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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9章

超凡贵族-第29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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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可他沉默寡言,木讷呆板,不善交际,不懂变通,连伍长都没能当上。卡奥却很喜欢野狼,视他为心腹,让他专门负责小队的军纪。
  正如塞宾斯的继母玛西所说:有拳头,有头脑,有帮手的人才能坐稳流民首领的位置。
  这条流民首领的规则似乎在雇佣军团里也管用,卡奥十夫长有勇有谋,笼络两名副手和三个伍长,26名士兵被他治的服服帖帖。
  塞宾斯了解这些手段,唯独对最重要的忠诚没有深刻的体会。流民的忠诚是听首领的话,可他现在不是流民。塞宾斯向自己的上司请教,什么是雇佣军的忠诚?卡奥沉默了许久,神情复杂的告诉他们,忠诚是热爱,是拥护,是勇敢,是服从,是高尚的美德。
  三个伍长似懂非懂,但他们知道必须做好自己该做的事情,让纳尔森勋爵满意,让领主大人满意,否则就没有未来。
  营房外的广场上,号手吹响了嘹亮而急促的集结号。
  “换装!列队!”
  卡奥十夫长一声令下,士兵们条件反射般的开始披挂装备。
  换装列队是雇佣军团非常重要的一项训练科目。集结号一旦吹响,士兵们两两一组,相互帮助,必须在3分钟之内,穿好牛皮内甲、钢环锁甲、硬皮腿铠和战靴,戴上头盔,背负两支投矛和藏剑盾牌,拿起单手矛,在十夫长的带领下列队集合,随时投入战斗。
  斯宾塞的8人小队只用了2分钟就披挂整齐,排成一列,他迅速检查了手下的装备,率先报告道:“二组,换装完毕!”
  “一组,换装完毕!”
  “三组,换装完毕!”
  卡奥满意地点点头,下令道:“三十一小队,列队出发!”
  二十七名士兵排成一列,跟在十夫长的后面,有序地离开营房。广场上,各中队的百夫长和亲卫班已经立好了旗帜,一队队士兵迅速走向各自的位置。五分钟之后,4个500人步兵方阵矗立在训练场上,整个过程都有条不紊,秩序井然。紧接着,150人的骑兵分为5队,排在步兵方阵的右手。最后是120名装备精良的迅鸟轻骑登场,他们骄傲地立在训练场的最右边。
  两个全身罩着黑色的铠甲的身影站在方阵的前方,他们是第一军团长纳尔森勋爵和副军团长乔莫森勋爵。
  塞宾斯很少看到副军团长乔莫森,他听说副军团长只是挂个虚衔,他大多数时候都驻守在南部要塞,偶尔会指挥雇佣军团与鱼人作战。纳尔森军团长就不一样了,他几乎每天都在军营里训练士兵,举行各种战术演练,常常带领军团和鱼人实战。
  虽然军团长纳尔森治军严厉,但他是平民出身,必要的时候还会展示强大无匹的个人武力,亲自斩杀凶暴鱼人,保护步兵方阵。在雇佣士兵的心目中,纳尔森军团长无疑是他们的榜样和领袖。
  塞宾斯饱含感激和崇拜的目光紧紧追随着军团长。母亲玛西之所以能够避免刑罚,还成为了莉莉娅夫人的卫士,多亏纳尔森勋爵从中斡旋。
  “骑兵队准备就绪!”
  “迅鸟轻骑准备就绪!”
  “第一大队准备就绪!”
  “第二大队准备就绪!”
  “第三大队准备就绪!”
  “第四弓队准备就绪!”
  三个作战班组成一个27人小队,由十夫长统领,三个小队组成一个90人中队,由百夫长率领,5个中队加2个小队,组成一个500人大队,由大队长率领。四个大队长和骑兵统领清点完人数,分别向军团长作出汇报。
  纳尔森抬头看了一眼太阳,目光转向2000名军团士兵,跨上战马,大手一挥,“听从号令!出发!”说完,他策马赶到骑兵队的最右侧。
  骑兵队执旗手挥舞矛旗,各军阵首尾相连,排着整齐的队伍,如同苏醒的巨蟒向平湖镇行进。
  副军团长乔莫森出自蔷薇庄园的秘密骑士,退役之后,成了妮可的封臣,担任男爵领守备官一职。他虽然从骨子里蔑视流民士兵,却不敢小看白银阶的北地之熊,只是纳尔森对阅兵式的态度让乔莫森深感不安,眼看军团即将走进平湖镇大门,他忍不住内心的担忧,悄声道:“阁下,尊贵的大人们都等着观摩阅兵式。我们是不是再和士兵们交待一下?”
