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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1章

无限之神话逆袭-第39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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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千古一帝这个赞誉,嬴政心下虽颇为骄傲,但一想到自己晚年时的昏聩,以至大秦二世而亡,心里又莫名的有些阴郁。
  是以听了独孤求败的话后,沉叹道:“奈何寡人终究凡人,也免不了老而昏聩的俗,大秦虽亡于胡亥赵高的暴政,但主要责任终归在寡人呐!”
  嬴政如今也终于明白,为什么那个赵高刚出现没多久,便被仲父以罗网刺客的名义杀掉,原来还有这一层原因。
  胡亥虽还没有踪影,郑姬却已有身孕,郑姬是郑国人,喜欢吟唱郑国的诗歌《山有扶苏》,故而嬴政早已想好,若郑姬所生为子,便取名扶苏,显然命运之书中所载,是完全真实的。
  独孤求败欣慰的道:“大王能想到这一层,实属难能可贵,人的确会有老而昏聩之虞,但若不老不就没问题了?”
  “如今大王已通晓后世两千年的历史发展轨迹,若能从后世的治世经验中,提取对大秦有用的国策,何愁大秦不兴?”
  嬴政精神一振,大声道:“仲父说的不错,有了命运之书,若寡人还不能一统全球,治理出一个太平盛世,那寡人也不值得风虚真人如此看重了。”
  看过世界通史后,嬴政自然已经明白,这个世界并非天圆地方,地球的概念也被他所接受。
  “不过正如仲父之前所说,要一统全球,需大量人口,而要发展人口,粮食便是重中之重。”
  “可惜,当今天下没有一个‘袁隆平’,以目前的农业与科技水平,也搞不出杂交水稻,但在统一七国后,咱们至少可以先打下东南亚和欧洲,将土豆、番薯、玉米这些高产作物弄到手。”
  “有了充足的粮食,咱们就有了发展人口的基础,除此之外,寡人还要推广简体字与数理化,开启民智,普及知识,大力发展科技。”
  “若我大秦能提前两千年造出热武器,天下谁可匹敌?等到两千年后,说不定我们早已真正进入星际时代。”
  说起这个嬴政就生气,“哼,后世那帮蠢材,发明出指南针,竟只用来搞什么风水堪舆,发明出火药也只做烟花爆竹,简直愚不可及……”
  看着在大殿中走来走去,口中喋喋不休的嬴政,独孤求败的嘴角不由自主的咧了起来。
  等他停下嘀咕,独孤求败才开口道:“大王,那土豆、番薯、玉米,其实如今我大秦便能得到,因为百越便有。”
  嬴政脚步一顿,随即目露恍然之色,“是了,风虚真人出身越国,他有如此神通,又怎会不照顾自己的族民?想必他早已将这些高产作物弄到手。”
  独孤求败微笑颔首,道:“不错,不出意外,百越的使者很快就会到来,献上这些高产作物种子,同时他们还会打下楚国赠予大秦作为投名状,所求者不过是日后能得大王多多关照。”
  嬴政哈哈笑道:“这是当然,莫说他们乃是真人的族群,便是单凭献粮种,赠楚国之功,百越便当得享惠政。”
  说完他意气风发的转身看向独孤求败,道:“还请仲父做好出征准备,只等百越使者来后,咱们便兵发韩国,这次寡人要亲征,一来亲往拜见风虚真人,二来见见那位大贤韩非子。”
  独孤求败欣然抱拳道:“诺。”
  ……
  半个月后,百越使者如约而至,来的正是后土夫人与其夫姜魁,得到了嬴政隆重的接待。
  夫妇俩给嬴政带来的惊喜还不止是高产作物,还有后世那些诸如西红柿、四季豆、油麦菜、黄瓜、洋葱等等蔬菜,还有许多只有南美洲、东南亚等地才有的水果。
