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反派大佬的夺命女配-第10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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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头紧锁……
用手帕擦着外面的铁锈斑点与黑乎乎的泥巴。
有了前面两个宝贝,苏瑶对于手里的这个也不敢轻视。
过了好久,金墨琛的双手都酸了,可是他还是舍不得手里的宝贝,一直端着,双眼却紧紧的盯着自己的媳妇。
苏瑶这才把外面的脏东西都给清理的差不多了。
那样东西才露出了本来的面目。
是个青铜的酒樽。
大眼看过去,没看出什么。
但是仔细看,好像还真的看出了一些名堂。
这个酒樽如果她没看错的话,应该不是一个凡品。
因为有关酒樽这玩意,苏瑶以前在游戏的世界的时候,天天看自己那个纨绔爹——温宁候收藏各种的玩意,其中在库房里放的最多的就是各式各样的酒具,即使他不能喝太多的酒。
他还吹嘘这天下就没有他不了解的酒具。
苏瑶可不止一次听他给自己讲这各种酒具的故事。
想到这里,苏瑶突然很想很想那个老是跟自己玩闹的爹了。
金墨琛可是第一时间发现自己媳妇的不对劲儿,两步把他珍爱的那金步摇随意的放回盒子里,低头摸了一下媳妇脸,“媳妇,你没事吧。”
第240章 或许是因为爱情。。。。。。
“没事,我就是想我爹了。”
苏瑶的眼睛有些红润,这会儿也反应过来,赶紧转移话题:“我爹以前给我说了很多有关古董的东西。在春秋战国以前的酒樽,多为中大型器皿,是青铜所制。
后来历朝历代所用的酒尊,主要是有代表意义。再往后,酒尊大多以玉质或瓷器所制。”
苏瑶说的很慢,金墨琛却听的倒是很入迷,他的眼睛瞪的老大,很快抓住了苏瑶话里的重点,惊喜道:“这只就是春秋战国的青铜酒樽了?”
春秋战国……
那算起来可要好几千年了。
这次真是发了……
发大了……
苏瑶则摇了摇头:“你错了。这只不是春秋战国的。
它的历史更早……
这只酒尊,算的上是真正意义上的酒樽,而且和往常市面上所见到的圆形扁形酒尊大不相同。
眼前这只,乃是兽形,其状类似于青牛,却是龙尾,尊壁两侧篆刻饕餮纹。酒尊上方还有盖,将上边挪开,中间还有不小的空间,可以用来盛酒甚至是温酒,这是典型的商代器具风格。墨琛,你这次算是捡到宝贝了。”
苏瑶边说,一边小心翼翼的捧起来那个青铜牛尊,入手冰冷,厚重。
这尊青牛近距离看起来栩栩如生,哪怕是逾越了千年,王朝已经换代,它反而是更加的活灵活现,更有一种十分质朴,沧桑的感觉。
“那就好,那就好。这以后要卖大价钱,那肯定要好好的保存下来,以后都留给咱们儿子。”
金墨琛笑的那左眼角下的泪痣闪闪的。
苏瑶听到金墨琛说这话,摸着这手里冰凉的青铜酒樽,突然想起一段剧情,重生女在垃圾站捡东西,无意间捡到一个青铜的酒樽,后来拍卖出了一亿的价钱,镇定了世界。
她的眸子微闪……
她手里的这尊该不会就是重生女的那尊吧。
哈哈……
她男人这是又抢了属于重生女的机遇。
很高兴……
怎么破……
此刻,在知青点不远处的小树林里,正在与金哲说好话的孙思韵突然心头一空,就像是丢失了什么重要的东西一样。
金墨琛不知道自己媳妇在高兴什么,也心花怒放:“媳妇,我做的不错吧。看你高兴的……”
“是,你做的对极了。对了,这些玩意你到底是怎么来的。”
苏瑶瞅着这桌上的名画、金簪、青铜酒樽,一个比一个贵重的,这要是一个还很少见,一连三个这逆天的运气,苏瑶绝对不相信这是巧合。
她定定的看着金墨琛,不错过他脸上一丝一毫的表情。
金墨琛心虚的摸了摸鼻子:“这……”
“恩?说不说?”
