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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无限之神话逆袭-第5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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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世界蔬菜的品种倒是出奇的齐全,与后世相比也差不了多少了。
  罗长风买了一些白菜、菠菜、油麦菜之类的素菜,随即走向卖肉的区域。
  这里卖肉的,大部分是一个肉摊子,而最大的肉铺,则是一间“门面”,门面旁用麻绳系着一张招牌,上书“黄牛白羊,现杀现卖”八个大字。
  门面前摆着一张大大的肉案,案上分两边各摆着牛羊肉,却不见猪肉。
  肉案后站着个又高又大又胖的独眼妇人,手里拿着柄车轮般大小的剁骨刀,满脸都是横肉。
  一条刀疤自戴着黑眼罩的右眼角直划到嘴角,不笑时也仿佛带着三分诡秘的狞笑,活像是凶神下凡,哪里像个女人?
  见罗长风走到她的肉案前,独眼妇人咧嘴一笑,露出个说男θ荩溃骸靶⌒值苈蛉饷矗慷际窃缟舷稚钡男孪嗜狻!�
  罗长风深深的看了独眼妇人一眼,随即若无其事的道:“是要买肉,怎么卖的?”
  独眼妇人的声音与她的外形倒十分相配,粗豪沉厚,道:“牛肉十八文一斤,羊肉十五文一斤,一直都是这么卖的,童叟无欺。”
  罗长风点点头,道:“那给我牛羊肉各切五斤吧!”
  “好嘞。”独眼妇人拽过一扇牛肉,稍一比划,抡起剁骨刀,一刀剁下,再一拉,一条牛肉就切了出来,动作干净利落,罗长风竟在其中看出了十分高明的刀法痕迹。
  心下不由暗叹,果然不愧是古龙世界,奇人异士简直无处不在,随便逛个菜市场,就能遇到隐藏在其中的高手。
  而且这些高手,还不是因为什么特殊原因混在其中,而是在认认真真的做着营生。
  若是金书世界,不可能会出现这种情况,最多是做铁匠打个铁什么的,这织席贩履,杀牲卖肉之事,是决计不会有高手去做,也不屑于去做的。
  独眼妇人两刀切出两块牛羊肉,用称一称,竟是不多不少刚刚好,她将称杆递到罗长风面前,笑道:“小兄弟请看,牛羊肉共十斤,分毫不差。”
  罗长风微微颔首,一边掏出银子付账,一边赞道:“老板娘好刀法,小子佩服,这是二钱银子,不必找了。”
  罗长风买的猪肉值一百六十五文钱,约合银子一钱半左右。
  独眼妇人哈哈笑道:“小兄弟豪气,大娘我哪有什么刀法?惟手熟尔,不过大娘也不能占你这么多便宜。”
  “你不要我找钱,这几块上好的羊腰子便赠与你了,年轻人多吃些羊腰子,总有好处的,哈哈哈哈……”
  独眼妇人接过银子,将十斤牛羊肉,几块加起来得斤把重的羊腰子用茅草绳穿了,递到罗长风面前。
  罗长风嘴角抽了抽,颇有些哭笑不得的道:“如此,多谢大娘好意,告辞。”
  “慢走,吃完了再来大娘这买,大娘把最好的肉给你留着。”
  “……”
  买完菜,罗长风回到阿飞处,将肉放到箩筐中,随即两人便各自挑着担子往西门而去,顺便在路上买了些烧饼作为早餐。
  回到沈家祠堂,两人将东西全部归置好,自此便算是安定下来了。
  如今正处于凛冬时节,肉类也不会那么快坏掉,这些菜,够他们吃上三五天的。