  而且后土夫人还承诺,待大秦一统天下后,他们将全力为大秦提供精盐,必保大秦无缺盐之忧。
  当天后土夫人还亲自下厨,给嬴政做了碗西红柿鸡蛋面,吃得他是大呼美味,立马便让宫中庖厨将这手艺学会,以后好做给他吃。
  当然,嬴政也给出了自己的诚意,连独孤求败甚至是罗长风都想不到,嬴政竟然给了后土夫人一封特旨,旨意中只有一个意思,那就是“一国两制”。
  大秦一统天下后,将百越设为特别行政区,百越只需向大秦缴纳赋税,为大秦供应精盐,有战争召唤时派出军队助战即可,百越可以保留自己的制度、律法、传统以及文化。
  这样的旨意在这个时代来说,几乎已经等同于春秋时周王朝封的诸侯国,可见嬴政究竟给了罗长风多大的面子,事实上,连罗长风自己都没打算为百越争取到这样的特权。
  不错,嬴政如此对待百越,自然不是因为他们的功勋,而是完全看在罗长风的面子上。
  至于说百越会不会在壮大后对大秦造成威胁,嬴政还是有把握的,无论从经济、武力、人口等各方面来说,百越的发展速度对大秦来说都微不足道。
  嬴政的计划是借鉴后世成吉思汗的征伐历程,一统七国后,率先向西方和北方扩张,先拿下吐蕃高原与蒙古草原,将之变成大秦的牧场,灭掉匈奴,再拿下西域,全力往欧洲扩张。
  嬴政想走的就不是丝绸之路了,而是征伐之路,当然,西南方向的孔雀王朝,也就是后世被称为印度那块地方,将是大秦征服西方要清除的第一块拦路石。
  随后是马其顿王国、罗马共和国、迦太基王国这三个世界强国,只要打垮了他们,那么亚洲、欧洲、非洲这三大洲,便尽入大秦之手矣。
  所以总的来说,大秦的征伐历程是往西,那么东南亚地区,完全可以交给百越去攻伐,百越盐粮充足,战力强大,人口的增长也慢不了。
  人口一旦大量增长,扩张地盘就是必然的,西、北、西北、西南四个方向都是大秦的地盘,他们自然不好意思也不敢打主意,那么就只能往东、南、东南、东北四个方向扩张。
  东方和东北没有强大的航海实力暂时不用想,那么他们就只能往东南亚扩张了,那里多的是地盘,想要自己抢去。
  反正百越越发达,大秦的税收就越多,有风虚真人这个长生不老,神通广大的大能在中间,他也不怕百越会作妖。
  更何况,想要一统全球,嬴政保守估计也得数百年之功,到那时,恐怕大秦的第四代战机都飞上天,航母都下海了,百越区区弹丸之地,拿什么跟大秦较劲?
  所以嬴政并不在意给百越这样的一个特权,或者说,他对自己很有信心,他相信只要自己一天不死,这个天下就始终是由他做主。
  只是,要委屈扶苏这孩子了,他恐怕得做一辈子的太子,要不等他长大了,就给他一支水军,去美洲大陆当个土皇帝好了。
  至于胡亥什么的,他宁愿射到墙上,胡亥之母胡姬,根本连进入他后宫的机会都不再有。


第十卷 第二十七章 秦韩边境

  后土夫人结束这次友好出使,离开大秦返回百越后,嬴政起大军三十万,御驾亲征,径往韩国边境而去。
  同时以王翦为主将,桓齮为副将,杨端为偏将率二十万大军攻打魏国。
  收到消息的韩非带着张良,由陆小凤率一队隐元武卫随行保护,也往边境去了。
  阿飞则是留在新郑主持大局,隐元会已经将新郑城内的所有权贵监控起来,任何人敢有任何异动,都将被以雷霆手段清除掉。
  卫庄这个大将军则是带着右司马李开,新晋左司马白凤集结大军,赶赴北方韩魏边境,只等韩国并入秦国的消息传来,便要对魏国发起攻击,配合从西边打过来的秦军,合攻魏国。
  至于罗长风,他自有他的骄傲,哪怕对方是他曾经十分崇敬的秦始皇,他也不可能巴巴的主动凑上去。
  以他今时今日的修为与身份地位,只有别人巴巴跑来拜见他的,什么人有资格让他主动迎上去?
