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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西游之绝代凶蟾-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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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幸好凤凰公主没有跟着铁树王回来,父亲杀死母亲和哥哥这种事,亲眼看到跟事后听说肯定不是一个概念。
  经历了这件事,凤凰公主性情变了,成熟了,她不再养毒了,也不想再炼蛊了,谁劝都没用。
  半年后,金苗王子金秀亲自赶来铁树寨,他要开始炼蛊了,想见见吉达布,顺道取取经。
  当小公主将事情始末告诉他后,他也只能为花苗惋惜,怅然若失。
  一年后,便传来了消息,金秀炼蛊成功,至于到底炼成了什么蛊,是他的大蜈蚣还是大蜘蛛,没人知道,其实,也没人想知道。
  又过了一年,小公主和黎阳成亲了,那年他快十七岁了,在苗疆已经算是大龄剩女了。
  三年后,铁树王病死了,他还不到五十,不算长寿,也不算短命,那个年代的医疗卫生条件,也就是这样了。
  人啊,就是这样,年龄大了就要想开些,毕竟,只有身体是自己的,百年之后,大家都是输家。
  死之前他,还念念不忘逃跑的蛊王,还有蛊王珠,如果不是这事,想来他本来还能多活几年的。
  铁树王的次子继承了王位,凤凰公主和他不熟,云翔当年也没见过他几次。
  即位后,新王对凤凰公主很冷淡,毕竟他们不熟,但也谈不上不好,蛊王会不会回来,他心里也是没数。
  四年后,新晋长老黎阳借蛊王使者的名义杀死铁树新王,伙同大长老巴长老,一同扶持凤凰公主登上了王位。
  苗疆不似中原,没有牝鸡司晨的说法,女王自古以来就不少,现在许多寨子还处于母系社会,倒也不会太过令人无法接受。凤凰公主在花苗人中威望很高,反对者并不算多。
  五年后,凤凰公主在生育第三胎孩儿时难产而亡,还是那句话,那个年代的医疗卫生条件,也就是这样了,王夫黎阳被推举登上王位。
  同年,巴长老病逝,享年五十三岁,算是高寿。
  黎阳在位时,为了对抗白苗的压力,铁树寨裹挟鬼云等大寨东迁,建立黎疆城,花苗各寨纷纷并入,结束了以前松散的联盟部落式的生存方式,进入了发展的快车道,实力越来越强大,很快便成为了不下于大理城的大城。
  两百年后,青苗王皮罗阁吞并白苗,在南诏城建立南诏国。
  建国两年后,南诏国吞并花苗,绿苗、金苗等族,统一大半个苗疆。铁树、金秀等王族就此湮灭,兴盛一时的苗疆百族就此消亡。
  苗人不重修史册,加之南诏国统治者有意为之,因此,后世子孙便渐渐不知百族之名。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随着黎氏家族的消失,黎疆城之名渐渐讹传,后世记载,称为“丽江城”。
  第一卷苗疆完
第55章 完结语+开卷语
  转眼的时间,第一卷就写完了,依照提莫的习惯,总结一下第一卷,再预告一下第二卷。
  大家都知道,这本书的主角起点很低,也没有明显的金手指,所以第一卷的故事选择从苗疆切入,也是无奈之举,毕竟,没有比苗疆更适合蛤蟆的舞台了。
  随着主角离开苗疆,故事的开端也告一段落了。但是苗疆的人物,以后还会有出场,小公主、金秀还有蜈蚣和蜘蛛,那些都是一定会出场的重要人物,当然,他们出场的方式,肯定会有些不同了。
  第二卷中,主角就会开始遇到西游中的更多人物,场景将会切换到中原,故事也会逐渐展开,主角会深入到妖怪的社会中,开始自己的历练,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之前提莫也说过了,对于“西游”,我定义为“西天的游戏”,所以这本书里的故事,更加会集中于主角如何参加到这场游戏之中,又会扮演怎样的角色。
  对于那场旅行本身,虽然重要,却并会不是这本书的主要关注点,毕竟,关于那个的故事现在起点已经很多了,大家也看腻了,不如就来看看这场旅行背后的故事吧。
  另外,需要作出一些预警,非常重要!
