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族:从只狼归来的路明非-第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同时还会附上价值不菲的美金,婶婶家的宝马,还有路鸣泽的补习班,都是靠那笔生活费。
他在初中的时候很为爸妈自豪,读了很多考古的书,经常和兄弟们炫耀,走在校门外的小路上,他和同学津津乐道。
一排兄弟摇摇摆摆地走着,占据了半条街,他们大声说话,左摇右晃,但很快,就会有车来接人了。
一个吊儿郎当的兄弟立刻摆正了姿势,钻进车门走了。
一排人一个个离开,最后就只剩下路明非一个人踢着石子到处闲逛。
兄弟们羡慕他的自由,隔着车窗玻璃看出去,路明非的背影自由自在地远去。
“路明非家里对他最好了,从来不管他。”
他想去逛商城就去逛商场,想买冰淇淋就买冰淇淋,还可以去打台球,看电影。
其实他一个人的时候从来不去逛商场,在网吧坐到发腻之后,就回家了。
进楼却不进屋,从通往楼顶的铁栅栏钻过去,坐在嗡嗡响的空调外机旁边,眺望太阳从西边落下。
想想那个时候的自己,又寂寞又衰,还非得在同学面前撑脸面。
路明非摇摇头。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执念,在战与火中,他早就领悟了这个道理。
对他的爸妈来说,发掘考古就是他们的执念,比他们的孩子还要重要一些。
他不会怪爸妈,如果一扇门摆在他的面前,告诉他如果你走进这扇门,就可以回到苇名,但代价是十年不能和你的父母见面,他想,他犹豫一番后,也会带着楔丸走进去。
他不再需要别人的爱了,因为他自己就能爱自己。
在战乱的世界,他见过太多比他惨的人。
断了双腿还要售卖物品的商人,儿子死去无法从幻觉中苏醒的老妇人,追求不死而化作怪物的贵族。。。
他的这些小困难就像是个惹人发笑的笑话,要是开一个比惨大会,在海选赛他就会被淘汰。
有的吃,有的穿,有学上,有游戏玩,甚至还能有一个暗恋的女孩,每天晚上在梦里发春,这是什么神仙生活?
“有我的信吗?”路明非在传达室门口探头,拽着英文发音,“Mingfei Lu。”
“有,美国寄来的。”门卫扔出一封信。
信封里只有一张薄薄的纸,是拒信无疑。
凡是录取信,会夹很多的表格和介绍材料,厚厚的一摞。而感谢你的申请并遗憾你未被录取,只需要一张打印纸就好了。
撕开信封,来信竟然是用中文写的。
出国留学这事,是婶婶灵机一动一力主张的,押着路明非把申请表填了,还慷慨地付了每所学校几十美元的申请费。
路明非的各科成绩中,只有英语还算不错,跟着同班的英语狂人考托福的时候又走了狗屎运,考分不错,以他的成绩,上一本很难,如果能拿到美国大学的录取通知书,也算对路明非爸妈寄来的钱有交代。
不过说实话,他在苇名砍了两年,手都砍麻了,那些乱七八糟的英文字符和让人头晕的数字符号早忘完了。
你总不可能在和人决斗的时候还要温习一下牛顿三大定律然后再计算加速度和抛物线,从而在受力分析中判断出来最合适的出刀位置吧?
这根本不存在理论上的实现可能性。
出刀收刀已经成了路明非的本能,他怀疑现在他如果去做卷子,怕是连数学的第一道选择都要琢磨上半天,最后在转笔头和数个数之间念起“三短一长选最长,两长两短就选C”的独家秘诀。
在摸到那张纸的瞬间,他终于意识到了这个问题。
现在是五月份,离高考不到一个月,他到底要怎么样才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把那些遗忘的知识捡起来,然后在考场上从容地答题啊!
别说去日本留学了,有没有大学上都是个问题。
路明非,入学大危机!