  说句不好听的,没找个深山老林一窝,让嬴政爬山涉水的三顾茅庐求见,都已经是罗长风并非傲娇之人的缘故,还指望他主动迎上去?
  咸阳至韩国边境不过三百余里,六天后,秦军已在韩国十万边军营寨三十里外下寨。
  三百多里走了六天,许多人就要有疑问了,堂堂大秦锐卒,一天才能走五六十里路?这就纯属是外行话了。
  古代大军行军与寻常赶路不同,寻常赶路的话,哪怕是普通人,一天下来步行个百十里路程问题也不大。
  但是只要不是情况十万火急,必须急行军,军队行军速度就不会很快,因为“凡行军之道,无犯进止之节,无失饮食之适,无绝人马之力”。
  意思是说行军的关键在于保持合理的速度,保证将士的饮食适度,保持将士充足的体力。
  所以“凡军行在道,十里齐整休息,三十里会干粮,六十里食宿”,也就是说,一天只行军六十里,就要让将士们吃饭休息。
  此乃统兵大将之令,并非将士只能走那么点路程,而是将帅只准将士们走那么点路程。
  行军路程便是“军用时间”,什么时候吃饭,什么时候休息,不是看时辰,而是看走了多少里路来决定的。
  ……
  距离秦军大营数百丈外的一处山崖上,陆小凤、韩非、张良、墨鸦、以及一名身着碧蓝裙衫的美丽女子,五人并肩而立,一队黑色劲装,头戴斗笠,腰悬长剑的隐元武卫守在山崖各处。
  那女子满头青丝似柳如絮,长发束在脑后,只在右颊留了一束,微微遮住右额,一张秀丽小脸白皙如雪,玲珑精致,腰间悬着一只雕工精腻的木头鹦鹉。
  她叫鹦歌,原夜幕女性百鸟首领,负责韩国以外的情报与任务,与墨鸦一直互相倾慕,但一直没有互相道出心声。
  因为他们都觉得,连自己的命运都无法掌控,爱情对他们来说实在太过遥远。
  原剧情中在墨鸦身死前那一刻,才表明自己一生的遗憾,就是没能对鹦歌说出自己的心意。
  而如今,在姬无夜覆灭,夜幕烟消云散后,鹦歌断然解散了女性百鸟,让她们去追寻自己的未来,她却独自返回新郑,找到白凤后,问出了墨鸦所在,便毅然决然的奔赴而来。
  两人终于可以说出自己的心意,水到渠成的,两人在一起了,如今他们的命运,已经掌握在自己手中。
  墨鸦找到了自己的情缘,抱得美人归,白凤也未落后,他成了韩国右司马府的乘龙快婿,将年满十八的弄玉娶回了家中,还顶替刘意的位置,成了左司马。
  如今他与李开既是上下级,也是翁婿,也算是另一种意义上的上阵父子兵了。
  ……
  山崖上,看着那延绵不绝,井然有序的秦军营寨,行止有法,气度森严的秦军士卒,张良叹了口气,黯然道:“难怪真人会选择秦国,秦锐士的兵锋,的确势不可挡。”
  韩非摇头叹道:“真人选择秦国,理由并不是秦锐士的强大,其实在真人眼中,凡人的武力再强,也不过是土鸡瓦狗而已,真人看重的是嬴政这个人,而不是秦国的实力。”
  在看完史记后,连韩非自己都对嬴政钦服不已,他的确是做天下共主的最好人选,若自己站在真人的位置,多半也会选择秦国。
  张良虽然早已认命,可多少还是有些不甘,“可是为什么?公子你到底哪里不如嬴政?明明真人对你另眼相看,为何他却偏偏选择了嬴政?”
  韩非拍拍张良的肩膀,道:“等这次回去,你去向真人求取《天书》一观,想必他会给你的。”
  张良诧异道:“天书,那是什么?”
  韩非沉声道:“记载了自轩辕黄帝起,到距今一百三十年后天下大势的命运之书。”
  张良浑身一震,墨鸦也和鹦歌不明觉厉的对视了一眼,张良是个聪明人,几乎瞬间就已经明白了韩非的意思,“公子是说,韩国注定灭亡?”
