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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6章

召神者-第156章

小说: 召神者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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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便宜货么”被李莎莎拦住之后,苏泽弯腰从货架最下层拿起了一个做工精致的透明水晶杯,然后他一边往杯中注入魂力,一边自言自语:“我就不信你也能碎了”

    “呯”苏泽话音未落,酒杯果然碎了

    “我去”苏泽甩掉手中的粉末,又不信邪地拿起了一把餐叉,心说金属制品总比白玉和水晶结实吧结果“呯”的一声,叉子居然也碎了

    “靠,我一定要为自己的人品讨个说法。”不等李莎莎发表任何意见,苏泽就再从货架上拿起了一个方形的平底锅,结果就连这百晓生兵器谱上排名仅次于折凳的平底锅,也没能在一声脆响中幸免于难。

    苏泽连爆四件魂器,李莎莎终于开始心疼了。这回,她义不容辞地挡在了苏泽与货架之间,并向苏泽阐述自己的终极猜想:“是不是你把魂力注入太多,结果把它们给撑爆了”

    “怎么可能”苏泽摇摇头,说:“我的魂力可是很矜持的,只要不遇到它中意的使魔,就算我跪在地上求它,它都不愿意把那群小天狗收进魂屋。从它脑袋上拔一根头发,那可比教公鸡下蛋难多了,所以我敢保证自己只往魂器里注入了一丢丢的魂力。”

    听到苏泽的话,李莎莎惊得目瞪口呆,“也就是说,要么是你的人品烂到爆,要么就是你一丢丢的魂力,就足以撑爆一件魂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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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69章 欲戴王冠,必承其重

    

不论如何,李莎莎是不准苏泽再这样暴殄天物了。

    “我们或许应该把这些魂器带回去,分给小凡他们,你觉得呢”李莎莎看着第三层货架上的披风、手帕和纽扣,有点不好意思地说:“我有点喜欢那个玫红色的手帕,你帮我留着吧。”

    “好。”苏泽先把李莎莎翻牌的手帕塞进怀中,然后才发愁地看着那件大红色的披风,自言自语道:“当今世道,真的有人愿意穿这个吗”

    “嗯”李莎莎思索着说:“我们都是穿校袍的,后面要是再拖一块大红布,确实比你的窄袖长袍还奇怪。比起我们,反倒是那些身穿甲胄的战士更适合这件披风吧。你能想到那样的画面吗夕阳之下,戈壁悬崖,一位身穿银铠的将军逆风将披风甩开,然后大喝一声:小的们,跟老子一起打死那帮龟孙怎么样,想想都觉得帅吧”

    “呵呵。”球球靠在苏泽耳朵上,一脸生无可恋地说:“苏泽,本球发现鲨鱼的脑子有问题,为了不让你的宝宝变成华府那两个傻儿子,我看你们还是趁早分手吧。”

    “臭球球,你又在挑拨离间了”李莎莎伸手去捏球球的脸,“本小姐这是幽默,幽默你懂吗你懂吗你懂吗你懂吗”

    “好了。”苏泽一手揉揉昏昏欲睡的球球,一手拍拍李莎莎的小脑瓜,平静地说:“既然没人穿,那就把这件披风留下吧。”

    “那怎么行”李莎莎舍不得一件上好的魂器就这样给格林家族陪葬,眼珠一转,说:“要是没人穿,还可以给小荆嘛他脸皮多厚呀,再丑都会穿的”

    苏泽轻轻刮了一下李莎莎的小鼻子,微笑道:“第三层一共就三件魂器,你挑走了玫红手帕,还帮你弟内定了一件披风,真是肥水不流外人田啊。那你告诉我,最后这颗青铜纽扣,你打算把它送给谁啊”

    见苏泽察觉到了自己的小心思,李莎莎不禁羞红了脸。但她知道,苏泽才不会因为这点小事生自己的气,所以心不跳气不喘地说:“小凡的新式魔法破坏力惊人,可惜中级召唤师的天资拖了他的后腿。这颗纽扣就给他吧,就算我们找不到那什么海涡蚌,至少也可以帮他组建一个仓鼠战队呀”

