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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豪门华屋与旗袍美人-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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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美人终究是美人,即便花容失色,也是我见犹怜。
  “裴老板之前不是说,等演出结束了,要陪沈某喝个尽兴?”沈璁躬身垂首,再一次嗅过裴筱耳后淡淡的花香,以一种近乎恶劣的姿态贴着对方的耳垂道:“红酒甜腻,正好我府上有上等的威士忌,不知裴老板可愿赏脸?”
  潮湿暧昧的空气里,裴筱能清楚地感觉到沈璁说出每一个字时吐在自己耳畔的热气,烫得他心颤。
  阖眸深吸了两口气后再睁眼,他一扫方才的慌乱,那双桃花眼底秋波盈盈的同时,又泛了起两分释然的笃定。
  他缓缓伸出手,搂住了沈璁的脖子,整个人都松了劲,软软地靠进面前宽大的怀抱里,垂眸间点了点头。
  沈璁的余光刚好能瞥见裴筱精致的侧脸,可能是因为刚才突然的变故,裴筱的脸颊微微泛起了些红晕,衬着眼尾的那颗桃红色的泪痣,这点娇羞竟也恰到好处。
  他略略松开双臂,将那柄黑色的雨伞递到裴筱手中,不等对方反应过来,便一把将人打横抱起,吓得裴筱立刻紧张地抱紧了他的脖子。
  雨夜中,手电筒一束昏黄的光线里,只能隐约瞧见半副旗袍的裙摆,和一点高跟鞋的鞋尖,在雨帘里可怜地上下轻晃。


第3章 缠绵夜
  沈公馆是一栋位于霞飞路上的豪华别墅,那里是法租界,甚至整个上海滩最繁华的地段,也是沈克山的家。
  但沈璁并不住在里面。
  只有在公司有事情需要跟沈克山商量时,他才会回去一趟,偶尔也会陪老头子吃顿饭,但不管忙到多晚,他都回现在的住处休息,一栋马斯南路上的二层小洋楼。
  当年沈家的正房太太不愿让沈璁的母亲进门,沈克山也觉得一个明显带着洋化混血长相的女人天天进出自己的家门略显怪异,所以在举家迁往上海后,他买下了这栋与霞飞路临街的房子,安置沈璁母子。
  一直到被母亲送出国前,沈璁都住在这里,现在也是。
  因为不喜欢外人打扰,沈家的佣人会在白天沈璁离开后再进来收拾打扫,之后很快离开;而平时除了沈璁,屋里只有一个上了年纪的老管家。
  老管家不止看着沈璁出生长大,之后还一直陪着出国留学,贴身侍候,这么多年过去,也算是什么都见过了;但当他看见沈璁抱着个人回来时,还是忍不住往沈璁怀里多瞧了两眼。
  不过老头没有多话,引着二人上楼,送进房间后,便一言不发地关上房门离开了。
  在被接上车前,裴筱多少淋了点雨,沈璁贴心地给他准备了一条新毛巾,让他进卫生间收拾一下。
  而沈璁自己则脱下了西装外套,翘腿靠在床边。
  他并没有倒酒,因为一切只不过是个噱头,明天一早他还有事,根本就不准备再喝酒了。
  所以他也给了裴筱一个机会,在浴室里自己考虑清楚。
  等一会便能知道,对于成年人雨夜的一场暧昧邀约,裴筱究竟是真的不谙世事,天真单纯的小绵羊,还是欲擒故纵,欲拒还迎罢了。
  毕竟沈璁是真的不想勉强任何人。
  他斜倚在床头的靠垫上,刚从西装裤的侧袋里摸出一根烟点上,便听见浴室的门锁“咔嗒”一声轻响。
  隔着一层袅袅的烟雾,他看见裴筱走出浴室,背对着他缓缓脱下那件时髦的呢子大衣,露出里面贴身苏绣旗袍包裹着的诱人身段。
