片头骨,他几乎有用之不竭的神力。
  战术还要调整,每一个细节都至关重要,奥德修斯可能已经得到了神器,他的实力甚至在冥王半神阿基拉之上。
  手里还有几颗珍珠,赶紧转换成原初之力,原初之力越多,战胜奥德修斯的几率越大。
  转眼过去了五天,派务士王没有发动战争,奥德修斯也没有偷袭。
  到了第六天,派务士王亲自来到了伯尤因部落,他是来讲和的。
  国王认怂了?事情这么容易就得到了解决?
  当看到伯尤因率领整个部落跪迎他们的国王,曼达意识到事情没有解决,反倒变得更棘手了。
  千万别说什么吃软不吃硬,软的经常有毒,曼达软硬都不想吃。
  可如果冷酷到底,会不会毁了拜库噶的形象?
  面对一个上门哀求的国王,能挥的下去刀子吗?


第589章 四个要素
  派务士王拉姆斯毕恭毕敬坐在曼达面前,让部下献上了他的礼物。
  为了表达求和的诚意,他只带来了十六名侍女,没带一个男人,并且当众向曼达介绍了这十六位侍女。
  “卡莲、佳维、赛尔、香兰……她们都是我的侍女,派务士都认识她们,我没有带其他人来,她们身上没有武器。”
  礼物共装了四个大箱子,第一个箱子装着两千个金币。
  第二个箱子装了四十张纯白色的双头熊皮。
  第三个箱子装了两件战衣,一件是用六千多颗巨狼的獠牙串编而成,另一件使用一万多颗巨熊的指甲串编而成。
  第四个箱子最为珍贵,里面装着两件神物。一件神物是一副手套,曼达不知道它的功能,但能看出它的价值,三千四百个金币。
  另一件神物是山羊的头骨,应该就是老山羊所说的前任镇国之宝,这枚头骨的价值超过了八千个金币,不过这东西确实和潘神的脑形不像,潘神的脑形曲线平滑柔和,有一种自然素朴的美感,这颗山羊头棱角突兀,线条凌厉,犄角和眼窝大的离奇,虽然没有皮肉,但曼达能够想象出这只山羊活着的时候面目有多么狰狞可怖。
  “是个山妖,”意识之中传来了美杜莎的声音,“他的灵魂还在这头骨里面。”
  山妖也是神的孩子吗?
  “未必是神的孩子,但一定流着神的血,这只山妖的灵魂还在,他的头骨会不停滋生神力。”
  难怪会成为镇国之宝,只要能滋生神力,延续寿命,这样的宝物对拉姆斯而言就是最珍贵的。
  美杜莎的头骨肯定比山羊的头骨更强大,但必须配合美杜莎的右眼才能使用。这枚山羊头骨虽然没有那么高的产量,但拉姆斯也一定不愿拱手让人,有谁会嫌神力太多呢?
  送上如此珍贵的礼物,足见拉姆斯的诚意,况且他的态度还如此谦卑。
  在交谈的过程中,他不时向曼达行礼,并且一次又一次向曼达致歉:
  “远方的客人,来自罗姆路国的英雄,我想您应该看到了派务士人艰难的处境,我们对外乡人一直保持着戒备,初次见面时对您做出了许多无礼的举动,我为全体派务士子民,再一次乞求您的宽恕和原谅。”
  说完,拉姆斯又向曼达行了一礼。
  国王说了,这是为派务士全体子民请求原谅,伯尤因也被老国王的诚意打动,跟随老国王朝着曼达行礼。
  看看这高超的话术,看似唯唯诺诺,实际收效甚好,不知不觉之间,伯尤因已经重新回到了派务士人的大家庭,却让曼达成了一名外人。
  这种情况比拉姆斯直接发动战争要糟糕的多,因为曼达不能通过暴力来解决问题,老国王如此卑微的哀求,倘若曼达手起手落砍了他的脑袋,就连伯尤因都会把曼达当做残暴的侵略者。
  就算通过武力再次征服这个部落,猛达拜库噶也不再是派务士人的英雄,哪怕在曼达的胁迫下继续向猛达祈祷,其中也不会再有半点虔诚。
  成为征服者很容易,成为行走在人间的神灵,就是这么难。
  老国王再次向曼达施礼:“派务士人的全部财富都在这里,请您接受我们的歉意。”
  这一次,老国王故意用了派务士语,这显然是要划清曼达和派务士人的界线。
  按照常规套路,这个时候该用扯吉尔蛋的话术和老国王打太极,比如说:我们都是朋友,过去的事情就这么过去了。
  这个套路周旋一时倒也管用,可像这样周旋下去,曼达真就成了客人,客人就是客人,永远要看主人的脸色,曼达很快会被当做外人渐渐疏远。
  与其做这种无谓的僵持,倒不如直接放弃客人的身份,曼达猛地起身来到国王面前,以手按胸深施一礼,用流利的派务士语道:“陛下,作为派务士的儿郎,我的心永远忠于您。”
  拉姆斯舔着嘴唇半天不知该说些什么,他没想到曼达会说派务士语,也不明白曼达为什么自称派务士的儿郎。
  “我,我不是,太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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