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族:从只狼归来的路明非-第9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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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进入电梯,叶胜按下…10层的按钮。
“老家伙们本来是不同意在族地里安这些科技设备的,他们认为这些机械会有损家族的气运,坏了风水。”叶胜说:“后来见识到飞机大炮的威力,在枪械成为混血种战斗的主要兵器后,他们才意识到时代变了,才终于从固步自封里走出来一点,施工建造了地下仓库。”
“时代确实变了啊,还是枪杆子好使,刀法耍得再溜,百来人往那一站也只有死路一条。”路明非说。
“话是这么说,但对付纯血龙类还是得精英啊,你看我们在三峡那次,鱼雷也不好用啊。”叶胜笑着说:“那玩意把直升飞机都当成零食嚼的,要不是你,我们都得葬身龙口,变成它的排泄物。”
电梯门打开,黑暗中涌起乳白色的雾气。
“戴好面罩。”叶胜走出电梯门,从墙边取下挂着的防毒面具,“我们在这里放置了大量的水银,以你的血统这点水银蒸汽对你应该没什么伤害,但吸多了总是不好的。”
路明非点点头,把面罩戴在脸上。
“‘夔门’计划后,那条龙尸被曼斯教授移交给叶家保管,但这里终究只是一个地下仓库,不具备研究条件,只能保存。”叶胜在前面带路,明亮的灯亮起,“那具龙尸实在太大了,卡车都装不下,我们运过来都花了好大的功夫,不过这些开销由诺玛向学院的财政报销,我们没出钱,还赚了一笔保存费。”
“本来预计是11月份把它运走的,但后来学院那边好像又出了什么意外,计划又往后推了。”
地面刻的深槽组成了八卦图案,液态水银在深槽中流动,八卦阵的中央,巨大的龙尸趴着那里。
这是炼金矩阵,可以通过流动的灵激发某种炼金效果,镇压尸体,水银对龙类来说是剧毒,在炼金学上有相克的效果。
在尸体上还贴着很多黄纸符,纸上有用朱砂写的符咒。
怎么说呢,不贴还没什么感觉,一贴上去,就感觉这玩意仿佛下一秒要活起来一样,有点渗人。
“好像僵尸片啊。”路明非说。
“我也这么觉得。”叶胜摊摊手,“但是老人们说这些符咒有封印的效果,我也不知道到底有没有用,反正卡塞尔的教科书上没教这些。”
“也许这是咱们中国混血种的特技,说不准还有人会炼造龙尸当傀儡呢。”
“要真能炼,那还不得上天了去,要我说,这就是迷信。”叶胜摇摇头说:“不过话说回来校长为什么要你来看这具龙尸啊,我记得前几天我才提交了报告上去。”
“就是让我侦查一下你们保存情况好不好嘛,万一你虚假报告呢?”
“那路专员,你觉得我们的报告怎么样?”叶胜站在灯泡下,忽然笑了。
他的笑得很是僵硬,像是一个蜡像,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一阵阴风不知从哪里吹来,黄纸的符咒随风飘动,八卦阵上的水银泛起涟漪。
原本明亮的灯忽然开始闪动,忽明忽暗,什么东西哐哐哐地响起来。
叶胜的脖子朝下扭动,转了180度,女人的唱戏声传来,一开始还只是一个人的声音,唱到后面,到处都有嬉笑声,陪唱声,哭嚎声,一听之下仿佛有千百人。
防毒面罩从叶胜的脸上掉落,露出他惨白的脸,只有白仁的眼,眼底渗出鲜血,还有漆黑如墨,向外流淌着淤泥的血盆大口。
他的脖子伸长,像是蛇那样扭动。
下一秒,灯光熄灭,然后又瞬间亮起,叶胜的身影却消失在原地,一切归于平静。
路明非叹了口气,抓住了那只即将要触碰到他后背的手。
触感粗糙干枯,没有水分,冰冷无比,像是死了很久的干尸的手。
屈膝,下蹲,双手擒拿,腹腰合一,肌肉绷紧。
一个非常标准的过肩摔。
“哎呀!”那人似乎是没想到,发出了惊讶的叫声。
随后变成一声惨叫,似乎摔得不轻。
果然是这家,路明非看着穿少数民族衣服的路鸣泽,搓搓手,逮住这家伙的衣领,右手高高抬起,对准肉最多的屁股。
“终于让我逮住你了!”手掌高高地挥下,发出清脆的响声。
打了一下还没完,他的手再次抬高,然而某人却开始叫停了。
“等一下,哥哥!”路鸣泽伸出手掌,严肃地说:“我们是来干正事的!”