  本书的设定,主角是修妖,不是修仙,而主要的区别在于,大多数妖怪是吃人的,人作为万物之灵,在妖怪的修炼过程中有重要作用。
  而本书的主角作为上一世的退伍军人,谨守底线,坚决不肯吃人,所以在修妖的过程中可以算是一步一个坑。这是前期一个贯穿的主要故事线,也正是这个故事的魅力之一。
  对于这一点,我想大多数小说都会回避,但我不会,修仙是修仙,大家可以去看《凡人修仙》,但我这个是修妖,没有仙气,也没有那么多的风花雪月,有本质性区别。
  根据《西游记》原著,包括猪八戒、沙僧、牛魔王,这些妖怪都吃人,我会对此进行重新解读,也算是忠于原著的一部分。
  这本书,将和所有修仙小说、西游同人都不同,请大家拭目以待。
  如果这个设定会让许多看官感觉不适,那么在此我先对大家说一声抱歉。当然了,如果有人确实无法接受妖怪吃人的设定,可以当做这本书已经完结,不用再看后面了。
  这也算是起点第一次有作者主动劝退读者了吧,哈哈,提莫的胆子真的不小。
  最后,再次感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感谢书友:不坠青云233,狂暴天使546,浅浅碧玉凉,糖衣炮弹1127,南天两剑,香自故乡来,一路_远行,叶辞雪,0字,完美世界03,地球往事2019的打赏,谢谢大家。
  最后,给大家来个freestyle。
  呦,呦,切克闹。
  今天热度很高,提莫心情很好,趁这机会跟书友把剧情唠一唠。
  一位退伍军人,摄影技术很吊,有车有房妻女双全是我的主角。
  出差不慎跌倒,穿越成为蛤蟆,这种经历实在悲催还有点搞笑。
  苗疆公主很俏,蛤蟆有点发飘,撒娇卖萌又杀敌无数功劳不小。
  说来地方也巧,苗疆蛊术精妙,一顿折腾死去活来差点坟头长草。
  要说还是主角,实在太过经造,最后不但炼成蛊王还吐出了法宝。
  法宝惹人眼红,别指望完璧归赵,为了保护我家公主我不能不逃。
  我知道你还想要,可惜剧情还没到,想知道的朋友请你打赏加推荐票。
  提莫业余水平,纯粹就是自嘲,各位书友,见笑。
  明天开始上传第二卷。
第56章 水怪
  长江,乃是华夏第一大江,长江流域文明,自古就是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滚滚长江东逝水,孕育了无数的华夏生灵。
  长江盛产鲤鱼,虽不如鲫鱼的肉味鲜美,但胜在物美价廉,仍是江畔的普通劳动人民喜闻乐见的美食。
  云翔上一世也喜欢鲤鱼,虽然后来他吃过了无数的山珍海味,却觉得始终比不上幼时,在老家吃的那种满满土腥味的黄河鲤的味道。
  这一世,他确是无此口福了,因为鲤鱼刺多,而这一世的双手,根本无法挑出鱼刺,这不得不说是一种遗憾。
  可他却做梦也想不到,人无伤虎意,虎却有害人心,他会有那么一天,差一点成了一条鲤鱼的盘中餐。
  那天,他正在江水中畅游,极目楚天舒,缅怀着上一世一代伟人的风采。
  正游在江中心,他忽然感觉到周围的环境有些不对,水中莫名地有一种暗流,周围的鱼虾,都排着队在朝着同一个方向游去。
  “莫非是有什么宝物?”这是云翔的第一反应。
  这也怪不得他,按照前世看过的小说和影视作品,水下未被发掘的宝物一直都是不少的。
  这等机缘,他自然不会错过,忙划动四肢跟着鱼虾群向前游去。
  越是靠近,鱼虾群便越是密集,那种暗流的感觉,也是越来越强烈。
  待得离那位置还有不到五十米的距离了,忽然,他感觉有些不对劲,停了下来。只见周围无数鱼虾涌到了一个位置后,便纷纷沉入水中消失不见了,那水下好像有着什么可怕的东西,吞噬着一切生命。
  我晕,这个怎么看着不像是什么好路数啊。他停下了身形,开始分析着对面的情况,没想到,就在这个时候,周围的鱼虾群却忽然都停顿了一下,然后好像失去了吸引,缓缓地散开了。
  “什么情况?莫非是宝物被吃完了?”云翔略感诧异,正考虑是否再凑过去看看。忽然,只见之前那个鱼虾消失的方向,一个巨大的黑影从水下慢慢浮了上来。
  “我靠。”此情此景,已经不需要再分析什么了,这分明是有怪兽啊。
  再有这些异象,打死也不往上凑了,电视里说的机缘,果然是比传销还不靠谱啊。他心中暗骂着,便毫不犹豫地一翻身,扭头向着远方游去。
  感觉身后有水流向着自己的方向追来,他抽空回头看过去,只见那黑影至少有五六米长,如同鱼雷般向着他射来,看速度,至少比自己快上一倍。
  云翔此时心中一阵气恼,才离开苗疆不到三个月,怎的如此霉运当头,河里游个泳也能碰到水怪,这里又不是大海,怎么会有如此大的水怪,这个头,都敢上大白鲨了吧?
