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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重生七零:踹掉知青前夫后嫁糙汉-第6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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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个人丢钱,小偷说四个啊,但沈冰月问了好几次,小偷都坚称只拿了四个被子里的钱,都是从被子里布包里拿出来的。
  小偷破罐子破摔:“我都承认了,干嘛一定要少说一个,我在这里偷了190块钱,我回家还数了数,怎么的,我被你们抓了算我倒霉,但我没干也别想诬赖我,什么220块钱,胡说八道,只有190块钱,别想把屎盆子都往我身上扣,就190块钱,谁他妈的还多报30块钱,连小偷都想讹诈呢,我只归还190块钱,根本不是220块钱。”
  这下,岳哲浩拍了拍脑袋,觉悟道:“那就是说段信博撒谎了,他没丢钱和票啊,撒谎是为了掩盖什么呢?”
  村长高兴的搓手,觉得自己发现真相了:“为了掩盖他偷了白面,怕别人怀疑他偷钱了,不自信,所以谎称也丢钱了,洗清嫌疑。”
  岳哲浩竖了个大拇指:“村长,你可以改行干公安了。”
  村长嘿嘿笑,得意洋洋,觉得自己是侦探了。
  这下通过小偷当着五个丢钱的知青的面,去指认偷了哪个被子里的钱,真得独独撇下了段信博的被子。
  段信博刚开始嘴硬,说小偷胡说,被带着手铐的小偷破口大骂:“小子,你敢诬赖我,等我出来看我不收拾你,好家伙,第一次发现有人敢污蔑盗窃犯的,等着吧你!”
  段信浩被一脸疤痕的小偷恐吓,当场跪了下来,承认撒谎了。
  经过审讯,最终段信博承认了偷了男知青点的白面,但咬定汪玟确实偷了万梦的白面,俩人就都有罪,要追究责任都得追究。
  万梦在张雷做了工作的前提下,正式在公安面前,当着知青点所有知青的面说:“我确实是拿过汪玟的红薯,扔茅坑里了,我主要是看不惯她,她追求赵运达,但对张雷有时候给她点水果、肉了照单全收了,这是什么性质,就是吊着张雷,不让张雷不死心,我看不惯她就偷偷扔了她的红薯,所以,她偷扔我的白面是有可能的,我们算是感情纠纷,算不得她偷东西。”
  万梦的表态,让汪玟得以从小偷中解脱出来。
  张雷对着汪玟道歉:“都是我的错,才让你和万梦同志结怨的。”
  张雷当着众人的面给万梦和汪玟鞠躬道歉,但沈冰月知道,张雷是在保护汪玟,这么一来,汪玟就没有罪了。
  不过段信博孤注一掷的咬定自己偷了一部分白面,但不是全部,比如赵振宇他就没偷过,这等于向大家宣布:还有一部分丢失的白面没人认罪啊!
  没有证据能证明段信博撒谎了,也就没证据证明汪玟只偷了万梦的。
  知青们陷入了两难境地。
  最终张雷求爷爷告奶奶,加上大家都觉察到,其实段信博是为了自保,硬要拉汪玟下水。
  汪玟应该确实是为了报复万梦扔了自己的红薯,才也偷扔了万梦的白面。
  几个女知青都说情了:“汪玟和我们住了一两年了,我们清楚她的为人,这次相信她和万梦真得是互相看不顺眼,汪玟确实质问过万梦,说她扔了自己的红薯,段信博真得是个坏蛋,他就是故意这么做得。”
  男知青们把沈冰月拉出来问:“要是段信博非要坚持汪玟也偷了我们的白面会怎么样?”
  沈冰月叹了口气:“那这就是没办法核实的了,俩人都要被处理,最起码汪玟的回城是泡汤了。”
  都偷东西了,肯定的啊。
  男知青商量了一番,最终由正直的杨恒统一口径:“我们可能是太过敏感了,脑子不太好使了,我们没有丢过细粮,误会,都是误会。”
  段信博最终赢得了这场战役,无耻的保护了自己,没被追责。
  但男知青随后第二天又集体向公社建议把段信博调走,以后不好相处了。
  举了很多例子,就是说和段信博处不到一起。
  赵运达得知具体情况后,答应下来,会协调调离段信博。
  汪玟经过这一场闹剧,抱着沈冰月哭:“沈冰月,谢谢你,要不然我就完了。”
  沈冰月拍了拍她的后背:“你应该谢谢张雷,他确实一直在保护你,无论你们对待这段感情怎么处理,都应该感谢他,他不分青红皂白的护着你。”
  后续小偷偷的钱和票要悉数退还,好在还没花,沈家庄知青点的都退还了,王家屯偷出来的也当场被没收了,但小偷在王家屯知青点是怎么被发现的呢?