“干正事你还装鬼吓唬我是吧!”路明非丝毫不犹豫,手再一次拍到路鸣泽的屁股上。
“哎哟!”
装鬼?我见过的死人比你吃过的饭还多!
死人堆里我都睡过觉,会怕这玩意?
真有僵尸来了,也先得问问能不能抗得下楔丸的刀刃!
就算抗的下,还得想想能不能跟得上我的speed!
活着都不怕你,死了你还能把我怎么样?
路明非看见有异常就知道是某人在捣鬼,这小皮蛋,真的是一点都不学乖,要换以前,恐怕刚才戳那一下心脏病都得给吓出来,多半缩在角落里瑟瑟发抖,紧闭双眼乞求僵尸大哥吸他血的时候咬轻一点。
“叫你装神弄鬼!”
“叫你玩美少女养成游戏!”
“叫你装神秘!”
路明非每喊一下就要打一下路鸣泽的屁股。
路鸣泽似乎很倔强,硬是没出声。
路明非皱着眉,拍拍手站起来。
“这次就先饶过你,下次再来这一套,可没这么简单结束了。”路明非取下背上的包。
他来的时候带了两个包,一个装着龙鳞、砚台和老唐的电脑硬盘,一个装着楔丸,机械义手已经事先安装上了。
“下手可真狠啊。。。”路鸣泽揉了揉屁股,站起身来,看向路明非,叹了口气。
“东西都在这儿了。”路明非把东西都一一拿出来,放到地上,“叶胜呢,他去哪儿了?”
“放心,他在安全的地方。”路鸣泽盘腿坐在地上。
“所以,我们要怎么把老唐救回来。”
“你不是已经有猜测了么?”
“真的是那样么?你的能力有这么大?”路明非也盘腿坐在路鸣泽的对面。
“不,这不是我的能力。”路鸣泽摇摇头。
“那是谁的能力?”路明非询问。
路鸣泽闭口不言。
“汉朝时诺顿化名的李熊是被刘秀的军队所消灭,所以你让我去看《光武帝刘秀》,《诗》,《书》,《礼》,《易》,《春秋》,这是四书五经中的五经,五经之名定于汉武帝,是刘秀的六世祖,上面记载了一些古代的风俗,这龙鳞,是诺顿拥有巨大龙躯时的残留,而这硬盘,是诺顿作为老唐的残留,如果我猜的不错,这个砚台,应该是康斯坦丁的东西吧。”
“完全正确,哥哥,没想到你现在变得这么聪明了,弟弟我还真是刮目相看。”路鸣泽连连拍手。
“好歹我今年的成绩单也是一片a。”路明非说:“别扯开话题,电视剧和书,应该都是你要看的东西吧,毕竟你给我的任务,是‘过一遍’,不用理解内容,所以你一直在我身体里面么?”
“可以这么理解。”
“我也是龙么?未苏醒的龙王?”路明非侧头看向了那具龙尸。
“如果我告诉你,你就是龙王,马上你体内的藏了千万年的记忆就会苏醒,然后‘路明非’这个人格就会消失不见,你会怎么样?”
