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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章

财妻逼人-第7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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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就是从部队里借回来的人啊。这会子,萧逸清怕是悔得肠子都清了吧……哈!

    常欢正乐呵着,隐白却悄悄起身,忙乎起来。再回来时,手中捧了若干不知名的果子。

    常欢忙接过来,往衣衫上蹭蹭,算擦过了。毕竟古代社会没什么农药污染,食物天然干净。往嘴巴里一咬,那丝丝的甜,顺着喉咙就下去了,无比惬意。

    常欢本以为这果子是吃来果腹的,未料这不过是开胃菜,隐白从一处隐蔽之所取了器具,把那死了的青竹蛇串成串,做成烤肉。蛇肉并不多,又添了一只山鸡,居然还洒了香料和调味品,阵阵奇香,惹得常欢肚子里的馋虫扑腾不已。

    “你藏私啊!在这里藏下这许多好玩意。给你改个名,叫野炊专家算了。”常欢咽下口水,盯着隐白手中的美食,眼神放出一种光亮,那是吃货特有的光芒。

    隐白虽不明白野炊专家是个什么东东,却很享受常欢惊喜的小眼神,手上的活儿又顺溜了几分,不由参杂了表演的成分。

    “先点点饥,到了镇上,就有好吃的了。”隐白暗含着得意地说道。

    常欢因此也好奇起来。“镇上”听他说得像是“家里”似的。说不得,是个不错的地儿吧……

    “镇上”说的是“上水镇”,上水镇对隐白的确是一个家一般的存在,可是,对常欢,却并非如此。

    初到上水镇,常欢被这小镇的繁华吸引住了。镇子虽不大,却也不小,一眼望去,早市热闹非凡,看起来是个颇具规模的镇子了。

    上水镇早市卖的点心,花样真不少,豆腐脑、小馄饨、流沙包子双阳团……

    卖豆腐脑的老婆子见着隐白,笑眯眯地喊:“白小哥回来啦!还带着新娘子?瞧这水灵的,来来,老婆子请新娘子吃豆腐花。”

    隐白怕常欢走丢了,一直牵着她的手,如今被这婆子叫了一嗓子,两人顿时满面红霞。常欢低头看看衣裳,哪儿有人穿着喜服到处走的呀,得赶紧换了换了!一缩手,准备跟隐白撇清关系,哪儿知道隐白抓得太紧,愣是没撤走……隐白虽然也害羞,可心里暖烘烘的,那手不听使唤地抓得牢牢的,只想能多抓一回是一回。

    卖团子的小哥也跟着叫:“白兄弟,恁久不回来,回来还带着媳妇,下回回来该带个崽子了吧!哈哈……”

    常欢再怎么大大咧咧,碰上这种情况,小女子的羞涩也尽显了出来,没处躲,只能藏在隐白身后,这……多难为情啊。

    隐白露出万年难见的略显憨厚的笑意,一路的小商小贩见着这模样,便更肯定这两人是成了好事的,揶揄打趣的,祝福问候的,络绎不绝。

    常欢才刚感觉到上水镇的热情与亲切,却被一道目光硬生生地打断了。常欢是个敏感的,对于对街那道不善的注视,她比隐白的反应还快。

    那目光来自一位女子,看着比常欢大上个四五岁,长得不赖,打扮得颇为奢华,在这古朴的镇子,放眼望去,没见着穿得比她好的了。再看举手投足,娇气十足。何谓娇气?娇气不是贵气,就是说,这女子并非贵族人家,充其量是个暴发户的子女;娇气也不是骄气,就是说,这女子不是不可一世的性子,只是娇滴滴的扮相,走的是惹人疼惜的路线……只是,个头又稍显高了,有一米七的样子,得比常欢还高一丁点儿,所以这小鸟依人的模样,就显得不合体了。

    “小北哥……”那女子一转眼,看向隐白,眼神立马变了性,盛满了滴出水的柔情,这一句叫唤,包含了撒娇、热情、崇拜与埋怨。

    好吧,常欢收敛起羞涩之情,站直了身子,望着那女子。冲着这声叫唤,她肯定,这女子跟隐白多少有些牵连,弄不好还藏着什么jq也未可知。好啊你个隐白,金屋藏娇还敢跟姐成亲!对了……常欢忽然想起,这隐白是有案底的,人家家里还有俩媳妇呢!想到此处,常欢不由忿忿然。

    不待隐白回应,那女子飞也似地奔向他,在离他仅仅十公分的地方,怯生生地站停了,眼睛里片刻间起了水雾。

    常欢在边上脑补着琼瑶阿姨的台词,转眼去看隐白拉她的手,还不松开?

