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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离心力-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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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还没机会开口辩解,便听见常湛语气不善,恶狠狠给他定罪:“你骗我。”
  作者有话说:
  受伤的大狗勾会做点什么呢?


第26章 夜里才该借酒消愁
  不是疑问句,是肯定的陈述。
  林书雁像被哽了鱼刺,两端尖锐地卡在喉咙中央,无法辩解。
  酒吧音乐又换了一首,富有节点的音乐仿若十二点钟声,一声声无休止敲击着,为两人的沉默作伴奏。过了会儿,林书雁问他:“你开车来的?”
  常湛置若未闻,再次启动跨服聊天功能:“为什么要骗我?”
  是啊,为什么要撒谎?林书雁从未这样困窘。那句谎话本应该是随口一说,是敷衍,是不耐烦,可面对受害者的逼问,他却说不出口。
  说谎的本意是避免伤害,不料却弄巧成拙,给了对方更多伤害。
  林书雁舌头打结,别的话说不出来,只能道歉:“这事是我不对,但曹逸约我在先,他心情不好出来买醉,我当然要负责送他回去。”
  常湛总是能避开重点,命中自己最在意的那部分:“他约你的?”
  林书雁被他火热的目光盯得不自在,别过了头:“是。”
  “那我约你为什么你不来?”常湛盯得他更紧了,“下班之前我就给你发过微信,你没回。”
  “微信?”林书雁很少看微信,有时候顺手就关了,回家才能想起来打开。今天跟曹逸出来吃饭,除了刚才常湛打过来的那通电话,他始终没怎么看手机。
  手机电量标红,岌岌可危,他打开微信,确实看到有不少消息,大部分是同学群和工作群的,还有公众号和新闻推送,常湛的消息静静夹在其中。
  16:32 '林医生,今天有时间吗?想约你喝酒。'
  16:35 '正经酒吧,我请。'
  17:41 '加班啊?'
  18:08 '看到回一句。'
  不多不少,四句,每句却标明着常湛心情的起承转合。林书雁真没看见,他一下午都没能从手术室出来,双腿站得虚软,出来后也只看见了曹逸的未接。
  “对不起,我没看见。”听起来像敷衍,但林书雁是真诚在道歉,“怎么不给我打电话?”
  “我以为你在加班。”常湛知道外科加班是常事。
  林书雁想解释自己确实加了班,又觉得没必要,反倒像在找借口,问道:“你约我,就是想请我喝酒?”
  常湛还有些气,笑着反问:“林医生还期待发生点别的什么?”
  “没有。”林书雁立刻否认,“我不太能喝酒。”
  说不清是风在作祟还是酒意太浓,常湛闻得到他身上的味道,可能是洗过澡,林书雁衣服上消毒水的味道已经很淡,散进鼻腔的是酒的香甜甘冽。
  他猜林书雁喝的是果味鸡尾,度数应该不高,可惜他不知道越是这样越容易成为狩猎者的目标。猎人会紧盯生疏笨拙的猎物,用低浓度的酒精饮料骗取他们的信任,降低猎物的戒备心。
  如果林书雁是猎物,那想要狩猎他的人必然很多。
  常湛是其中一个,他也想让猎物放松警惕,然后毫无保留地全身心信任他。可他现在不想狩猎,当有更多猎人出现时,他首先要做的是打败其他所有觊觎者,再圈住他的猎物,将他独占。
  猎人温柔地设下陷阱:“先约你的不是他,是我。林医生,你欠了我一个约。”