“我就在这儿,我所经历的一切自然不会是虚假。”路明非摇摇头。
“很好的觉悟,永远记住你说的这句话,还有,不用担心会有一个人格苏醒把你给消灭,这事永远不会发生。”路鸣泽无声地笑了,“还记得我们的契约么,当我们的交易结束时,你的生命归我。”
“所以当我的生命归你的时候,你就会鸠占鹊巢,借尸还魂,然后复活么?”路明非嘟囔着:“这是哪门子的nt夺舍之法,抢别人身体还要别人同意的。”
“这可不是夺舍,我们本就是命运相连的兄弟。”路鸣泽抚摸龙鳞的表面:“闲聊到此结束吧,子时已到,该上路了。”
龙鳞、砚台、硬盘,包括龙尸,泛起耀眼的光泽,路明非是身体也在发光,并且最为强烈。
“为了布置舞台,我可是花了不少功夫。”路鸣泽的声音透过刺眼的光芒传来,“诺顿准备好的卵就藏在白帝城的宫殿里,但具体在哪儿需要你自己去找,一个时辰,取回那个黄铜罐,我们的第一个契约就能完成,我帮你找了一个搭档,我们只有一个游戏币,失败了可就没有第二次了,加油,哥哥。”
。。。
长桌上燃着油灯,他猛地惊醒,从床上下榻。
火烛照亮了他的脸,眼里透着疑惑,他看着桌上的官帽和发髻,若有所思。
他披上上夫子和执事百官所穿着的长冠服,拿起油灯,推开带有纸窗的木门,来到走廊。
两个身披重甲的士兵手持红缨长枪守在门口,对他行礼。
淅淅沥沥的雨丝正从屋檐滴落,空气阴冷,道路潮湿,走廊上燃着火把,望过去,能看到巡逻的士兵。
“这雨下几天了?”他问。
“回李熊大人,这场春雨已经下了四天。”士兵恭敬地说。
“春雨么。。。”他抬起头,负手而立,走到屋檐边,伸出手,雨水滴在他的掌心,却是冰凉透心。
第一百六十二章 穿越剧
白帝城,关庙沱江边。
夜已经深了,四处静谧,只有夹杂着雨丝飘落的细小风声。
雨水落到江中,却没有泛起多少涟漪,远处,能看到河床上屹立的青铜城。
去年闹了旱灾,整条江水都干涸掉,即使连着下了四天的春雨,也无法滋润干枯的大地,只有小水坑和泥泞的土。
“参孙,多少年不见了。”李熊,亦或者说是诺顿,抬头望天。
一个庞然大物从天空降落,带着呼啸的风声,它浑身漆黑的鳞片张开,似是喜悦般凑向岸边的人影。
“哥哥,我们。。这是怎么一回事?”李熊身后,一个年少的小男孩发出疑问。
小男孩约摸十五、六岁,身上穿着简单的白衣,一头黑色的头发直披到腰间,眉清目秀,相貌偏向于中性,一副很好欺负的样子。
“我不知道,康斯坦丁。”诺顿伸出手,参孙很听话地俯下头,“我们。。。应当是死了才对。”
“那我们该怎么办呢,哥哥?”康斯坦丁往前走一步,拉住诺顿的衣角,金色的瞳孔里透着胆怯,“他们。。就要来了吧。”
诺顿轻轻抚摸康斯坦丁的头,拉住他的手,没有说一句话,只是安静地看着他的脸,和他对视,安抚他内心的不安。
。。。
路明非躲在枝头,屏气凝神,皱着眉看着下方窸窸窣窣经过的部队。
他们统一穿着南蛮少数民族的服饰,蒙住头和脸,一言不发朝着前方前进。
每个人背后都背着长弓,腰佩大砍刀。
这竟然是一群全部由弓兵组成的队伍。
要知道,古代的弓手都是精锐中的精锐。
虽然游戏和中经常描写弓手是弱不禁风柳腰细手的妹子,但实际情况却与此截然相反,能使弓的,都是大力士。
宋后常见的战弓有八斗、一石、一石二,
换做现代的单位,差不多相当于105磅、130磅、150磅的弓,而100磅,约等于45公斤。
明代《天工开物》中记载,“凡造弓,视人力强弱为轻重,上力为一百二十斤,过此为虎力,亦不数出,中力减十之二三,下力及其半。”
意思是上力120斤,中力约90斤,下力约60斤,而明朝的一斤相当于今天的1。2斤,由此可知,弓手都是一群胸毛比头发还多的壮汉,虎背熊腰才是常态。
弓手都是稀缺资源,可不是一般人能胜任的。
这些人背后的箭篓中都装着长条弓箭,不是电视剧里小小的一支,而是又大又粗又长,路明非隐约间能看到箭的头部,竟然是铲形箭。
这种箭是专门用来针对无甲目标的,中者立毙。
稍微目测,已有上百人从这条林间小路走过,他们完全直线前进,最前方的部队拿着陌刀在前方劈砍灌木开路,似乎是有什么紧急的事情。
一群拿着阔刀长弓的人自然不会是去别人家里做客,夜深人静,又有春雨遮拦视线,今天是个很适合夜袭的日子。
而这这附近的城池只有一座——白帝城。
如此看来,这些家伙,就是刘秀派来剿灭公孙述的队伍了。
古人向来喜爱称呼混血为“南蛮”,“胡人”,这些人穿着南蛮服饰,是在暗示自己是混血种么?
