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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重生之潜规则-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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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在中是个普通高中生,父母离异后又各自组成了家庭,因此他一个人生活,在高一时偶然被星探看中培养出道。不过虽然出道一年,但是他并不是很红。因为近几年韩流冲击,娱乐圈花美男当道,而金在中虽然长得确实美貌,但只可惜年纪太小,除了弹得一手好吉他外,其余却是真的什么都不会,再加上为人单纯没心机,因此在娱乐圈混了一年也没什么起色,一直反响平平,勉强只能算是个三线小艺人。他的东家ve,胜利娱乐(victory
  entertainment)公司自然不会养一个无用之人,再加上胜利娱乐已经有一个与金在中路线相差无几的艺人沐襄,他比金在中红的多,因此ve就准备雪藏了他,而前不久,郑氏集团旗下的子公司盛世娱乐听闻这个消息之后,竟破例将金在中挖了过来,而且是平价将其“买”了过来。这则消息当时还热了好一阵,都说金在中抱对了大腿,要红了。
  而事实确实如此,盛世娱乐在签了金在中一个月后,很快替他物色到了一个电影剧本——那是大导演李安森的一部电影,名叫《黑·道》,被称作“中国版《教父》”,而金在中就被传将出演主角凌藏天的小儿子凌白。
  金在中看着手机,又看着放在一边的剧本,勾起唇角笑了笑。之前他心中对于如何当一个戏子还是有些隐忧的,不过似乎老天对他不薄——如何当一个黑道老大的儿子,难道还会有人比他更清楚?他几乎可以本色出演!
  了解了自己这个身体前主人的情况,他安下心来,用自己的秘密邮箱给师爷陈子谦发了条简短的邮件——
  阿谦,我一切安好,暂时不要告诉任何人我的消息,保持联络,爷。
  陈师爷是香港人,是金在中从香港老牌黑帮新义安那里带出来的,跟了他整整十年,算是不可或缺的左膀右臂,还有一臂就是那天随他一起出海的老下属李正,不过他想,应该不会所有人都跟他一样幸运能够重生,李正和其他人,应该都已经死了。
  金彦升,马家……
  他心中默念着,漆黑的眸子不禁冷了下来。

正文 第三章 试镜
  第三章试镜
  大导演李安森对于盛世的塞人行为其实是有些不满的,虽然是盛世娱乐投资了这一部电影,但是一连塞两个人进来占两个比较重要的角色这样的行为的确是有些过分了——电影中凌藏天有三个儿子,大儿子凌飞,二儿子凌云,三儿子凌白,盛世倒好,两个有重头戏的儿子都是其公司的艺人:二儿子凌云定了当红演员朴有天,这个倒无可非议,因为朴有天无论外形还是演技,都完全可以胜任凌云这个角色;可是三儿子凌白的演员却让李安森有些不高兴——
  金在中才18岁,先不说他一直走可爱小男生路线,和剧中嚣张娇蛮的三少爷凌白有着天差地别,就是演技,他之前只演过一部偶像剧和几个广告,根本没什么演戏的经验,可剧中的凌白内心戏极多,且从剧情一开始到尾声可谓是有脱胎换骨的变化,就算是老戏骨来演,都未必演得好,金在中一个菜鸟,说要演凌白,不是在开玩笑吗?
  所以他一早就做好了以各种理由把金在中“退货”的准备。
  不过,现在站在他眼前的人显然叫他吃了一惊——
  金在中穿了剧中凌白的服装,价值不菲的白色衬衫,渐变蓝色的套头毛衣,领口打着一个蓝白条纹的领结,剪裁良好的白色长裤包裹着纤长的双腿,乖巧的黑色盖耳短发,可那张因为年龄而美得雌雄莫辨的小脸却是一点都不显乖巧,反而因为那双墨一般的眸子而散发着一股生人勿近的寒意。
  他眼睑一抬,望了眼对面那个被欧凯称为李导的中年人,眼中却是没有半分怯意,甚至带着上位者的淡然——那是一种因为长期身居高位而特有的凌人气势。
  李安森顿时愣住了——这哪里是小明星,分明是活生生的凌白啊!