  不行,这样下去,对方追上自己连半分钟都用不了,必须想想办法。
  心中一动,他暗暗运转百毒珠,四肢仍是使出吃奶的力气划着水,一股墨绿色的烟雾在他身后的水中荡漾开来。
  放毒,这是他唯一的办法了,此时情况危急,他也顾不得水下翻起白肚的一些小鱼小虾了,谁的命都没有自己的重要。
  片刻后,那黑影进入了绿雾的范围,似是受了一些影响,速度开始慢了下来,已是比自己快不了多少了。
  云翔暗暗舒了一口气,百毒珠的毒性有多霸道他自己最是清楚,只要短时间内水怪追不上来,给自己足够的时间放毒,就算是条鲸鱼也能把他拖死。
  又过了半晌,那黑影忽然顿住了身形,接着便沉入水中不见了踪影。
  云翔提着的心放了下来,放出去的毒素都够毒死上百人了,再大大水怪只怕也早已死透了,倒不妨在此等着看看,看待会翻出来的会是个什么物种。
  忽然,一股水流从自己的脚下下涌了起来,速度迅猛无比。
  云翔再次大惊,由不得多想,双脚在那涌起的水流上猛然一蹬,便从水里跃到了空中。
  这一招是上一世自己和朋友在河里游泳练出来的,唤作鲤鱼打挺,需要的身体素质和协调性极高,他是朋友中少数几个能在水里跃起五十公分以上的,此时完全是凭着本能的身体记忆施展出来的。
  当然,现在他的腿部力量比上一世强了至少十倍,加上蛙璞的作用和水流向上的托举之力,这一下跃起足有六七米高。
  紧接着,他便看到了真正的鲤鱼打挺。一条浑身红鳞的大鲤鱼,头部跟卡车头差不多大,大张着嘴,跟在他身后跃出了水面。
  这是鲤鱼成精了?云翔此时心里只有一个念头,祈祷大鲤鱼跃起的高度不如他,否则,他短暂的穿越生涯就这么结束了,实在是有些不甘心。
  也许是神明真的听到了他的祈祷,也许是霉运真的触底反弹了,当他和大鲤鱼短暂地停顿在空中的时候,鱼口离他只有不到十公分的距离了,他甚至可以闻到对方嘴里的泥土腥味。
  啪地一声巨响,大鲤鱼率先落了下来,拍在了水面上。云翔此时也不再留手,将全部内力灌注与双腿之上,借着下坠的力道,狠狠地踹向大鲤鱼。
  噗,鳞片飞溅,云翔的双腿狠狠地戳进了鱼腹之上,奈何大鲤鱼的身体实在是太大了,足有近一米的厚度,他的双腿虽然扎进去十多公分,但显然不可能对其造成致命的伤害。
  他早有准备,全力运转起百毒珠,毒素顺着双腿源源不断地向着大鲤鱼身体内涌去。
  这大鲤鱼可能是真的成精了,身体内对毒素竟有一股极强的排斥之力,使得云翔需要运转全力,才能把毒素一点一点地注入鱼腹之中。
  这种情况他可是从未遇见过的,打个比方,就好像上一世用针管打针一般,需要使很大的力气,才能将药液注入身体中。
  不过,如今命悬一线,他也没有别的选择,只能用尽全力放毒,若是等大鲤鱼恢复过来,他还是难逃一死。
  大鲤鱼自他双腿插入肚子上,便一直疯狂地挣扎着。可随着他将毒素持续注入,那挣扎的力度已是越来越小,排斥之力也越来越轻。
  云翔眼见毒素起效,便打起精神更加全力施为,誓要将此鱼怪斩杀当场,这样的怪物,留在河里,早晚都是个祸害。