  原来是李冬梅上田地里挣工分的时候,把儿子放在地头,儿子拉裤子里了,她就只能抱着儿子回知青点的小柴房去给孩子换衣服。
  嘴里骂着儿子走到知青点的时候,发现小柴房门锁不见了,推开虚掩的门一看,小偷正在盗窃,于是大声呼喊。
  正好知青点附近路上有几个村民路过,进去擒拿住了。
  坏就坏在这个小偷和王万里一样,是个狠角色,一见惊动了人了,直接把刚刚翻找出来的几张票和十块钱直接扔嘴里嚼了。
  几个村民掰着嘴也没能拽出来,都被小偷吞吃了,但好在小偷刚偷了别的房间的几十块钱,还好端端的在小偷裤兜里。
  扭送到乡派出所后,做了口供,小偷能掏出多少钱,归还受害人多少钱。
  几个村民和李冬梅都说小偷把她的二十块钱和十斤粮票吞了,小偷没有余钱还这笔他吞了的钱和票,公安也就做了登记,遗憾的告诉了前去领钱的李冬梅:“小偷吞了你的钱,他没有能力还你了,所以只能登记,现在这笔钱退不了了,回去等消息吧,要是小偷能补偿的话最好,不过别抱多大希望,一般都追不回来了。”
  对于李冬梅来说,这二十块钱和一点粮票是全部的家当了,丢了马上面临怎么吃饭的问题,李冬梅觉得上天都在给自己开玩笑,太过残忍了。
  一岁多的儿子还在这个时候不停的哭,不是饿了就是又拉裤子上了,李冬梅觉得很烦躁,在儿子抱着自己的裤腿哭喊的时候,踢了他一脚,崩溃地朝着一岁的儿子怒喊:“哭哭哭,你就知道哭,别哭了,我头都要炸了。”
  但一岁多的孩子受到惊吓,更是哭得大声。
  知青点的几个男知青听见,一个男知青无奈地摇头:“这真是造孽啊!”
  另一个回了句:“怎么说呢,李冬梅为了回城抛弃了李峰,抛弃了孩子,是个自私的,现在她这样,也只能怪她自己,能怪谁呢!”
  但李冬梅来借粮食的时候,知青们仍旧不能任由她被饿死,给了几个红薯。
  男知青对李冬梅说道:“不行,让你家里人带带孩子吧?或者让李峰帮忙带带,他现在结婚了,媳妇是本地人,要是他们能接纳孩子,怎么都比你一个人带着好?”
  李冬梅木讷的摇了摇头,接过红薯又木讷地走向小柴房。


第132章 她倒在了她的曙光前,回城希望更渺茫了
  李冬梅自从过年回来后,王轩虽然在田地里遇见了也和自己说话,但是两个多月了,没再送过一点粮食了,李冬梅也知道,他受了家里的压力。
  王轩找李冬梅谈过,“我知道你有文化,是大地方的,我没上过几天学,你没看上我,我也能想到,但我不能一直这么干耗着了,要是你有想法跟我结婚,我自然是欢喜的,你儿子我也可以帮忙养着,我可能不会喜欢他,但我能做到给他一口饭吃,养他长大,如果你没有想法和我结婚,我也强求不了,我家只有我一个男丁,还要续香火。”
  王轩的意思就是不会不明不白的再为李冬梅提供口粮。
  李冬梅没做声,因为在家里据理力争,拿到了一部分今年下乡的补贴,但现在也被小偷偷了,李冬梅想起了李峰可憎的嘴脸。
  他不是爱这个儿子嘛,话里话外,欺负自己的时候,说今年后半年等张雪梅的儿子大点,就起诉离婚,他带着儿子一起过。
  就是说李峰没打算娶自己,李冬梅也没想法嫁给李峰,他的心理太黑暗了,嫁给他也许连温饱都解决不了,他不会善待自己的,李冬梅拉了拉衣服,看着被李峰掐的一片青紫的胸口,浑身充满了戾气。
  想着你李峰如此糟践我,我不能无休止的为了儿子的口粮和他别有所图的接济而忍耐下去了。
  嫁给王轩,王轩好歹是个老实的,只要不再有孩子,等以后有回城的机会,再想办法吧。
  李冬梅想通了,麻利地给儿子换上干净的衣服,举着儿子,诡异地笑道:“儿子,你亲生父亲就是个恶魔,但他很爱你,不过我不会让他如愿的,不会让他下半年把你带走自己养,妈给你找个后爸吧,我们娘俩起码不会饿死,我是你妈妈,你也看到了,你爸爸总是欺负我,很变态,妈不想你和这个变态生活在一起,以后你也会变成他那样,太可怕了,还是跟着我吧。”
  李冬梅也换了衣服,抱着儿子去找了王轩。
  王轩正蹲在家门口吸旱烟袋,李冬梅看了眼,有些迷茫,他像个老农民似的吸旱烟,感觉和自己站在一起很违和。
  但王轩见了李冬梅,赶忙起身,眼神有些惊喜:“你找我?”