  纳尔森有些莫名其妙地问道:“交待什么?”
  乔莫森表情一僵,无奈地道:“大人,难道我们就这么走过去?万一,有人挡路怎么办?这些突发情况不需要提前准备吗?”
  “有人挡路那就碾过去!事后,有猴子负责。”纳尔森咧嘴一笑,放下头盔面罩,瓮声瓮气的道:“兰德尔大人说,如果我带着雇佣军团进城溜达一圈还做要准备,那就是他的失败……更是我们的耻辱!”最后一句是他真实的想法。
  乔莫森心里一惊,突然发现除了他和纳尔森,周围没有士兵说话,而这沉默的背后是第一军团令行禁止的纪律和发自内心的自豪。他不得不承认,无论战斗力如何,2000多人的流民雇佣军团已经有了一丝獠牙军团的精锐气质。
  平湖镇的主干道可容5辆马车并行,道路干净空旷,民众被一个个带着红袖章的灰毛巾挡在绿化带的后面,他们掂着脚,伸着脖子,瞪大眼睛,等候军团的出现。
  马蹄踏在青石板铺就的主干道上,率先发出清脆的“嗒”“嗒”声,然后是战靴的沙沙声和铠甲碰撞的铿锵,共同汇成肃杀森严的乐章。
  “快看,他们来了!”一个眼尖的镇民高声喊道。
  黑衣黑甲的骑兵、迅鸟战骑、步兵方阵、弓兵方阵排成整齐的队列,如同一道黑色的钢铁的洪流浩浩荡荡的出现在道路上。
  早已等候多时的民众想要朝前凑,却被会毛巾和治安士兵推了回去,只得站在道路两边,高声呼喊。
  “好威风!我也想当雇佣军……”一个半大的小子对伙伴们嚷着。
  “罗恩,看这里!看这里……看到没?第三排第四个士兵是我儿子罗恩……”一个父亲在向周围的人炫耀。
  “杰克森,杰克森。哈鲁在那?我看不到他,你告诉他,我们住在营帐区433号,让他回头来找我们!别忘了啊!”一个抱着孩子的年轻的妇人请军阵中的熟人传话给她的丈夫。
  “你挤我干什么?小心老子揍你!”“是后面的人推我……瞪什么眼?再敢瞪一下试试?!”两个男人因为拥挤的问题相互推搡,结果被灰毛巾拎到了路边,勒令他们交罚款。
  军阵滚滚向前,长枪林立,气势如虹,但雇佣士兵不是围观者的亲人就是朋友,街边的民众没有首当其冲的压迫感,大家只是抱着看热闹的心态,相互炫耀和攀比,乱糟糟的声音吵得人心烦。
  民众感觉不到排山倒海的气势,军阵中的士兵就更没有感觉了。
  正午的骄阳拼命辐射热浪,黑色的铠甲被烤的滚烫,塞宾斯只觉得自己是被火炉包裹的面包,汗水模糊了眼睛,近100磅的装备压得他喘不过气来。军纪和骄傲不允许他软弱无力,他腰背笔直如同标枪,但还是渴望能够快一点抵达中央广场,早一点结束阅兵式。
  大道通往中央广场的一处拐角,灰毛巾拉出警戒线,围出一块空旷的角落,有几个人站在那里。塞宾斯视线模糊,看不清他们的样貌,隐约知道是几个孩子和大人。
  眼看军阵就要路过拐角,那几个大人举起风笛凑到嘴边,婉转的笛声奏出悠扬旋律,随风飘荡,如清泉叮咚,沁人心脾。
  “晨曦照亮大地,花朵盛开,黎雀歌唱。”天籁般的纯净童音和着笛声吟唱。
  笛声渐渐欢快,那几个孩子又合唱道:“晨风吹动云彩,阳光普照,钟声响起。”
  塞宾斯被歌声吸引,想起美好的早晨,精神变得爽朗,浮躁的心情渐渐沉静,脸上露出微笑。军阵越过歌者,走上平湖镇的中央广场,而前面则是另一组吟游诗人,他们在弹奏竖琴。
  “远方传来怪物的脚步,大地颤抖。”
  “空气弥漫紧张的气氛,战争将至。”
  紧迫的旋律,让塞宾斯屏住呼吸,握紧手中的精铁战戟,目光敏锐而警惕。整个军阵的气势都为之一变,仿佛绷紧的弓弦。
  “泪水划过母亲的脸庞,家园就在后方。”
  “军号吹响,热血澎湃,捍卫家园的时候到了!”