  精致的小立领托起裴筱那一截白皙脆弱的天鹅颈,高贵冷艳,而下半身直开到大腿根的旗袍高叉隐约露出点里面的黑色吊袜带,又恰到好处的淫//糜//放//荡。
  他把大衣挂在衣帽钩上,转身朝床边走去,高跟鞋踩在木质的地板上,发出“笃笃”的轻响。
  不同于寻常的男生女相,他虽然纤细高挑,但一眼便能瞧出属于男人的轮廓和骨相。
  只是相比一般男人的锋利和硬朗,他身上的每一根线条都带着些类似江南女子的柔软,中和了他明艳外放,不加掩饰的美貌,并没有太强的攻击性。
  举手投足间眼波流转,哪怕随手轻撩鬓发的动作挡住了脸,也挡不住他的风姿绰约。
  “美人在骨不在皮”这句话,听过的多,见过的少,沈璁觉得自己现在才算是彻底瞧明白。
  他像被那烟熏着了,微微眯起眼睛,只在眼缝里截出一段人影。
  高跟鞋的声音更近了一点。
  裴筱走到床边,随意踢掉一只脚上的高跟鞋,单膝跪在床沿上,俯身拿掉沈璁夹在指间的香烟,送到自己嘴边。
  这才是方才在百乐门里的那个大美人,风情万种,颠倒众生,游刃有余。
  沈璁知道,裴筱这便算是想好了。
  他牵着唇角笑了笑,睁眼正好瞧见对方仰头突出一个烟圈,将脖颈的部分牵出一个诱人的完美线条。
  裴筱是真的想好了,他缓缓俯下身来,娇声娇气地唤了声:“七爷。”
  “你是想看我脱——”他夹烟的手食指挑起自己旗袍领口处的盘扣,那双如妖如魅的桃花眼半闭半张,只用眼尾睨着沈璁,“还是喜欢自己动手?”
  沈璁一个翻身将人按在床上,单手拽住裴筱的腕子,拉过头顶。
  剩下的半截香烟掉在昂贵的木地板上,但已经没有人在意了。
  “我喜欢——”沈璁另一只手顺着旗袍的高叉滑进去,缓缓将裙摆推高,“看你穿着。”
  裙底的手摸到了那条充满暗示意味的黑色蕾丝吊袜带,他不轻不重地弹了一下,引得裴筱一声娇羞的轻//吟。
  刚才在百乐门时,他就在想,裴筱这一把好嗓子,叫起来肯定好听。
  他满意地笑笑,齿尖若有似无,温柔却也恶劣地厮磨着裴筱滚烫的耳垂,低声发问时声线略带沙哑,“那裴老板喜欢什么?”
  “我喜欢——”裴筱的呼吸声变得急//促,他伸手楼住沈璁的脖子,凑到对方耳边,情//乱地呓//语道:“七爷你再凶一点。”
  “刺啦”一声,象征着高贵时髦的西洋丝袜被撕成碎片。
  裴筱看着沈璁解开领带,脱下衬衣,通通扔在地上,也看着对方包覆着漂亮肌肉的精壮小臂撑在自己的耳侧。
  虽然还没有尝试过,但他很清楚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他是真的想好了,准备享受即将到来的一切——
  疼痛,或者欢愉,彻夜缠//绵。
  他甚至充满了期待。
  毕竟,这很可能这就是他这辈子唯一一次,有机会可以跟沈璁靠得这么近。
  但当双腿被对方拉过肩头,他还是不由自主地紧张,浑身发抖。
  “冷吗?”沈璁问道。
  虽然自己的额头已经渗出了一层薄汗,但在某些方面,他还是保持了一如既往的体贴。
  “没、没有……不冷……”裴筱双眼迷//离,胸//口剧//烈地起//伏着,已经吐不出一个完整的音节,“我只是……只是想……”
  仓皇间,他只能用肢体的动作掩饰内心的紧张,假意用一只脚去蹬另一只,装作是想要脱掉还剩下的那支高跟鞋。
  但很快,他的脚踝便被沈璁一把抓住。
  “穿着。”
  沈璁声音还是温柔的,但在情//欲的催动下,他的语气和这个动作的本身都已经染上一种不留余地的霸道。
  他握着裴筱的脚踝,偏头吻了吻对方小腿上,从被撕烂的丝袜破洞里露出的光洁皮肤。
  “我喜欢看。”


第4章 朱砂红
  因为还有事,第二天沈璁很早就起来了。