苏瑶故意双眼如刀,面色冷淡。
金墨琛一看自己的媳妇生气了,有些怂了,“媳妇,你别生气,我告诉你,不过你得答应我一个条件。”
“说。”苏瑶惜字如金,面色不变。
“我说了以后,你以后还要我出去找这些玩意。”
金墨琛站直身子,脸色也很正经,补充道,“媳妇,你说那些东西在垃圾站,咱们要是不去捡回来,他们那些人就烧了砸了,那多可惜。还不如留给在咱们儿子。”
“好吧……”
苏瑶无奈的叹了一口气。
捡漏这件事,是个人重新回到七十年代都会做的事。
她原来也有这样的想法,只不过一直都没有机会。
没想到,她的土著男人竟然比自己还厉害。
“就是,就是,上次五福不是帮咱们找到地主家的玉碗吗。我想着它应该是很有福气。我就试试……
所以,我就带着它去县里随意的逛了逛。本来我还不相信,但是今天你说这些都是宝贝,我算是相信了。媳妇,五福是只宝鸡。”
金墨琛的话虽然说的没有那么有条理,但是苏瑶听懂了。
五福……
她愣了一下……
随后,哈哈大笑起来。
感情墨琛把五福当成寻宝的宝鸡。
“它怎么会帮你找?”
那只系统自诩是高级星球的高级系统,怎么会听自己男人的话。
莫非是……
果然,金墨琛得意一笑:“媳妇,你太高看你的鸡了,我每次去只要给它买点吃的糖果就行。它可听话了……”
“你牛!”
苏瑶想着明天见到五福一定要好好的笑笑它,不是在自己面前很高高在上。
现在也会为糖果弯腰了。
“那是,也不看看我是谁男人。”
金墨琛嘴角挂着一丝邪笑,学着苏瑶以前的口气。
苏瑶对这个男人真是越来越无语了。
老是学自己的话。
“行吧,你们以后在县里都小心点吧。”
苏瑶把东西装好,叮嘱:“还有,这些东西不能放在咱们屋里,最好是先埋起来,等时期再挖出来。”
“好的,媳妇,我就听你的。你放心,我最会藏东西,以前我娘给我吃的,我藏起来,我大哥二哥不管怎么找,都找不到。”
金墨琛帮着苏瑶收拾自己的宝藏。
“知道了,你最本事。娘对你好,等明天娘给我送吃的,你记得让她带走点你从县里带回来的东西。”苏瑶提醒道。
“我媳妇就是孝顺啊,我大嫂、二嫂有什么好吃的,都躲起来自己偷吃完,或者往娘家带都不舍得给我娘。怪不得我娘现在喜欢你。”
金墨琛好话跟不要钱一样对着苏瑶。
“你对我爸爸好,我当然对爹娘好。”
这每个月金墨琛都会去苍山林场看自己的爸爸,不管有什么事,都会准时去。
这也不是每个女婿都会做到的。
从金墨琛从苍山林场带回来的信中对男人的称呼都能看出来,从金家老三,到女婿,最近的一封都称呼墨琛这孩子,爸爸在接受这个男人。
金墨琛还有些不好意思,话题一转,“媳妇,你说孙思韵那个女人与金哲到底是什么关系?她怎么会看上金哲?”
即使金哲有些文质彬彬的,但是村里的女孩子因为他的成分都不敢接近他,更别说嫁给他了。
这让金墨琛很是疑惑。
“这个啊!或许是因为爱情。”
苏瑶娇笑一声……
“因为爱情?不会吧,孙思韵竟然会看上金哲?”