  高亢饱满的号声辉煌壮丽,嘹亮而富有威严,塞宾斯仿佛看到成群的怪物张牙舞爪,如潮水般涌来,即将淹没他的家园和亲人,唯有奋勇一战才能保卫家园,保卫父母和兄弟姐妹。
  就在此时,苍劲雄厚的战鼓如惊雷闪电,穿透漫天乌云,在天地间奔涌咆哮,一股神奇的力量彻底点燃他胸中的热血。
  “吾王,吾王,听汝号令!”
  “长枪饮敌血,战斧噬敌肉。”
  “向前,向前,永不退缩!”
  “同袍并肩,浴血而战!”
  一个沙哑的女声唱出激昂的乐曲,塞宾斯仿佛置身于血色弥漫的战场,与敌人奋力拼杀,身边的战友一个接一个地倒下,但他们的心中没有悲伤绝望,只有英勇杀敌的信念。
  “铠甲为墓,长剑作碑。”
  “吾主,吾主,愿您的光辉照耀吾辈。”
  “吾主,吾主,愿您的光辉永存世间。”
  慷慨豪迈之情油然而生,军团士兵不再迷茫,无所畏惧,军阵的气势节节攀升,仿佛排山倒海般势不可挡,又仿佛崇山峻岭般坚不可摧。
  人群跟着军阵涌入广场,就连维持秩序的灰毛巾也在其中,他们默然无声,眼含热泪,再也没有先前的嘈杂,只有澎湃的热血。
  纳尔森高声喝道:“第一军团,齐步!”
  士兵的脚步整齐划一,步声如雷,气势雄浑如同一个巨人,仿佛要踏碎任何敢于阻挡他前进的障碍。
  “第一军团,向右看!致军礼!”
  士兵齐刷刷地转头,他们看到木头搭建的主席台前,两名身着黑甲的骑士分别骑着一只体型雄健的蓝色迅鸟和一匹黑色骏马,正注视着军阵。那是雇佣军团效忠的主人,兰德尔子爵大人和菲妮可丝男爵大人。
  “砰!”士兵抬起左手重重地拍击胸口,好像军团的雷鸣在向主人致意。
  ……
  “还是一群菜鸟,似乎又不一样了……”观礼台上,图尔南斯望着下面的军阵,摩挲光溜溜的下巴。
  西尔维娅一身盛装,唇角勾起笑意,稳稳地坐在椅子上,她的身后是约克家族所有的高阶骑士。
  有骑士,有士兵,怎么能没有吾主的光辉……克莱门特微微一笑,站起身,扬声道:“至高主的仆人,请助我一臂之力。”
  培罗主教率领牧师,围绕教宗的左右,高举双手,低声吟唱,点点光华汇聚在教宗的白金权杖上。一道白金色的光辉直指苍穹,又化作圣光帷幕向下垂落,笼罩住广场上的第一军团,为每一名士兵都渡上了一层神圣之光。
  维克多只感觉到浑身一阵轻松,铠甲上的灼热迅速消散,感知变得敏锐,力量和勇气源源不断地从身体里涌出。
  三阶神术英勇,可以振奋精神,恢复体力,强化斗志,提升少许力量与敏捷,效果持续10分钟。普通的三级牧师最多一次加持15个人,像克莱门特这样,同时为2000多人加持英勇术,堪称神迹。
  广场上的民众纷纷跪下,大声赞美光辉之主,步兵方阵则没有丝毫犹豫,径直穿过广场。
  维克多暗自欣喜,他对第一雇佣军团的表现非常满意。如果士兵们跪下祷告,那才是最大的失败。他们显然没有在圣光面前忘记军纪,这一点才是最重要的。
  从一开始,维克多就没指望2000人的阅兵式就能凝聚民心,竖立军队的信念。所以,他想到了地球上气势磅礴的音乐作品。
  音乐超越任何一种语言,拥有打动人心的魅力。兰德尔领的民众来自四面八方,本身就没有家族观念,但这不代表他们抗拒家族。事实上,绝大多数流民都渴望成为某个家族的子民,只是缺乏统一的认识。音乐和阅兵式能够激发他们内心的共鸣,促使他们团结在维克多的麾下,选择效忠兰德尔家族。
  其实,阅兵方阵没有变化,变的是人的心态。当所有人的情绪都被音乐感染的时候,再看军阵就不一样了。当然,这种变化影响不了高阶骑士和高阶神职者的意志。维克多并不在乎贵宾们的看法,只要民众对兰德尔领的情感得到升华就行了。
  维克多没想到教宗会亲自施展神术,鼓舞第一军团的士气。教宗释放出公开支持的信号完全是意外的惊喜。
  此时,西尔维娅终于站了起来,轻柔而坚定的说:“很好!”