    隐白没有一丝惊慌之色,根本没有松手的打算,对着那女子嘴角翘了翘:“芙碧,你难得这么早出门啊。你哥呢?”

    “小北哥!她是谁……”很明显,那女子盯上常欢了。

    提到常欢,隐白嘴角的笑意浓郁起来,他觉得,看到常欢这一套行头,大家自然会认为,这是他媳妇,他也很乐意大伙儿这么想,只是要他自己说出口,又为难了,他害怕常欢不愿意听,更怕常欢说,这一切都别当真。

    “她是你讨的女人么!”那女子话未出口,泪先流,只是这话,未免也太逾越,太咄咄逼人了吧。

    ps:

    儿童节快乐!
………………………………

第一百四十六章 上水镇(一)



    常欢嘴角一抽,跟劳资来发嗲?劳资可是见过林志玲的有木有!于是,脖子一拧,怯生生往隐白身后一藏,扯着他的袖子,用那传说中的娃娃音娇声道:“相公,好吓人……”

    这一声相公,把隐白给叫愣了,不仅愣了,还懵了,只觉得胸口一团暖洋洋的气体膨胀起来。低头想去看常欢,又迟疑不敢去瞧,而那头梨花带雨的芙碧姑娘,早就被抛到了九霄云外。

    人和人就是有区别,有的人,少言细语便叫人魂牵梦萦;有的人,声嘶力竭更让人不愿理会。此刻,这两款就呈现在众人面前。

    常欢这一声娇滴滴的相公可不是叫给隐白听的,这一套含羞带怯的举动更不是冲着隐白上的,而是做给面前上水镇早市的老老少少们瞧的!

    既然大家彼此都认得,不给姐面子,还能让你下得了台?常欢现如今可不是任人揉捏的面团子了,她奉行的是“绝不再让人欺负”。

    “姚姑娘,你吓着人家新媳妇了!好好的姑娘,初来乍到的,你怎么这么对人家!”卖团子的小哥首先拔刀相助,情不自禁数落起姚芙碧。

    “是啊,白小哥也不小了,好容易带个媳妇回来,你这是要赶人走啊!上水镇啥时候有这样的待客之道。”卖豆腐的婆子看来对姚芙碧本就心存着不满,这话说得重啊。

    姚芙碧被骂得莫名其妙,才把自己放在被害人的位置上,转眼就发现成了全民公敌,这个心理落差实在有点大,一时转变不过来,半掉不掉的眼泪硬生生憋了回去。

    隐白像是没有听见这些纷纷扰扰,只长臂一展。将常欢护在身侧,常欢一声相公,叫的他忘乎所以,只觉得看不够听不够照顾不够。当然,对于常欢这一番做派,他还是有些疑惑的,这哪儿是他认得的常欢?常欢说话何时用过这种细细柔柔摄人心魄的声音?不过这些不重要,重要的是,她承认是自己的妻!

    见隐白似乎当真了,常欢往后退了一大步:“相公。难道,你早已有了……你跟我爹娘发的誓,对我亲口许的诺。都是假的么……你们……唔……”常欢猛地抽回手,一个转身,提溜着裙摆,往后狂奔去了。

    隐白自然不会让她走,听她说什么誓言啊。诺言啊,他便知道这丫头玩猫腻呢,怕是芙碧的出现惹她不高兴了。他施展轻功,把假意狂奔不用武功的常欢拦在身前,轻轻说道:“别闹,你知道不是那回事……”

    “不是哪回事?”这会儿没人瞧得到常欢的表情。她露出狐狸般的狡黠,不怀好意地盯着隐白。

    隐白微微摇头,刚刚的冲动化为淡淡遗憾。牵着常欢的手,两人走到芙碧跟前:“这是我兄弟的妹子,叫芙碧。这是我的新婚妻子,芙碧,叫嫂子。”这一句话撇清甚多。首先。兄弟的妹子本应当就是自己的妹子吧,可是特地提出是兄弟的。说明隐白认这兄弟可没认这妹子;而对于常欢这个妻子,只让姚芙碧叫嫂子,闺名昵称一概不提,便是让芙碧识趣,别套近乎也别不知进退。

    见两人在众人面前“大秀恩爱”,姚芙碧早已妒火中烧,此刻隐白还要她叫嫂子,这是火上浇油的事情,对于她,决计是不可能的,她狠狠顿了顿脚,喊了一嗓子:“桃子,你个死妮子给我滚过来,去,叫我大哥来,就说,他们欺负我!”