第四章 嘟噜噜噜噜噜~
即使在苇名城砍砍杀杀了几年,但就像触景生情,当你坐在初中高中老教室里的老座位的时候,回忆就像潮水般涌出来。
路明非记得自己已经被十几所大学给复信了,好像只剩下最后一两个没有回复。
好在他内心强大,换做一般的高考生发现自己在考试前一个月忘记了所有知识,连题都读不懂,恐怕会直接尿裤子,当街哭出来。
“实在不行,就去参军嘛。”
听说军队补贴也不错,他从未想过这条路,他虽然学习成绩不好,但体育成绩也很差。
拿起信读起来,还好中文他还记得。
他的英文水准早就倒退到小学生水准,如果是纯英文,他只能在网上打开百度翻译,对照着纸上单词一句话一句话地敲来看。
这太麻烦了,反正都是拒绝,不用看也知道。
“亲爱的申请者:
感谢你对芝加哥大学的兴趣,但是很遗憾的。。。”
你看,我就知道吧。
他甚至没有往下看,不录取就不录取呗,谁稀罕,哼。
“等等,还有你的包裹。”门卫又扔过来一张单子,“签收一下。”
“我的包裹?从哪来来的?”
“跟着信一起寄过来的。”
路明非稀里糊涂签了字,拿到一只FEDEX的大信封,里面有个硬邦邦的东西,他拆开信封,倒出了。。。一只手机。
纯黑色的N96手机,里面还有一大半的电,名片里夹有唯一一个联系人,“古德里安教授”。
懂了,一定是寄错了吧。
他直接打了过去。
嘟噜噜噜噜噜~
电话接通。
“喂,你好,这里是卡塞尔学院的古德里安。”
字正腔圆的中文从电话那头传过来。
卡塞尔?不是芝加哥吗?
话说为什么用中文说话,这名字不是外国人吗?
果然是寄错了吧。
“你好,我是路明非。”
“什么!”古德里安教授的语气变得格外激动:“路明非同学!你有什么疑问吗?面试在下周三,地点在丽晶大酒店的行政层,早上九点开始,当然,如果你时间不够的话,我们也可以在你空闲的时候单独为你开一场面试。”
他听起来有些紧张,仿佛路明非才是教授,而他,则是那个面临挂科去请教授网开一面的差学生。
“卡塞尔学院会以最高标准接待每一个新生,你有什么要求都可以直接提出来,我们会尽量满足。”
还没入学,他就默认路明非是新生了。
路明非觉得他好奇怪,也许搞研究的脑子都有点问题,像是研究变若渣的那些药师,一个个都是疯子。
“不是,古德里安教授,你的手机好像寄错了,我申请的是芝加哥大学,不是你们卡塞尔学院。”路明非耐心地解释道:“不知道你的地址在哪里,我待会把手机给你寄回去。”
“不可能!不可能寄错!”
古德里安大喊大叫道,路明非听到了深呼吸的声音。
“——路明非,你读过那份信了吗?”
“读了啊,不就是一封拒绝信吗?”
“请认真地读一遍,我们将在周三上午九点在丽晶大酒店召开面试会,你一定要来!千万不能缺席!”
路明非听到了急促的脚步声,然后电话就被挂断了。
真是个怪人,信里还写着什么吗?