第384章 奖励的条件
  清晨,平湖镇外一望无际的麦田边,几十名身形壮硕的护卫远远地散成一个圆形,他们身上的制式皮甲和胸口的标记显示出中阶圣武士和战斗牧师身份,而保卫对象是两位高贵的大人,一个少年,容貌精致的仿佛精灵,另一个是40岁左右的中年人,有着骑士贵族的英俊外表和自然优雅的风度。
  “颗粒饱满,兰德尔领今年会迎来一场大丰收。”
  中年人拿着一根微微泛黄的麦穗,举手抹下麦粒,送入口中细细咀嚼,迎着少年贵族讶异的目光,笑着解释道:“对我而言,浪费粮食是犯罪。”
  维克多肃然起敬,不是因为教宗的权势和地位,不是因为传奇牧师的力量与智慧,而是克莱门特知行合一人生境界,以及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人格魅力。
  “每一粒麦子都凝聚着农夫的辛勤汗水。”维克多想了想,又诚恳地道:“勤劳是值得尊敬的美德。”
  “不止是农夫。”教宗点点头,丢掉光秃秃的麦穗,拍了拍手,目光转向碧绿的麦田说道:“七百多年前,斯佩尔特小麦还只是很普通的狗尾草,作为牧草在南方广泛种植。那个时期,北方的青麦能够满足诸王国的粮食所需,南方贵族主要依靠畜牧牛羊积累财富。随着北方领地不断萎缩,青麦的种植面积逐年减少,北方民众通过巨石山脉的隘口迁入南部领地,粮食成了一个大问题。”
  “教会和白塔的学者开始寻找适合南方土地的庄稼,其中就包括培育斯佩尔特小麦。”克莱门特沉吟片刻,转头对维克多说道:“你一定想不到斯佩尔特小麦的培育技术源自古代巫师,他们用巫术加速植物的变异过程,培育出一年两熟,适合在北方种植的青麦。而我们花了三百多年的时间,挑选狗尾草的变异植株,才培育出斯佩尔特小麦。”
  维克多没想到教宗会坦然承认巫师对农业发展的贡献,他此刻只能保持沉默。
  克莱门特不以为意地笑了笑,负手说道:“斯佩尔特小麦的生长周期长,产量低,南方还需要其他种类的庄稼填补小麦青黄不接的空白期。耐旱的黑麦,高产的刺芸豆都是我们的培育项目,可惜黑麦的产量更低,而刺芸豆太容易腐烂变质,改良这些品种还需要更长的时间和更大的种植规模。但领主们没有耐心,民众需要粮食,所有的矛盾都体现在有限的耕地上,贵族学者和修道院都解决不了这个问题,只能把精力花在培育种子上,却从没有想过改变种植方式和挖掘土地的潜力。”
  “兰德尔子爵,你做的很好!”教宗赞赏地点头,充分肯定新农牧和水利工程的成就。
  维克多暗自欣喜,自从教宗来到人马丘陵,他就一直在等候克莱门特的召见。兰德尔领狂欢节落幕的第二天早晨,教宗终于允许他觐见,地点选在镇外的农田,而不是平湖镇教堂。但这无关紧要,以克莱门特的身份,非正式场合反而具备更宽松的交流环境。
  威灵顿家族培育刺芸豆,教会奖励了一枚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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