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族:从只狼归来的路明非-第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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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我知道你们都是天才,但是我可以告诉你们,比你们更加天才的人也曾在这个教室里考试,你们现在能想到的作弊手段,都有人尝试过。比如一个来自美国的心声研制过一种特殊的无线电波调制设备,借助这种设备,他把通讯电波伪装成太阳黑子爆发导致的无线电乱流,但他失败了,诺玛轻易地解密了他的信号。当我们出示证据的时候,他无话可说……”曼施坦因教授扫视一众新生,侃侃而谈,如同久经沙场的将军教训一批新兵蛋子。
第七十一章 巧克力色布加拉提
“嘿,兄弟,路,是你吗?”前排一个黑人学生小心地回过头竖起一个大拇指,压低声音,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
黑人牙膏不找这兄弟代言真是亏大发了。
“布拉德雷。”黑人兄弟伸出手,自我介绍。
“路明非。”路明非试图越过桌子之间的缝隙去和他握手。
仿佛一颗曼妥思掉进了可乐瓶里,教室瞬间爆炸,目光都移到了他的身上。
路明非的位置在角落,他来得又早,又特地隐藏了自己的气息,所以没人注意到他,但这名字一暴露出来,就像是一颗巨石砸进了平静的湖面,所有人都窃窃私语,把目光移到了那张脸上。
咋一看这张脸好像很普通,但如果细细品味,却又像是百年酒酿,越看越有味道。
几十个新生同时吸气,学院里没有人不知道路明非的大名,如果你还对“蒙面”和“变态”两个字陌生,那对不起,你已经OUT了。
“路哥哥!加油!明天我会给你助威的!”一个小丫头片子喊道。
“安静!”曼施坦因教授冷冷的目光移过来,大声训斥,“现在是考试时间,禁止大声喧哗!”
曼施坦因教授露出不悦的脸色,但学生们似乎并不鸟他,他们站起来鼓掌,掌声震耳欲聋,好多新生都像是打了鸡血般站起来,噼里啪啦的掌声响彻教室,还有人给曼施坦因教授递送过去暗含韵味的秋波。
曼施坦因教授气得鼻子都歪了,诺诺耸耸肩,瞧着曼施坦因的背影,也悄悄给路明非比了个大拇指。
所有人都站在路明非这边,曼施坦因教授没有一个同伴,他的弹药箱就像是他那光滑的头顶一样干净。
路明非四下张望的时候,才发现有一个人没有鼓掌。
那是一个娇小的女孩,阳光下,一身白色的T恤,一头颜色淡得近乎纯白的金发编成辫子,又在头顶扎成发髻,露出修长的脖子,白得冷冽的肌肤很有特色,路明非一眼就认了出来。
零,女孩的相亲资料还在他的枕头底下。
零似乎早上睡得很香,她是最后一个到座位的,掐着响铃的时间,所以路明非之前才没看到这个女孩。
终于,考试的铃声响起。
被黑人兄弟攥着手使劲握的路明非坐回了原位。
曼施坦因教授的大手在讲桌上用力一拍:“现在开始分发试卷,如果有谁想退学的,把手举起来,我会安排你们的退学手续!”
老虎不发威,真当他是病猫!