  若不是他的外形限制,甚至演凌藏天都未必不可!
  “李导,我家在在今天状态不太好,还希望您在严格要求他的同时也多多包涵些。”欧凯赔笑道,他深知金在中除了年龄,其它无一符合凌白这个角色,因此只好尽量多为金在中说好话,希望李安森能看在盛世的面子把别给金在中难堪,要知道李安森向来不近人情,若真的演得不好,他才不会管金在中是不是盛世的人。
  欧凯这几句话说得客气又巧妙,却也是自我矛盾,既要严格要求,又如何多多包涵?
  金在中看了欧凯一眼,不着痕迹地勾了勾唇角,看来原先的小孩被保护得如此之好,这个经纪人确实功不可没啊!
  对面的李安森却是出乎欧凯意料的格外客气,说话间面上还带着笑意:“哪里哪里,我看在中年纪不大,却是块好料子啊!”
  得了李安森这样的称赞,金在中没什么表情变化,欧凯却是受宠若惊——天啊!大导演李安森竟然说他们家在在是块好料子啊!好料子啊!
  所以不用多久,他家在在一定能够升职加薪,获得新人奖,变成老戏骨,坐上影帝位,迎娶白富美……想想还有点小激动呢!
  欧凯边搓手边谦虚道:“哪里哪里,李导真是太过奖了!”
  李安森看着金在中,笑得和蔼道:“虽然是个走过场,但规则不可废,在中不如在这里即兴演一个场景吧?”
  金在中对于试镜其实一无所知,听了李安森的话,一双乌黑的眸子带着些许疑惑地望向了欧凯。
  欧凯还以为他在求救,忙不好意思道:“李导,你也知道……我家在中没什么经验,他一个人演确实有点为难,不如还是您指定一个场景,再叫个人来对戏……”
  李安森虽然不近人情,但对眼前这个宠辱不惊的少年却有些莫名的好感,再想想要金在中这样一个没多少演戏经验的人一个人演,确实有点苛求,便道:“也好,正好青风刚赶过来在隔壁化妆,不如就让他来帮个忙吧!”
  “那就太好了!”欧凯喜出望外,忙跟金在中解释道,“方先生是饰演凌飞的,也就是演你大哥的,他人很好的,你别紧张。”
  金在中活了小半辈子,什么场面没见过,自然不会紧张,抿着小小的红唇点了点头。
  没过多久,导演助理赵一就把方青风带了过来,方青风约莫三十岁,长相俊朗,而且一副忠厚长兄的模样,金在中看得出来,此人是真忠厚,便朝他点了点头:“方先生。”
  “先生你个头!”欧凯推了一下他的头,佯装不满道,“叫青风哥!”
  金在中忍住不悦,笑着改口道:“青风哥!”
  他太习惯黑道大佬金爷的口吻了,以为朝对方点个头已经算是抬举了,未曾想过身为晚辈,再加上要请对方多照拂,金在中确实是要称呼对方一声“哥”的。
  对面的方青风倒是笑了:“这种不肯低头的模样倒是有几分阿白的味道了。”戏中凌飞是叫凌白“阿白”的。
  “青风说得对,我也觉得,在中极符合凌白这个人物,说句不过分的话,这个角色倒像是为他量身打造的。”李安森极欣赏地看着金在中,又道,“现在在中正要试戏,正好你也在,不如就一起了吧?”