  忽然,一个孩童般的声音在他脑海中响起:“住手,不打了,不打了,我投降了,我不吃你了。”
  云翔闻言顿时一愣,半晌才反应过来,这声音是来自大鲤鱼。
  他万万没想到,这大鲤鱼居然有灵智,还会他的独门秘技心灵感应。
  “快住手,我承认打不过你,你别杀我,我以后再也不吃你了。”脑海中的童音再次响起,已带了哭腔。
  如此纯真的童音,让云翔心头瞬间一软,暂时停止了毒素的注入,也传音道:“你为什么要吃我?”
  “因为我饿啊。”童音天真无邪,答案却让他无法反驳。
  “这里这么多鱼虾,你为什么追着我吃?”他再次问道。
  “因为你肉多啊,而且我没吃过。”又是个无懈可击的回答。
  “你真的不吃我了?”
  “保证不吃了,你比我厉害,我吃不了你。”这大鲤鱼好像纯真得有点傻。
  云翔略一沉吟,觉得难得有同类可以交流,对他的来头也有些好奇,便收起了杀心。
  “那行,我不杀你,你千万别再吃我了啊,我告诉你,我一身是毒,吃了我你就死定了。”说罢,他用力拔出了插在鱼腹上的双腿。
  大鲤鱼仍是奄奄一息的模样,翻着肚子躺在江面之上。
  “你能帮帮我吗?我没有力气,翻不过来了。”大鲤鱼哀求道。
  云翔看大鲤鱼实在可怜,略一运转百毒珠,解去了他身上部分的毒性。当然,还是留了一部分,防人之心不可无。。。。。。防鱼之心也不可无,他又不是第一天出来混。
  大鲤鱼精神明显好了一些,努力地翻转了身体,看了他一眼,便又沉下水面去了。
  云翔拖着疲惫的身体向岸边游去,虽然搏斗时间不长,却是用尽了他全部心力,也是累得够呛,需要上岸找个地方休息。
第57章 分道
  次日醒来,已是日上三竿,云翔略一思索,便决定去找大鲤鱼,他身上有太多自己想知道的答案。
  果然,大鲤鱼很好找,他很快便找到了一个鱼虾汇聚之处,在感觉到他靠近后,大鲤鱼便从水下浮了上来。
  “我身上还是没什么力气,你帮我把毒解了吧。”大鲤鱼一见他就开门见山地道。
  云翔略一沉吟,道:“我就是来帮你解毒的,不过你先回答我几个问题。”
  “好。”
  “我叫云翔,你叫什么名字。”根据前世打探消息的经验,他知道审问要从最简单的问题开始。
  不想这问题似乎把大鲤鱼难住了,沉默半晌,方才回答道:“云翔,我没有名字啊。。。。。。我比你大,你就叫我大大吧。”声音还是纯真而可爱。
  云翔沉默了,冷冷地看着大鲤鱼,大大在他老家就是父亲的意思,他想知道大鲤鱼是否故意占他便宜。
  大鲤鱼明显看出了他的不乐意,忙道:“算了,我是条鱼,那你叫我鱼鱼吧。”
  云翔还是沉默,咽了咽口水,上一世他吃过一种陕西小吃叫浆水鱼鱼,酸爽可口,现在想起来真的是无比的怀念。
  大鲤鱼见他还是不说话,道:“这个也不好听吗?那你帮我起个名字吧。”
  云翔想起了前世的一部电影,无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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