  裴筱显然很疲惫,沉沉地睡着,直到老管家来敲门请沈璁下楼用早餐,也没把他吵醒。
  临走前,沈璁还体贴地替他拉了拉从肩头滑落的被角。
  情//潮褪去,沈璁自然还是那个绅士体面的沈家七少爷,冷静,克制,喜怒不形于色;看着床上裴筱在睡梦中也近乎完美的侧颜,他有的,顶多就是心底那点根本不会被人察觉的意犹未尽。
  但不管再怎么意犹未尽,他与裴筱之间,也都到此为止了。
  简单用过早餐后,他换好衣服,留下一叠法币,然后出门,准时赴约,一整天下来,跟对方的沟通也算顺利。
  但跟一群四五十岁的政府官员虚与委蛇了一整天,多少还是有些伤神,结束后他推掉了那群狐朋狗友的饭局,准备早点回家休息。
  马斯南路的小洋楼里,老管家早就准备好了一切;沈璁独自坐在客厅的皮质沙发上,等着饭菜上桌时,随手拿起茶几上的报纸。
  偌大的空间只有一个人,显得有些空荡,好像整栋房子都只剩下壁炉里木材燃烧的“毕剥”声响。
  这让沈璁觉得有些无趣。
  他放下无聊的报纸,点上一根香烟,深深吸了一口,微微眯起眼睛。
  缭绕的烟雾中,他好像还是能看到汽车后视镜里的那个身影,蜷在他身/下,予取予求,像个妖精。
  裴筱很美,但他不太喜欢这样的感觉。
  不管昨夜的一场云雨有多美好,他和裴筱之间都已经结束了,因为只有彻底结束的关系,才会一直美好下去。
  感情中有太多的不确定性,会带来许多棘手的麻烦,这不符合商业上的投资与风险回报率,只有明确的等价交换才能给人确定可控的安全感,他不想招惹些不必要的麻烦。
  好在这时候,老管家走了过来,告诉他饭菜都准备好了。
  他起身走向饭厅,直到在饭桌边坐下,眉头还是微微蹙着。
  “少爷,今儿在外面不顺利吗?”老管家关心道。
  “没有,很顺利。”沈璁不想继续这个话题,便随口找了个由头,打算敷衍过去,“喜伯,孔家今儿有派人送什么东西来吗?”
  “送了,一个信封,我就放在茶几上来着,少爷方才拿报纸时没瞧见吗?”喜伯说着走向茶几,拿来信封递到了沈璁手边,“还是孔立文少爷亲自送来的,很紧要吗?”
  沈璁接过信封,冷笑着摇了摇头。
  这信封里的东西,是昨晚那个不知死活的小子的信息,紧要倒也算不上,他不过是昨天临走前随口跟孔立文提了一嘴,没想到对方这么快就屁颠屁颠地送来了。
  信上说那小子姓陈,家里是做电线生意的,在闸北一带有两个铜芯厂,规模还可以,大小算个富商,不过也就仅此而已。
  后面还有一堆详细的介绍,沈璁都懒得看了,随手把信纸扔在桌上。
  “吩咐下去,从明天开始,不管是港口的货船,还是陆上的车皮,沈家的,或是日后还想同沈家合作的——”他手指点了点桌上的信纸,然后道:“都不准再接这家的生意。”
  做实业的,断了运输,就是断了命脉,比起明面上在诸如市场等方面打压,这一招执行起来的难度更低,见效也更快。
  沈璁这一手不可谓不狠毒,但一旁的喜伯神情淡定,显然已经见怪不怪了。
  他扫了眼信纸上的内容后问道:“陈家的人很快就能打听到,这是少爷的授意。”
  “他们如果找来,随便弄个人应付过去就行。”沈璁弹了弹烟灰,轻描淡写道:“先晾两天,等这小子亲自上门,再告诉他,我愿意出两千银元,接手他家的厂子。”
  两千银元,听着不是比小数目,毕竟租界里正经留洋回来的坐诊医生,一个月也就能挣几十个银元的工资。
  但陈家那可是两间成规模的铜芯厂房,墙根下的边角料扫一扫打包起来卖废品都不止这个价。
  两千银元,在当时差不多刚好能买一头牛,沈璁开这个价,明着就是为了羞辱姓陈的小子,告诉对方,陈家安身立命的工厂,在他沈璁眼里,跟畜生一个价。
  但喜伯听完这个离谱的价格后仍然没什么太大的反应,只问了句:“少爷,做到底吗?”