学生们纷纷安稳地坐在位置上,往一旁瞧,他们此刻又保持了安静,完美地踩在了规则的底线上,根据校规,曼施坦因教授只能把这股怨气吞进肚子里,他瞪了诺诺一眼,开始分发试卷。
“现在,关闭手机,和学生证一起放在考桌的右上角。”曼施坦因教授将试卷袋拿出来公示,以表明上面的封条完整,没有人拆开过。
路明非有些许紧张,虽然芬格尔和他吹了一整天他的血统有多牛逼,考试有多简单,让他赶紧“Rush B”,但真到了临场发挥的时候,手里的笔头捏起来却有一股陌生感。
曼施坦因教授按了按黑色的腕表,黑色的幕墙从雕花木窗中的夹层钻出来,所有的窗口都被密封。
同时,教室里的壁灯亮起来,白色的灯光照亮了每个人的脸,黑人兄弟转过来对着路明非微笑,他的牙齿在闪闪发光,路明非心想考试结束一定要问问这位叫什么布加拉提的兄弟用的是什么牌子的牙膏。
诺诺和曼施坦因教授分别在两边分发试卷,路明非从诺诺那儿接过试卷,他听到了其他人的惊叹声,因为试卷就是一张白纸,一片空白,雪白的水印纸,一个字都没有。
有人举手想发出质疑,但曼施坦因教授说:“没有任何问题,试卷已经分发完毕,我和监考学生以及医疗组都在教室外,这间教室由诺玛监控,你们可以聊天或者睡一觉,只是不要抄袭别人的答案。”
“别想着抄袭,因为每一个人的答案都会不一样。”小秃头的嘴角露出冷漠的笑。
随后,他和诺诺往教室外走,门被重重地关上,有学生像是白日见鬼那样挠着头对着试卷发懵。
“试卷是空白的,他们会在广播里播放音乐,把低声的龙文隐藏在音乐中。”
路明非回忆芬格尔的话,他是这里第二镇定的人,第一镇定的人是零。
“血统高的人会与龙文产生共鸣,此时就会产生零视,所谓3E考试,其实就是把你的零视画下来,诺玛会通过特别的算法分析,从而确定你的答案是否正确,因此每个人的答案都不一样。”
“一共12道题,答对6道的人过关,答对8道的直接可以选修高级课程,答对10道的就是‘S’级学生!”
按芬格尔的意思,路明非一定能答对12道题,他的血统会帮他轻松解决一切。
所有人都在说路明非的血统有多牛逼,连他自己都信了。
现存的龙文都来自于人类所知的龙族历史中最古老的皇帝“黑龙尼格霍格”,卡塞尔学院的混血种的龙血起源都来自于黑皇帝。
在大伙的吹嘘下,这次他连佛脚都没抱,完完全全放开了玩,和老唐还有芬格尔在游戏频道大杀四方。
巧克力染色的布加拉提从座位上下来,凑到了路明非边上。
“嘿,路,你知道他们在玩什么游戏么?也许我应该拿斯坦福的录取通知书的……他们给了我一份半奖。”布拉德雷抓着自己满头的小卷发,显然沮丧到了极点,“听说那里不考试。”
“如果我是你我就去斯坦福。”路明非说。
他要不是考不上大学,哪里会来这儿上学,难不成他高中毕业了还得在婶婶家混吃等死,或者进厂打螺丝?
有书读很不错了,他就想读书,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出了社会,你才知道,原来老师说的都是真的,校园是一个人会用一辈子去怀念的时光。
虽然偶尔要去参加什么实习和紧急征调,但看芬格尔那家伙,混得也很风生水起嘛,天天就在办公室里摸女职员的屁股,然后收集别人老大的八卦新闻。
广播放出音乐来,优雅的钢琴曲,掩盖住了学生们的窃窃私语。
路明非忽然又听到了钟声,悠长的钟声,还有溺水之人的呼唤。
“哥哥……竖起战旗,吞噬世界的时候,你会吃掉我么?”