  韩非苦笑道:“不仅韩国,其他五国也一样,秦国注定一统天下,此乃天道运转之大势,而我在原本的命运中,将死于三年之后。”
  张良追问道:“那我呢?”
  韩非看了张良一眼,忽然展颜一笑,道:“在未来,会有一个公输班的后人说出这样一句话:你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
  “啊?”张良莫名其妙的问道:“何谓过墙梯?”
  韩非解释道:“一种攻城器械,可视城墙如无物,让攻城士卒直接攻上城墙,在未来,也就是我死了十几年后,你会是一个名震天下的绝代谋士,号称‘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
  张良愣了愣,我有这么厉害?不过听韩非这样解释,他也明白了那两句话的意思,不由失笑道:“的确,打仗终究打的还是兵力,对手有攻城拔地的利器,任我有千般妙计,又徒之奈何?”
  韩非接着道:“不过事实证明,张良计终究还是比过墙梯更厉害,韩国灭亡后,你辅佐明主,最终推翻了已经大一统的秦国,算是为我和韩国报了仇。”
  “呃……”张良更加无语,怎么这听着听着,他突然有点希望历史按照这原本的历程发展了呢?
  当然,他这也只是阿Q精神的那么一想罢了,如今这局势,根本就已经不可能,当下只是好奇的问道:“公子是说,我竟然打败了嬴政?”
  韩非微微仰头,失笑道:“你想多了,那时嬴政已死,他的儿子胡亥继位,施行暴政,搞得天下怨声载道,民不聊生,百姓纷纷揭竿而起,天下大乱。”
  “你……最多算打败了一个日落西山的秦国而已,事实上,嬴政在世时没有任何人敢妄动分毫。”
  好吧!张良心气一下就顺了,原来如此,这样的功业不要也罢,听着就没什么成就感。
  韩非耸耸肩,道:“走吧!咱们去见见这位大秦始皇帝陛下。”
  “大秦始皇帝?这是未来嬴政的称号吗?”
  “不错,他自称秦始皇,下一代便叫秦二世,然后秦三世、秦四世这样排列下去,直至千千万万世,谁知秦国竟会二世而亡,真是个讽刺。”
  说到这,韩非长叹一声,道:“可如今……二世而亡已经是不可能了,因为二世,根本就永远都不会出现。”


第十卷 第二十八章 我们练的都是长风剑法

  秦军营寨。
  嬴政一身玄甲,与独孤求败并肩而行,缓步在营寨中巡视着,他们身后一左一右跟着两条昂藏大汉,更后面则是由盖聂率领的一队铁鹰剑士。
  如今大秦不仅有铁鹰锐士,还有专门由独孤求败训练出来的铁鹰剑士。
  铁鹰锐士乃武器专家,战斗专家,算是超级特种兵,铁鹰剑士却只精于剑技,然而相比铁鹰锐士,他们才是真正的杀戮机器。
  一把长剑在手,千军万马无可匹敌,便是铁鹰锐士,在他们面前也毫无反抗之力。
  至于那两条大汉,不仅体形一般的魁梧高壮,连背后背的兵器都一模一样,皆是一把带锁链的漆黑大剑。
  右边那人一脸憨厚,身如铁塔,比左边那人还要高了一头,正是昆仑,背上是罗长风以云南虫谷入口处的大块陨铁为他打造的玄铁大剑,重达数百近千斤。
  左边那人粗犷豪放,脸部轮廓深刻,皮肤黝黑,满头红褐色头发如钢针一般根根竖立,脸上和身上有多处伤疤,瞳目凶煞,宛如炼狱之鬼。
  此人在江湖上也是赫赫有名,名唤黑剑士胜七,本名陈胜,也就是历史上那位率领农民起义,喊出“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口号的陈王。
  他背后的漆黑大剑乃是风胡子剑谱排名第十一位的巨阙,出自春秋名匠欧冶子之手。
  在独孤求败下令剿灭罗网时,胜七悲催的撞上了昆仑,被昆仑强势击败,昆仑见他所用兵器与他几乎一模一样,攻击方式也大同小异,对他颇有些惺惺相惜,故而手下留情。
  胜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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