  “这自然好。”方青风笑着点了点头。
  李安森便将剧本拿过来,随手翻了几页后将剧本递给两人:“就这一幕吧。”
  《黑·道》讲的是黑道大佬凌藏天的故事,以凌藏天长子凌飞的婚礼为起始,凌藏天死去、小儿子凌白接手凌家为尾声,讲述了凌藏天虽身为黑道大佬,但遵守自己内心原则,坚持不肯做毒品生意,“盗亦有道”的故事。其中凌藏天的长子凌飞是凌藏天原配所生,为人忠厚,但却优柔寡断有妇人之仁,而二儿子凌云是凌藏天现在的妻子生的,外表一身书生气,但阴险狡诈,一直觊觎着凌家大权,三儿子凌白以前是个私生子,在他五岁的时候才被凌家承认,因为是小儿子,凌藏天也格外娇宠,因此他骄纵嚣张但却狂热地崇拜着自己的父亲。
  李安森指的一幕,便是凌白凌飞兄弟不睦的一幕,凌白年幼,不知人事,对忠厚不善言辞的长兄不屑一顾,却是更喜欢常常给他买礼物哄他的二哥。凌飞结婚当天不小心打碎了凌白送给凌藏天的水晶飞机,凌白闹脾气,凌飞只好在新婚之夜放下新娘子去哄弟弟,也正是他从弟弟房间出来的时候,听见自己父亲在和属下聊毒枭赵琛意欲拉拢他的事。
  这一幕对于方青风来说并非难事,可对于金在中来说却是有些难度——他很早就懂事了,虽然也从小嚣张,却绝未经历过少年骄纵任性这一阶段,要如何去表现一个少年的不知人事,却是很难。
  过了一会儿。
  “在中,可以了吗?”方青风见他面无表情的脸,眼底含着隐忧,他看得出来,金在中虽然身上有傲气,但并没有凌白的那种少年特有的稚气——尽管金在中长得的确很嫩。
  金在中点了点太阳穴,有点为难——台词没有问题,因为他过目不忘,而且他也想好了要怎么演,他见过的人多了,被娇纵的小孩子自然也见过,模仿也根本不成问题,可现在摆在他眼前的问题是——
  他怯场了。
  他当了一辈子金爷,根本没办法放下架子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表演!所以他很暴躁——
  借尸还魂也就罢了,为什么要借个戏子的身体!
  金在中的久久不开口令场面有些尴尬,在场所有人都眼睁睁看着他,善意的,不善的,各种眼神都有。
  欧凯正要开口打圆场,突然听见方青风上前一步抓住金在中手臂道:
  “阿白,你别生大哥的气了好吗?大哥不是有心的……”
  原来这一幕本是凌白先开口,但方青风见金在中迟迟不开口,知道他是怯场,故特意自己先开口了。
  这一招果然奏效,金在中几乎是下意识地甩开了方青风,一蹙眉,立刻想起了台词,面上又染上了讥诮:“大哥这是在跟我告罪吗?”
  他那双乌黑的眸子看着方青风,令方青风不自觉地别开视线:“阿白,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一直讨厌我,但我是真心把你当成弟弟……”
  “是吗?”金在中嘴角一勾,曼斯条理地落在到沙发上,高傲地看着方青风,“帮我把鞋脱了。”
  他说着,非常自然地伸出了右脚。
  在场所有人都屏住呼吸看着两人,尤其是金在中——他演得那么流畅自然,就好似那是真正的凌白一样,高傲,骄纵,却带着少年特有的稚气与美。
  方青风看着金在中那伸出右脚,完全被他那居高临下、理所当然的气势所折服,想也没想就单膝跪了下来,帮他脱去鞋袜——
  此处剧本只写了“凌飞服侍凌白脱鞋袜”,却没有写如何服侍,方青风原本只打算蹲下来,不知为何,看着金在中的表情,却是理所当然地单膝跪了下来。
  金在中养尊处优惯了,被人服侍脱鞋袜也没有任何不适应,脱完了右脚,又伸出左脚,而右脚就那样理所当然地踩在凌飞肩上,白皙的脚丫子就印在还未换下的、价值不菲的西装上。
  “大哥这么低眉顺眼地讨好我一个私生子,我当真是受宠若惊呢!”金在中口中说着受宠若惊,面上却是丝毫不见恭敬惶恐,反而一派得意。其实他本身有两个大哥,还有几个堂兄,自然也有与他们虚以委蛇的时候,这几句话,当真是毫不费力。
  “阿白,我不是讨好你,我……”方青风还未说完,竟被金在中一脚踹开,他虽是成年人,但单膝跪地,而且没留神,金在中又用足了力道,因此被他踹得往后一仰,差点跌倒,幸好单手撑住了,抬头,他愣愣地看着金在中——
  剧本里根本没写凌白踹开了他!