诺顿和康斯坦丁,恐怕就是在今天。。。
路明非小心地远离这支秘密部队,来到最高处的山崖眺望。
他的眼睛已经习惯了黑暗中的光线,高处的视野很好,能看到屹立在岛上的白帝城,还有远处的青铜宫殿。
白帝城周边本该是围绕的江水,这座城池是典型的军事堡垒,易守难攻,可如今江水干涸,徒步便可以从河床进入。
路明非听着树枝被踩裂的破碎声,这声音从四面八方传来,这片密林里,藏着很多人,似是一支训练有素的军队要去攻城。
这个时间点刘秀已经称帝,基本上统一了中国的东方,接下来便是西伐。
想要统一,白帝公孙述是讨伐的大头。
路明非和这些人的目标并不冲突,他要去取黄铜罐,这些人要攻城。
他望着远处的城市,忽然间耳廓微震,侧头一望,抽出楔丸,躲入岩石的阴影里,迈着幽灵般无声的步伐。
这是一处荒芜的山崖,没有密林遮蔽,只有几块大石头吸收着日月精华。
雨水让地面变得潮湿,踩上去,有青苔,很是滑溜,一个魁梧的身影从山崖下探头,却是一点都不笨重,像是灵活的猴子,几步便跨上山崖。
他的眼睛里燃着熔岩般的金色,接近两米的身高,铁灰色的半长发。
路明非松开了手,把刀插入刀鞘中,从阴影里走出来。
那人猛地回头,摆出一副跆拳道的架势,却在看见路明非的脸后,发出一声怪叫:“怎么是你!”
“你怎么会在这儿?”芬格尔绷紧的肌肉垮下去,长长地呼了一口气。
“我还想问你呢。”路明非说:“你怎么会在这儿。”
“我不知道啊。”芬格尔挠头:“我本来在酒店里看电视剧的,刚看到容嬷嬷扎紫薇,结果忽然那银针发出一道奇异的光,闪得我睁不开眼,再次睁眼的时候,就在这树林里了。”
“下边好多人。”芬格尔耸耸肩:“我看他们都穿着古代人的服饰,我们这是穿越了?被吸进电视里么?”
“倒不是吸进电视里了。”路明非叹了口气,“但是。。。怎么说呢,和你想的也差不多,就是穿越了。”
“真穿越了啊!”芬格尔吹了一声口哨:“那我们还回得去么?回不去岂不是留在古代三妻四妾,我听说你们中国的古代人,老婆多得用手指都数不过来,那不是爽歪歪。”
“你想多了,有钱才能三妻四妾,没钱连老婆都讨不到。”
“咱们可是现代人啊,什么炼钢造纸,肥皂玻璃,来钱的路数不是多得不得了么。”
“话是这么说,但你看咱俩这样子,像是会这些的么?”路明非拍了拍芬格尔的肩膀。
路明非望了望远处的白帝城,心中有些犹豫。
他在想要不要把事情的真相告诉芬格尔。
路鸣泽说给他安排了一个搭档,看样子就是芬格尔了。
一个时辰的时间,和上次一样,时间到了一切应该就会恢复原样。
雷娜塔从黑天鹅港里带出她的小熊佐罗,还有那些雪橇犬,这样看来,如果他能找到黄铜罐,老唐就能复活。
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