金墨琛这个农家小伙对于爱情这个词还很陌生。
第241章 我想嫁给你
“媳妇,你别说这么高深的词语,估计那个女人也就是想让金哲帮她干活,才不会嫁给他的,她又不是傻子。
这种女人我们见多了,别的村就有知青点的女人勾着村里的男人帮着干活,但是又不愿意嫁给他们。我们村里是因为有我爹在,这种事少了一点儿。”
金墨琛啧啧一声。
一副见多识广的样子。
“你才是见识少。不相信我们打赌,十块的赌,我赌孙思韵一定会嫁给金哲。”
苏瑶饶有兴趣的开口。
“行,十块就十块。但是我的赌注不是十块,如果我赢了,你要答应我,在床上……”
金墨琛眸子微闪,弯腰在苏瑶的耳边轻轻的说了一句。
“死相……”
苏瑶从脸到耳根子都熟透了。
没想到,这男人脑子里都是精虫。
“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媳妇,你一定要记得刚答应我的。”
金墨琛想着两人在床上打架,心头热烘烘的,他就下定决心要拆散金哲与孙思韵。
苏瑶看着金墨琛这势在必得的样子,似乎是看透了他的心思,摇了摇头。
男主与女主的命中注定,不是谁都能拆开的。
苏瑶不知道的是,自己会一语成谶。
而且两人的打赌结果会出来的那么快。
主要还是因为今天在大队,孙思韵对着苏瑶说的那段话,让金哲心中一直都很介意。
孙思韵追他追到他们平时私会的地方,眼里的泪水哗哗的流,拉着金哲的衣角,带着哭腔:“金哲,你听我说。刚才是苏瑶故意引诱我那么说的,我是首都来的,我从小我爸妈都对我很好,我怎么会对自己将来生的女孩有偏见。
你别上当。你想想,我背对着你,苏瑶面对着你们,她就是看到你们进来,故意那么说,故意让你对我有意见。”
金哲低头看着这样的女子,心头一震,也想起来苏瑶当时的表情,“你说苏瑶是故意的,她知道咱们的事?”
“那当然,我屋里的几个人都知道咱们两个人的事,有人跟我介绍对象,我说了,我有了喜欢的人。只是后来,苏瑶故意偷偷的跟踪我们,看到我与你两人在一起,后来逼问我,我要是不说,她就告诉革委会我搞破鞋,后来我不得不说。”
孙思韵说到这里更委屈了。
“那个女人怎么这么坏,村长还让这样的人进了他们家。”
金哲一向对苏瑶的印象很好,毛笔字写得好,现在还是老师。
他们金家在没有败落之前,他书画也是必学的,自然知道苏瑶是个真正的才女。
甚至有些午夜梦回,还会羡慕嫉妒金老三,他一个大老粗怎么能找到这么好的一个才女,跟村里人想的一样,肯定是村长使用了自己的权力逼迫苏瑶的。
虽然苏瑶与金老三两人在外面一直都是恩爱幸福的样子,这些也都是可以装出来的。
他爹原来不就除了他年还有三个女人,可是他爹与他娘在外人面前一直都是一对恩爱的夫妻。
现在听到自己爱的女人这么说,他的心里好受了一点儿:
哦……
原来苏瑶是个这样品行卑劣的人。
“金哲,你别这么说,我们要理解她,她也是想过好日子,听说她原来的家里环境很不错,在金家屯过着这样的日子,她肯定熬不过去的。你看看,她现在上午做会计,下午做老师,这挺好的。”
孙思韵不动声色的上着眼药。
“是啊,你不说我都没发现,村里轻松的活都让苏瑶得了。这个女人好心思。”
金哲眼底闪过一丝鄙视,低头看着还在抽泣的孙思韵,想了一下,在她的肩膀轻轻的拍了一下,“对不起,思韵,我不该误会你。都是我没本事……”
孙思韵眸子微闪,一下子就扑到了金哲的怀里。
抱得紧紧的,闻着来自金哲身上的男人味,她都快醉了。
金哲下意识的想推开孙思韵,但是孙思韵抱得更紧了,“金哲,你别放开我。你什么时候娶我?我想嫁给你……”
