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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覆水-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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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盛明盏眉心有一瞬拧起,她打断林枳,“我妈住在哪家医院?”
  听她这么说林枳一恍惚,很快想起来了,盛明盏住在沈家的时候一向跟着沈绒叫。沈绒叫大姨的她叫大姨,沈绒叫爷爷奶奶的她叫爷爷奶奶。那个女人养她教她,自然早改口喊妈了。
  “沈阿姨在肿瘤医院。”林枳问,“怎么,你这会儿要过去?”
  “剧本的事儿明天我再来找你细聊。”盛明盏不置可否,戴上黑色小羊皮手套,将风衣的衣扣系到下巴上,“打包价就是我之前给你说的那个数,分成我已经帮你加到30%了。亏不了你。”
  说着盛明盏就要往外走,林枳对她背影“哎”一声。
  “什么意思,今晚不去我那儿住了?”
  “嗯。”
  “那你住哪儿啊?”
  林枳是在盛明盏出国之后才知道她将名下不动产全卖了,冷心冷肺地将自己在N城所有痕迹毫不留情全部抹去,亲手斩断了前半生。
  这会儿突然回来自然没地方住,本来林枳去接她就是想让她跟自己回家的。
  “M酒店。”盛明盏说,“就在肿瘤医院边上,方便。”
  林枳也没辙,“我送你过去吧。”
  “不用,我自己去。”
  “行……”林枳将车钥匙丢给她,“刚才那杯酒没喝吧你?自己开车去,明天给我活着回来。”
  。
  N城南,某会所。
  沈绒推开包厢门时,呛人的烟味和各种浓烈香水混合的气味,一股脑直冲她的嗅觉,让她呼吸一滞,不适地皱起眉。
  大屏幕上正放着音乐,一对年轻男女在台上喊着叫着,轰隆隆地砸了沈绒一耳朵“老公老婆”激烈对唱的歌。
  昏暗的灯光下,沈绒在人山人海中好不容易找到了杨老板。
  杨晟坐在一组牛血色沙发最中间,左右臂弯各被一位年轻女性占据。桌前一水的红酒瓶,还有大喇喇敞开的雪茄盒。
  经过好几天的刁难,今晚杨晟总算是正式约她来谈收购安真剧场的事儿。
  沈绒杵在门口半天,全场都看见她了。
  杨晟装瞎没往她这儿瞧半眼,圆脸上挂着迷醉的笑,跟着音乐声摇头晃脑,脑门上沁着一层被暖气烘出来的热汗。
  沈绒在原地站了一会儿,也没人招呼她,迎着看热闹的眼神尴尬自不必说。
  杨晟故意不搭理她,就晾着。
  沈绒又站了两分钟,没走,没人搭理她就自己找地儿,往身边的沙发一坐,双手插在上衣口袋里,左腿搭在右腿上,稳稳当当地待着。
  坐她身边的女生吃惊地看她一眼,暗暗往另一侧挪了挪。
  杨晟:“……”
  今晚来见杨晟,沈绒刻意没有上妆,更没打扮,就随意将亚麻色的长卷发扎在脑后,普通白色羽绒服加牛仔裤再围条围巾。
  本该是一瞬间就淹没在人群里的装扮,可沈绒独特的清贵气质和那张让人过目不忘的脸,即便在最喧闹和糜烂的环境里,也能不娇不妖。
  宛然一根永远折不断的青竹。
  行。
  杨晟气笑了,果然是沈绒。
  杨晟将怀里的人左右一抛,站了起来,正在唱歌的小男孩很有眼力见,立即将歌暂停。
  整个包厢安静了下来。
  “沈大小姐什么时候来的,怎么也没人招呼一下?”