“我要走了,哥哥,再见。”
那声音,就像是个哀求的幼兽。
第七十二章 倔强的孩子
教室里群魔乱舞,有人掰断白色粉笔跑到白板上流着伤心泪画抽象派的艺术画,有高挑的女孩凝视着空无一物的空气,仿佛被一个看不见的隐形人挽着腰似的跳舞。
巧克力色布加拉提流出眼泪,对着路明非诉说很多往事,关于他酗酒的父亲和挨打的母亲,他那可怜的外婆在后院种的石榴树和曾曾曾曾曾曾祖父被拐卖上船运到美洲的故事。
只有零坐在座位上答题,她是这里唯一镇定的人,因为路明非也站了起来。
他让开位置,有一个很柔软的小男孩楚楚可怜地望着他的板凳。
那不是路鸣泽,路鸣泽没有这么秀气,他虽然叫路明非哥哥,但一点都不像是个需要哥哥帮助的弟弟。
可眼前的小男孩不一样,他穿着一袭中国古风式的白衣,白净无暇,和他的胖嘟嘟的脸蛋一样白净,他头上顶着青铜做的冠,衣袖比他的手臂还长,伏案在考桌上,他把袖子撩起来,在路明非的答卷上乱画。
那根找芬格尔借来的黑色弹头笔,在男孩手里仿佛变成了古雅的毛笔,男孩竖起耳朵,似乎是在认真地辨别广播中那微弱细小的龙文声音,好帮助路明非通过艰难的3E考试。
路明非觉得自己不该去打扰他,莫名其妙的,路明非想起了小时候学习骑自行车的日子。
去婶婶家之前,他有属于他自己的一辆小自行车,后轮的两边有两个小号的辅助轮,所以即使不会骑,也不用担心摔倒,可是有一天,辅助轮被妈妈取下来了,他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开心地踩着脚踏板在泥巴路上一点一点往前挪动了。
他倔强地想用两个轮子的小自行车前进,可只是不停的摔到,摔在鹅卵石镶嵌的泥巴地上,膝盖摔破了皮,手肘摔得淤青。
他在没人的下午练习,一次又一次,终于在某一个瞬间,他又一次让小自行车的轮子转起来了。
风吹过他的脸,把他的头发捋得竖直,双腿发疯似的蹬,他在新建的泊油路上化作一道自由的风。
也就是从那一天开始,没有辅助轮他也能自由地和两个轮子的自行车在街上奔跑,即使后来因为脚滑摔在泊油路上,他脸上的笑容也没有消散。
路明非待在一边,看这个孩子认真的脸。
打扰别人认真做事很不礼貌,他就安静地等着。
小男孩的动作很优雅,腰挺得很直,一看就受过良好的教育,每当广播放一段音乐,他就在白纸上涂涂画画。
也许这就是自己的灵视,芬格尔说过,有人甚至会看到自己从未经历过的事情,像是刻在基因和血液里的片段,因为龙文的刺激而激发了出来。
这孩子说不定是他的祖先,温润如玉,像是苏轼那样一位出名的大文学家,路家祖上一定是书香门第,想到这儿,他的表情立刻变得严肃,端正地站在一边,他把自己当做书童,帮写字的老爷研墨拂纸。
他祖宗可是在给他答题耶,寒假回去了必须去认真翻看族谱,给老祖宗多烧点钱纸,什么别墅、宝马、智能手机,那必须烧一套备齐全,要是祖宗不来帮忙答题,他真要回去进厂打螺丝,去fsk做手机质检员了。
音乐不间断,3E考试的时间一共是3个小时,在这期间,音乐会连绵不断地循环。
其他学生还在纸上课桌上乱涂乱画,疑似路明非祖宗的小男孩已经放下了笔,将画满水墨风图画的白纸卷起来,小心翼翼地将笔帽盖在笔头上。
小短腿一蹭,他从板凳上跳下来,双手整理有些凌乱的衣角和衣袖。
他拱手作揖,对着路明非行礼,仪态非常恭敬,像是臣子在和君王行礼。
另一个声音在耳边响起,那声音浑浊有力,冷酷肃杀,一听就知道是个白起那样杀人不眨眼的杀神。
“所谓弃族的命运,就是要穿越荒原,再次竖起战旗,返回故乡。死不可怕,只是一场长眠。在我可以吞噬这个世界之前,与其孤独跋涉,不如安然沉睡。我们仍会醒来。”
“哥哥,死真的让人很难过,像是被封在一个黑盒子里,永远永远,漆黑漆黑……像是在黑夜里摸索,可伸出的手,永远触不到东西……”
男孩的腰压得更低了,他深深埋下头,原本就瘦弱的身影变得佝偻,他的双腿弯曲,甚至跪倒了地面上,对着路明非磕头行礼。
路明非心头一颤,他连忙过去,想把小男孩扶起来。
他的手触碰到男孩的肩膀,轻柔地往上抬,想把瘦弱的身躯抬起来,可小男孩比他想的还要倔强,颤抖的身体纹丝不动。
他在害怕,害怕被路明非抬起来,亦或是在哀求,哀求路明非不要把他抬起来。。。
路明非张嘴想说话,可一阵恍惚,阳光洒在了他的脸上。
第一眼所见的是一朵白色的茶花在粗瓷瓶中盛放,隔着那支花,白衣的孩子手持一管墨笔伏案书写,一笔一划。
“也许会死吧?但是,康斯坦丁,不要害怕。”肃杀的声音中透着温柔。
“不害怕,和哥哥在一起,不害怕……”孩子认真地说。
一瞬间有大火吞噬了阳光,被吊在高杆上的孩子变成了祭品,无数的人群在火焰肆虐的城市中怒吼,焦黑的人形在奔跑,某个巨大的影子发出痛彻入骨的哀嚎,火焰,吞噬了一切,赤红的岩浆和铁水如喷泉般涌出,淹没了一切。
路明非的衣服几乎要烧起来,仿佛撞破一层炽热的膜,从燃烧的城市里回到现实。
他浑身冒汗,因为极致的热。
教室里的学生还在表演行为艺术,布拉德雷靠在桌子上哭泣,喊着:“妈妈!不要打我!不要打我!”