  李冬梅忍住了内心对王轩刚刚的老农民形象的嫌弃,轻点了头,勾着苦涩的笑:“嗯,王轩,我带着儿子嫁给你,你愿意娶我的话,我们立马就去开证明领结婚证去,但你结婚后不能打我,不能打我儿子,要管我们吃饱穿暖,你能做到吗?”
  一脸憨笑的王轩立马应承下来:“那咋不能,只要有我一口吃得,就不能饿着你,你儿子我也能养着,就是我们得有我俩的儿子就行。”
  李冬梅这天和王轩领了结婚证,把自己关在小柴房里放声痛快的大哭了一顿。
  三天后,正式结婚,王轩正式迎娶李冬梅。
  李峰是李冬梅结婚第三天,从张雪梅嘴里得知的,气呼呼地找到在田地里挣工分的李冬梅质问:“你突然结婚,怎么不告诉我一声,你故意的吧,我儿子呢,下半年你得还给我,你根本就不爱他,不配当他的母亲。”
  李冬梅冷笑着回应:“李峰,你是个什么东西你我心知肚明,我怎么对我儿子你管不着,公社早就判给我抚养了,我儿子现在也不是黑户了,我和王轩结婚了,孩子的户口落在王家屯了,他姓王,我不会把儿子交给你养的,你就是个禽兽,你想要什么就能得到什么吗,我偏不让你如意。”
  李峰气急败坏,上手推了把李冬梅,被田地里的王轩大跨步冲过来,逮住李峰狠狠锤了一顿,李峰还手,被王家几个本家人一顿猛揍。
  临了,王轩警告李峰:“要再让我看见你对我媳妇动手动脚,看我不打死你,呸。”
  李峰鼻青脸肿的回到张家,见了张雪梅,眼不是眼鼻子不是鼻子,又想吵架。
  但这次李冬梅没发脾气,看着李峰鼻青脸肿的,想着应该是王轩干的,也好,他李峰以后也不敢明目张胆地去找李冬梅了。
  张雪梅想,李峰你没了外面的姘头,看你能招架住我的美人计不。
  清平公社收到乡公安转过来的二十块钱和十斤粮票的时候,因为是沈冰月跟着这个案子,就把这笔钱给了沈冰月:“这是我们在小偷的家里搜出来的,因为王家屯李冬梅的钱没有返还,所以这笔钱就作为小偷的返还钱款,请公社走手续处理,因为李冬梅同志也向公社提过诉求,所以上交公社返还。”
  沈冰月和李冬梅这一世,别人是看不出有什么深仇大恨的,充其量就是以前见过而已。
  沈冰月拿着这笔钱,自然是要作处理的。
  李冬梅结婚了,沈冰月也从沈妈那里得到了消息,想着李冬梅还是熬不过去,选择找了个捷径,先解决这两年的温饱再说。
  知青大批返程78年就开始了,最晚不过80年左右了,现在都77年了,李冬梅可能倒在了黎明前,如果结婚了,应该就落户本地,不会再安排回城了。
  沈冰月骑着自行车,揣着钱和票,到了王家屯的村大队,一来要把钱和票给李冬梅,二来要看一下葡萄园的种植。
  村长于是亲自带着沈冰月在田间地头看了看后,直接去了王轩家里。
  农村的很多工作,都需要亲自跑路,谁让通讯不发达呢!