  杨晟走到沈绒身边,拍拍她的肩膀,提高嗓门。
  “来,我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位就是沈绒沈大小姐,音乐剧圈子里二十年才出一位的天才!你们都看过《汝宁》吗?咱们沈大小姐就是女主。金石奖十六项提名,十六项啊,说句前无古人不过分吧?那时候甭管是在机场还是在商店,甚至上个厕所都能欣赏到沈小姐优美的歌声,躲都躲不掉。”
  众人笑着,看好戏的眼神一双双落在沈绒身上。
  杨晟感叹道:“当初我想向你妈要两张前排票,你妈以对普通观众不公平为由拒绝了。后来我又想请你吃顿饭,聊聊高雅艺术,结果你这大忙人没空,又把我拒了。你说,想接触一下艺术家怎么就这么难?不过今天呐,咱们可算是有机会一饱耳福了。”
  杨晟走到点歌屏幕边,点了一水的口水歌,还专挑从名字开始就很低俗的那几首。
  “来吧。”杨晟将话筒递到沈绒面前,“掌声送给我们沈大小姐。”
  在一片起哄声中,沈绒看了眼满满下三路的歌单,平声道:“我不会。”
  杨晟“嚯”了一下,似乎早就料到她会这么说:“不会是吧,不会你可以走了。”
  他反正不着急,沈黛没几天好活了,这圈子里谁不知道?要不是沈绒这个大孝女顶着还债的压力,一天三万往医院里砸,恐怕沈黛早连苟延残喘的资格都没有了。
  杨晟成了沈家的债主,掐住了沈绒的命门,再先一步给沈家其他可能的救星施压,就等着沈绒走投无路往他嘴里送。
  如今真求到他门口了,彼此心知肚明他这儿是沈绒唯一的活路,那之前怎么被沈绒轻视的,他自然要加倍讨回来。
  点歌屏幕的光铺在沈绒的眼睛里,将她右眼角下方垂直分布的两颗小痣映衬得犹如染血的冰碴,也像是两滴血泪。
  “让我听一遍。”
  沈绒将围巾摘了放在沙发上,一把将麦克风握入手里,没等杨晟回应,便播放了第一首。
  在杨晟无声的凝视下,沈绒心无旁骛地听着这首《夜晚犯的错》,从头到尾听过之后说,“行,我会了。”
  重新播放,切换到演唱模式,沈绒没有半点尴尬,张口就唱。
  歌还是那首歌,词依旧是那些让人浮想联翩的秽亵之词。
  可经由沈绒的口,用音乐剧中女主角常用的Legit唱法唱出来,竟赋予了这首歌完全不同的气质。
  原本这首歌在夜场里常常被用来暖场,听到这熟悉的旋律,夜场男女DNA就会情不自禁地动起来,下一步必定是贴身热舞。
  可此时此刻,包厢里没有一个人动弹,全都被沈绒吸引。
  Legit唱法清亮甜美,结合了现代和古典,又加入沈绒炉火纯青的掌控和表现力,去掉了这首歌露骨的油腻,变成了说一藏十纯欲的诱惑。
  刚才还如青竹一般的沈绒,此刻含笑的眼角又抹上了一层妖冶的颜色。
  杨晟的笑容渐渐凝固在脸上。
  即便再不学无术,杨晟这些年在这圈子边摸爬滚打也明白一个道理——
  无需让门外汉解读出具体的答案,但能够让人心灵共振,就是艺术的魅力。
  沈绒的魅力。!


第3章 003
  沈绒唱完之后,包厢里安静了片刻,颇有些意犹未尽的意思。
  刚才远离了沈绒两个屁股距离的姑娘,在听演唱的过程中不知不觉中挪了回来。
  想起杨晟说沈绒是“二十年才出一位的天才”,之前对这嘲讽没什么概念,沈绒一开嗓居然将嘲讽变成了让人信服的真话。
  昏暗的包厢里还隐约流荡着沈绒的歌声。
  沈绒甚至不需要剧场来衬托职业素养,无论到哪里,只要还有这把好嗓子,脚下方寸就是她的舞台。
  沈绒手里握着麦,接着听下一首歌。
  从她平静专注的表情上看,似乎没觉得受到了什么屈辱,跟着音乐声低低哼着,记词记旋律,甚至有些投入。
  杨晟一下子乏味了,没意思了。
  他想起了自己为什么喜欢沈绒。
  他喜欢沈绒的才华,就是喜欢她从里到外切切实实对物欲丝毫不感兴趣的清高姿态。
  杨晟见过很多假清高,一个包一辆车,再不济一套房子摆到面前,都难掩贪念。
  沈绒不是,她就是一心扎在那倒霉的音乐剧上,扎在她的理想上的人。
  就算费尽心机将金山银山堆到她面前,得到的只是一个蔑视庸俗的白眼。
  虽说音乐剧和其他更古老的艺术比起来,历史并不算悠久也更通俗,可任何角色任何台词一旦落在沈绒身上,都能被她匹配真实的灵魂,展现独特的生命力。
  不得不承认,杨晟就是喜欢沈绒身上这份才气和傲气。
  时至今日,她落魄到一直呵护她的妈要死了,欠了一屁股债要卖剧场了,被摁在他的地盘成了他的猎物了,为什么依旧有种不被掌控的锐意?