  稍作歇息后,罗长风对阿飞道:“阿飞,你的剑虽然很快,但是缺乏变化,单对单时自是无往而不利,若遭遇多人围攻,其弱点便会显现出来。”
  “我的剑法虽然同样多以刺为主,但是运劲法门十分独特,不仅快若闪电,且蕴含着十分精妙的变化,从现在起,我将我的剑法传给你。”
  阿飞目中精芒一闪,掠过一抹喜色,点了点头,站起身,跟着罗长风走到了中庭院中。
  对阿飞,罗长风没有丝毫藏私,他传给阿飞的不是猿公剑法,而是融合了白猿与阿青越女剑法,再加上自己理解所形成的剑法。
  可惜,白猿的剑法他没有学全,否则,传给他白猿的原版剑法是最合适的。
  如此阿飞便可根据自己的理解与领悟,形成他自己的,独特的剑法,走出自己的道路。
  白猿的剑法,其地位就像是最初版的“灭天绝地剑二十三”一样,是这门剑法的基础,或者说根源。
  其后出现的,无论是“有情天地剑二十三”,还是“六灭无我剑二十三”,都是基于“灭天绝地剑二十三”创出来的。
  不同的人,不同的领悟与理解,所形成的风格截然不同。
  越女剑法是属于阿青的剑法,其中蕴含的是阿青自己对剑法的理解与领悟。
  罗长风的剑法自然也是一样,已经被打上独属于他的烙印,被他命名为“长风剑法”。
  长风剑法自然是最契合他的剑法,却并不一定适合阿飞。
  好在阿飞无论是练剑的路子,还是性格方面,与他都十分相似,就算不能百分百契合他,但也差不了多少。
  一整天的时间,便在传剑学剑中度过,时间已过申时,将近酉时,该是去赴边浩之约的时候了。
  两人稍稍清洗了一番,往城内而去,稍作打听,便找到了“大观楼”所在。
  保定城中最大的客栈叫“聚贤居”,最大的酒楼便是“大观楼”。
  此时正是晚饭时间,大观楼内座无虚席,却并无什么嘈杂之声,只听得二楼传来一道说“铁板快书”的声音。
  “当哩个当,当哩个当,当哩个当哩个当哩个当……闲言碎语不要讲,表一表,好汉武二郎……”
  “那武松学拳到过少林寺,功夫练到八年上,回家去时大闹了东岳庙,李家的五个恶霸被他伤……”
  “在家打死李家五虎那恶霸,好汉武松难打官司奔了外乡,在外流浪一年整,一心想回家去探望……”
  那说铁板快书的老先生,满口齐鲁口音,套词说起来竟然还挺押韵,倒是比单纯的说书多了那么几分趣味。
  许多食客都听得津津有味,听到精彩处,还时不时会有喝彩声响起。
  罗长风与阿飞一进客栈,便有小二迎上来招呼。
  “两位客官里面请,可有定好位子?”
  罗长风道:“我们来找人,他应该已定好位子。”
  刚说得两句话,便见边浩从二楼快步走下楼梯,面带微笑的对他们迎了过来。
  原来他在二楼点好酒菜后,便站在栏杆边注意着门口,他从未怀疑过罗长风他们会不来。
  从罗长风行侠仗义,却一介不取来看,便可知他是个性格刚强,铁骨铮铮的好汉子,这样的人是绝不会失信于人的。
  果不其然,他刚等得不到半炷香时间,罗长风与阿飞就到了。


第四卷 第二十三章 聚贤居

  大观楼二楼临窗的一张桌旁,罗长风对边浩道:“我们兄弟来迟,劳边兄久侯,还请边兄见谅。”
  边浩微笑道:“兄弟客气了,我也刚到不久,还未请教二位兄弟高姓大名。”
  罗长风举杯道:“在下罗长风,这是阿飞,我们兄弟敬边兄一杯。”
  边浩欣然举杯,与罗长风阿飞轻碰,随即各自仰头喝干。
  放下酒杯后,罗长风忽然道:“说实话,在下对边兄的名字似有些耳熟,只是一时忘了在哪听过,敢问边兄在江湖中,可有名号?”
  “哦?”边浩饶有兴趣的看着罗长风,笑道:“长风兄弟可听过‘中原八义’这个名号?”