  今天林书雁实在理亏,左右都不占理:“今天不赶巧,改天请你。”
  “不行。”常湛态度强硬,像只受伤的大狗在找主人要奖励,“我今天心情也不好,也要买醉。”
  买醉很简单,到处是酒吧,随便走进一家就能消费到天亮。但他显然是在赌气,没有半点意义,喝闷酒反而更伤身。
  林书雁做不到坐视不管,看了眼时间说:“现在太晚了。”
  常湛记得明天周末,是他难得的休息日,也就更放肆了:“夜里才该借酒消愁,你要陪我。”
  消愁是好事,但跟酒沾上边,大多没好事。况且林书雁不认为他有多少愁要消,不过是一场没追到手的恋爱,无聊生活中一剂不痛不痒的调味品罢了。
  当初高伟呈把常湛交给他照顾时,林书雁并未觉出什么,就算后来知道高伟呈和常家的交情由来已久,他也都没放心上。可逐渐,林书雁才发现不是那么回事,老师交给他的这根线如缚妖绳、捆仙锁,从一开始就缠住了他,饶是他本领再大也难以挣脱。
  因为那是责任,是本职,一旦他拿起,就不能轻易放下。
  好比现在,常湛任性地要深夜买醉,可自己不能放任他,无论是作为一名医生还是常湛的朋友,他都做不到让他处于一个危险境地。
  在某种方面来说,他要替老师照顾好常湛,这不是理所当然,却是人情世故。
  林书雁迟钝许久,才说:“晚上不安全,还是早点回去吧。”
  常湛轻挑了下眉,不安全?林书雁当他还是初中生呢?再说,要说不安全也是别人不安全,他怎么看都更像个危险人物。
  “我自己在酒吧呆了一晚上,你知道有多扫兴吗?”常湛说,“一晚上全酒吧的人都在看我,每个人都要凑过来问一句‘没人陪么’,所有人都知道我被放鸽子了。”
  “可是我约的人呢?”他眼圈发红,不是难过,而是生气,“在跟别人喝酒。”
  除了说抱歉,林书雁没法再开口。晚上他点的低度数的酒,虽然喝了两杯,但除了有点热外,并没有感觉不妥,至少没醉。
  只是他不清楚自己还有多少余量够常湛折腾,便说:“我喝不下了。”
  “那看我喝。”
  常湛固执得让林书雁感觉他是只渴求陪伴的幼兽。
  两人就在路边站着,正是街角,第一家酒吧的生意总是异常好,以至于来往的人都要多看他们几眼,以为这是酒吧新出的揽客手段。
  林书雁被来往的人看得不自在,他实在不大喜欢酒吧的氛围,至少今天选的这家他不喜欢,想了想说:“非要喝,那就回家喝吧。”
  见他妥协,常湛立刻情绪回温:“那你陪我吗?”
  他简直是活祖宗,不陪能行吗?如果非要把这种境地打个比方,那一种选择是引狼入室,一种是羊入虎口,想了想,林书雁还是选了第一种。
  “去我家吧,我那儿还有瓶葡萄酒,要是你不喜欢,就自己再买瓶带过去。”
  其实常湛猜到他是不喜欢酒吧的环境了,毕竟像林书雁这样的人,常年呆在图书馆和实验室,很少来这种娱乐场所,这里的音乐只会让他心烦意乱。
  不过他也没想到林书雁会纵容他去家里,常湛还记得上次去他家,是自己找理由非要上去的,林书雁虽然没拒绝,但也表现得有些抗拒,甚至好几次想赶他离开。
  显然因为他的温柔圈套,猎物的戒备放低了。
  可他又不想跟以前那样,把林书雁当做他的猎捕对象。因为捕获猎物需要手段、狡猾、陷阱,这些会伤害猎物,而这次他只是想诱导、牵引、甚至保护。
  漂亮纯情又高傲的梅花鹿,他不舍得猎杀,他更想豢养。
  葡萄酒就足够。站在酒吧外不知多招揽了几波客人的两座门神终于肯走,林书雁又问了遍:“你开没开车?”
  “开了,先放这吧,我明天过来开。”
  在路边随手拦了辆出租,常湛先让林书雁上去,自己才钻了进去。
  路上,他还是忍不住问:“林医生,光喝酒是不是太单调了?”