  在场诸人俱是睁大了眼睛,也完全没有预料到金在中会这样,但转念一想又觉得金在中表现得对极了,凌白骄纵,凌飞忠厚,这样的冲突反而更真实。
  “装什么兄友弟恭!”金在中猛然换了表情,那美丽的小脸上满是怒意,“你以为我不知道,你根本就看不起我这个私生子!还要在爸爸面前做出一副兄长的样子,真叫人恶心透了!你滚!我不想看见你!”
  方青风听到金在中说剧本里的台词,这才回过神来,一副失魂落魄的模样从地上站起来,垂着头道:“对不起,阿白,我不知道你对我有这样深的误会……既然你不想看见我,我走就是了。”
  说着,转身离开了。
  表演已经结束了,但是在场诸人都有些回不过神来,原因无他——金在中和方青风演得太好了!
  丝毫没有演的痕迹,就好似现实中真正发生在他们眼前的一样!尤其是金在中,他的表现太出彩了,完全把方青风这个兄长给盖过去了!
  一旁的欧凯更是大张着嘴巴,完全不敢相信自家小孩能有这样的演技!
  难不成是天赋演技被激发出来了?
  一旁的李安森率先回过神来,毫不吝啬地给金在中鼓起了掌:“盛世真是挖到了宝,在中你就是一块未经雕琢的璞玉啊,天生该吃这碗饭!”
  金在中笑了笑:“过誉了。”金爷什么场面没经历过,一个导演的几句夸奖还不至于让他有心绪波动。再说不过演自己而已,确实没什么可称赞的。
  李安森对他的谦虚十分满意,道:“那就这么定了,在中和青风去拍定妆照吧!”
  凌白这个角色算是定下来了。
  欧凯在一旁萝莉般握着双拳,看着金在中简直激动得要落泪!
  走廊里,方青风的经纪人佘平边走边问方青风道:“你感觉如何?我原先以为金在中还嫩着,没想到他演技这么好,怪不得盛世会破例挖墙脚。”
  方青风闻言却是苦笑:“他的演技何止好,简直是天才,我方才除了第一句话是主动的,其余都是被他带着走的……”
  佘平不敢置信地张大了嘴巴——方青风入行十年,能把他带着走的人寥寥无几,这个少年,难不成真是个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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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ello,我金汉三又回来了ヾ(●ω●)ノ

正文 第四章 葬礼
  第四章葬礼
  正当金在中正为入组拍戏做准备的时候,这一边的金家却是掀起了轩然大波。
  金家当家人金在中死了,还是被养子带人弄死的,这一消息传遍了黑白两道,甚至于各家媒体也不遗余力地报道着这一消息。
  金在中的大哥金国中知道这一消息后,立刻带着儿子从洛杉矶赶了回来,其二哥金庭中就在S市,因此立刻控制了局面。金彦升弑父的事都传遍了,他自然得不到好处,不仅没有拿到金家的大权,而且还被利用完了的马家一脚踹开,最后只能急匆匆带着一部分人占了两个堂口自立门户——他年纪虽不大,但终是金在中培养的继承人,因此杀伐果断,且对属下极好,故也有许多死心塌地跟着他的弟兄。
  距事发五天后,金家终于为金在中举行了葬礼——他死得惨,连尸体也寻不到,只好学古人立衣冠冢。
  三清山上,由一个风水大师点的一个墓已经准备完毕,就等金在中的衣冠入土。众人身穿黑衣,戴着白花,一脸肃穆。
  “入土——”
  “宾客一鞠躬,二鞠躬,三鞠躬……”
  师爷陈子谦穿着丧服,面上带着哀戚,冷眼看着这一幕,自从第二天他收到金爷的邮件后,他悬着的心终于落了下去,他就知道,爷绝不会就这么死了。如今的爷一定是在暗处留意着马家和金彦升的一举一动,待时机合适,就一击致命!
  突然,在场众人却骚动起来,原来是金彦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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