  一如远在天边的冰壶秋月。
  杨晟平声说:“你们都出去吧。”
  很快,包厢里就只剩他和沈绒两个人。
  杨晟坐到茶几前,从包里抽了个文件夹,丢在桌上。
  “坐。”
  沈绒没坐,冷淡地看着他。
  杨晟将一旁威士忌酒瓶拿了过来,倒在两个杯子里。
  “以前想请沈大小姐吃个饭可太难了,今天你既然来了,是不是得把欠我的
  都给补上啊?”
  他喝了其中一杯,以表示酒里没有加入任何见不得光的玩意,随后将装满酒液的另一杯举到沈绒面前。
  “请吧,沈小姐。”
  沈绒看着酒,双眼含冰。
  “喝完,咱们就把合同签……”
  杨晟话还没说完,沈绒一把将酒杯拿了过去,一口一口狠狠往下闷。
  杨晟知道沈绒为了保护嗓子和保持最佳的演出状态,从来不喝酒。
  这会儿居然把烈酒当水喝。
  眼前这个对自己毫不心疼的女人,又一次将杨晟的怒气往上拱。
  沈绒将酒喝完,顺手把文件夹捞起来,当着杨晟的面翻看。
  一贯不喝酒的人猛地灌自己一大杯烈酒下去,酒劲儿很快往上冲。
  看合同的过程中,沈绒只觉得喉咙火辣辣烧得难受,胸闷的感觉一直催着反胃的感觉,想吐,胃里更是翻江倒海。
  沈绒都没发现鼻尖冒了不少冷汗,脸色煞白,眼尾在慢慢变红。
  她紧咬着嘴唇,不让自己发出任何示弱的声音。
  可是,合同里原本对她而言就晦涩的条款文字,开始不受控制地开叉,变成一个个模糊的影子,成群结队地在眼前飞舞,让她一个字都抓不住。
  沈绒正感觉自己摇摇欲坠的时候,听到杨晟说:
  “沈绒啊沈绒,你这辈子除了演音乐剧还会干什么?人情世故不懂,合同也看不明白吧?不用费劲了,我跟你直说,今天只要你把合同签了,以后你就是我一个人的。等你妈死了换我来宠你,下半辈子你还可以是那个骄傲的小公主。爱唱音乐剧就继续唱,哪天唱烦了爱干什么就干什么去,我能保证你和从前一样衣食无忧。”
  “如果你不签……”杨晟靠在沙发上,笑道,“那你后半辈子就只能在泥里滚着了,是个人都能过来践踏你。你这么聪明知道该怎么做。想想,嗯?”
  沈绒捏着文件夹有些发白的指尖,多少还是泄露了她的情绪。
  她将一波汹涌的呕吐感压下去之后,落落穆穆地开口:
  “合同我的确看不懂,但现在看不懂不代表我永远看不懂。杨老板,合同我先带回去了。”
  说完沈绒拿着文件夹
  站了起来,转身就要离开时,杨晟的话和她有些虚浮的脚步声几乎叠在了一块儿。
  “我不着急,你比我急。我等得了,你妈等不了。虽然在你眼里我是个粗人,不过也不屑趁人之危。小刘——你送她回去。”
  站在门外的司机小刘“哎”了一声,正要跟上沈绒,却听沈绒说:
  “不必了,我可以自己走。”
  杨晟连着声说了三个“好”,小刘便留了下来,看着沈绒消失在走廊尽头。
  “杨总。”小刘问,“就这么让她走了?”
  杨晟双腿往茶几上交叉一搭,剪开雪茄说:“狩猎最大的乐趣不是一击即中,而是欣赏猎物在掌心里徒劳挣扎的样子,懂吗?”