  沈冰月看着没有大门的小院,和沈家以前差不多,小院里一个中老年妇女坐在小板凳上,双腿上放着大簸箕,簸箕里的玉米面生虫子了,正在扒拉着玉米面,挑小虫子。
  小院里一个一岁多的小男孩正坐在地上,四月里的天气倒是暖暖的,但昨日刚下过雨,地上还有一摊子泥水,小男孩穿着开裆裤坐在地上还是很冷的,他流着清鼻,时不时抹一把鼻涕,脸颊上划过一道道黑,小手拍打着小水坑的水,嘿嘿地笑,玩得不亦乐乎。
  农村里养孩子不是那般的精细,孩子们随地玩耍也比较常见,沈冰月有了一刻恍惚,这小男孩不是李冬梅的儿子嘛!
  那张脸虽然和前世比,黑瘦了些,但沈冰月永远都不可能认错的。
  以前在沈家小院,李峰骄养着,自己也最终接纳了他,他过得还是很好的,起码比现在没有人用心看管要好些,现在的小男孩就是散养状态了。
  王家屯的村长吆喝了一声:“钱凌,你儿媳妇在家不,这是公社的沈领导,过来找她,上次小偷偷走的钱返还回来了,让她签个字。”
  57岁的钱凌抬头看见村长,连忙放下簸箕,咧开嘴,迎了一步。
  钱凌很瘦小,看着瘦巴巴的,皱纹已经爬满了面颊,是一个饱经岁月摧残的农村妇女形象。
  她又瞅了眼沈冰月,笑出了一脸褶子:“这十里八村的哪有不认识沈领导的,是个有本事的,大倩婆子和我关系可好了,也经常提起沈领导呢,真是老沈家的祖坟冒青烟了,得了这么好的闺女,把全家都带富裕了,本家都跟这沾光呢,快进来坐。”


第133章 来看看李冬梅
  钱凌从灶房搬了两个小板凳,给两人让座,“儿媳妇出门了,说是去乡里供销社买点头绳去,走了三个多小时了,快回来了。能代签的话我给代签,要是不能,儿子也陪着去了,他们一会还要赶着去草莓园干活,一会就回来了。”
  这种手续,肯定是要本人签的,沈冰月就说那就等一会看看。
  闲来无事,就一起唠唠家常。
  沈冰月看着土坯房的小院,小院里堆着这一堆那一堆的杂物,看着不太整洁。
  农村也有很多都这样,沈家因为沈妈是个爱干净的,即便以前家贫如洗,卫生还是倒腾的很好,封妈就更是个仔细的,是个幸福的家庭主妇,每天一起床就开始打扫卫生,洗洗涮涮的,但王轩家就不一样了。
  沈冰月见到簸箕里的玉米面生褐色的小虫子了,也接上了钱凌的话:“大娘,玉米面生虫子了?”
  钱凌也没有不好意思,呵呵笑道:“可不是吗?我今天早上做了点玉米糊糊,儿媳妇从碗里挑出来个小黑点点,一看是小虫子,这才发现的,哎呦,说起我儿子娶得媳妇,太讲究了,我老婆子做了几天饭被嫌弃了几天,是京都的,挑剔些,这生虫子里我就赶紧挑挑虫子,晾晒一下。”
  钱凌是个能说的,农村的大娘们有很能唠嗑的,整日里七大姑八大姨的事,坐下来能聊一天都不厌烦。
  钱凌提起了李冬梅带过来的儿子:“俺儿子可喜欢这个媳妇,我作为婆婆也不好说啥,现在村里条件可比前些年好了很多,儿子喜欢就娶了吧,就是带了这么个拖油瓶,没办法,就结婚这么几天的功夫,我就发现了,儿媳妇不喜欢带孩子,扔给我带,算了,只要她能再给我老王家生个带把的就行。”
  村长在来的路上,给沈冰月说过,王轩的老妈生了六个闺女后才生的王轩,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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