路明非摇摇头,把手机揣到兜里,提着牛奶,把信塞到装《小说绘》的塑料口袋里上楼了。
他的动作干净利落,单手提着一整箱牛奶爬上楼梯,连气都没喘一下。
夜晚,婶婶罕见地给路明非夹了一块肥瘦相间的五花肉。
“明非啊,多吃点。”她的声音简直温柔得不正常,“马上就要高考了,不要给自己太大压力。”
下午她和路鸣泽他爸讨论过这事了,他们悄悄观察了路明非半天,只觉得他到处都透露着别扭。
两人一致决定,在路明非上大学之前换好好待他,以免他发疯。
“对,明非,别累着了。”叔叔也给他夹菜,“考不上一本,上个二本也不错嘛。”
路明非愣愣地看着碗里满满当当的菜,浑身起了鸡皮疙瘩。
“叔叔婶婶,你们别这样。”
“对了,我今天下午在传达室拿到一封回信,他们说我可以去面试。”
他急忙把信封找出来。
未曾谋面的古德里安教授既然强调过让他认真读一遍信,他也就读了一遍。
上面也没写什么东西,就是说一个叫卡塞尔的学院接受了他的申请,让他去面试。
但那可是国外的大学耶,面试肯定都是纯英文,他怎么可能过得了。
叔叔婶婶也没问他,所以读完之后,他就把这事给抛到脑子后面了。
现在,这封信终于派上了用场。
这。。。
叔叔婶婶面面相觑,桌子上摆的那个黑色N96仿佛就是一块砖,重重地掉在了他们的脑袋上。
婶婶很想大吼,但看着路明非一脸微笑的脸,她又把话憋了回去。
“明非啊,婶婶待会和叔叔讨论一下,你先去玩吧。”她的嘴角有些抽搐。
把东西带回了房间,她和叔叔小声讨论了起来。
“这肯定是骗子搞的!而且是小区里的熟人!”
“可哪个骗子会花几千块钱买一个N96?”叔叔在那只纯黑的N96上不断印着自己的手印。
“打电话吧,打个电话就知道了。”
嘟噜噜噜噜噜~
“路明非!你想好了吗!”一个激动的声音。
“那个,我们是路明非的婶婶和叔叔。”
“哦。。。”电话那头的人明显有些失望,但他很快调整了语态,终于像是一个大学教授,而不是一个疯子了。
他用非常专业的语言为叔叔婶婶讲述了卡塞尔的建校历史,以及他在哈佛大学就学的经历,把叔叔婶婶说得晕头转向。
两人连连答应着,说一定会带路明非去参加面试。
与此同时,路明非跑到了网吧。
他决定在今天,和路鸣泽做一个了断。
“夕阳?你上来啦?”
简简单单的问候,路鸣泽每次在屏幕上打出来的时候,都会让路明非觉得一种很急色的期待。
“嗯,贪吃蛇,我得退网了。”
“啊。。。。。。”
那串省略号拉得很长,路明非忽然笑了,笑得很开心。
第五章 九郎是谁!
“我要去国外留学了,以后不能再和你聊天了。”
打完这串字符,路明非就把“夕阳的刻痕”给注销了。
给堂弟留一个念想吧,毕竟距离产生美,他完全可以在想象中把“夕阳”捏成他喜欢的形状。
切换到另一个QQ,戴棒球帽的女孩头像依旧是灰色,也没有回复路明非的留言。
算算时间,都是两年前的留言了。
他都忘了自己说了什么,打开聊天记录一看,才发现原来是在问陈雯雯去不去参加明天的文学社活动。
陈雯雯并不戴棒球帽,她喜欢穿白色的棉布裙子,一头细软的长发总是垂下来,很漂亮。
但奇怪的是,路明非已经想不起陈雯雯的脸了,他只记得那个白裙子的女孩很好看。
他努力的回想,苗条纤细的身影逐渐浮现,白色蕾丝边短袜,方口皮鞋,青涩略有起伏的胸部,洁白的脖颈和锁骨,一切都是那么美好让人心动。
可到了肩膀以上的部位,他竟然只看到一个没有五官的脸上挂着三个黑色宋体大字,写的是“陈雯雯”。
他确实想不起陈雯雯长什么样了。
犹豫一下,他还是在聊天窗口打字:“明天我不参加文学社活动了。”
又想了想,他把句号改成逗号,加了一句“对不起”。
他像是如释重负一般,瘫在了网吧的沙发上。
他并不是对陈雯雯还留有什么感情,只是他恍惚间发现——
十八岁的他已经离得那么远了。
他莫名的有一种孤独感,隐约间,他听见远处的钟声。
钟声回荡,像是仙峰寺的那口铜制大钟。
他想到了冰凉潮湿的地下水道,想到了炮火枪鸣的苇名城,想到了生人勿进的仙峰寺。。。
他猛地一惊,看向了完好无损的左手。
为什么会有那么单调的钟声?路明非意识到有什么不对,眼神立刻变得深邃起来。
他在网吧,即使很久没来了,他也记得这附近没有什么大钟。
而且周围本该是嘈杂的键盘声和骂声,这些声音都去哪里了?