  他抽一口雪茄,眯起眼睛,“最迟十天,她就得再回来求我。”
  。
  沈绒一直忍着,忍到了杨晟会所的灯光都照不到的地方,再也撑不住,都不知道扶着的是个什么东西,弯腰在风雪里狂吐一场。
  一向自律的沈绒从不喝酒,所以不知道酒这玩意喝得越快酒劲儿返得越凶。
  从来没有体会过喝醉是什么滋味的她,抱着根栏杆感觉五脏六腑都被吐了个干净,这才摇摇欲坠地勉强将单薄的身子支棱回来。
  这么一动,身上的一层雪簌簌而落。
  沈绒在原地晃了几下,意识在头顶盘旋着怎么都捉不下来,口中呵出的冷雾模糊了视野。
  天地一色,幽寂冰冷。
  大半天,将掉到雪地里的合同刨了回来,用冻得通红的五指摸了摸,这会儿比眼睛好用的手指确定合同都在文件袋里装着,没有湿,沈绒安心了。
  她缓着步子往主路上走,努力抬首挺胸像个正常人。
  寒风吹过,空荡荡的脖子刀割一样疼,她才想起围巾落在姓杨的那儿了。
  身后有脚步声,沈绒立即回头。
  有那么一瞬,她以为是熟悉的那个人帮她把围巾拿回来了。
  沈绒是个很容易沉浸在自己世界里的人,一旦开始琢磨某场戏的细节,周围所有的人和事都很难进入到她的意识里,自然容易丢三落四。
  很多时候等她走出二里地,才发现随身物品不知道落在哪儿了。
  有些时候落下的是一条围巾、一双手套,有时候落下的可能是手机钱包。
  尽管她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里三百六十天都在丢东西,可之前但凡属于她的物件,从来都没有真的不见过。
  因为有盛明盏跟在身后帮她兜着。
  盛明盏总是会帮她记住她记不得的事。
  那些遗落的围巾手套手机钱包,都会在一个转身间出现在盛明盏的手里,在盛明盏的微笑中物归原主。
  盛明盏越是宠她,她就越肆无忌惮地沉醉在自己的世界里,理所当然地粗枝大叶,反正万事有盛明盏。
  盛明盏……
  身后的脚步声更近了,风雪间她看清了那人的脸庞,是个陌生人。
  陌生人并没有为她停留,匆匆而过,更没有将她的围巾带回来。
  雪花飘飘荡荡落在她的睫毛上、发丝上,迷了她的眼。
  我已经没有盛明盏了。
  沈绒想,围巾丢了,盛明盏也丢了,不会再回来。
  二十八岁的沈绒独自裹紧羽绒服,强迫自己从记忆中逃离,顶着风雪独自前行。
  今晚,她一定得去医院陪妈妈。
  。
  N城肿瘤医院。
  盛明盏推开病房门看到沈黛的第一眼,险些没认出来。
  记忆里的沈黛是个精致优雅的女人。
  一起生活多年盛明盏都难得看到她素颜的样子,即便出门丢个垃圾都不容许自己有任何失态的地方。
  可此时躺在病床上的沈黛完全不同。
  苍白的脸上没有任何血色,倒是长了很多盛明盏从未见过的斑。头发虽然被细致地打理过,依旧是显而易见的干枯。沈黛整个人皮包着骨,眼窝塌陷,说是一把已经僵硬的尸骨陈在这儿都不为过。
  盛明盏第一次知道,原来“死亡”是可以用肉眼看见的。
  “妈。”盛明盏坐到沈黛身边,握住她的手,轻声道,“对不起,我来迟了。”
  沈黛早就陷入了长时间的昏迷,每天能保持清醒的时间少之又少,而她本身也没有清醒的意愿——醒来就意味着要被看不到头的剧痛折磨。
  可是听到盛明盏的声音,沈黛艰难地睁开了眼睛,看
  清了眼前人。
  是盛明盏,是她亲手养大的女儿。
  还是熟悉的那个人,却蒙上了一层说不清的异色。
  沈黛指尖颤了颤,勾住盛明盏的手,半晌,才聚起了一点儿说话的力气。
  “我死了之后……”
  沈黛用沙哑的声音说,
  “这世上疼爱小绒的人……只有你了。”
  即便处于弥留之际,沈黛依旧是沈黛,人气儿基本上散得差不多了,却没有行将就木的狼狈。气若游丝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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