    她口中的桃子,是个十七八岁的年轻女子,身形消瘦,穿着朴素,不见妆扮,却掩不住艳丽的容貌,比这位芙碧小姐是美上不止一分的。见那隐在暗处的桃子匆匆走来,常欢有些纳闷,这姚芙碧看起来不是个气量大的,怎么肯用个比她漂亮这么多的丫鬟?这衣服也太……明显是给烧火婆子穿的衣裳嘛,这发型也土得掉渣,莫非这桃子是芙碧买回去折磨着玩的?

    桃子已然走到姚芙碧跟前,跟她保持了一米多远的距离,行礼低声说道:“小姐,怕是已经有人通报了大爷。”

    这倒是个有眼力架的丫鬟,常欢也瞧见卖团子的小哥找人去报信了。

    “胡说!这里除了你,谁是咱们家的奴婢?他们,他们统统都欺负我,谁会替我找大哥。”一边说,一边姚芙碧就哭起来,这哭得,真叫稀里哗啦,毫无美感。

    丫鬟桃子不由往后又退开些,常欢坚信在她的眉宇见看到了一丝嫌弃。

    “白小哥,赶紧带着新媳妇回去歇着,真是晦气,一回来就碰上这位刁蛮小姐。一会她大哥来了就好了,你别杵这儿了。”豆腐婆子越说越小声,看常欢的眼神却是很疼惜的。

    隐白也担心常欢累着,更没想到姚芙碧会在大庭广众如此发作,挥挥衣袖,跟大伙儿作别,领着装鹌鹑的常欢,就往家走了,临了还没忘记留下碎银子带走了豆腐花和糯米团子。

    离开早市,常欢一甩手,不愿意隐白再拉着她。

    隐白不知她生的哪门子气,轻声问道:“怎么了。”

    “桃花男,你这么多风流韵事,自己解决就好了,扯着我干啥!”常欢一路行来,心情不错,就这姚芙碧的出现,把她沉淀心底的那些不爽,都给翻了出来。

    “我不是桃花。这个姚芙碧也不是韵事。”隐白边说,边伸出两手,将常欢的双手紧紧握住,双目炯炯地望着常欢,像在说——我说的都是真的。

    “是啊是啊,平白无故跳出个女人,都能指着你媳妇开骂!甭说你家里那几个了。算了,我也管不着,等我玩几日,自己回去便是,你走你的,不用你管我。”常欢说的倒不纯粹是气话,本来就是被隐白诓来的,这会儿她倒是真心想家想生意了。她用力抽手,不叫隐白握着,隐白却不肯松开,力道拿捏得正好,既没捏痛她,又叫她挣不脱。几番来回之后,常欢嘟起嘴巴,放弃拔河,心说,好歹练了这么些年功夫,怎么跟这家伙还有这么大差距呢!
………………………………

第一百四十七章 上水镇(二)



    “家里的事,以后有机会我慢慢告诉你。这个姚芙碧的的确确是八杆子打不到一起的。你别气,吃饱饭好好歇着,养足精神给你说故事。故事还挺多的,你一会儿想想要先听什么?住林子里那会儿的事,你想听的吧……”隐白使出老办法——好奇心害死猫,对付常欢,这招是屡试不爽的。

    林子里的故事……很有吸引力的样子。常欢垂头,她一向知道自己的弱点,可是面对隐白不惜出卖自己的伤心往事,来搞好关系,无奈地心软了,只对自己说,朋友一场,婚礼上他也算帮了自己一回,何必搞得太僵。