  林书雁开玩笑:“别告诉我还得给你配俩菜。”
  “那倒不用。”哪有葡萄酒配菜的啊,常湛惋惜道,“可惜这个点花店关门了,不然应该买两束花陪衬,还有蜡烛。”
  恋爱中的人从来不乏浪漫天赋,花不衬酒,衬人,常湛想。
  而林书雁在想,好不巧,这两样东西他正好有。


第27章 太想见你了
  客厅灯光暖黄,胡桃色橡木餐桌将房间衬得更加柔和温馨。林书雁从书房里取出那瓶白葡萄酒,是去年毕业的本科学妹送的,林书雁指导过她毕业论文。
  餐桌上的玻璃瓶里插着花,几朵香槟玫瑰,仍旧是毕业那天常湛送的,向日葵和桔梗都蔫掉扔了,偏偏玫瑰开得好,枯萎也仍有韵味,林书雁本打算做成干花。
  葡萄酒度数不高,偏甜口,不知常湛能不能喝惯。家里没有高脚杯,他拿过来两个普通玻璃杯:“将就下吧。”
  常湛四处打量,房间里的摆设跟他上次来没有不同,今天却总觉得徒增了几分暖意,也许是因为林书雁对他的态度没那么冷了。
  他主动开瓶塞倒酒,淡黄色液体盛满酒杯:“林医生,你刚才喝了几杯?”
  “两杯。”林书雁点的本来就是低度数的酒,因为还要送曹逸回家,没敢多喝,后来再续他干脆要了杯柠檬水。
  常湛说:“那你也要陪我喝两杯。”
  没见过他这么幼稚的人,林书雁怀疑他刚幼儿园毕业,可偏偏他这个不但没跳级还比大部分人多读了三年书的人,被他拿捏得稳稳的。
  酒的味道比想象中还要甜,常湛抿了一小口,不禁拧眉:“好甜。”
  林书雁看出来他在嫌弃,也是,任谁喝惯了好酒烈酒,再喝葡萄酒便觉得没滋没味,如品糖水。
  他不爱喝也不懂酒,因此一瓶葡萄酒才能放了一年。估计送他酒的师妹也不懂,光挑着样式好看的选了,没顾到口味。
  酒瓶确实漂亮,一看便是女生的眼光,常湛估摸着刚想问,就听见林书雁道:“这是别人送的。”
  只有一瓶,还是别人送的,看来他平时不喝酒。常湛摇着酒杯若有所思,头顶的吊灯在液体和玻璃上折射出漂亮破碎的光。
  他喝了两口,便站起来走到窗边,夜晚的一切都很宁静,老式小区里树木苍翠,望下去黑漆漆的。楼层太低,也看不见城市的车水马龙,只有月亮还在跟云层你躲我藏。
  林书雁也抿了小口,确实甜,但也有葡萄酒的涩涩回甘。他想起什么,问:“你怎么想起来约我喝酒?”
  常湛回头,走近说:“约喜欢的人,需要那么多理由吗?”
  林书雁被他说得一噎,这些天跟常湛相处得还算愉快,以至于他时常忽略这件事。每当他要相信眼前这个人是个无害的大狗,常湛就会提醒他,再小的狗也有犬牙。
  常湛越靠越近,酒杯随手放在桌上。他一手撑着桌边一手撑着椅背,居高临下看林书雁,“非要个理由的话,那就是太想见你了。”
  林书雁被迫移开目光,紧盯着餐桌上不知道何时留下的小圆点,呼吸局促。
  他强装镇定:“你怎么知道我能不能喝酒?”
  “不知道。”常湛泰然自若,“只是太想见你,再荒唐的理由都想得出来。”
  这下说得林书雁更臊了,手指紧扣桌边,耳尖发热。此时他仿佛束手束脚的傀儡,没有思想,任由人演绎。
  常湛的表白是唐突又赤裸裸的,拆穿也大方又赤条条:“林医生,你紧张什么啊?”