  罗长风脸上露出一抹恍然之色,道:“原来如此,中原八义,义薄云天,想不到我兄弟二人结识的,竟是‘宝马神枪’边三爷,幸会。”
  听罗长风一口叫破自己的名号,显然他那“耳熟”之言并非虚言,而是真的对他们中原八义有一定了解。
  且听其言语,显然对他们中原八义十分推崇,心下不由暗暗高兴。
  连一个初出茅庐的少年,都听过他们中原八义的名头,也充分说明了他们中原八义的名声,在江湖中可并不小。
  边浩笑道:“兄弟过誉了,这不过是江湖朋友抬爱,不值一提,来,喝酒。”
  “请。”
  一顿饭便在虽不热烈,却也十分和谐的氛围中开始,虽说罗长风神情淡漠,阿飞更是惜字如金,但罗长风说话十分有技巧,边浩与他交流,只感觉舒畅万分。
  而且在交流中他也发现,罗长风虽然年纪轻轻,但他见识之广博,阅历之丰富,实在令他这个老江湖都汗颜不已。
  三人边吃边聊,聊着聊着,边浩就将话题扯到了最近江湖中,闹得沸沸扬扬的梅花盗事件。
  听了边浩关于梅花盗的叙述后,阿飞忽然心下一动,他开口道:“这么说,若是谁能除去梅花盗,就能扬名天下?”
  边浩颔首道:“这是自然,除去梅花盗,不仅可以扬名天下,还能得到那些富商凑的巨额悬赏。”
  “另外,天下第一美人林仙儿曾扬言,无论僧俗老少,只要他能除去梅花盗,她就嫁给他。”
  阿飞闻言缓缓点了点头,目光闪烁,若有所思的端起酒杯喝了一口。
  罗长风偏头瞧了他一眼,却没多说什么。
  一顿饭从酉时一直吃到戌时三刻,边浩方才心满意足的结了账,罗长风跟边浩说了他们的住处,约好有暇再一起聚聚,便各自归家。
  走在回祠堂的路上,罗长风忽然开口道:“怎么?想出手对付梅花盗?”
  阿飞坦然点头道:“不错。”
  罗长风探手入怀,从怀中掏出那件金丝甲,递给阿飞,道:“想对付梅花盗,就把它穿上吧!以防万一。”
  阿飞看了看金丝甲,没有拒绝,因为他听边浩说过,死在梅花盗手中的人,全都是心口中招。
  他也明白了,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盯上金丝甲,原来都是为了对付梅花盗,名利双收。
  阿飞伸手将金丝甲接了过来,打算回去就穿上。
  接下来几日,两人没有外出,阿飞每天跟着罗长风学剑,他资质不俗,悟性奇高,简直就像是为剑而生,剑法进境非常之快,可谓一日千里。
  照此下去,阿青花三年,他花一年时间才学会的剑法,恐怕阿飞要不了三个月就能尽数学会。
  这也很好理解,阿青是一点基础都没有,完全是三年间,不断跟白猿交手,一点一点从白猿手中学过来的。
  而他相比阿青,起点较高,加上又是从旁观察,所以仅用一年就学会。
  可他们都是自观自学,阿飞却是有人手把手的传授,再加上本身资质悟性超强,自然便能很快学会。
  ……
  保定城,聚贤居。
  二楼角落,李寻欢安安静静的坐在桌旁,一杯接一杯,缓缓喝着酒。
  对聚贤居来说,他算是老主顾了,在他出关前,他是这里的常客,他最喜欢的就是聚贤居的竹叶青。
  十年过去,物是人非,聚贤居没有任何变化,掌柜却已经换了一个人,而他同样坐在这里喝酒,心情跟十年前,已是截然不同。
  不知道过了多久,铁传甲忽然疾步而来,李寻欢见此,诧异的问道:“怎么了?”