主要还是她想起下午金老三小心扶着苏瑶的神情,眉眼间那样的温柔她何曾见过。
苏瑶结婚后,日子过的那么好。
特别是她怀孕后,就连李大妞那个泼妇都对她那么好。
也许,是因为怀孕的缘故,但是苏瑶过的幸福确实是刺痛了她的眼。
也许,她不该再这么犹豫下去。
她或许应该赶紧嫁给金哲,不怕这两年的苦日子,也给金家生个孩子。
以金哲的性子,以后绝对不会抛弃自己。
再说,她还有空间呢。
“思韵……”
金哲还是第一次被一个女人抱得这么紧,那两团软软的东西让金哲浑身僵硬无比,双手都不知道在哪里放了,脑子空空的,根本就没听到孙思韵在说些什么。
“好不好,我就要嫁给你,我等不了了。”
孙思韵想通以后,就迫不及待的想听到金哲的答应。
时间越长,变数越多,还是早点定下来的好。
“思韵……”
金哲的脑子现在就像是个浆糊一样。
孙思韵的身子扭动的越厉害,他的心越是无处安放。
在夜色中,孙思韵也能感觉到金哲的懵懂与生涩,对于上辈子已经经历过人事的她,双手一伸,勾住了金哲的脖颈,在他的耳边吹了一阵香气:“你说好不好?金哲,我想嫁给你,你到底娶不娶我?”
金哲这次听清楚了。
呼吸一滞……
胸膛涌起一阵极大的力量,大声的说:“娶。你敢嫁我就敢娶。”
“太好了,我就知道你爱我。”
孙思韵看着男子汉一样的金哲,觉得这才是自己要的男人。
抬头,踮脚,粉唇就碰到了金哲的薄唇上。
顿时……
金哲懵了一下……
但是被女人的香味吸引,下意识的丢失了所有的自制。
两人的身影在山林中重叠起来。
“来人啊,这里有鬼!有鬼!”
一道尖锐的声音响彻山林。
孙思韵与金哲两人顿时傻眼了,反应过来分开就想跑,但是却被人拦住了。
来人正是李梅花。
说来也巧合,李梅花这些日子过的很难,家里男人不给什么好脸色,她脸上被蜜蜂蛰过的痕迹一直都没有褪去,她也是听刘老头说这山林里有一样尾巴草可以祛斑,就来找找看。
没想到一进林子就看到两人晃晃悠悠的鬼影在飘扬,吓得半死,跌在地上,瞬间尖叫,抓住一样东西。
第242章 这女人钱多人傻
“呦!这大晚上的,孙知青与金哲怎么在这里。”
李梅花站起来后,发现在自己的手里是一块白色的手绢,站住在原地。
看着分别从林子里跑出的一对男女,眼珠一转,心中不再害怕。
原来是一对偷情的野鸳鸯。
不是什么鬼……
“嫂子,你……别胡说,我们只是……有事来这里看看。”
金哲脸色大白,话都说不清楚了。
这可怎么办好,让人看见了。
“金哲,嫂子一直以为你是个好后生,你看看你与孙知青两人的衣服,谁会认为你们是在说话。”
李梅花指着衣冠不整的两人,即使是在夜色下,两人的脸色以及孙知青这被亲的红痕也看的很清楚。
这两人要不是在偷情,她李梅花把头拧下来。
金哲真是吓坏了,赶紧整理自己的衣服。
谁知道,孙思韵看了李梅花身后没有人。
不慌不忙的早都整理好自己的衣服,她慢慢的走到李梅花面前,笑道:“嫂子,我与金哲确实是在谈对象。我们也确实没做什么。你没证据……”
“孙知青说话还是小心点。咱们有事应该好好的商量。即使你们是谈对象,男未婚女未嫁的,这么晚了,在树林里被人看到也不好。你说,这手绢我怎么看着这么熟悉。是谁的呢?”
李梅花顷刻之间在脑海中就有了主意,眼底闪过一丝诡异的光,还掏出兜里的手绢,在孙思韵的眼前晃动了一下。
孙思韵的瞳孔一缩。
她的手绢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