    苏泽的想法与李莎莎不谋而合,点头之后,又指了指摆放在第四层左侧的月牙弯刀,问:“那你觉得它该给谁”

    看着那把造型奇特的刀,李莎莎不禁掩面而笑,“黄学姐不是一直说她是平头老百姓嘛,你觉不觉得这把刀长得好像割麦子的镰刀啊”

    “弯刀给黄学姐是吧”苏泽笑了笑,又问:“那马鞭和长剑,哪个更适合齐师兄”

    李莎莎不假思索地回答:“当然是鞭子喽齐师兄瘦胳膊瘦腿的,肌肉还没我多呢,他哪拿得动这么长的剑啊”

    “好吧。”得到了李莎莎的答案以后,苏泽先将青铜纽扣放进了钱袋,再把大红披风在地上铺开,然后把套着皮套的弯刀和马鞭放在了披风上,最后又将披风打成包裹背在了身后,这才对李莎莎说:“我们走吧。”

    “这把剑呢”李莎莎用关怀自家孩子一样的目光看着那柄惨遭抛弃的长剑,“你真的不要它了”

    苏泽点点头,说:“小凡、齐学长、黄学姐,我原本只想给他们带三件魂器回去,既然都挑好了,自然没必要关注其它的东西。”

    “可是”李莎莎不甘心地说:“还有这么多魂器诶,保守估计也应该是上级召唤师的档次吧。说不要就不要了吗,带回去分给陈钥、胡菲和其他同学不好吗”

    苏泽说:“魂器自然是好东西,但你也应该明白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的道理。我本无拘无束、无牵无挂,就因为一张圣经碎片,连洗澡更衣都还得操持针线。圣经碎片于我,就像魂器于他们一样。我承认魂器能提升他们的实力,但是魂器更有可能让他们遭受旁人的嫉妒。照说,陈钥、胡菲和你弟弟李荆也算是年轻一辈的高手,可我们现在正处在帝国教育体系最底端的学堂啊。升学之后,万一他们因为魂器而被人盯上,那我们到底是在帮他们,还是在害他们为什么小凡口口声声说以武治国是错的,可他偏偏还要用战胜其他王子的方法获得国王的认同难道不是因为他心理清楚,抢不到王冠的人,没资格戴王冠,更不配议论国事。”

    听完苏泽这番话,李莎莎突然发觉他已经不是自己的认识的那个苏泽了

    每个人都会因为自己的遭遇而发生改变,但是从初入熊猫城时的那个自卑、畏缩的少年,成长为现在这个可以跟自己侃侃而谈什么是“欲戴王冠,必承其重”的少年,苏泽在这短短半年之间发生的改变实在太过惊人,以至于让李莎莎生出一种奇异的想法:你的血管里,是不是流淌着帝王血你的身体里,是不是寄宿着帝王魂

    “怎么了”见李莎莎一动不动地看着自己,苏泽无奈一笑,“当然了,如果你执意要把这些魂器都带走,我听你的。”

    “不要了,我什么都不要了。”李莎莎迈步走向苏泽,她越走越快、越走越快,最后几乎是一头撞进了苏泽怀中,“手帕不要了,披风也不要了,什么魂器、什么金银财宝,我统统都不要了,我只要和你在一起”

    苏泽当然不知道李莎莎为什么突然粘上了自己,但他却挺享受被心爱的女孩抱住的感觉。所以,他什么都没问,只轻抚着李莎莎那头火红的长发,小声说:“只要你乖乖的,我当然永远都会和你在一起啊。”

    “嗯。”李莎莎在苏泽怀里抬起头,主动解释道:“我不是看中了你的实力、你的地位、你的前途,我只是忽然觉得遇见你真是我这辈子最幸运的事了。”

    苏泽静静地看着那双比红宝石更加晶莹剔透的大眼睛,温柔地回应道:“小傻瓜,幸运的是我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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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70章 再次错过

    

最终,苏泽丢弃了弯刀和马鞭,而他带走的这三件魂器,青铜纽扣给范浅、玫红手帕给黄彤斜,至于那件不符合时代审美的大红披风,也就只好委屈一下齐有量了。

    谁知那齐有量却对这件大红披风爱不释手,就连每晚睡觉都恨不得将它披在身上。若干年后,他更是披着这件大红披风带兵南征北战,甚至还引领了好几代人的时尚潮流,不过这些都是与本书无关紧要的题外话了。