  铁传甲神色复杂的看着李寻欢,沉声道:“少爷,龙……龙四爷来了。”
  李寻欢浑身一震,脸色微变,不过他也并没有太过意外。
  这保定城中,认识他的人不少,他已经在这里住了五六天,若龙啸云还不知道他已经回来,那才是怪事。
  正思忖间,楼梯上响起了杂乱的脚步声,李寻欢缓缓站起身,看向楼梯口。
  上来的有三人,两大一小,为首的是个四十多岁年纪,相貌堂堂,锦衣华服,颌下留着微须的男子。
  跟在他身侧的,是个十来岁的小孩,圆圆的脸,圆圆的眼睛,红斗蓬上镶着白兔毛的边,看上去就像是个粉装玉琢的红孩儿。
  在这一大一小的身后,还跟着一个三十多岁,短小精悍,目光炯炯的汉子。
  为首那人满面俱是兴奋激动之色,一见到李寻欢,便大步走上前,一把捏住他的肩膀,连声道:“你回来了,你真的回来了……”
  话未说完,已是热泪盈眶。
  李寻欢又何尝不是满眶热泪,“大哥……”
  只唤了这一声“大哥”,他已是语音哽咽,说不出话来。
  只听龙啸云不住喃喃道:“兄弟,你真是想死我了,想死我了……”
  他这句话翻来复去也不知说了多少遍,忽又大笑道:“你我兄弟相见,本该高兴才是,怎地却眼泪巴巴的像个老太婆……”
  铁传甲望着他们,眼泪也快要流了出来,他心里只觉酸酸的,也不知是悲痛,还是欢喜。
  龙啸云霍然转身,对他身后的汉子吩咐道:“巴英,立刻回府,吩咐厨房,备下酒宴。”
  “是,四爷。”巴英转身大步离去。
  龙啸云又拉过龙小云,道:“孩儿,快来拜见你二叔,他就是为父常与你说起的,为父的生死八拜之交,名动天下的小李飞刀,李寻欢。”


第四卷 第二十四章 回家 公证

  龙小云闻言,脸上露出一个天真的笑容,对李寻欢抱拳深深一揖,道:“小侄龙小云,见过二叔。”
  “好孩子,快起来。”李寻欢忙上前将他扶起,知道他是龙啸云与林诗音的儿子,便先升起几分好感。
  而且观其行动之间,竟有一身不俗的武功,又见他如此天真无邪,心下更是喜欢。
  李寻欢叹道:“一别十年,想不到大哥的孩儿都已经这么大了,小云根骨资质,俱是上佳,小小年纪,已颇有大家风范,大哥你有一个好儿子,龙家后继有人了。”
  龙小云眼中有得色闪过,看向李寻欢的目光,不由也多了几分好感。
  这龙小云年纪虽幼,其心机之深,人情世故之圆滑,却尤胜许多大人。
  小李飞刀,那是多大的名头?而如今李寻欢因为没有中寒鸡散的毒,也就没去梅二那里,自然就没有与龙小云产生过冲突。
  如此一来,龙小云便将李寻欢,纳入了需要大力拉拢的人物范畴。
  可惜,他并不知道他爹龙啸云的想法,其实在李寻欢刚到保定城那天,他就已经知道了。
  那天他有事外出,办完事回家时,便在路上见到了铁传甲赶着马车进城。
  他脸色当时就阴沉了下来,不过他故作不知,只要李寻欢不主动上门找他,他也就当作不知道此事。
  而以李寻欢的性格,他必然是不会主动上门的。
  可就在刚才,他与一干武林名宿,正在商议抓捕梅花盗的事,却突然有一个江湖朋友上门,当着所有人的面告知他,在聚贤居见到了李寻欢。
  如此一来,他再也无法装作什么都不知道,更不能无动于衷,心下虽对那人恨极,面上却得做出一副激动不已,欢喜万分的模样。
  谢过那人后,便立刻带着龙小云与随从巴英往聚贤居而来,只有他自己知道,他心里有多少句妈卖批想对那个江湖朋友说。
  听了李寻欢的话,龙啸云大笑道:“龙啸云的儿子就是李寻欢的儿子,以后你这个做二叔的,可要多多提点。”
  说完这句话,龙啸云忽然脸色一沉,道:“兄弟,你回来多久了?为何不回家?”
  李寻欢神色微微一僵,不过很快就恢复正常,“回家”两个字刺痛了他的心。
  他知道那里现在叫“兴云庄”,但是曾经,那里叫“李园”。
  那本是李寻欢自己的家园,他从小就在那里长大,在那里,他曾经渡过一段最幸福的童年。
  在那里,他得过最大的荣耀,也是在那里,他亲自将他父母和兄长的灵柩抬出去埋葬。
  可是如今,对那里来说,他已经是个客人,龙啸云可以若无其事的说出“回家”二字,他又怎能当真如常的“回家”?
  李寻欢心下五味杂陈,脸上却没有任何异样,微笑道:“时隔十年,我只是想先好好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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