  “那倒不用。”沈璁摆摆手,一脸轻松地靠在椅背上,“陈老爷既然不会管教儿子,那便让他把人送出国去念两年书去吧,别再跟上海滩的地界上出现了。”
  “碍眼。”
  说完,他呼出最后一口烟,将烟蒂掐灭在烟缸里,“你吩咐下去,按说的处理就行,不用再报给我听了。”
  他是个怕麻烦的人,所以不会跟任何人产生情感上的牵扯,即便对方是裴筱那样令他颇为满意的绝色美人;所以昨晚即便非常不快,他也不会当场跟那个略显冒失的司机发作。
  但这不代表他可以忍受别人在自己面前撒野。
  就像外面传的那样,他的确是个心狠手辣,睚眦必报的人。
  见喜伯收起那张信纸,准备去客厅挂电话安排,他又补了句:“喜伯,顺便再帮我重新找个司机。”
  对于昨晚司机的几次失误,他倒还不至于怀恨在心,但一个不能胜任自己岗位的人,也不应该继续留在他的身边。
  更何况,对方还是沈克山的人。
  吩咐完所有事情,沈璁重新坐直身体,推开面前的烟灰缸,像是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一样,端起碗筷。
  毕竟,一个没有心的人,自然不会心软,也不会犹豫,不会愧疚;甚至,从头到尾,他的情绪都没有产生过任何波澜。
  这一切在他看来,就像下雨要打伞,天寒要加衣一样,理所当然。
  夹菜时袖口碰掉了桌上的信封,他这才看到,信纸拿出之后的空信封并没有瘪下去,里面似乎还有东西。
  他疑惑地捡起信封,很快摸出了第二张信纸,这次是关于裴筱的信息,住址,年龄等,还有裴筱每晚在上海几个不同夜总会登台的具体时间。
  能巴结自己巴结到这个份上,看来孔立文在孔家的日子的确不好过。
  沈璁想着,嘴角露出点意味难明的笑意。
  既然敢在众人面前毫不遮掩自己对裴筱的兴趣,他就不介意那点癖好被人看穿;但昨晚他是自己一个人离开百乐门的,孔立文当然不知道之后发生了什么,所以这次的马屁着实拍到了大腿上——
  因为他和裴筱之间已经结束了。
  他突然面色一凛,将信纸揉成一团,正要转身扔掉时,瞧见喜伯不知什么时候打完电话回来了,正默不作声地站在他身后。
  外人都说他城府极深,但在家里,他对喜伯基本没有什么需要特别隐瞒的;而喜伯也很了解他,如果他不开口,对方也从不试探。
  他总觉得喜伯这个表现有些反常。
  “喜伯,你认识裴筱?”他试探道。
  “不、不认识。”喜伯忙否认道,转身收拾起东西来,动作略显刻意。
  如果真的不认识一个人,听到陌生名字的第一反应该是问一句“谁”,而不是像现在这样。
  “那你昨晚为什么盯着他看?”沈璁没有当面拆穿,但也不打算藏着掖着,只是用一种极其平静的语气道:“我身边的人,你从没正眼瞧过。”
  “少爷身边的人,从来也不会出现第二次,我瞧他们做什么。”喜伯背对着沈璁,说着停下手边的动作,“我也只是听说,外滩有个能把旗袍穿得特别好看的男人。”
  “百闻不如一见,既然少爷把人领回来了,我就好奇多瞧了两眼……”
  说完他又忙活了起来,半晌后叹了口气,自顾自地小声嘀咕了一句:“长得跟个妖精似的,确实好看。”
  喜伯说到最后时,语气多少有些不屑,但沈璁却被逗笑了。
  有情绪,才说明是实话。
  但老头这辈子不烟不酒,以前陪沈璁母亲去听戏时都只守在戏院门口,压根不进去,一个大半辈子都没什么不良嗜好的人,怎么会认识裴筱?
  “喜伯。”沈璁无聊了一整天,总算遇到点感兴趣的话题,便饶有兴致地问道:“他一个百乐门里卖唱的,你是上哪儿听说的?”
  “他进百乐门才几天呐?”喜伯嫌弃地撇了撇嘴,“他以前啊,是个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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