他有些后悔没有把楔丸带上,那是他最好的伙伴,但明显,那是一把管制刀具,带在大街上是会被警察叔叔请去局里喝茶的。
虽然没有武器,但他的身手依旧敏捷,他看了一眼,飞快地跳起翻滚,随手从网吧厕所边挑了一根沾着水的拖把。
路明非四下张望,上网的网瘾少年和负责收钱的网管都消失不见,只剩下座位前发光的屏幕,但上面的游戏画面也消失了,转而变成老式黑白电视里的灰色碎花,还有电流的嘈杂声音。
他握紧拖把的把手,望向网吧的出口。
逃跑这块他可是一流,在苇名,只要他想走,没有任何人能追上他。
不过那是在有忍义手的勾索的情况下,但就算只是跑酷速度,他也有信心把任何一个敌人甩在屁股后面。
“话说回来,这里不是讲究科学的和谐社会吗?”
“你觉得孤独吗?”
一个声音从他原本的座位上传来。
所有的灯光熄灭,世界仿佛变成一个封闭的黑匣子,唯独两道聚光灯照亮了路明非和坐在桌子上的那个小男孩。
男孩看起来是个中国人,大约十三四岁,穿着一身纯黑的小西服,方口皮鞋套着的纤细双腿在桌子底下摇晃。
稚嫩的脸上流着辉光,圆润的脸五官精致,看起来介乎男孩与女孩之间。
路明非不知道这么点大的一个孩子为什么脸上流露出那种“我已经活了几千年”的沉默和悲伤。
男孩注视着他的眼睛,默默地看着,就像是在看海。
黄金般的瞳孔里流淌着火焰般的光,仿佛一面映着火的镜子。
“哥哥,你的眼神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深邃了?”
“哥哥?你是谁?”
“我是路鸣泽。”
“路鸣泽?”
不可能,路鸣泽明明是个身高160厘米,体重160斤,还因为青春期的到来脸上长满座疮的小胖纸,怎么也和眼前的这个俊俏小男孩搭不上边。
“交换吗?”男孩轻声问。
“交换什么?”路明非听不懂他在说什么。
“交换吗?”男孩再次问。
“你知道苇名城吗?”路明非放下手里的拖把,缓缓朝男孩走近。
他不觉得这个小孩能对他产生什么威胁,也可能是他潜意识里想亲近这个男孩。
“苇名。。。城?”男孩歪着脑袋。
“那里有一个叫做九郎的孩子,和你很像。”路明非坐在了男孩的身边,两束聚光灯汇聚到一起。
他从男孩的身上感觉到一种极其强烈的无助感,还有仿佛数千年沉淀下来的悲伤和孤独。
“他和你一样,长得很好看,但是他可是会笑的哦,来笑一个。”路明非揉乱了男孩的头发,手拉着他的嘴角,摆出一个难看的笑容。
男孩飞快地刨开了路明非的魔爪,嘟起嘴,叉腰,一副很不高兴的样子。
“九郎是谁?为什么我不知道?”
“九郎就是九郎啊。”路明非抚摸男孩的头,“别担心,大哥哥在这里,有什么事给大哥哥说吧。”
男孩的眼眶里忽然涌起了泪水,“九郎是谁!”
他委屈得像是个被父母弄丢了心爱玩具的无辜小孩。
“别哭啊,别哭。。。”路明非手忙脚乱的,他从来不会哄别人开心。
路明非的双手穿过小男孩的手臂,像是哄宝宝那样把他举起来,举得高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