  “没有。”林书雁小声否认,却不知连声音都比以往心虚几分。
  常湛凑得更近,一根根掰开他紧攥桌沿的手指,语气无辜:“可是你耳朵都红了。”
  林书雁逃无可逃,想站起身,却被圈住动弹不了。
  “常湛,你别……”
  他想说,你别靠这么近,别无理取闹,别让我再有理由赶走你。可是他一个字都没能说出口,因为下一秒常湛强势地封住了他的唇。
  “唔。”
  他的吻开始是温柔试探,紧接着汹涌又肆意,带着甘甜的葡萄酒,和不知名的烈酒,一起侵入攻池掠地。
  林书雁一晚上都没醉,此刻却有点醉了,因为他双手双脚开始变得没有力气,推开常湛的力道像是拳头砸在棉花上,软绵无力。
  呼吸好像也不怎么顺畅,他只能笨拙地憋气,结果却与预想背道而驰,缺氧让思维变得更加迟缓,以至于到这个吻结束,他都没能推开常湛。
  其实时间并不长,只有几秒钟常湛便放开了他:“林医生,你真的不会接吻啊。”
  林书雁满身通红,如同被剥光扔进锅里的青虾,只煮了几秒便全红了。他猛地站起身,想要理直气壮将眼前这个人赶走。
  “接吻不要憋气。”常湛笑着教他,“还有,要闭眼。”
  林书雁迟缓地恢复了一点理智:“你该走了。”
  “酒还没喝完。”常湛半靠在桌边,拿起酒瓶把杯子加满,“说好要陪我喝到尽兴。”
  一瓶葡萄酒,喝多少才能尽兴?林书雁认识到把他带回家是个极大的错误,他以为只要自己保持清醒,就不会有被钻空子的可能。但显然他判断失误了,前一秒自己是清醒的,现在也是清醒的,偏偏常湛吻他的时候,他醉得一塌糊涂。
  仿佛电板暂时短路,那一刻全身的细胞都不运作了,只有心脏砰砰地跳。
  “不喝了,你回去吧。”他板起一张脸,从常湛手中夺过酒瓶。
  常湛没松:“生气了?”
  这次林书雁没否认,也没说话,灯影穿过他的睫毛,在眼下投下一片阴影。
  常湛觉得生气的他也是好看的,刚才的无措和慌张也好看。他怕林书雁赶他走:“好了,我就喝酒,不做别的事。”
  在林书雁这里他的可信度岌岌可危,朝不保夕。可常湛刚才那个吻真的不是预谋,虽然他一直都想吻林书雁,但不敢太过。
  都怪刚才气氛太好。酒甜得让人心生荡漾,光影温柔,气氛融洽,连玻璃瓶里卷着边的花瓣都恰到好处,他情不自禁。
  原来杯里葡萄酒还不够甜,林医生嘴里的酒才叫甜。
  常湛没再做任何越界的事,自己喝完了那瓶酒,虽说度数不高,但酒气醉人。林书雁不知今天是什么日子,先是在酒吧看着曹逸喝闷酒,回来又看着常湛喝闷酒。
  常湛没醉,但脸有点红,赖在他家里不肯走。
  “太晚了,林医生能不能收留我一晚?”
  林书雁觉得他多少有点醉,一瓶葡萄酒自己只喝了小半杯,剩下全被他灌进胃里。不过人醉得不厉害,至少望着自己的那双眼睛还是清明的。
  林书雁也喝了酒,此时泛上困意,忍着哈欠拒绝:“不行,只有一张床。”
  “我睡沙发。”常湛说。
  沙发并不大,装不下他这么长的身子,林书雁想到书房还有一张沙发,展开是床,随后又开始计算常湛能睡上去的可能性。
  等他计算完,才他觉得自己疯了,居然有想要同意留常湛过夜的念头。
  理智与直觉打架,最终理智完败。林书雁妥协:“沙发睡不下,你睡卧室吧。”
  常湛还想找找理由,没想到他这么快就同意了:“那你呢?”
  “我睡书房。”
  收拾好沙发,躺下辗转反侧,来来回回半小时过去了,林书雁悲惨地发现自己失眠了。
  从工作以后他就很少失眠,因为睡觉是件奢侈的事,白天在手术室常常一站就是一整天,忙的时候别说午休,连午饭都没时间吃。尤其那段时间他还要忙实验和论文,晚上常常一沾枕头就睡。
  失眠也就算了,偏偏闭上眼总想起刚才那个吻。
  嘴唇上温热的触感,微苦的烈酒和甜丝丝的干白,还有常湛的调笑和表白,都搅和在一起使劲往他脑袋里钻。
  回忆左右绕不开常湛,他又想起晚上常湛给他打的那通电话。所以今天他约自己去喝酒,是想调酒给他喝吗?
  又过了快半小时,入睡失败,林书雁起来去厕所。
  客厅没开灯,但有月光,他看见有个人影在客厅窗边站着。林书雁开了灯,走过去问:“你怎么不睡?”
  “睡不着。”常湛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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