    走出格林家族的人居住的正房,杨府的私兵们果然还在吆五喝六的拼酒。

    趁此机会,苏泽命令使魔们将杨府后厨里的酒啊、油啊、柴啊全部搬出来,撒到了杨府的角角落落,就连私兵们的营房和下人们居住的偏房都没有放过,俨然是一副想要将“格林”二字从世上彻底抹杀的姿态

    李莎莎敢爱敢恨,所以她一向只杀仇敌、不杀无辜。当她发觉苏泽把那些手无缚鸡之力的下人也列入了必杀名单之后,当即不忍劝道:“坏事做尽的是那帮姓格林的人,私兵们或许狗仗人势,但下人们未免有些无辜吧”

    苏泽与李莎莎不同,准确的说,有关“人命”的价值判断,他已经不可能跟正常人一样了。“李鲨”被黑樱桃的劫走的那次,三个黑衣人已经明确地告诉他,被他烧毁的山谷里还住着上百个随黑樱桃的杀手们一起住进山谷的普通人,可他还不是一副别人的生死与我何干的做派

    现在也是一样,别说百十个下人的性命,就算是七大帝国王族的性命,在他眼中也都跟人们常吃的猪牛羊、鸡鸭鱼一样廉价。只是为了照顾李莎莎的情绪,他才耐心解释道:“格林家的厨子都敢跟私兵联手窃用杨府的伙食费了,其他的下人又能清白到哪去况且,既然要伪装成意外,那就得做的真一点。要是一场大火烧光了杨府的正宅和营房,却没有烧到偏房,这不显得太假了么”

    听到苏泽的话,李莎莎默默地点了点头。她知道人分好坏,且不说私兵当中那些恪尽职守的好兵、下人当中那些吃苦耐劳的好人,就算是传闻中无恶不作的格林家族,肯定也还有一些一心报国的有志之士。但是,他们已经把格林家族的灭了满门,为了斩草除根、永绝后患,红袖甚至亲手掐死了一个不满一岁的婴儿现在再来谈什么仁义,真的太虚伪了

    所以,当李莎莎随苏泽站在街道另一边,看着他们点燃的火焰越升越高、越烧越大时,她只说了一句话:“他们老说什么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我却只想告诉你:你若想成佛,我陪你一起成佛;你若想是魔,我也一样陪着你。”

    今夜无风,杨府还有高墙围栏,火势再大也蔓延不到别的地方。

    一夜过后,当人们迎着朝阳走上街道时,看着号称犀牛镇一霸的格林家族莫名其妙地毁于一旦,包括杨府的卫兵和下人在内,一共两百四十多条人命在一场大火中全部灰飞烟灭,他们心中的确开心、喜悦,但也难免有些紧张、慌乱。

    不过,不管他们看到了什么、想到了什么,生活还得继续。所以没过多久,看热闹的人群就散了,所有人自顾自地忙活了起来或许对他们来说,镇长什么的,有没有,又能有多大的区别呢

    镇长家遭逢如此大难,身为小镇二把手的犀牛镇学堂堂长也不得不出面掌控大局。就在堂长带领着学堂里的师生赶赴“杨府遗址”的时候,苏泽和套了一件连帽斗篷的李莎莎也不紧不慢地走进了学堂正对面的当铺。

    像犀牛镇这样的偏远小镇,除了渔民们凑巧打捞上来的珍珠贝,也就真没多少值得典当的东西了。所以这家当铺是在格林家族搬到犀牛镇之后才开设的,有想法、有心机,就连店里的摆放陈设也颇有几分帝都商铺的味道。

    苏泽二人刚一进门,当铺老板就笑呵呵地迎了上来,客气地招呼道:“我说今早怎么喜鹊叫呢,原来是客人来了呵呵呵呵,两位有什么需要典当的东西吗”

    苏泽一抬头,空洞的双眼立马就吓得当铺老板收起了笑容。上下打量了两遍长得颇为喜庆的当铺老板之后,他面无表情地问:“大约半年前,杨府的格林杨所先生,在你这里当了一支银簪,是吗”