一个冰冷的目光投射过来,那是零的目光,冰蓝色的眸子投射出白色壁灯的光。
她只看了一眼,又转而俯身书写答卷。
路明非看向自己的考桌,白纸被卷起来,黑笔被端正地放在桌子上,铺开试卷,水墨风格的山水画在纸上映出,那画工,像是国画大师。
第七十三章 罗纳德·唐
老唐一觉睡到了大中午。
这间屋子地段很差,晒不到太阳,衣服洗了都只能阴干,夏天还好,到了春天的梅雨时节,有时候会越晒越湿,还会长出滑溜溜的青苔。
这间屋子唯一的好处就是租金便宜,很适合他这样的穷人。
摸出手机,老唐看了一眼时间,12点34分,他从床上坐起来,拿起床边2。5L的大瓶的矿泉水往嘴里灌,牙都没刷,就从纸袋里拿出一个樱花饼,细细咀嚼。
坐起来在床上发了会儿呆,他下床洗了个冷水脸,坐在电脑前,打开猎人网站。
他无聊地浏览任务记录,不知不觉,他当猎人已经有些年头了。
罗纳德·唐,他不知道自己的亲生父母是谁,他是被收养的,高中就辍学,靠着这些秘密任务赚钱生活,不至于成为一个流浪汉。
无聊的人生没有目标,活着,就是全部。
游戏是个好东西,他在虚拟的世界提升数据,统领小兵,击败一个又一个对手。
有时候他也会去华人区打牌,麻将馆在咖啡馆旁边,有电动的机麻,五角就能续杯喝上一下午的茶,不过他只玩手搓的,这样如果赢了要付牌钱,可以少付一点。
猎人的世界充斥着危险,老唐有很多次都是险象环生,这个世界有很多未知的生物,最危险的一次遇到了经典僵尸电影里的“粽子”,幸好他运气好,走到了一个贴满符咒的陶土房里,不然脖子上恐怕会多处两个血洞,以后就穿着清朝的官员服饰,跳着走路了。
除非迫不得已,真的没钱吃饭了,他才会去接任务赚钱。
他只敢接危险性较低的探金任务,什么帮派混战,叙利亚枪雇佣兵招募啥的,一向都是无视。
他天生第六感就很准,哪个地方可能有陷阱,哪里是正确的路,冥冥中,他似乎能看到被隐藏起来的地图,一些古老的机关,他一阵瞎捉摸也能运气很好地过关。
靠着狗屎运和晦气的特殊能力,他的任务完成率相当高。
这是他第一次抢到运送任务,对方在猎人网站上找人,说明他们的人被死死盯着,只有外来者才有机会逃出监视。
运送任务可以很难,也可以很简单,只要不被人发现,那就是一场惬意的芝加哥旅行,反之,就会变成一场惊险刺激的逃亡之旅。
老唐有信心,只要放文件的那个傻蛋不被盯上,他可以做到完美伪装。
文件运送地点和时间,雇主昨天就发给他了,只要在明天下午的时候,把文件运送到位,他就可以带着一万美金远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