    隐白自然看出常欢的服软,取了放在一边的早点,牵着她便往前行,边走边叨念:“以前,那林子里,有三霸。黑头、白领、银铠甲。白领是只成年黑熊,轻易不伤人。黑头是大蟒,性子最狡猾。银铠甲说的便是小蜥的娘亲。三霸各有自己的领地,彼此顾忌,互不侵犯。银铠甲是以毒物为食的,因此练就了百毒不侵的本事,她的血尤为珍贵。就有一些人,专门来林子里寻她,只为活捉她,放血练功。银铠甲自恃颇高,并不将这些俗人放在眼力,而这些来犯之人,倒是成全了黑头蟒,尽数入了它的肚子,成了食物。有一回,黑头蟒不小心,着了道,被一个虬髯缠头之人制服了。这虬髯缠头人是以养蛇为生,却是被人雇了来,抓毒蛇诱银铠甲上钩的,岂料抓到了这么一条巨蟒,也是他们始料不及的。于是,他们便训练黑头蟒,让它去捉银铠甲。银铠甲怎会将他们放在眼中,可她也有她的弱点。便是她唯一的孩儿。虬髯缠头人居然知道了这个秘密,派遣了黑头蟒,专攻那只小蜥。后来,那方发现小蜥竟也是不惧毒的,便一门心思抓小蜥去了。”

    常欢听得聚精会神,这故事颇为生动,隐白淡淡述来,带着几分伤感,叫人听了肝都打颤。

    隐白却忽然不讲了,指着前头的院门。幽幽说道:“到家了。”

    常欢这才意识到,不知不觉,都走了好些路了。抬头看看。这院落瞧着幽静清爽,就是那采菊东篱下的意境,不由心生欢喜。

    院子上挂着牌匾,苍劲有力两个大字——忘园。

    常欢虽然喜爱这院子,却对这院名有些忌讳。怎么觉着这么像……忘川?心中想到,便轻轻吟出:“忘川河,千年舍,人面不识徒奈何。”

    隐白闻言,侧目望她,只望着。不解释。

    “嗄!”常欢忽然大声一叫,“话说,你这里藏着几个姨太太啊……我还穿着喜服呢。不会被群殴吧!”

    隐白摇头,又是虚惊一场,又是无可奈何。

    “不回答,就是默认了。那我千万不能进去了。才走了个埋伏笔的,别再来几个点睛的。”常欢拼命甩衣袖。很嫌弃地擦手,一连串动作。做得流畅连贯,最后一个动作,是隐白做的,他嘴角挂着一抹隐忍的笑,狠狠地,忍不住地把常欢揉进怀抱,似乎只有这样,才能终结她的“胡搅蛮缠”,才能表达自己此刻的情绪。

    常欢被熟悉又陌生的阳刚之气围绕,这味道怎么就这么好闻?叫她舍不得远离开去。低着头,不去看事主,常欢只埋头嗅味,“享受”了半刻,终觉得这样靠着个男人,还是不太矜持的,毕竟两人不过是拜了个假堂,连恋爱关系都没有确立……她强迫自己拒绝嗅嗅,抬头,用食指戳戳隐白的肌肉:“你这样是不是太轻浮了点。我好歹是良家妇女吧。”

    隐白不知在想什么,伸手抓着常欢戳他的手指,回答道:“不是良家,是白家。”

    “切……”常欢不知该如何应对,瞧着这架势,莫非隐白当真想娶她?倒不是不行,只是娥皇女英这种恶俗的情况,常欢是绝不接收的,而且,最主要的是,这人貌似没示过爱吧!这样莫名其妙就成了白家人,太便宜了!不成,决计不成。

    两人心中各自敲着锣鼓,却不再继续讨论谁家妇女的话题,隐白拉起常欢的手腕,似乎要让她习惯这种接触方式,嘴上却转开话题:“走吧,进屋先吃东西,这些早点凉了就不好吃了。”

    “还没告诉我,这儿住着多少人呢……”常欢懒得反抗,喃喃抱怨。

    隐白脚下不停,嘴上答道:“这儿你可偷懒不得,只有看门的老姜头,四十多岁了,连个丫鬟小厮也没有,吃喝住行都要自己打点。你这样娇生惯养的,成不成?”

    常欢听这话,无意识地松了口气,她又不是娇娇女,照顾自己是必须有的嘛,得意地一仰头:“好嘛,一会儿下厨弄点好吃的馋馋你,算还你的蛇肉串串呗。”

    隐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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