    “额”当铺老板想了想,回答说:“客人您有所不知,我们这间当铺是由两人来共同经营的,每年的一月、七月轮换,一次经营半年。要是您确定那银簪是半年前当的,那么究竟是何人当的、东西现在何处,还容我核对一下账本。”

    苏泽点头说:“格林杨所先生典当那根银簪的时候,已经明说不会赎回,而我却对那根簪子颇感兴趣,只要你能把东西交给我,多少钱随你开价。”说着,他便与李莎莎在一旁的待客区坐下,“我们有的是时间,你慢慢查,不用着急。”

    “诶,好嘞您喝水,您喝水”老板先给苏泽二人倒了两杯刚刚煮沸的开水,然后就屁颠屁颠地钻进当铺内阁查账去了。

    当然了,换成一般的客人,当铺老板绝不会如此尽心尽力,更别提端茶递水了。但是,看苏泽的谈吐和做派,他肯定苏泽不是寻常的乡野村夫,再加上那句“多少钱随你开价”,他一定要把这位贵客招呼好了,才能让自己的业绩锦上添花。

    没过多久,当铺老板就愁眉不展地走了出来。一看他的脸色,苏泽心里就隐隐觉得不妙。

    “客人啊,事情是这样的。”当铺老板满脸尴尬地说:“您说的没错,那位格林杨所先生的确是在典当银簪的时候表示不会赎回,所以我七月份这换班的时候,另一个店长就带着半年一结算的货物回帝都了,其中就包括了那支银簪,所以”

    “错过了小萌,又错过了发簪么”此时此刻,苏泽心中郁气凝结,不由双手掩面,咬牙切齿说:“这犀牛镇还真是跟我八字不合,要不要干脆把这毁了算了。”

    苏泽只是无心之言,但他身上散发出来的煞气却吓得当铺老板连退三步,然后色厉内荏地叫道:“你你你你你们别乱来啊我可警告你们,我们当铺虽小,但我们的背后的靠山却是喀尔克家族那可是个在帝都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大家族,格林家族给他们提鞋都不配,你们肯定惹不起的”

    “喀尔克家族”听到这个熟悉的名字,苏泽与李莎莎相视而笑,“明明是陈钥跟胡菲订婚,但不知为什么,我总觉得喀尔克家族好像是自己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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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71章 苍天饶过谁

    

听到苏泽的话,当铺老板确实惊到了,他是真的想不明白,能跟帝都最大珠宝商喀尔克家族沾亲带故的人,为什么会出现在这样的小地方而且听苏泽的语气,他明显不是巴结喀尔克家族的那个人,反倒是喀尔克家族好像想跟他沾亲带故似的。

    “这位客爷”当铺老板一脸懵逼的问:“那个您跟胡老板很熟吗”

    “胡老板”苏泽了愣了片刻才想起喀尔克家族的人姓胡来着,然后摇头说:“他们家老板可多了,得看你问的是哪个喀尔克家族与我一个朋友结亲,跟我本人并无深交,还算熟的,也就是一个喀尔克胡臼和一个喀尔克胡刚吧。”

    喀尔克胡臼是喀尔克家族的现任家主,所以这是一个但凡去过帝都,稍微接触一下上流社会,就能听到的名字,说出来也不稀奇。但是,喀尔克胡刚仅仅是喀尔克家族的三少爷,以往都是负责一些帝都之外的珠宝生意,鲜少在帝都露面,要是谁能叫对他的名字,那可就真的是与喀尔克家族关系匪浅了。

    当铺老板能被派到这么偏远的小镇开当铺,他自然得是喀尔克胡臼信得过的人。所以一听到“喀尔克胡刚”这个名字,他就立马就相信了苏泽的话,赶紧冲两人鞠躬作揖,口中更是不停念叨着“大驾光临”、“有失远迎”之类的谦卑之词。

    “老板不必如此。”苏泽不喜欢这种被人奉承的感觉,当即摆手道:“既然这家当铺是喀尔克家族开的店,那事情倒好办了。麻烦老板帮我转告胡臼先生,务必将那根银簪收好,我迟早会去取的。”

    “这个”当铺老板面露为难之色,犹豫地说:“不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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